第六百一十二章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夏时所求,其实很简单。
就如李仲.勋那般,他只是想知道恒成在完成那般恐怖销量的背后,究竟采用的是怎样的一种营销策略。
陆恒如果要讲,那么只需要将对李仲.勋说的话复制一遍即可。
不过陆恒留了个心眼,某些关键地方并没有说透。
一个出租车的点子,并不足以换来这不等量的信息,陆恒那样做属于吃亏。
何况,一种赚钱的方式,肯定是知道的人越少,赚得越多。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到下午时分,客人们就开始陆陆续续的离开了。
只要少数一些人会选择留下来吃晚饭,陆恒就跟在林素身边随她一起送其他人离去。
这是第三波要走的人了,也是最大的一波,人数在五人之上。
因为是林素的朋友,所以由林素亲自送别。
看着走在前面,一头秀发散下来与之前梳着大大马尾辫截然不同的林素,明少暇有些恍惚。
他依稀记得在这之前,他曾经与西庄别墅区见过一次这样的背影,那时候女孩是坐在一辆跑车上面,如瀑布一般的秀发随风飘扬,那时候他以为那不是林素。
因为林素从来不会将头发散下来,但真正看到这一幕时,他才醒悟,原来那真的是她。
只不过,只有当她的意中人在她身边时,她才会选择松开那个轻轻的束缚。
“陆恒,我很羡慕你啊!”明少暇喃喃道。
走在他旁边的陆恒脚步一顿,疑惑的看着他,不解。
明少暇自嘲一笑,“或许你不知道,在三年之前,她没离开北京的时候,整个童年其实都是和我在一起。那时候因为过于熟悉,我反而不曾在意过原来我不经意间喜欢上了她。等她归来时,仿佛丑小鸭完成蜕变,骄傲的天鹅心里已经容不下我这个异性的存在了。我知道,那是因为在她从女孩到成年这个最重要时期时,已经有人走进了她的心理,并且占据得没剩下一丝缝隙。”
陆恒默默的听着,明少暇说得是事实。
高一的林素与高三结束时的林素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两个人,从相貌上来说的话。
并且随着年岁渐长,林素整个人的变化还在加速着。
如果说将高三下半期的林素与她母亲做对比,或许青春活力上有过之,但整个人的气质、魅力却是大大不及。
可随着大一半年慢慢走过,今时今日的林素散发出的魅力已经毫不弱于吕穆了。
而且,还在持续的增长,优良的基因在林素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明少暇叹了口气,“有时候我在想,若是在那三年中,陪着她的人是我,而不是你,那么中午时分坐在她旁边的人或许便是我了。”
陆恒眼睛微微眯起,任谁听着别的男人在自己面前展现对自己女人的觊觎之心,都会有怒意产生。
明少暇仿佛就没感受到陆恒即将发火的征兆,自顾自的说着:“但是我知道,那也只是若是,时间一去不复返,我只能在她的童年占据着大哥哥的兄长角色。而她的未来最重要的时间长河内,陪她渡过的已经不可能是我了。她的青年、中年、老年、这一生一世都只属于你陆恒了。”
陆恒眉头不经意的皱起,看着明少暇,他俩的脚步从谈话开始就放慢了。
所以这时候距离前面几个女生还是有一段距离,说话不用顾忌被人听到。
“你到底想说什么,有话不妨直说,我和你并不太熟悉,当着我的面讨论我的女人,我想你是不是把我的气量想得太大了?”陆恒寒声道。
明少暇扭头看向陆恒,眼角斜视,“我的意思其实也很简单,你应该陪着她,亦或者她陪着你,相比后一个我更倾向于前者,因为你是男人!”
陆恒眉头皱得更紧,“我们之间的相处模式跟你没有多大关系吧,何况所谓的异地恋在我们的感情面前并没有太大问题。”
明少暇摇头,似笑非笑间仿佛又带着对陆恒的不屑。
“所谓的没问题也许只是你的错觉,现在才半年,但随着时间变长,一年、两年、四年若是考研读博,那又是更长的岁月。这是时间的考验,还有其他你考虑过吗?你长得不耐,很招女孩子喜欢吧!你也有自己的事业,金钱上肯定也没问题,投怀送抱的女孩绝不会少,你能保证每一次你都能坚守本心,对得起林素?”
陆恒想说能,并且自己已经经历过数次了,但明少暇没有给他机会,学生会会长的嘴上功夫在这一刻发挥得淋漓尽致。
“你又想过在她生病时,谁来陪她吗?她遇到困难时,需要一个男人来帮他,你远在崇庆能帮上忙吗?”
“若是有一个比你我更优秀、更有责任感的男人出现,不离不弃的陪她几年,你又作何打算?烈女怕缠郎,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脚挖不倒,尤其还是足够优秀的男人。我想告诉你,不要小看中国最好的大学,即使我是学生会的会长,地位尚在全体学生之上,但比我强的人大有人在。”
陆恒这时候的笑容已经有些勉强了,干涩道:“不会的,她相信我,我也会毫无保留的相信她。”
“那么降低这种事情的出现率岂不是更好?我相信你有那个能力,也有那个财力。”
明少暇不自觉的想到了陆恒送给林素的那辆车,若没有一定身家,绝不会如此大方。
看着沉默的陆恒,明少暇叹了口气,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离开的时候会突然说这么多。婆婆妈妈的,还有点猫抓耗子多管闲事的感觉。
只是想起今天看到林素那种与平常清冷模样截然不同的喜悦样子,他就觉得这种笑容应该经常出现。
“我比你和林素都要年长两岁,她也喊我一声哥,所以我做得多了一些。但是我不认为有什么错,我想告诉你一句话,听不听那是你的事。”
陆恒看向明少暇,第一次觉得这个情敌没有那么讨厌了,不管是伪装还是自然,此时的他都显得无比豁达。
“等待是最青涩的恋情,而陪伴却是最长情的告白。”
陆恒脑袋轰然一震,呆呆的看着明少暇。
走在前面的林素将人送到车上,然后回头看着落后一大截的二人,疑惑不已。
明少暇对陆恒挥了挥手,加快了脚步,离开之前笑着说道:“不要问我一个没有谈过恋爱的处男为什么会有那么矫情的话,我想告诉你,不谈只是我不想,给我送情书的女孩还是有那么几个的。”
陆恒哑然失笑,看着明少暇小跑离开的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
没想到在这最后关头被他装了一个逼回来,还教育了自己一顿。
不过奇怪的是陆恒并没有任何生气的感觉,他知道明少暇说得很对,等待是最青涩的恋情,陪伴却是最长情的告白,如果还要加上一句,那么相守便是最温暖的承诺了。
回别墅的林荫小道上,夕阳余晖透过厚密的法国梧桐洒在二人身上,彼此牵着的双手偶有淡黄光斑闪过。
“刚刚会长跟你说什么呢,落后那么长一截,嘀嘀咕咕的别给我说啥也没事哈。”
“他不是说你要喊他一声哥吗?怎么叫会长那么生疏。”
“切~~,不知道是谁说过,除了喊他恒哥哥之外,其他人都不准喊呢,我可是忠实的执行者,现在又被质疑了,人家委屈。”
........
“你这是在挑逗我吗?”
=
=
PS:推荐一首歌陈奕迅的《陪你度过漫长岁月》,如果陆恒是一个真实的人物,那么他在重生之前应该听过这首歌,因为这歌是在他重生前一个月发布的。歌词呢,当然是暖男备胎自白,但我想对于真正渴望从恋人变成爱人的情侣来说,不离不弃的陪伴都是彼此所希望的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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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李仲.勋那般,他只是想知道恒成在完成那般恐怖销量的背后,究竟采用的是怎样的一种营销策略。
陆恒如果要讲,那么只需要将对李仲.勋说的话复制一遍即可。
不过陆恒留了个心眼,某些关键地方并没有说透。
一个出租车的点子,并不足以换来这不等量的信息,陆恒那样做属于吃亏。
何况,一种赚钱的方式,肯定是知道的人越少,赚得越多。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到下午时分,客人们就开始陆陆续续的离开了。
只要少数一些人会选择留下来吃晚饭,陆恒就跟在林素身边随她一起送其他人离去。
这是第三波要走的人了,也是最大的一波,人数在五人之上。
因为是林素的朋友,所以由林素亲自送别。
看着走在前面,一头秀发散下来与之前梳着大大马尾辫截然不同的林素,明少暇有些恍惚。
他依稀记得在这之前,他曾经与西庄别墅区见过一次这样的背影,那时候女孩是坐在一辆跑车上面,如瀑布一般的秀发随风飘扬,那时候他以为那不是林素。
因为林素从来不会将头发散下来,但真正看到这一幕时,他才醒悟,原来那真的是她。
只不过,只有当她的意中人在她身边时,她才会选择松开那个轻轻的束缚。
“陆恒,我很羡慕你啊!”明少暇喃喃道。
走在他旁边的陆恒脚步一顿,疑惑的看着他,不解。
明少暇自嘲一笑,“或许你不知道,在三年之前,她没离开北京的时候,整个童年其实都是和我在一起。那时候因为过于熟悉,我反而不曾在意过原来我不经意间喜欢上了她。等她归来时,仿佛丑小鸭完成蜕变,骄傲的天鹅心里已经容不下我这个异性的存在了。我知道,那是因为在她从女孩到成年这个最重要时期时,已经有人走进了她的心理,并且占据得没剩下一丝缝隙。”
陆恒默默的听着,明少暇说得是事实。
高一的林素与高三结束时的林素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两个人,从相貌上来说的话。
并且随着年岁渐长,林素整个人的变化还在加速着。
如果说将高三下半期的林素与她母亲做对比,或许青春活力上有过之,但整个人的气质、魅力却是大大不及。
可随着大一半年慢慢走过,今时今日的林素散发出的魅力已经毫不弱于吕穆了。
而且,还在持续的增长,优良的基因在林素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明少暇叹了口气,“有时候我在想,若是在那三年中,陪着她的人是我,而不是你,那么中午时分坐在她旁边的人或许便是我了。”
陆恒眼睛微微眯起,任谁听着别的男人在自己面前展现对自己女人的觊觎之心,都会有怒意产生。
明少暇仿佛就没感受到陆恒即将发火的征兆,自顾自的说着:“但是我知道,那也只是若是,时间一去不复返,我只能在她的童年占据着大哥哥的兄长角色。而她的未来最重要的时间长河内,陪她渡过的已经不可能是我了。她的青年、中年、老年、这一生一世都只属于你陆恒了。”
陆恒眉头不经意的皱起,看着明少暇,他俩的脚步从谈话开始就放慢了。
所以这时候距离前面几个女生还是有一段距离,说话不用顾忌被人听到。
“你到底想说什么,有话不妨直说,我和你并不太熟悉,当着我的面讨论我的女人,我想你是不是把我的气量想得太大了?”陆恒寒声道。
明少暇扭头看向陆恒,眼角斜视,“我的意思其实也很简单,你应该陪着她,亦或者她陪着你,相比后一个我更倾向于前者,因为你是男人!”
陆恒眉头皱得更紧,“我们之间的相处模式跟你没有多大关系吧,何况所谓的异地恋在我们的感情面前并没有太大问题。”
明少暇摇头,似笑非笑间仿佛又带着对陆恒的不屑。
“所谓的没问题也许只是你的错觉,现在才半年,但随着时间变长,一年、两年、四年若是考研读博,那又是更长的岁月。这是时间的考验,还有其他你考虑过吗?你长得不耐,很招女孩子喜欢吧!你也有自己的事业,金钱上肯定也没问题,投怀送抱的女孩绝不会少,你能保证每一次你都能坚守本心,对得起林素?”
陆恒想说能,并且自己已经经历过数次了,但明少暇没有给他机会,学生会会长的嘴上功夫在这一刻发挥得淋漓尽致。
“你又想过在她生病时,谁来陪她吗?她遇到困难时,需要一个男人来帮他,你远在崇庆能帮上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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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恒这时候的笑容已经有些勉强了,干涩道:“不会的,她相信我,我也会毫无保留的相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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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沉默的陆恒,明少暇叹了口气,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离开的时候会突然说这么多。婆婆妈妈的,还有点猫抓耗子多管闲事的感觉。
只是想起今天看到林素那种与平常清冷模样截然不同的喜悦样子,他就觉得这种笑容应该经常出现。
“我比你和林素都要年长两岁,她也喊我一声哥,所以我做得多了一些。但是我不认为有什么错,我想告诉你一句话,听不听那是你的事。”
陆恒看向明少暇,第一次觉得这个情敌没有那么讨厌了,不管是伪装还是自然,此时的他都显得无比豁达。
“等待是最青涩的恋情,而陪伴却是最长情的告白。”
陆恒脑袋轰然一震,呆呆的看着明少暇。
走在前面的林素将人送到车上,然后回头看着落后一大截的二人,疑惑不已。
明少暇对陆恒挥了挥手,加快了脚步,离开之前笑着说道:“不要问我一个没有谈过恋爱的处男为什么会有那么矫情的话,我想告诉你,不谈只是我不想,给我送情书的女孩还是有那么几个的。”
陆恒哑然失笑,看着明少暇小跑离开的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
没想到在这最后关头被他装了一个逼回来,还教育了自己一顿。
不过奇怪的是陆恒并没有任何生气的感觉,他知道明少暇说得很对,等待是最青涩的恋情,陪伴却是最长情的告白,如果还要加上一句,那么相守便是最温暖的承诺了。
回别墅的林荫小道上,夕阳余晖透过厚密的法国梧桐洒在二人身上,彼此牵着的双手偶有淡黄光斑闪过。
“刚刚会长跟你说什么呢,落后那么长一截,嘀嘀咕咕的别给我说啥也没事哈。”
“他不是说你要喊他一声哥吗?怎么叫会长那么生疏。”
“切~~,不知道是谁说过,除了喊他恒哥哥之外,其他人都不准喊呢,我可是忠实的执行者,现在又被质疑了,人家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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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在挑逗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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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推荐一首歌陈奕迅的《陪你度过漫长岁月》,如果陆恒是一个真实的人物,那么他在重生之前应该听过这首歌,因为这歌是在他重生前一个月发布的。歌词呢,当然是暖男备胎自白,但我想对于真正渴望从恋人变成爱人的情侣来说,不离不弃的陪伴都是彼此所希望的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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