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九十章 恋爱
楼子凌脸色有些阴沉,现在这些混混都这么明目张胆了吗?
本来跟景熙心情很好的在爬山看风景,偏偏有人来破坏。
景熙却一点儿也没觉得被破坏了,有人来找茬儿,多有意思!她已经许久不曾打架了,今天一下子来这么多,可以过过瘾了!
有人朝着景熙伸出手,楼子凌一把握住那人的手腕,猛的一折,“咔嚓”一声脆响,对方的手腕骨折了。
染着红头发的小混混惨叫着倒地,景熙有些无奈,这战斗力也太差了吧?
“你们都不去练练散打跆拳道什么的,就敢出门随便调戏女孩子?”
景熙把楼子凌推开,活动了一下手脚,满脸兴奋的道:“你退后,这些人都交给我,太久不打人,动作都生疏了!”
还不等楼子凌说话,景熙就跟剩余的小混混打了起来。
她赤手空拳,对方七个人都拿着短刀,可是却迅速的惨败。
周围看热闹的都震惊的看着景熙,还有人在欢呼着替她喝彩,显然觉得她一个柔弱的女孩子被人欺负了,却能强势反击,很振奋人心。
景熙却不满意:“这也太弱了,你们几个都没吃饭吗?”
小混混们从地上爬起来,鼻青脸肿的走了。
周围人群慢慢散去,楼子凌拿出湿巾替景熙擦手:“你这么能打,我都没事儿做了,本来还想英雄救美一次,结果你都不给我机会。”
景熙踮着脚尖亲了一下他的脸颊,笑着道:“哎呀,我就是看见打架的太兴奋了!你已经救过我一次了,那次很英勇,我一辈子都会记在心里。”
楼子凌笑笑,没有说话。
也好,危险的时候,他再出手也不迟,没有危险的事情,就让景熙自己打着玩儿,免得她无聊。
楼子凌带着景熙在山上一个小餐馆里吃了一顿鲜美的野生蘑菇大餐,从餐馆里出来,景熙见到有泉水从石缝里流出来,立刻高兴的用矿泉水瓶接了喝。
“吃饱喝足,子凌,我们找片舒服的草地,睡午觉吧?”
“你累了困了我们就回家,在这儿睡容易感冒。”
景熙不乐意,抱着楼子凌的胳膊撒娇:“天气很好啊,气温也合适,就睡这儿!我好不容易出来玩儿一次,不想回家睡!”
楼子凌的心一下子就软了:“好,我们找个阳光充足的地方。以后你喜欢出来玩儿,我随时可以带你出来,之前太忙了。”
他跟景熙十指相扣,转了大半个山头,总算找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草地。
景熙舒服的躺在楼子凌的大腿上,她闭着眼睛,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和柔和的春风,闻着空气中淡淡的青草气息和花香,她心情飞扬。
楼子凌指间缠绕着景熙顺滑的长发,也觉得心情不错。
他很少会像现在这样享受生活,他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孤独的,一个人在黑暗中前行。
他要感谢景熙没有放弃他,离开A市,来到这里陪伴他,跟他一起生活,带他领略美好的春光。
楼子凌看着景熙白皙的脸庞在阳光下泛着莹润的光泽,忍不住低下头,轻轻的吻她。
山上鸟语花香,倒是很适合谈恋爱。
楼子凌跟景熙并排躺在了一起,景熙枕着他的胳膊,很快就睡着了。
楼子凌看她睡的无忧无虑的,不由轻笑。
景熙其实也吃过不少的苦,以前体能训练和搏击训练强度都很高,景逸辰甚至还把她扔到孤岛上,进行荒岛求生。
但是她好像从来都不觉得苦,把所有的磨砺都当做乐趣。
这会儿躺在草地上,她这么容易就睡着了,心还真大。
以后有了孩子,他们一家三口可以一起出来爬山,也不知道景熙这种性格,能不能照看孩子,她连自己都照看不好。
要是孩子跟她一样调皮,淘气,他可有的忙了。
景熙睡了近一个小时才醒,她懒洋洋的靠在楼子凌怀里,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我们下周末还来好不好?”
“你就算想住这儿,我也同意,顶多在这山上买块儿地,给你单独建一栋小木屋,围个院子,你可以养头小鹿。”
“听起来很不错!”
景熙笑的灿烂无比:“但是为什么不是养条小狗看家护院,而是养小鹿呢?”
楼子凌淡淡的道:“因为我不喜欢狗。”
“为什么不喜欢小狗?又可爱又忠诚,而且它是动物里智商很高的物种!”
楼子凌摸了摸景熙的小脸儿,沉默许久才道:“我小时候,有一次去大伯家玩儿,他和大哥把我跟狗一起关进过铁笼子里,还用狗链捆住我,以免我逃出去。”
景熙脸上的笑容消失的无影无踪,她脸上全都是震惊和愤怒!
楼子凌竟然还有这么恐怖的童年!
楼名振和楼子嵘简直没有人性!
她心疼的抱着楼子凌,气愤的骂道:“真不是好东西!竟然敢欺负你,他们俩人呢?我要把他们俩都关进笼子里,天天都跟狗吃住在一起!”
“他们俩现在都在黎芷手里,不知道黎芷会不会用他们来威胁我。”
“威胁?这有什么好威胁的,不管黎芷用他们来做什么,你都不用管,他们俩那么坏,本来就应该遭报应!我八岁的时候,楼名振还找人绑架我呢,要不是你,说不定我要吃不少苦头。”
明知道她的身份,还敢绑架她的,楼名振可是第一人!
“她应该是知道利用楼名振是威胁不了我的,当初还是我找她,给楼名振一些惩罚的。”
楼子凌对楼名振一家子都没有什么感情,童年的记忆曾经在很长的时间里给他带来了严重的阴影,黎芷就算想要楼名振的命,他也不在意。
倒是景熙说起她八岁那年,楼子凌觉得有些神奇。
那时他十五岁,从未想到过,有一天他会娶了自己无意间救下的小女孩儿。
幸亏当时救了,不然现在肯定要后悔死了。
他生平第一次救人,就救了自己的未婚妻,运气真不错!
楼子凌蹲下身,把景熙背在后背上:“媳妇,我们下山吧?”
景熙趴在他背上咯咯的笑,她特别喜欢听楼子凌叫她“媳妇”。
“好啊,下山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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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跟景熙心情很好的在爬山看风景,偏偏有人来破坏。
景熙却一点儿也没觉得被破坏了,有人来找茬儿,多有意思!她已经许久不曾打架了,今天一下子来这么多,可以过过瘾了!
有人朝着景熙伸出手,楼子凌一把握住那人的手腕,猛的一折,“咔嚓”一声脆响,对方的手腕骨折了。
染着红头发的小混混惨叫着倒地,景熙有些无奈,这战斗力也太差了吧?
“你们都不去练练散打跆拳道什么的,就敢出门随便调戏女孩子?”
景熙把楼子凌推开,活动了一下手脚,满脸兴奋的道:“你退后,这些人都交给我,太久不打人,动作都生疏了!”
还不等楼子凌说话,景熙就跟剩余的小混混打了起来。
她赤手空拳,对方七个人都拿着短刀,可是却迅速的惨败。
周围看热闹的都震惊的看着景熙,还有人在欢呼着替她喝彩,显然觉得她一个柔弱的女孩子被人欺负了,却能强势反击,很振奋人心。
景熙却不满意:“这也太弱了,你们几个都没吃饭吗?”
小混混们从地上爬起来,鼻青脸肿的走了。
周围人群慢慢散去,楼子凌拿出湿巾替景熙擦手:“你这么能打,我都没事儿做了,本来还想英雄救美一次,结果你都不给我机会。”
景熙踮着脚尖亲了一下他的脸颊,笑着道:“哎呀,我就是看见打架的太兴奋了!你已经救过我一次了,那次很英勇,我一辈子都会记在心里。”
楼子凌笑笑,没有说话。
也好,危险的时候,他再出手也不迟,没有危险的事情,就让景熙自己打着玩儿,免得她无聊。
楼子凌带着景熙在山上一个小餐馆里吃了一顿鲜美的野生蘑菇大餐,从餐馆里出来,景熙见到有泉水从石缝里流出来,立刻高兴的用矿泉水瓶接了喝。
“吃饱喝足,子凌,我们找片舒服的草地,睡午觉吧?”
“你累了困了我们就回家,在这儿睡容易感冒。”
景熙不乐意,抱着楼子凌的胳膊撒娇:“天气很好啊,气温也合适,就睡这儿!我好不容易出来玩儿一次,不想回家睡!”
楼子凌的心一下子就软了:“好,我们找个阳光充足的地方。以后你喜欢出来玩儿,我随时可以带你出来,之前太忙了。”
他跟景熙十指相扣,转了大半个山头,总算找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草地。
景熙舒服的躺在楼子凌的大腿上,她闭着眼睛,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和柔和的春风,闻着空气中淡淡的青草气息和花香,她心情飞扬。
楼子凌指间缠绕着景熙顺滑的长发,也觉得心情不错。
他很少会像现在这样享受生活,他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孤独的,一个人在黑暗中前行。
他要感谢景熙没有放弃他,离开A市,来到这里陪伴他,跟他一起生活,带他领略美好的春光。
楼子凌看着景熙白皙的脸庞在阳光下泛着莹润的光泽,忍不住低下头,轻轻的吻她。
山上鸟语花香,倒是很适合谈恋爱。
楼子凌跟景熙并排躺在了一起,景熙枕着他的胳膊,很快就睡着了。
楼子凌看她睡的无忧无虑的,不由轻笑。
景熙其实也吃过不少的苦,以前体能训练和搏击训练强度都很高,景逸辰甚至还把她扔到孤岛上,进行荒岛求生。
但是她好像从来都不觉得苦,把所有的磨砺都当做乐趣。
这会儿躺在草地上,她这么容易就睡着了,心还真大。
以后有了孩子,他们一家三口可以一起出来爬山,也不知道景熙这种性格,能不能照看孩子,她连自己都照看不好。
要是孩子跟她一样调皮,淘气,他可有的忙了。
景熙睡了近一个小时才醒,她懒洋洋的靠在楼子凌怀里,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我们下周末还来好不好?”
“你就算想住这儿,我也同意,顶多在这山上买块儿地,给你单独建一栋小木屋,围个院子,你可以养头小鹿。”
“听起来很不错!”
景熙笑的灿烂无比:“但是为什么不是养条小狗看家护院,而是养小鹿呢?”
楼子凌淡淡的道:“因为我不喜欢狗。”
“为什么不喜欢小狗?又可爱又忠诚,而且它是动物里智商很高的物种!”
楼子凌摸了摸景熙的小脸儿,沉默许久才道:“我小时候,有一次去大伯家玩儿,他和大哥把我跟狗一起关进过铁笼子里,还用狗链捆住我,以免我逃出去。”
景熙脸上的笑容消失的无影无踪,她脸上全都是震惊和愤怒!
楼子凌竟然还有这么恐怖的童年!
楼名振和楼子嵘简直没有人性!
她心疼的抱着楼子凌,气愤的骂道:“真不是好东西!竟然敢欺负你,他们俩人呢?我要把他们俩都关进笼子里,天天都跟狗吃住在一起!”
“他们俩现在都在黎芷手里,不知道黎芷会不会用他们来威胁我。”
“威胁?这有什么好威胁的,不管黎芷用他们来做什么,你都不用管,他们俩那么坏,本来就应该遭报应!我八岁的时候,楼名振还找人绑架我呢,要不是你,说不定我要吃不少苦头。”
明知道她的身份,还敢绑架她的,楼名振可是第一人!
“她应该是知道利用楼名振是威胁不了我的,当初还是我找她,给楼名振一些惩罚的。”
楼子凌对楼名振一家子都没有什么感情,童年的记忆曾经在很长的时间里给他带来了严重的阴影,黎芷就算想要楼名振的命,他也不在意。
倒是景熙说起她八岁那年,楼子凌觉得有些神奇。
那时他十五岁,从未想到过,有一天他会娶了自己无意间救下的小女孩儿。
幸亏当时救了,不然现在肯定要后悔死了。
他生平第一次救人,就救了自己的未婚妻,运气真不错!
楼子凌蹲下身,把景熙背在后背上:“媳妇,我们下山吧?”
景熙趴在他背上咯咯的笑,她特别喜欢听楼子凌叫她“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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