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燕南
第61章 燕南
塞北燕南,茫茫草原,一望无际,天赐穹庐,笼盖四野,风吹草低现牛羊。
胡琴响起,悠扬动听,浑厚中有着塞北独有的风情。只是燕南地广人稀,骑在马背上的姑娘,很快就没有再听见着独特的琴声,颇似遗憾的往来时方向望去。
北地风光壮阔,远不是江南水暖山温可以媲美的。李妍颇有些遗憾,翻身跳下马,这是她新进学会的一向技能了。燕南辽阔,她刚到王庭的时候,这里的游牧民族见她身量小巧,都不愿意将马儿卖给她,后来是一个阿妈见她委实可怜,这才将家中的小马驹牵出来。
李妍现在想起王庭那阿妈的神情,不觉莞尔。凤京繁华,帝宫幽深,却拦不住她肆意的心,她也曾打马御驾前,上林苑中纵马驰骋。
小马儿发出嘶鸣声,李妍抬头望向蔚蓝的天空,阳光直射有些刺眼,她下意识的闭上眼。现在是建安十九年秋了,她离开江南不过月余,而她的岫哥哥已经逝去半年了,至如今想起来都觉得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她想的入神,马儿却在此时闹腾起来,李妍牵着缰绳,有些控制不住。“丫头,仔细马儿,草原的英雄可不喜欢你这样冷落它。”
声音清越,语气中依稀还带着些许笑意。李妍尚没有反应过来,就觉手中缰绳一空,片刻间又回到了她手中,她这才抬头望过去。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眼前这个玄衣青年,她见过。凤京赵王府的桃花树下,她见过这种冠世风华,只是那时候的他清冷孤傲,全然不似今日所见的爽朗。他似乎不认得她了,李妍下意识的抚上自己的脸,这才恍然明白。
她年幼时候,随着岫哥哥闯过几月江湖,那时候江湖匆忙,随手救下一老者,竟是杏林妙手,后一直拜在周王李岫门下。年初不久,周王伏诛,那老者临行告辞,便赠予李妍一面具,轻薄如丝,戴上便如同本人的脸,除非用特殊的药才能将其取下。若非如此,谢后又如何肯放她离宫。
她如今只是江湖漂泊的一孤女,不是大秦的帝女,而面前的玄衣青年,他是大秦的赵王萧珩,萧重华。
萧重华平日素来稳重,话语不多的人,在军中积威甚重,只是今日偶遇荒原上的一个少女,瞧着不过十四五岁的模样,长相也是十分寻常,一身青衣却被她穿出了别样的风华,依稀在哪里见过,十分眼熟。他向来过目不忘,加之面前这个丫头气势不俗,定然了然于胸的,既然记忆中并无印象,想来是他想多了。
只是见她沉思的模样,仿佛是认识他的。“丫头,丫头,还未见过燕南风光,怎么就先发起呆来了?”
李妍这才回过神,她同萧重华不过是一面之缘,许多事情都是道听途说。只是萧重华的嫡亲胞妹萧灼华是她的伴读,她对萧重华骨子里也带着一种兄长的敬重,故而见他调侃自己,便随口回了一句:“天苍苍,野茫茫,如此壮丽河山,怎么能说还没见过燕南风光,一步一处皆一景。”
“你倒是不怕我?”萧重华敛容,倒是不笑了,目光幽深,望了一眼李妍。
李妍嗤笑一声,歪着头问道:“我为什么要怕你?”若论身份,她是皇室贵胄,与赵王乃是君臣,自是不必惧怕。何况如今的她,论起来她应是不认识萧重华的,便无从得知他的身份,又如何会惧怕?
“你叫什么?”
“谢夭夭,阁下有何指教?”李妍扬眉,瞧向萧重华。她也不算是骗他,夭夭是她小名,知道的人并不多,姓氏来源自然是中宫谢后。
“瑶瑶?瑶,石之美者。”萧重华反问,难得有的兴致,“家中寄予厚望,瞧你这丫头行事作风,倒也是当得起这个名字。”
李妍瞥了他一眼,捡了一根丢弃在地上的枯枝,一笔一划的刻下。分明都不曾相识,但是她心中却固执得要将名字告知于这个她曾经也只见过一次面的赵王。
“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我有胞妹名灼华,你与她若有缘相见,齐名必能成二姝,只是——”萧重华同萧灼华其实交集不深,他长灼华许多岁,又常年驻守燕南,偶尔回京一趟,灼华又在深宫,兄妹二人说来也是生疏,只是毕竟是骨肉至亲,他对萧灼华还是有一丝怜爱之情的,他想到妹妹,又看了看面前的小丫头,尾音一转:“我家胞妹生的灼灼其华,你却当不上‘夭夭’一名。”
如此说话,已是十分不友善,只是他自心底觉得夭夭这个名字,他不喜欢用在别的女子身上。夭夭,夭夭,听着都十分缠绵。
李妍却不再同他纠缠,心底却对这个赵王印象差了不止些许了,“身体发夫受之父母,何况姓名乃父母所赐。世人多迂腐,见色思其意,俗人也。”
“我本尘世俗家子弟,即使如此,有缘再见,告辞。”他脚尖一点,似草原中的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北地风光,不止于此。”
李妍只听得见他话中的最后一个音,回头就只见到衣袂间的黑色了。她愤愤一想,最好不再见了,燕南风光无限好,她自己有手有脚自然可以去。
只是江湖能人异士许多,也不知赵王拜师何处,轻功竟然学的出神入化了,若非她认识他,只怕都要将此人当作神仙了。只是想到这里,李妍释然了,她来燕南不过须臾时日,但是赵王萧重华却听过不少了,在燕南草原上,他们不曾见过神迹,但是萧重华却是他们心中的神。
燕南位于大秦北方,塞北、塞北说的是名副其实的。塞北苦寒,日日受北方戎狄侵扰,是赵王领军守护住他们的家园,让他们如今能够安居乐业。燕南的百姓,说句不好听的,他们不知道如今的皇帝陛下是谁,却知道赵王萧珩的。
自古功高盖主,由来不会有好下场。李妍想,她的太子哥哥,明君风范,日后若与赵王相见,必然是高山流水遇知音,君臣际会,风云叱咤,定能成就一段佳话,必不会出现君臣相斗的场面。
她牵着小马驹,踏着细软的草原,过了一条小河流,日头过西,有些寒冷。入了秋的燕南,一到傍晚就十分的寒冷,这让江南刚回来的李妍十分不适应,只是她入燕南的时候就已经预先添置了衣物,赶忙将大氅披上,倒是缓解了许多的寒冷。
她翻身正要越上马背,见小马驹下窝着一只雪白的兔子,十分的肥美,暗叹果然是草原养的兔子,与她在江南见过的不一样。李妍低下头,摸了摸那兔子的脑袋,笑道:“小兔子乖乖,快回去吧,等一会儿天就更冷了,走吧。”
于是也不在留恋,越上马背,缰绳一啦,草原上传来一生马嘶鸣,远远的见一小姑娘消失在眼前。留在原地吃了一灰尘的兔子,不知是傻眼了,还是睡着了,竟没有动过。
李妍快马加鞭,一路上风驰电掣,终于在天黑的时候见到了一户人家,将马儿拴在树干上,她环顾四周,是一片很大的森林,也不知前面那户人家是什么人,只见屋顶盖着茅草,屋里还有炊烟袅袅,想来是此地的黎民。
只是大地黑幕,前方未知,李妍叹了口气,若是让家中兄长父母知晓,决计是不能答应自己如此草率的。想到家里,她笑了。出门的时候,她身边带的人,呼呼赫赫,十分之多,只是都被她一一躲过去了,每月也只在不固定的地方给家中寄去一封平安信。如今的她,倒真像极了坊间折子戏中的江湖侠女了,倚楼听风雨,仗剑走江湖,快哉。
她敲门的时候,想过许多的场景,里面会是什么样的人,也许是一户牧民夫妻,年轻的、年老的,绝没有想过,开门之后,抬头望过去的,是一位如此年轻的少年郎。
青衣华发,姿容非凡,恰逢玉树之临风,如画中走出来般,他定然不是燕南之人,李妍心想。燕南民风粗狂,这里的百姓生的也是人高马大,十分壮硕,而眼前的少年郎太像凤京养出的翩翩浊世佳公子了。
只是这姿容玉貌,她说不上来的奇怪。“这位公子,好生面熟,似乎哪里见过?”
因她这句话,对面那位青衣公子倒是笑了,笑容在脸上晕开,十分好看。“见过我的人,都这么说过。”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估摸自己的言辞有些唐突,李妍瞬间就明白他的话中音了,脸色有些微微涨红,她出身皇室,见过多少美人,自然是没有随意调戏人的意思,只是单纯觉得此人十分眼熟,仿佛前生就认识了。“夜黑风高,不知可否借宿一晚?”
“孤男寡女,怕是不妥。”那人委婉拒绝,面有难色。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谢过兄长收留。”李妍想起外面那片幽深的森林,打定主意,死皮赖脸也要留下来。
见她坚持的样子,那人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叹了一口,倒是没有再拒绝,不动声色的将腰间三尺青锋剑敛入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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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北燕南,茫茫草原,一望无际,天赐穹庐,笼盖四野,风吹草低现牛羊。
胡琴响起,悠扬动听,浑厚中有着塞北独有的风情。只是燕南地广人稀,骑在马背上的姑娘,很快就没有再听见着独特的琴声,颇似遗憾的往来时方向望去。
北地风光壮阔,远不是江南水暖山温可以媲美的。李妍颇有些遗憾,翻身跳下马,这是她新进学会的一向技能了。燕南辽阔,她刚到王庭的时候,这里的游牧民族见她身量小巧,都不愿意将马儿卖给她,后来是一个阿妈见她委实可怜,这才将家中的小马驹牵出来。
李妍现在想起王庭那阿妈的神情,不觉莞尔。凤京繁华,帝宫幽深,却拦不住她肆意的心,她也曾打马御驾前,上林苑中纵马驰骋。
小马儿发出嘶鸣声,李妍抬头望向蔚蓝的天空,阳光直射有些刺眼,她下意识的闭上眼。现在是建安十九年秋了,她离开江南不过月余,而她的岫哥哥已经逝去半年了,至如今想起来都觉得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她想的入神,马儿却在此时闹腾起来,李妍牵着缰绳,有些控制不住。“丫头,仔细马儿,草原的英雄可不喜欢你这样冷落它。”
声音清越,语气中依稀还带着些许笑意。李妍尚没有反应过来,就觉手中缰绳一空,片刻间又回到了她手中,她这才抬头望过去。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眼前这个玄衣青年,她见过。凤京赵王府的桃花树下,她见过这种冠世风华,只是那时候的他清冷孤傲,全然不似今日所见的爽朗。他似乎不认得她了,李妍下意识的抚上自己的脸,这才恍然明白。
她年幼时候,随着岫哥哥闯过几月江湖,那时候江湖匆忙,随手救下一老者,竟是杏林妙手,后一直拜在周王李岫门下。年初不久,周王伏诛,那老者临行告辞,便赠予李妍一面具,轻薄如丝,戴上便如同本人的脸,除非用特殊的药才能将其取下。若非如此,谢后又如何肯放她离宫。
她如今只是江湖漂泊的一孤女,不是大秦的帝女,而面前的玄衣青年,他是大秦的赵王萧珩,萧重华。
萧重华平日素来稳重,话语不多的人,在军中积威甚重,只是今日偶遇荒原上的一个少女,瞧着不过十四五岁的模样,长相也是十分寻常,一身青衣却被她穿出了别样的风华,依稀在哪里见过,十分眼熟。他向来过目不忘,加之面前这个丫头气势不俗,定然了然于胸的,既然记忆中并无印象,想来是他想多了。
只是见她沉思的模样,仿佛是认识他的。“丫头,丫头,还未见过燕南风光,怎么就先发起呆来了?”
李妍这才回过神,她同萧重华不过是一面之缘,许多事情都是道听途说。只是萧重华的嫡亲胞妹萧灼华是她的伴读,她对萧重华骨子里也带着一种兄长的敬重,故而见他调侃自己,便随口回了一句:“天苍苍,野茫茫,如此壮丽河山,怎么能说还没见过燕南风光,一步一处皆一景。”
“你倒是不怕我?”萧重华敛容,倒是不笑了,目光幽深,望了一眼李妍。
李妍嗤笑一声,歪着头问道:“我为什么要怕你?”若论身份,她是皇室贵胄,与赵王乃是君臣,自是不必惧怕。何况如今的她,论起来她应是不认识萧重华的,便无从得知他的身份,又如何会惧怕?
“你叫什么?”
“谢夭夭,阁下有何指教?”李妍扬眉,瞧向萧重华。她也不算是骗他,夭夭是她小名,知道的人并不多,姓氏来源自然是中宫谢后。
“瑶瑶?瑶,石之美者。”萧重华反问,难得有的兴致,“家中寄予厚望,瞧你这丫头行事作风,倒也是当得起这个名字。”
李妍瞥了他一眼,捡了一根丢弃在地上的枯枝,一笔一划的刻下。分明都不曾相识,但是她心中却固执得要将名字告知于这个她曾经也只见过一次面的赵王。
“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我有胞妹名灼华,你与她若有缘相见,齐名必能成二姝,只是——”萧重华同萧灼华其实交集不深,他长灼华许多岁,又常年驻守燕南,偶尔回京一趟,灼华又在深宫,兄妹二人说来也是生疏,只是毕竟是骨肉至亲,他对萧灼华还是有一丝怜爱之情的,他想到妹妹,又看了看面前的小丫头,尾音一转:“我家胞妹生的灼灼其华,你却当不上‘夭夭’一名。”
如此说话,已是十分不友善,只是他自心底觉得夭夭这个名字,他不喜欢用在别的女子身上。夭夭,夭夭,听着都十分缠绵。
李妍却不再同他纠缠,心底却对这个赵王印象差了不止些许了,“身体发夫受之父母,何况姓名乃父母所赐。世人多迂腐,见色思其意,俗人也。”
“我本尘世俗家子弟,即使如此,有缘再见,告辞。”他脚尖一点,似草原中的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北地风光,不止于此。”
李妍只听得见他话中的最后一个音,回头就只见到衣袂间的黑色了。她愤愤一想,最好不再见了,燕南风光无限好,她自己有手有脚自然可以去。
只是江湖能人异士许多,也不知赵王拜师何处,轻功竟然学的出神入化了,若非她认识他,只怕都要将此人当作神仙了。只是想到这里,李妍释然了,她来燕南不过须臾时日,但是赵王萧重华却听过不少了,在燕南草原上,他们不曾见过神迹,但是萧重华却是他们心中的神。
燕南位于大秦北方,塞北、塞北说的是名副其实的。塞北苦寒,日日受北方戎狄侵扰,是赵王领军守护住他们的家园,让他们如今能够安居乐业。燕南的百姓,说句不好听的,他们不知道如今的皇帝陛下是谁,却知道赵王萧珩的。
自古功高盖主,由来不会有好下场。李妍想,她的太子哥哥,明君风范,日后若与赵王相见,必然是高山流水遇知音,君臣际会,风云叱咤,定能成就一段佳话,必不会出现君臣相斗的场面。
她牵着小马驹,踏着细软的草原,过了一条小河流,日头过西,有些寒冷。入了秋的燕南,一到傍晚就十分的寒冷,这让江南刚回来的李妍十分不适应,只是她入燕南的时候就已经预先添置了衣物,赶忙将大氅披上,倒是缓解了许多的寒冷。
她翻身正要越上马背,见小马驹下窝着一只雪白的兔子,十分的肥美,暗叹果然是草原养的兔子,与她在江南见过的不一样。李妍低下头,摸了摸那兔子的脑袋,笑道:“小兔子乖乖,快回去吧,等一会儿天就更冷了,走吧。”
于是也不在留恋,越上马背,缰绳一啦,草原上传来一生马嘶鸣,远远的见一小姑娘消失在眼前。留在原地吃了一灰尘的兔子,不知是傻眼了,还是睡着了,竟没有动过。
李妍快马加鞭,一路上风驰电掣,终于在天黑的时候见到了一户人家,将马儿拴在树干上,她环顾四周,是一片很大的森林,也不知前面那户人家是什么人,只见屋顶盖着茅草,屋里还有炊烟袅袅,想来是此地的黎民。
只是大地黑幕,前方未知,李妍叹了口气,若是让家中兄长父母知晓,决计是不能答应自己如此草率的。想到家里,她笑了。出门的时候,她身边带的人,呼呼赫赫,十分之多,只是都被她一一躲过去了,每月也只在不固定的地方给家中寄去一封平安信。如今的她,倒真像极了坊间折子戏中的江湖侠女了,倚楼听风雨,仗剑走江湖,快哉。
她敲门的时候,想过许多的场景,里面会是什么样的人,也许是一户牧民夫妻,年轻的、年老的,绝没有想过,开门之后,抬头望过去的,是一位如此年轻的少年郎。
青衣华发,姿容非凡,恰逢玉树之临风,如画中走出来般,他定然不是燕南之人,李妍心想。燕南民风粗狂,这里的百姓生的也是人高马大,十分壮硕,而眼前的少年郎太像凤京养出的翩翩浊世佳公子了。
只是这姿容玉貌,她说不上来的奇怪。“这位公子,好生面熟,似乎哪里见过?”
因她这句话,对面那位青衣公子倒是笑了,笑容在脸上晕开,十分好看。“见过我的人,都这么说过。”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估摸自己的言辞有些唐突,李妍瞬间就明白他的话中音了,脸色有些微微涨红,她出身皇室,见过多少美人,自然是没有随意调戏人的意思,只是单纯觉得此人十分眼熟,仿佛前生就认识了。“夜黑风高,不知可否借宿一晚?”
“孤男寡女,怕是不妥。”那人委婉拒绝,面有难色。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谢过兄长收留。”李妍想起外面那片幽深的森林,打定主意,死皮赖脸也要留下来。
见她坚持的样子,那人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叹了一口,倒是没有再拒绝,不动声色的将腰间三尺青锋剑敛入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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