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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我和老王挑你们全部

小说:天择作者:卷土字数:3158更新时间 : 2014-04-12 18:16:55
  当然,与此同时,愤怒出手的还有珊延书院的那一位带队的学正,因为他知道,一旦那一副秋山枫红图失落等待自己的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并且还是失落在了东林书院这种庞然大物手上的时候。

  很遗憾的是,他们也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选对了出手的天时和地利,唯一没有考虑周全的地方,那便是没有考虑到“人和”的因素——这里不是别的地方,乃是东林书院的腹心之处,在这里镇守的书院大儒,又怎么可能坐视本人的精英弟子被杀?

  所以尽管貌似一开始是这三人联手攻击林封谨一人,不过十个呼吸以后,情势立即就急转直下,变成了十人联手准备对付这三个胆大包天的家伙了

  六十个呼吸之后,护犊子的陆九渊也驾临当场,对于阳明先生来说本来觉得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陆九渊听了都十分火大杀了过去,总不可能让林封谨这个得力的弟子有什么芥蒂,所以阳明先生也一起前来。

  陆九渊更是气势汹汹的怒吼道:

  “什么?你们觉得我们人多欺人少?好!我和老王联手,你们珊延书院的人一起上总好了吧!”

  现场鸦雀无声,似乎根本就没有人回应看起来怒火正旺的九渊先生的话

  于是此事就不了了之,事前被寄托了很大希望的珊延书院铩羽而归,非但没有将神戒取回来,还搭上了最有前途的弟子的性命,而那一副镇院的宝贝:秋山枫红图必然也落入到了对方的手中。

  话说这东西若是落在其他的地方,估计还有几分希望收回来,不过很显然,既然是落到了林封谨的手里面,还有王阳明和陆九渊撑腰,想要采取非常规手段拿回来的几率估计就非常之小了。

  哦,对了,曹祭酒还饶上了一头半妖海东青,这个仇想要报回来的话,估计也是有着巨大的难度,更令人痛心的是,林封谨带进去的那只又肥又懒的猫死死的扑在了那块冻住了海东青的大冰坨子上,一看就是护食的模样,估计这只半妖就连尸骨想要保存完好也有巨大难度啊

  但是珊延书院能做什么呢?事情是他们先挑起来的,却是偏偏选择了林封谨这么一个对手!最重要的是,林封谨背后的势力十分庞大,大到了珊延书院根本就没办法赖账的地步啊。

  经过了这么的一系列事情以后,书院之间的交流也就和气多了,在明知已经没有办法将东林书院拉下马来的情况下,也步入了正常交流的正轨。什么?为什么非攻书院不直接来找林封谨讨回门中的至宝?

  咳咳,想那须弥芥子戒乃是何等神物,我墨门的机关术又是何等的高超,一个东林书院的区区士子,怎么可能获得如此至宝?那我大墨门的脸往哪里放,所以这些都是谣言,都是东林书院千方百计想出来要往自家脸上贴金的假话,谁信谁是王八蛋!

  既然墨门都根本不承认有这种事情,那么当然就不可能有墨门的高手在明面上站出来找林封谨讨东西的事情发生了,当然,另外有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林封谨背后的两条钢铁大粗腿也实在是很有分量,墨门当中很是商量了一番,觉得哪怕是用强也没有把握将戒指夺回来所以只能在暗中行事,事实上欺软怕硬这种事情从古到今,从儿童到成人,从国家到国家,从现实到小说都是屡有发生的了。

  风平浪静,无惊无险的结束了书院之间的大比以后,东林书院总算是清净了下来,平时往往是书院大比之后,就要选定外出游历的人选,这种事情自然是和林封谨没有什么关系,无论是九渊先生和阳明先生都达成了共识,不能让这小子到处乱跑,他的阅历倒是早就够了,反而学问和根基现在正是需要夯实的时候,两位名师和严师当然也看得出来这一点,不会让这个飞扬跳脱的弟子出现如此大的缺陷。

  不过貌似孙向又被选中了,他这一次却是因为才具有限,在才学和武道方面上升空间不多,不过外出的经验丰富,所以书院里面的师长便指定他去做领队当保姆的,大概一个月后出发。

  这件事情若是弄妥当了的话,最后却是可以给孙向带来一个较高的评价,在日后大比的时候可以被书院推荐到远离邺都的浩零,营漳等地方,这些地方应试的士子数量少,水平低,至少在初试的时候竞争不会太激烈,所以孙向也是趋之若鹜。

  “唔,这件事我可得抓紧了。”林封谨在背地里沉吟道:“孙向这一去一来的话,不出意外都要半年,半年以后这家伙的姐姐是否得宠就很难说了,君王的恩爱是最不靠谱的东西,没有之一唐玄宗对杨玉环说什么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结果马嵬坡兵变还不是直接把杨美女干脆利落的丢出来,让乱军勒死。孙向还有一个月时间要走,那我就趁着这段时间运筹帷幄一番就好了。”

  话说第三天,孙向又带着一帮人到天下第一楼海吃胡喝了一番,话说孙向其实也不是什么纨绔,只是功利心重了一些,而且一听恭维话以后头脑容易发热,交游也是十分广阔。临走的时候也是照常挂账,不过这一次孙向喝得有些多,所以把客人送走的以后又去茅厕呕吐了一阵,再出来的时候他就看到了笑眯眯的掌柜:

  “孙公子,本店是每三个月都要盘一次大帐,您老要是手头方便的话,这几天就把积欠了的银子结了怎么样?”

  孙向此时还有几分醉意,大手一挥便咕哝道:

  “拿,拿,拿来!你们是是林兄弟的属下,我,我也不能让你们作难。”

  掌柜笑得见牙不见眼的道:

  ‘是是是,孙公子最是仁义大方的,外面人都说说您老人家是当世孟尝君一流的英杰人物。”

  不过,当孙向拿过帐本以后一眼,顿时八分酒就醒来了一大半,完全是被那个惊人的数字吓的,忍不住颤声道:

  “怎的会这么多的!”

  掌柜便陪着笑,将一条一条的小账给列举了出来,这其中可不仅仅有饭钱,还有孙向有时候手紧会从柜台上面带些钱财,每一条小账上面,如果没有孙向的手印和签字,就有他随手抛下来的信物为证据,孙向越看越惊,心中却是越看越凉,只能尴尬的笑了几声道:

  “我这就回去筹钱。”

  他一路上可以说是绞尽脑汁,却也是完全拿这笔巨款没有办法,长吁短叹之际,赖账这个念头不是没有,而是刚刚升起来就彻底的破灭了——林封谨的钱是那么好赖的?他背后的两尊神谁惹得起?这厮初入书院的时候,就连刁小侯爷也要走避三分,何况是自己?

  当天晚上孙向整整一夜都仿佛是在煎烙饼那样,每隔一会儿就要翻身一下,一直唉声叹气辗转到第二天天亮,却依然拿不出这一笔钱财来——事实上除非他老头子马上回去卖房子卖地,否则的话势必添补不了这样的亏空,而孙向哪里有胆子说出这种话来?

  结果又隔了三五天,一大早起来,就有人跑进来禀告,说是林封谨上门来寻,孙向更是六神无主,只道林封谨是来要账的了,立即焦躁若热锅上的蚂蚁那样团团转,那种嘴里叫哥哥背地里抽刀子的人他可是见多了。

  没想到林封谨一进来,便是爽朗大笑道:

  “孙贤弟今日是不是有空,听说你在马道上也是有所赏鉴,我家在草原上面的掌柜趁着两个部族交战的时候得了一笔好彩头,运了几头畜生回来,据说里面有一头牲口,似马而非马,具有大食那边的血统呢,好像还有自己的特殊名字,叫做佩格萨斯。”

  “大食宝马?”孙向也是喜欢赌马的人,对相马之道颇为精通,听到了这四个字,两只眼睛都亮了起来,就仿佛赌徒明明欠了一屁股债,却又听说了一种新的赌法,那是一下子精神焕发,说什么都是要图谋染指一番的了。

  此时在北齐国内,对于大食宝马的诸多认识都是来自于西戎,毕竟那一边具有得天独厚的地利优势,这种宝马据说通体雪白,并不高大,却是天生就拥有抗衡天地元气神通的能力,最典型的特征,就是额头上生长出来有独角。是的,这就是后世被称呼为独角兽的动物,不过现在北齐人因为它的模样酷似马匹,所以起了个大食宝马的名字。

  “那牲口是什么样子的啊?”孙向已经急急的开始追问了起来:“真的有角吗?”

  “有。”林封谨很肯定的道:“他们在这方面是绝对不至于欺瞒我的。”

  孙向便立即惊叹道:

  “我曾经看到过记载,说是最上等的大食宝马身体是白色的,头是深红色,眼睛是深蓝色。它们的角从额头正中伸出,大约一尺半长,更重要的是,角的颜色是金色的,这就意味着它们拥有强大的单方面豁免神通的能力,但同时却还可以施展神通攻击敌人。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接近于大牧首的特权了。”(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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