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好比异界土著进了大观园(3)
“试一试吧,买个新手套餐,反正也没选择。”
夜凌蛊惑道,他也是第一次做生意,不熟。
老者确实也没有什么选择,他不想死。虽然他已经很老了,但自己的三个弟子还小。没有了自己,这三个可怜的弟子,恐怕也难以在这纷杂的乱世,活出名堂。
不,甚至连归墟都出不了。
“好,我就买这个啥新手套餐了。”
老者一咬牙,决定赌一把。
他很庆幸自己因为赌输了,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心思,将进入归墟这么久以来杀掉的暗夜生物掉落的魔石,全都收集了起来。
1000魔石他还出的起。
“这里是1000模式。”
师傅从身上解开一个包袱,数出1000魔石放堆在桌子上。魔石只有指甲盖大小,也不重,所以老者都是顺生带着,在归墟中逃跑时,也没有来得及扔掉。
幸好,没有扔掉。
满桌子的魔石,晃的夜凌双眼都亮了起来,乐滋滋的道:“好,好好。为了不影响客人亲的食欲,我就先为你治疗。”
说着,夜凌将手搭在老者的手腕之上,闭上了眼睛。治疗术启动后,老者只感觉有一股气,冲入他的体内,然后瞬息间又消失不见。
还没搞明白夜凌到底做了什么,夜凌就又睁开了眼睛。他从身后的透明瓶瓶罐罐中,取了几种药物,用手随意的一捏,魔药术瞬间将这些药物的毒性驱除,只留下精华部分。
夜凌将剩余的精华,放入了一杯水中,那杯谁逐渐变绿,魔药已经做好。
他又将水杯推到了老者跟前:“这杯魔药水能够治疗你的尸毒和身上的伤势,喝下它,你再睡一觉,明早就能痊愈。”
“魔,魔药?”
老者浑身一震,但是却一脸怀疑。这店主看起来实力不高,没想到居然是个魔药师。
老者年轻的时候也去过大荒的许多地方,也算是有见识的人。魔药这东西,他也曾听说过,那是一种极为高级的药物。只能魔药师才能制作。
虽然效果神奇,但是价值却极为昂贵。远远不是他这种普通的修士,能够负担得起的。甚至比他修为更高深的修士,倾尽半生的积蓄也不过就只能买一瓶魔药,用来当做压箱底的保命之物。
在归山城这种偏僻的所在,魔药更是很难见到。
这么珍贵的魔药就在眼前,而且眼前的年轻人,居然随随随便便就制作了出来。随意的,就仿佛是做了一件什么微不足道的事情……
“这,真的是魔药?”
老者端着魔药的手,都在微微发抖。
“不错。”
夜凌奇怪的看他一眼。这老头还是奇怪,喝就完事儿了,在那里瞎激动个啥。
老者忍住剧痛,对着魔药水,轻轻的抿了一口,就像是在抿珍贵的酒。
好苦!原来魔药是这个味道!
“药要一口气喝完,你这样一点一点的喝,就没啥效果了。”夜凌没好气的道。
老者还在回味从舌头上传来的滋味。他舔了一下后,就已经非常的确定,眼前的这杯确实是珍贵无比的魔药。而且等级还不低,如果将这杯魔药拿出去卖,那可比在归墟中打怪采集药草来的收益,要大多了。
而如此珍贵的魔药就摆在他面前,端在他手中,竟然仅仅只需要1000颗毫无用处的魔石。
这实在是太便宜了。
老者带着一脸肉痛的表情,将这被魔药喝了进去,他觉得自己的喝的哪里是药,分明是数不尽的钱啊!
随着魔药入体,和尸气不断抗衡的体气,突然就轻松起来。尸毒在药物的攻击下,迅速消散。之后么剩余的药性,还进入了老者的四肢百骸,继续修复着他体内的伤势。
“好厉害,好厉害!”
老者不由得舒爽的叫起来,魔药实在是太霸道了,效果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好很多。
他的伤势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夜凌没有说大话,恐怕要不到明早,他就能真的能痊愈。
就在他感叹连连的同时,他的三个徒弟也‘啊’的一声叫了起来。
三个徒弟捧着一杯叫做雪碧的饮料,一脸陶醉。
这是什么?好清爽好可口,那种腻人的甜竟然被一股神秘的气体包裹着,化为了灵魂深处的清爽,口感实在是太美妙了。他们从未喝过这么好喝的饮料。
三个徒弟不由的脸上露出陶醉。
夜凌微微一笑,将四份炒饭也推了过去。
伤势好了许多,突然就有了胃口的老者,以及他的三个徒弟早已经饥肠辘辘,连忙埋头品尝起了夜凌做的炒饭。
夜凌从高中开始,就因为整个家只剩下他一人,所以他只能自己照顾自己。平时吃吃泡面,做做简单的饭,还是没问题的。但要说手艺有多好,谈不上,至少可以入口,毒不死人。
但异界的土包子们,哪里品尝过现实世界的味精、香料以及豆瓣酱?
这些调味品混合在一起,放入炒饭中。夹杂着独特香味的调味料,在他们的口中变成了绝世美味。
他们鼓着眼睛,吃的停不了嘴,连舌头都恨不得吞下去。
“这炒饭,这雪碧,简直实在是太美妙了。”小徒弟称赞连连。
吃饱喝足后,夜凌带四人去了客房。
四个土著土包子们,再一次大开眼界。
这是一排连续排列的双人套间,和现实世界中的度假村差不多。房间呃内部空间大约30平方米,布置的极为干净整洁。
有桌椅、有床铺。木质的屋顶上还挂着师徒四人在外面看到过的,没有火的火吧。
这怪异的火把,正散发着温暖明亮的光芒。将整个客房照的极为温馨。
“这是什么东西?”其中一个徒弟好奇的问。
夜凌笑嘻嘻的回答:“这叫电灯。”
“电灯是啥?为什么它没有火,却能发光?”别一个徒弟也好奇的问。
夜凌化身为百科全书:““因为一种叫做电的东西,通过了电灯的灯丝,所以电灯就能发光。”
“电还有这种用途,实在是太神奇了。”
四人啧啧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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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凌蛊惑道,他也是第一次做生意,不熟。
老者确实也没有什么选择,他不想死。虽然他已经很老了,但自己的三个弟子还小。没有了自己,这三个可怜的弟子,恐怕也难以在这纷杂的乱世,活出名堂。
不,甚至连归墟都出不了。
“好,我就买这个啥新手套餐了。”
老者一咬牙,决定赌一把。
他很庆幸自己因为赌输了,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心思,将进入归墟这么久以来杀掉的暗夜生物掉落的魔石,全都收集了起来。
1000魔石他还出的起。
“这里是1000模式。”
师傅从身上解开一个包袱,数出1000魔石放堆在桌子上。魔石只有指甲盖大小,也不重,所以老者都是顺生带着,在归墟中逃跑时,也没有来得及扔掉。
幸好,没有扔掉。
满桌子的魔石,晃的夜凌双眼都亮了起来,乐滋滋的道:“好,好好。为了不影响客人亲的食欲,我就先为你治疗。”
说着,夜凌将手搭在老者的手腕之上,闭上了眼睛。治疗术启动后,老者只感觉有一股气,冲入他的体内,然后瞬息间又消失不见。
还没搞明白夜凌到底做了什么,夜凌就又睁开了眼睛。他从身后的透明瓶瓶罐罐中,取了几种药物,用手随意的一捏,魔药术瞬间将这些药物的毒性驱除,只留下精华部分。
夜凌将剩余的精华,放入了一杯水中,那杯谁逐渐变绿,魔药已经做好。
他又将水杯推到了老者跟前:“这杯魔药水能够治疗你的尸毒和身上的伤势,喝下它,你再睡一觉,明早就能痊愈。”
“魔,魔药?”
老者浑身一震,但是却一脸怀疑。这店主看起来实力不高,没想到居然是个魔药师。
老者年轻的时候也去过大荒的许多地方,也算是有见识的人。魔药这东西,他也曾听说过,那是一种极为高级的药物。只能魔药师才能制作。
虽然效果神奇,但是价值却极为昂贵。远远不是他这种普通的修士,能够负担得起的。甚至比他修为更高深的修士,倾尽半生的积蓄也不过就只能买一瓶魔药,用来当做压箱底的保命之物。
在归山城这种偏僻的所在,魔药更是很难见到。
这么珍贵的魔药就在眼前,而且眼前的年轻人,居然随随随便便就制作了出来。随意的,就仿佛是做了一件什么微不足道的事情……
“这,真的是魔药?”
老者端着魔药的手,都在微微发抖。
“不错。”
夜凌奇怪的看他一眼。这老头还是奇怪,喝就完事儿了,在那里瞎激动个啥。
老者忍住剧痛,对着魔药水,轻轻的抿了一口,就像是在抿珍贵的酒。
好苦!原来魔药是这个味道!
“药要一口气喝完,你这样一点一点的喝,就没啥效果了。”夜凌没好气的道。
老者还在回味从舌头上传来的滋味。他舔了一下后,就已经非常的确定,眼前的这杯确实是珍贵无比的魔药。而且等级还不低,如果将这杯魔药拿出去卖,那可比在归墟中打怪采集药草来的收益,要大多了。
而如此珍贵的魔药就摆在他面前,端在他手中,竟然仅仅只需要1000颗毫无用处的魔石。
这实在是太便宜了。
老者带着一脸肉痛的表情,将这被魔药喝了进去,他觉得自己的喝的哪里是药,分明是数不尽的钱啊!
随着魔药入体,和尸气不断抗衡的体气,突然就轻松起来。尸毒在药物的攻击下,迅速消散。之后么剩余的药性,还进入了老者的四肢百骸,继续修复着他体内的伤势。
“好厉害,好厉害!”
老者不由得舒爽的叫起来,魔药实在是太霸道了,效果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好很多。
他的伤势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夜凌没有说大话,恐怕要不到明早,他就能真的能痊愈。
就在他感叹连连的同时,他的三个徒弟也‘啊’的一声叫了起来。
三个徒弟捧着一杯叫做雪碧的饮料,一脸陶醉。
这是什么?好清爽好可口,那种腻人的甜竟然被一股神秘的气体包裹着,化为了灵魂深处的清爽,口感实在是太美妙了。他们从未喝过这么好喝的饮料。
三个徒弟不由的脸上露出陶醉。
夜凌微微一笑,将四份炒饭也推了过去。
伤势好了许多,突然就有了胃口的老者,以及他的三个徒弟早已经饥肠辘辘,连忙埋头品尝起了夜凌做的炒饭。
夜凌从高中开始,就因为整个家只剩下他一人,所以他只能自己照顾自己。平时吃吃泡面,做做简单的饭,还是没问题的。但要说手艺有多好,谈不上,至少可以入口,毒不死人。
但异界的土包子们,哪里品尝过现实世界的味精、香料以及豆瓣酱?
这些调味品混合在一起,放入炒饭中。夹杂着独特香味的调味料,在他们的口中变成了绝世美味。
他们鼓着眼睛,吃的停不了嘴,连舌头都恨不得吞下去。
“这炒饭,这雪碧,简直实在是太美妙了。”小徒弟称赞连连。
吃饱喝足后,夜凌带四人去了客房。
四个土著土包子们,再一次大开眼界。
这是一排连续排列的双人套间,和现实世界中的度假村差不多。房间呃内部空间大约30平方米,布置的极为干净整洁。
有桌椅、有床铺。木质的屋顶上还挂着师徒四人在外面看到过的,没有火的火吧。
这怪异的火把,正散发着温暖明亮的光芒。将整个客房照的极为温馨。
“这是什么东西?”其中一个徒弟好奇的问。
夜凌笑嘻嘻的回答:“这叫电灯。”
“电灯是啥?为什么它没有火,却能发光?”别一个徒弟也好奇的问。
夜凌化身为百科全书:““因为一种叫做电的东西,通过了电灯的灯丝,所以电灯就能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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