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三章 纹身(中)
“别人就一定做不出金色的纹身吗?”
秦风对秦山的说法有些不以为然,摇头说道:“这应该只是一种特殊的颜料吧?用这种办法分别秦氏和他人的区别,未免有点太儿戏了……”
秦风是在科技社会生活长大的,以现在的科技,别说金色的纹身,就是在身上纹个彩色照片估计也不是难事。
“做不出来!”
秦兵摇了摇头,说道:“就算别人掌握了我们的纹身方法,但只要不是秦氏血脉,纹出来的颜色就不是金色的……”
秦兵敢说这话,并不是无的放矢,秦氏也曾经尝试过用秦氏的秘法,在别姓的婴儿身上纹身,但显露出来的纹身却是青色的。
每个时代进入这个空间的秦姓之人,都会被要求开启血脉,如果无法出现金色纹身,这些人就会要求被改个姓氏。
所以另外几大氏族想要冒充秦氏,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也是秦氏一直保持血脉纯正的方法。
“秦风兄弟,就算你身上没纹身也不打紧的。”
秦山开口说道:“回头让我大哥在你身上随便纹点什么东西,只要出现的颜色是金色,那就说明你是我秦氏中人了……”
“这样也行?”秦风闻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父母出事的时候秦风还小,也从未见过自己的爷爷奶奶,不过按照秦风所想,自己的祖辈应该是一直姓秦吧?
“说这个还早。”
秦兵摆了摆手,说道:“说不定秦风兄弟身上有纹身,他自己不知道而已,我看还是用族中秘法测试一下吧……”
“怎么测试?”
秦风开口问道,他原本最坏的打算就是以为认祖归宗是用滴血认亲的办法。
滴血认亲从三国时创立。一直被奉为圭臬,没有人怀疑,古代“滴血认亲”的方法,分为两种,一种叫滴骨法,另一种叫合血法。
早在三国时期就有实例记载。是指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表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统关系,这种就叫做滴骨法。
合血法则是指双方都是活人时,将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看是否凝为一体,如凝为一体就说明存在亲子兄弟关系。
其实不管是滴骨验亲还是合血法,按现代法医学理论分析。都缺乏科学依据。
因为骨骼无论保存在露天地,还是埋藏在泥土中,经过较长时间,一般情况下软组织都会经过**完全溶解消失,毛发、指(趾)甲脱落,最後仅剩下白骨化骨骼。
白骨化了的骨骼,表层常腐蚀发酥,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会浸入。而如果骨骼未干枯。结构完整、表面还存有软组织时,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不会发生浸入的现象。
而合血法之对于**。如果将几个人的血液共同滴注入同一器皿,不久都会凝合为一,不必尽系骨肉至亲。
所以要是秦氏用合血法认亲的话,秦风自问还是有些把握混过关的。
但现在秦兵却是要开启自己的血脉,查看自个儿身上有没有纹身,秦风却是感觉有些扯淡了。他对自己的身体自然很了解,哪一寸皮肤也没有纹身的痕迹啊。
尤其是在进入暗劲之后,从孟瑶和华晓彤那些女人羡慕的目光中就能得知,秦风的皮肤比以前愈发细腻光滑了,如果真有纹身纹路的话。那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
“秦兵大哥,我看……还是算了吧。”
想通了这些关节,秦风忍不住摇头说道:“我身上真的没什么纹身,这不是瞎折腾吗?大不了我不入秦氏就是了……”
秦风现在也很无奈,自己姓了二十多年的姓氏,在这里居然被逼得要改姓,否则就要去血脉开启,这算怎么一档子事啊。
“秦风兄弟,我都说了,这纹身自己是不知道的。”
秦兵开口说道:“这样吧,你先尝试一下,如果真的不是我秦氏中人,那有潇天大哥作保,我们秦氏也将会邀请你作为客卿长老的,你看如何?”
在五大氏族中,高端战力并非一定都出自嫡系,相反在很多别姓的人之中,涌现出了许多练武奇才,就像是鲁风雷那般,也能成为钱氏的客卿长老。
所以对于秦风,秦兵无论如何是不会放过的,就算他没有秦氏血脉,只要将他笼络在秦氏,日后再取一位秦氏嫡系的女子为妻,这不也就成了秦氏中人了嘛。
“秦先生,试试也无妨的!”
要说在这个房间里,只有张潇天祖孙几个,才是真正知道秦风来历的,不过对于秦氏认祖的方法,就连张潇天都没听说过,眼下却是有几分好奇。
“张伯,你也跟着凑热闹啊?”秦风苦笑着说道:“好吧,那就试试吧,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我身上真的没有纹身。”
“先试一下……”秦兵开口说道:“如果没有纹身的话,我用族中秘法在你身上纹个东西,然后再开启血脉,你看如何?”
“秦风兄弟,我大哥的纹身手法可是一流的。”
秦山笑嘻嘻的说道:“族中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请我大哥帮新生儿纹身呢,你看到没有,我身上这豹子就是大哥纹的……”
“我可没纹身的爱好。”
秦风没好气的瞪了秦山一眼,在美国现在都是用激光纹身了,那电脑里面的图案操作起来,怎么着也比人工强吧?
不过秦风不知道的是,有些东西是电脑所无法代替的,世界上最顶级的纹身师,本身就是一位艺术大师,远不是电脑可以比拟的。
“这个没关系的,只要在皮肤上留点记号就行。”
秦兵看到秦风是真不乐意,打着圆场说道:“说不定你身上就有纹身呢,只是你自己不知道罢了。”
“好吧。怎么进行测试?”
秦风已经无力去反驳秦老大的话了,他才不相信自己应该是大学教师的父母,会无聊到一出生就在自己身上做些记号。
“我这里没有开启血脉的秘药。”秦兵说道:“这些秘药都保管在家族里的……”
“那就是现在不用做了?”秦风闻言松了口气,他总觉得这事儿不太靠谱,外面的世界尚且无法解开基因密码呢。
科技发展到现在,也只是通过dna鉴定。才勉强能判断三代之内的血缘关系,超出这个范围都有可能出错,所以秦风真不信在这个空间里通过什么秘药,就能确定血脉。
“不用,在接到世良的飞鸽传书之后,我就让家族将秘药给送过来了。”
秦兵抬头往桌边一个立式木柜状的物件上看了眼,说道:“现在已经九点多钟了,东西差不多也应该到了……”
“秦风兄弟,没见过这物件吧?”
秦山看到秦风的注意力随着大哥看向了桌面的那个立柜。有些显摆的说道:“这玩意叫钟摆,能看时间的,你看,这个短针指的是九,那就是晚上九点的意思……
这东西在五大氏族里都不多见,是当年从皇室里拿出来的,也就大哥这等身份才能使用……”
“还真是稀罕物啊。”
看着秦山那显摆的样子,秦风实在是装不出好奇的模样来。因为像这种老式的钟,在外界早就被淘汰了不知道多少年了。
不过以秦风的目光来看。这玩意的确很稀罕。
因为它不是现代的钟,也不是民国时期的,如果秦风没看错的话,这个钟应该是乾隆时期外国的贡品,放到现在也算是很珍贵的文物了。
“家族中有不少外界的物品,秦老弟。等你突破了化劲,这些东西都不算什么的……”
秦兵还没忘诱之以利,在他看来,秦风纵然是个练武奇才,但生长在山林里。能有多少见识?拿出一些好东西就能让他看花了眼睛。
“嗯?大哥,飞鹰到了……”
秦兵话声刚落,院子里忽然响起一阵翅膀的扑棱声,听到这声音,秦山连忙站起身出了院子。
“辛苦你了!”
等秦山进到屋里的时候,在他的肩膀上,赫然落着一只鹰隼,从那鹰隼腹部下面解下一个小包后,秦山将手里的一块生肉塞到了鹰隼的嘴边。
“大哥,东西都在这了。”
秦山将那小包裹放在了桌子上,走到门边将手一扬,那鹰隼顿时振翅飞出了院子,在夜色中不见了踪迹。
“这种通讯方法倒是有些像蒙古人啊?”看到那极具灵性的鹰隼,秦风忍不住赞了一句。
外八门里不乏驯养鹰隼的手法,不过一来好的鹰隼难求,二来现代人也不需要打猎,更是伸手就有电话,根本就用不上鹰隼的。
现在玩鹰的人,都集中在了国外。
中东地区某些国家的富豪们,曾把拥有猎隼的数量和级别,作为自己权力和财富的特殊象征,在沙特,一只最好的猎隼的价格,最高可以卖到几千万人民币。
“就是从蒙古人手上学来的。”
看出了秦风对鹰隼的兴趣,秦兵解释道:“家族里一般的信件,都是用飞鸽传书,特别重要的才用鹰隼,这玩意可精贵着呢,家族里一共就驯养出了五只来……
不过秦风兄弟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可以让人帮你驯养一只,而且是最好的金头猎隼,保证你满意……”
“那就多谢秦兵大哥了。”
秦兵的话很好理解,鸽子一般飞的都不是很高,很容易就被人打下来,而且天敌很多,让它携带重要信件的话不是很保险。
不过鹰隼就不同了,它本就是天空之王,在这个缺少火器的时代,一般人是拿它没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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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对秦山的说法有些不以为然,摇头说道:“这应该只是一种特殊的颜料吧?用这种办法分别秦氏和他人的区别,未免有点太儿戏了……”
秦风是在科技社会生活长大的,以现在的科技,别说金色的纹身,就是在身上纹个彩色照片估计也不是难事。
“做不出来!”
秦兵摇了摇头,说道:“就算别人掌握了我们的纹身方法,但只要不是秦氏血脉,纹出来的颜色就不是金色的……”
秦兵敢说这话,并不是无的放矢,秦氏也曾经尝试过用秦氏的秘法,在别姓的婴儿身上纹身,但显露出来的纹身却是青色的。
每个时代进入这个空间的秦姓之人,都会被要求开启血脉,如果无法出现金色纹身,这些人就会要求被改个姓氏。
所以另外几大氏族想要冒充秦氏,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也是秦氏一直保持血脉纯正的方法。
“秦风兄弟,就算你身上没纹身也不打紧的。”
秦山开口说道:“回头让我大哥在你身上随便纹点什么东西,只要出现的颜色是金色,那就说明你是我秦氏中人了……”
“这样也行?”秦风闻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父母出事的时候秦风还小,也从未见过自己的爷爷奶奶,不过按照秦风所想,自己的祖辈应该是一直姓秦吧?
“说这个还早。”
秦兵摆了摆手,说道:“说不定秦风兄弟身上有纹身,他自己不知道而已,我看还是用族中秘法测试一下吧……”
“怎么测试?”
秦风开口问道,他原本最坏的打算就是以为认祖归宗是用滴血认亲的办法。
滴血认亲从三国时创立。一直被奉为圭臬,没有人怀疑,古代“滴血认亲”的方法,分为两种,一种叫滴骨法,另一种叫合血法。
早在三国时期就有实例记载。是指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表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统关系,这种就叫做滴骨法。
合血法则是指双方都是活人时,将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看是否凝为一体,如凝为一体就说明存在亲子兄弟关系。
其实不管是滴骨验亲还是合血法,按现代法医学理论分析。都缺乏科学依据。
因为骨骼无论保存在露天地,还是埋藏在泥土中,经过较长时间,一般情况下软组织都会经过**完全溶解消失,毛发、指(趾)甲脱落,最後仅剩下白骨化骨骼。
白骨化了的骨骼,表层常腐蚀发酥,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会浸入。而如果骨骼未干枯。结构完整、表面还存有软组织时,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不会发生浸入的现象。
而合血法之对于**。如果将几个人的血液共同滴注入同一器皿,不久都会凝合为一,不必尽系骨肉至亲。
所以要是秦氏用合血法认亲的话,秦风自问还是有些把握混过关的。
但现在秦兵却是要开启自己的血脉,查看自个儿身上有没有纹身,秦风却是感觉有些扯淡了。他对自己的身体自然很了解,哪一寸皮肤也没有纹身的痕迹啊。
尤其是在进入暗劲之后,从孟瑶和华晓彤那些女人羡慕的目光中就能得知,秦风的皮肤比以前愈发细腻光滑了,如果真有纹身纹路的话。那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
“秦兵大哥,我看……还是算了吧。”
想通了这些关节,秦风忍不住摇头说道:“我身上真的没什么纹身,这不是瞎折腾吗?大不了我不入秦氏就是了……”
秦风现在也很无奈,自己姓了二十多年的姓氏,在这里居然被逼得要改姓,否则就要去血脉开启,这算怎么一档子事啊。
“秦风兄弟,我都说了,这纹身自己是不知道的。”
秦兵开口说道:“这样吧,你先尝试一下,如果真的不是我秦氏中人,那有潇天大哥作保,我们秦氏也将会邀请你作为客卿长老的,你看如何?”
在五大氏族中,高端战力并非一定都出自嫡系,相反在很多别姓的人之中,涌现出了许多练武奇才,就像是鲁风雷那般,也能成为钱氏的客卿长老。
所以对于秦风,秦兵无论如何是不会放过的,就算他没有秦氏血脉,只要将他笼络在秦氏,日后再取一位秦氏嫡系的女子为妻,这不也就成了秦氏中人了嘛。
“秦先生,试试也无妨的!”
要说在这个房间里,只有张潇天祖孙几个,才是真正知道秦风来历的,不过对于秦氏认祖的方法,就连张潇天都没听说过,眼下却是有几分好奇。
“张伯,你也跟着凑热闹啊?”秦风苦笑着说道:“好吧,那就试试吧,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我身上真的没有纹身。”
“先试一下……”秦兵开口说道:“如果没有纹身的话,我用族中秘法在你身上纹个东西,然后再开启血脉,你看如何?”
“秦风兄弟,我大哥的纹身手法可是一流的。”
秦山笑嘻嘻的说道:“族中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请我大哥帮新生儿纹身呢,你看到没有,我身上这豹子就是大哥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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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秦风不知道的是,有些东西是电脑所无法代替的,世界上最顶级的纹身师,本身就是一位艺术大师,远不是电脑可以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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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兵看到秦风是真不乐意,打着圆场说道:“说不定你身上就有纹身呢,只是你自己不知道罢了。”
“好吧。怎么进行测试?”
秦风已经无力去反驳秦老大的话了,他才不相信自己应该是大学教师的父母,会无聊到一出生就在自己身上做些记号。
“我这里没有开启血脉的秘药。”秦兵说道:“这些秘药都保管在家族里的……”
“那就是现在不用做了?”秦风闻言松了口气,他总觉得这事儿不太靠谱,外面的世界尚且无法解开基因密码呢。
科技发展到现在,也只是通过dna鉴定。才勉强能判断三代之内的血缘关系,超出这个范围都有可能出错,所以秦风真不信在这个空间里通过什么秘药,就能确定血脉。
“不用,在接到世良的飞鸽传书之后,我就让家族将秘药给送过来了。”
秦兵抬头往桌边一个立式木柜状的物件上看了眼,说道:“现在已经九点多钟了,东西差不多也应该到了……”
“秦风兄弟,没见过这物件吧?”
秦山看到秦风的注意力随着大哥看向了桌面的那个立柜。有些显摆的说道:“这玩意叫钟摆,能看时间的,你看,这个短针指的是九,那就是晚上九点的意思……
这东西在五大氏族里都不多见,是当年从皇室里拿出来的,也就大哥这等身份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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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以秦风的目光来看。这玩意的确很稀罕。
因为它不是现代的钟,也不是民国时期的,如果秦风没看错的话,这个钟应该是乾隆时期外国的贡品,放到现在也算是很珍贵的文物了。
“家族中有不少外界的物品,秦老弟。等你突破了化劲,这些东西都不算什么的……”
秦兵还没忘诱之以利,在他看来,秦风纵然是个练武奇才,但生长在山林里。能有多少见识?拿出一些好东西就能让他看花了眼睛。
“嗯?大哥,飞鹰到了……”
秦兵话声刚落,院子里忽然响起一阵翅膀的扑棱声,听到这声音,秦山连忙站起身出了院子。
“辛苦你了!”
等秦山进到屋里的时候,在他的肩膀上,赫然落着一只鹰隼,从那鹰隼腹部下面解下一个小包后,秦山将手里的一块生肉塞到了鹰隼的嘴边。
“大哥,东西都在这了。”
秦山将那小包裹放在了桌子上,走到门边将手一扬,那鹰隼顿时振翅飞出了院子,在夜色中不见了踪迹。
“这种通讯方法倒是有些像蒙古人啊?”看到那极具灵性的鹰隼,秦风忍不住赞了一句。
外八门里不乏驯养鹰隼的手法,不过一来好的鹰隼难求,二来现代人也不需要打猎,更是伸手就有电话,根本就用不上鹰隼的。
现在玩鹰的人,都集中在了国外。
中东地区某些国家的富豪们,曾把拥有猎隼的数量和级别,作为自己权力和财富的特殊象征,在沙特,一只最好的猎隼的价格,最高可以卖到几千万人民币。
“就是从蒙古人手上学来的。”
看出了秦风对鹰隼的兴趣,秦兵解释道:“家族里一般的信件,都是用飞鸽传书,特别重要的才用鹰隼,这玩意可精贵着呢,家族里一共就驯养出了五只来……
不过秦风兄弟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可以让人帮你驯养一只,而且是最好的金头猎隼,保证你满意……”
“那就多谢秦兵大哥了。”
秦兵的话很好理解,鸽子一般飞的都不是很高,很容易就被人打下来,而且天敌很多,让它携带重要信件的话不是很保险。
不过鹰隼就不同了,它本就是天空之王,在这个缺少火器的时代,一般人是拿它没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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