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魔法异变
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
朱拂晓与这皂隶头领无冤无仇,与这县太爷无冤无仇,双方为了利益,竟然想要将其置于死地,拿其性命做晋升之资,朱拂晓又非寻常人,岂能坐以待毙?
不过,朱拂晓此时并不知道自己被那皂隶头领柴关给惦记上了,否则说不得要直接出手,先下手为强,将这柴关给了结了事。
世上的事情莫过于此,惨遭横祸者比比皆是。律法严明的时代,尚且冤假错案无数,更何况是在这古代?
面对着大字不识一个的村民,众位皂隶也没有心思细问,只是再三交代人口失踪之事不得外传,然后匆匆前去抄家了。
很显然,这县太爷李松柏也不是傻子,直接想着先将事情给压下来。一百多人失踪,不是小事情。要么是入了瓦岗投靠盗匪,要么……?被人杀害?似乎不太可能。
人又不是小动物,一夜间屠杀上百人,怎么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全村三千多人,谁都没有听到动静?
“呸,这群狗官。除了抄家敛财之外,什么本事也没有。那狗官肯定是想要将事情给压下,然后息事宁人了事。”王大站在朱拂晓身边,狠狠的啐了一口口水,眼神里充满了火气。
听闻此言,朱拂晓眉毛挑了挑,然后双手背在身后慢慢悠悠的往家中走去:“小子,祸从口出,休得胡言乱语。”
“晚上记得来我家中识字”朱拂晓又叮嘱了一句。
他倒没有什么藏私的心里,这个世界的文化知识,对他来说也就是那般吧。没有什么秘而不宣,或者说值得藏私的。
领着小妹回到家中,朱拂晓将弓、箭全都放在竹篾中,然后沉思了一会,将屋檐上的黄灯笼拿下,插在了背篓上。然后起身向山中走去。
他将黄灯笼带在身边,不是怕丢了,任何人盗取了黄灯笼,都不会有好下场,都会被天地间的霉运之气、死亡之气惊扰的不得安宁。
他是怕自家小妹或者是邻居误碰到那黄灯笼,到时候惹出什么事情来,可就是不妙。
所以,干脆带在身边,倒也省去了所有烦心事。
他不单单要狩猎,还要去寻找一些草药,在这个时代,一旦感冒生病,那可是了不得的大事。稍有头疼脑热,那也是要人命的事情。
他继承了全部魔法,炼金、制药魔法自然也在其掌握之中,他虽然眼下只掌握了死亡魔法,炼制不得魔法药,但却可以配置一些那个世界的普通草药。
连绵百里的瓦岗山脉,有着数不尽的奇花异草,更是山中狼虫虎豹的天然狩猎所。乃是所有野兽的家园,所有狩猎者的天堂。
朱拂晓身披一件黑色麻衣,头上戴着斗笠,将整个人笼罩在黑袍内,避免毒辣的太阳照射在身上,也免得阳光的浩荡之力与体内死亡魔力冲突,使得其难受。
山中多草药!
入了瓦岗山,草药处处皆是,无人采摘。
这个世界懂医术的只有那么一小撮人,而且这瓦岗山中有大型猛兽,还有山间盗匪,寻常人谁敢来瓦岗山采药?
至于说你叫瓦岗山中的盗匪采药?怕不是在开玩笑。一群只懂杀人的家伙,怎么会救人的本事。
朱拂晓一路上走走停停,不过小半个时辰,便已经挖了一箩筐。
他已经避开了人们走出来的山路,因为人们走出来的山路上时常有盗匪拦路,他虽然不怕那些盗匪,却也不想惹麻烦。
况且,小路附近的一些山间野果、草药,早就被人采摘光了。
在这古代,只要是能吃的绿色,别管什么草药不草药,都会被村民采摘回去充饥。
双眼内魔力流转,方圆千米所有生命气机在其眼中化作了一个个磁场,辨认的清清楚楚一清二白。
纵使有大型的山间猛兽,他也能从容避开,然后绕路而行。
至于说山间的小兔子、小松鼠,乃至于猿猴、梅花鹿等等,虽然不能说比比皆是,但只要耐心走一会,却也可以看到。
这里是瓦岗山内的无人区,是人类不曾征服的天然原始森林,除了掌握死亡魔法的朱拂晓,没有人敢随意闯入其中。
这山中的毒虫、猛兽数不胜数防不胜防,也就是朱拂晓能辨认所有生命气机,能够自动的避让开。
最关键的是,朱拂晓的背篓上,插着一把古朴的黄灯笼。
黄灯笼朦胧中散发出一股死亡的气机,在其周身十米之内,所有毒蛇、蛊虫,俱都是感受到了那股死亡的气机,身躯僵硬动也不敢动,一个个都雌伏了下来。
只要是有情众生,就没有不惧怕死亡的。
对于他来说,最麻烦的不是山间毒虫、猛兽,而是那尚未开垦的道路,山林间遍布的枝桠,以及勾连在一起的藤蔓。
不过好在他有办法,只见其心头一动,白骨骷髅出现,然后朱拂晓直接坐在那白骨骷髅的背上,叫白骨骷髅背着自己在山林间行走。
白骨骷髅融合了上百人的血肉精华,已经有了些神异,在这深山老林内脚步轻稳健步如飞,堪称是飞毛腿。
对于朱拂晓来说难以迈过去的藤蔓,只见那白骨骷髅轻轻一跃,然后纵身就跳了过去。
朱拂晓一路走走停停,只是先采集草药,并未曾出手在山中狩猎。
眼见着天色接近午时,朱拂晓心头念动,驱使着魔法骷髅寻找到山间一处清泉前,然后放眼林中生命磁场,一双眼睛看向了丛林中那犹若是小鹿形状的生命磁场。
硬弓被其握在手中,魔法箭缓缓抽出,然后引弓搭箭。
魔力缓缓注入箭矢,箭矢内的魔法随之激活,只见整个箭矢上玄妙纹路开始活跃游走。
六石的硬弓,即便加上滑轮,对于朱拂晓来说,也依旧是太硬了。只拉开了一道半月,然后那魔法箭化作一道黑光,没有发出半分声响,更不曾有箭矢的呼啸。无视了所有山间阻碍,穿过层层险阻,径直没入了那生命磁场中。
接着一道惨叫响起,然后在丛林内回归沉寂。
“去,给我将猎物带回来。”朱拂晓坐在小溪边,不紧不慢的清洗着脚上的泥垢。
白骨骷髅远去,不多时就见一只小鹿被其扛了过来,那小鹿的血液已经被抽空,魔法箭扎在了其脖颈上。
一击毙命!
此时在看那魔法箭上的符文,就好像是活了过来一般。细一看那魔法符文,依旧是魔法符文,烙印在箭矢上,只是显得箭矢比较奇特而已。但若是细看,聚精会神的盯一会,你就会发现,那魔法符文似乎有了生命力,不断在箭矢内游走。
“咦,吸食了小鹿的生命力,这箭矢似乎也变得不一样了。魔法果然玄妙,果然是不可思议。”朱拂晓伸出手拿住箭矢,下一刻自那箭矢内一股暖流流淌而出,钻入了其内体。
然后,朱拂晓只觉得自家精气神一震,整个人浑身舒坦,似乎体内的沉积旧疾尽去,自家的筋骨、肌肤、血肉内似乎多了什么东西一样。
“还有这种功效?”朱拂晓拿起那魔法箭,仔细的打量着魔法箭矢,感应着魔法箭矢的变化,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这被自己选做箭矢的树枝,生机似乎又复苏了,发生了一种奇特的变化。
“不去管它,这是我的魔法箭矢,受我的魔咒控制,就算发生变化,也依旧要被我掌控。这方世界的法则与魔法世界的法则终究是不一样。不一样的法则下诞生的魔法物,自然也是不一样。”朱拂晓伸出柴刀开始开膛破肚,将梅花鹿切好。
那白骨骷髅去深山老林抱来一大捆干柴,然后放在了朱拂晓的身前,静静站在溪水前,等候朱拂晓指使。
“方圆五百米,自由狩猎,壮大自己!”朱拂晓略作沉吟,然后道了句。
话语落下,只见脚下泥土一软,那白骨骷髅已经钻入了泥土中,消失在了其眼前。
“卧槽,遁地术!!!”朱拂晓看着白骨骷髅的本能,顿时惊呆了,手中柴刀垂落在地,差点将自家的宝物给切下来。
“死亡魔法源自于大地之力,所有尸体死后,本来也就归于大地。大地才是万物最终的归宿。”朱拂晓缓缓将柴刀收起来,眼神里露出一抹若有所思,然后拿出火折子,开始小心翼翼的生火。
在这原始丛林,生火必须要小心翼翼,否则一旦惹出火灾,那便是无数生灵陨落的惨剧。
细心的挖出一个泥坑,招来溪水边的淤泥,将那周边泥坑涂抹好,然后朱拂晓用火折子点燃了松软的杂草,接着就见大火逐渐升起。
在这幽冷的原始丛林内,火光给冰冷的森林带来了一丝丝暖意。
做好架子,将那鹿肉放在架子上,朱拂晓开始熏烤。
油脂滴落,朱拂晓不去理会,又去转身炮制身侧的鹿肉:“剩下的鹿肉大概有四十多斤,还有些肝脏,足够我兄妹吃一段时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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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拂晓与这皂隶头领无冤无仇,与这县太爷无冤无仇,双方为了利益,竟然想要将其置于死地,拿其性命做晋升之资,朱拂晓又非寻常人,岂能坐以待毙?
不过,朱拂晓此时并不知道自己被那皂隶头领柴关给惦记上了,否则说不得要直接出手,先下手为强,将这柴关给了结了事。
世上的事情莫过于此,惨遭横祸者比比皆是。律法严明的时代,尚且冤假错案无数,更何况是在这古代?
面对着大字不识一个的村民,众位皂隶也没有心思细问,只是再三交代人口失踪之事不得外传,然后匆匆前去抄家了。
很显然,这县太爷李松柏也不是傻子,直接想着先将事情给压下来。一百多人失踪,不是小事情。要么是入了瓦岗投靠盗匪,要么……?被人杀害?似乎不太可能。
人又不是小动物,一夜间屠杀上百人,怎么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全村三千多人,谁都没有听到动静?
“呸,这群狗官。除了抄家敛财之外,什么本事也没有。那狗官肯定是想要将事情给压下,然后息事宁人了事。”王大站在朱拂晓身边,狠狠的啐了一口口水,眼神里充满了火气。
听闻此言,朱拂晓眉毛挑了挑,然后双手背在身后慢慢悠悠的往家中走去:“小子,祸从口出,休得胡言乱语。”
“晚上记得来我家中识字”朱拂晓又叮嘱了一句。
他倒没有什么藏私的心里,这个世界的文化知识,对他来说也就是那般吧。没有什么秘而不宣,或者说值得藏私的。
领着小妹回到家中,朱拂晓将弓、箭全都放在竹篾中,然后沉思了一会,将屋檐上的黄灯笼拿下,插在了背篓上。然后起身向山中走去。
他将黄灯笼带在身边,不是怕丢了,任何人盗取了黄灯笼,都不会有好下场,都会被天地间的霉运之气、死亡之气惊扰的不得安宁。
他是怕自家小妹或者是邻居误碰到那黄灯笼,到时候惹出什么事情来,可就是不妙。
所以,干脆带在身边,倒也省去了所有烦心事。
他不单单要狩猎,还要去寻找一些草药,在这个时代,一旦感冒生病,那可是了不得的大事。稍有头疼脑热,那也是要人命的事情。
他继承了全部魔法,炼金、制药魔法自然也在其掌握之中,他虽然眼下只掌握了死亡魔法,炼制不得魔法药,但却可以配置一些那个世界的普通草药。
连绵百里的瓦岗山脉,有着数不尽的奇花异草,更是山中狼虫虎豹的天然狩猎所。乃是所有野兽的家园,所有狩猎者的天堂。
朱拂晓身披一件黑色麻衣,头上戴着斗笠,将整个人笼罩在黑袍内,避免毒辣的太阳照射在身上,也免得阳光的浩荡之力与体内死亡魔力冲突,使得其难受。
山中多草药!
入了瓦岗山,草药处处皆是,无人采摘。
这个世界懂医术的只有那么一小撮人,而且这瓦岗山中有大型猛兽,还有山间盗匪,寻常人谁敢来瓦岗山采药?
至于说你叫瓦岗山中的盗匪采药?怕不是在开玩笑。一群只懂杀人的家伙,怎么会救人的本事。
朱拂晓一路上走走停停,不过小半个时辰,便已经挖了一箩筐。
他已经避开了人们走出来的山路,因为人们走出来的山路上时常有盗匪拦路,他虽然不怕那些盗匪,却也不想惹麻烦。
况且,小路附近的一些山间野果、草药,早就被人采摘光了。
在这古代,只要是能吃的绿色,别管什么草药不草药,都会被村民采摘回去充饥。
双眼内魔力流转,方圆千米所有生命气机在其眼中化作了一个个磁场,辨认的清清楚楚一清二白。
纵使有大型的山间猛兽,他也能从容避开,然后绕路而行。
至于说山间的小兔子、小松鼠,乃至于猿猴、梅花鹿等等,虽然不能说比比皆是,但只要耐心走一会,却也可以看到。
这里是瓦岗山内的无人区,是人类不曾征服的天然原始森林,除了掌握死亡魔法的朱拂晓,没有人敢随意闯入其中。
这山中的毒虫、猛兽数不胜数防不胜防,也就是朱拂晓能辨认所有生命气机,能够自动的避让开。
最关键的是,朱拂晓的背篓上,插着一把古朴的黄灯笼。
黄灯笼朦胧中散发出一股死亡的气机,在其周身十米之内,所有毒蛇、蛊虫,俱都是感受到了那股死亡的气机,身躯僵硬动也不敢动,一个个都雌伏了下来。
只要是有情众生,就没有不惧怕死亡的。
对于他来说,最麻烦的不是山间毒虫、猛兽,而是那尚未开垦的道路,山林间遍布的枝桠,以及勾连在一起的藤蔓。
不过好在他有办法,只见其心头一动,白骨骷髅出现,然后朱拂晓直接坐在那白骨骷髅的背上,叫白骨骷髅背着自己在山林间行走。
白骨骷髅融合了上百人的血肉精华,已经有了些神异,在这深山老林内脚步轻稳健步如飞,堪称是飞毛腿。
对于朱拂晓来说难以迈过去的藤蔓,只见那白骨骷髅轻轻一跃,然后纵身就跳了过去。
朱拂晓一路走走停停,只是先采集草药,并未曾出手在山中狩猎。
眼见着天色接近午时,朱拂晓心头念动,驱使着魔法骷髅寻找到山间一处清泉前,然后放眼林中生命磁场,一双眼睛看向了丛林中那犹若是小鹿形状的生命磁场。
硬弓被其握在手中,魔法箭缓缓抽出,然后引弓搭箭。
魔力缓缓注入箭矢,箭矢内的魔法随之激活,只见整个箭矢上玄妙纹路开始活跃游走。
六石的硬弓,即便加上滑轮,对于朱拂晓来说,也依旧是太硬了。只拉开了一道半月,然后那魔法箭化作一道黑光,没有发出半分声响,更不曾有箭矢的呼啸。无视了所有山间阻碍,穿过层层险阻,径直没入了那生命磁场中。
接着一道惨叫响起,然后在丛林内回归沉寂。
“去,给我将猎物带回来。”朱拂晓坐在小溪边,不紧不慢的清洗着脚上的泥垢。
白骨骷髅远去,不多时就见一只小鹿被其扛了过来,那小鹿的血液已经被抽空,魔法箭扎在了其脖颈上。
一击毙命!
此时在看那魔法箭上的符文,就好像是活了过来一般。细一看那魔法符文,依旧是魔法符文,烙印在箭矢上,只是显得箭矢比较奇特而已。但若是细看,聚精会神的盯一会,你就会发现,那魔法符文似乎有了生命力,不断在箭矢内游走。
“咦,吸食了小鹿的生命力,这箭矢似乎也变得不一样了。魔法果然玄妙,果然是不可思议。”朱拂晓伸出手拿住箭矢,下一刻自那箭矢内一股暖流流淌而出,钻入了其内体。
然后,朱拂晓只觉得自家精气神一震,整个人浑身舒坦,似乎体内的沉积旧疾尽去,自家的筋骨、肌肤、血肉内似乎多了什么东西一样。
“还有这种功效?”朱拂晓拿起那魔法箭,仔细的打量着魔法箭矢,感应着魔法箭矢的变化,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这被自己选做箭矢的树枝,生机似乎又复苏了,发生了一种奇特的变化。
“不去管它,这是我的魔法箭矢,受我的魔咒控制,就算发生变化,也依旧要被我掌控。这方世界的法则与魔法世界的法则终究是不一样。不一样的法则下诞生的魔法物,自然也是不一样。”朱拂晓伸出柴刀开始开膛破肚,将梅花鹿切好。
那白骨骷髅去深山老林抱来一大捆干柴,然后放在了朱拂晓的身前,静静站在溪水前,等候朱拂晓指使。
“方圆五百米,自由狩猎,壮大自己!”朱拂晓略作沉吟,然后道了句。
话语落下,只见脚下泥土一软,那白骨骷髅已经钻入了泥土中,消失在了其眼前。
“卧槽,遁地术!!!”朱拂晓看着白骨骷髅的本能,顿时惊呆了,手中柴刀垂落在地,差点将自家的宝物给切下来。
“死亡魔法源自于大地之力,所有尸体死后,本来也就归于大地。大地才是万物最终的归宿。”朱拂晓缓缓将柴刀收起来,眼神里露出一抹若有所思,然后拿出火折子,开始小心翼翼的生火。
在这原始丛林,生火必须要小心翼翼,否则一旦惹出火灾,那便是无数生灵陨落的惨剧。
细心的挖出一个泥坑,招来溪水边的淤泥,将那周边泥坑涂抹好,然后朱拂晓用火折子点燃了松软的杂草,接着就见大火逐渐升起。
在这幽冷的原始丛林内,火光给冰冷的森林带来了一丝丝暖意。
做好架子,将那鹿肉放在架子上,朱拂晓开始熏烤。
油脂滴落,朱拂晓不去理会,又去转身炮制身侧的鹿肉:“剩下的鹿肉大概有四十多斤,还有些肝脏,足够我兄妹吃一段时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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