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章怨言
秦孝公五年,卫鞅变法就像一道道霹雳闪电,震动了秦国朝野!
上至栎阳卿大夫,下至隶农村汉,无不认为这是匪夷所思的大变,搅得秦国鸡犬不宁,人人别扭。
就说“什伍连坐法”和“私斗治罪法”吧,将城堡里的国人和乡村里的农人,一律编为“保”和“亭”,十家一保,五保一亭。
如果仅仅是这种编民入制,人们说说也就罢了。最重要的是连保连坐,使人惶恐不安。保内一家犯罪,其余九家必须立即共同举发,若不举发而使罪犯逃匿,则十家同罪连坐,一并惩治。
如果一保有人违法犯罪,其余四保也得迅速举发,否则就是五保连坐!也就是说,五十家内任何一人犯罪,都有可能导致四十九家连坐惩治。
人们必须时刻睁大眼睛,注意邻里是否违法犯罪,并且得经常相互提醒各种法令规定,以避免陷入连坐灾难。如此提心吊胆,老秦人如何忍受?
秦国的民风是最令人头疼的。莫说天下列国大摇其头,就是老秦人,也对自己骂骂咧咧大不以为然。可真要动真格改了,老秦人更是骂骂咧咧火冒三丈。
穷山恶水出刁民,地处西域贫瘠之地的秦国,农牧相杂,尤其是泾水渭水上游的陇西河谷草原地带,更是牧业为主。就是腹心地带的关中平原,也有大量从游牧部族转化不久的农耕人口。
自古以来,西域的民风便狂野好斗,动辄为一件小事,便在田间地头打得头破血流,进而引起家族斗殴、村落打斗,甚或部族仇杀。蔓延日久,村落、部族、家族间极少没有血仇者。
这些相互仇恨的部族子弟在军旅中,甚或在战场上,也经常寻衅私斗,宁可为了义气和仇恨帮助私斗的敌人,也不愿在战场上救援勇敢杀敌的兄弟。
还有与西部戎狄部族杂居的老秦人,就更是剽悍狂野,只认热血义气,从来不知“规矩律法”为何物?茫茫草原,幽幽河谷,经常为争夺水草耕地打成了世代血仇。偶然有仇家子弟在草原落单,便立即会被仇家毫不留情的杀掉。
这里的老秦人和戎狄部族都信奉“以血换血,以命换命”的复仇方式,除非强力与战争,几乎任何法令都难以伸展到草原河谷的好勇斗狠之中。
秦穆公时代,为了防止戎狄作乱,便将臣服于秦国的许多戎狄部族半强制的迁移到地广人稀的关中,与农耕的老秦人村落杂居。
大势是稳定了,但久远的民风却是无法改变的。戎狄聚居的村落,就像他们在草原争夺水草一样,与老秦人的村落争夺着水渠,争夺着地界。
年复一年,非但老秦人与戎狄部族多有仇杀,就是戎狄部族之间,老秦人之间,也有着各种各样的私斗血仇。一有机会,仇人间便会大打出手,死伤无算。
对此,秦国官府也无可赖何,历来是“民不告,官不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一是秦国部落凡多,各族实力也不容小觑,更是无法可治,为此也让官府头痛!
其二则是大战不断要依赖各族武者拥军参战,自然也就无力去细致的究诘于这些私仇纠纷。
如此便在各城官员中行成了一个默首陈规的法则:但有兵戎战事,须得人人争先,一致对外,否则杀无赦!也就是说,只要民人不抗赋税、不拒从戎,官府一般不去理会民间仇杀。
三年遍访秦国乡野,卫鞅对这种私斗风尚感触极深。他把这种现象称为“强民弱国”。民风强悍而国家衰弱,根源正在于私斗。
要肃清这种恶风,将秦人引导到为国家荣誉而死战的正道上来,就要彻底禁止私斗,培植一种勇于公战的庶民精神。
卫鞅为此耗时三年,专门写了一篇《弱民》,向秦孝公提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有道之国,务在弱民”的总方略。所谓弱民,就是使民众在国家法律面前处于弱小地位,从而不敢触犯法律。
所谓强民,就是那种蔑视法律敢于犯法的刁民。要使民弱,就要使民众厚道朴实。厚道朴实则 民众守法,刁钻狂野则敢于乱法。这就是“朴则弱,淫则强”的道理。这种深彻的甚至是冰冷的论证,征服了秦孝公,使这个年轻清醒的国君看到了凝聚秦人的希望,决意支持卫鞅从根本上改变秦人的精神风尚。
同时,卫鞅做了精心谋划,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决定变法从治乱立威开始。
他在开府之日颁布的第一批五道法令,全部是围绕“弱民”治乱展开的。《私斗治罪法》,首先严厉禁止一切私人斗殴。也就是说,一切私人仇杀斗殴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一切纠纷都应通过官府依据法令裁决,而不能私相仇杀解决。
《什伍连坐法》则确保一切私斗犯罪者不被隐藏、不能逃匿,而得以严厉惩处。《客栈盘查法》则在于防止仇杀犯罪者和东方密探的藏匿。也就是说,任何罪犯在秦国都将难以藏身。
因为这两部法令规定“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藏奸者与降敌同罚”。也就是说,举发一个犯罪者和在战场上斩杀一个敌人,功劳一样,赏爵位一极;藏匿一个犯罪者和投降敌国一样,都是死罪。很显然,国家新法明确的将私斗犯罪当作大敌,要彻底肃清。
《农耕奖励法》和《军功授爵法》则是培植正气,激励民众去争取国家荣誉,辛勤耕耘,奋勇杀敌,建功立业,光宗耀祖。
这五道法令颁布的时机,恰恰在四月大忙之前,既不影响农事,又将对年年夏忙必然发生的村落部族间普遍的为争水争地而引起的大量私斗仇杀,给以迎头震慑!
全国同时行动,卫鞅准备下狠手,这样新法才能站稳脚跟,法令的尊严就是要在治乱中确立。
但是,这五道法令几乎全部改变了秦人的生活方式。它等于要人们对既往的恩怨仇恨一概泯灭,走上一条以法律为行动准绳的道路。无论是城池中的国人,还是乡野农夫,顿时都感受身上被一条巨大的绳索捆住,浑身不自在。
也正是如此,五道法令运行,从栎阳苍穹这上,出现一道道赤红色的秩序神链,向秦国境内延伸,再法网之上形成五道新的法痕,不但让普通人感受到浑身不自在,也让那些实力强大的感受到不自在,如同身上有道无形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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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至栎阳卿大夫,下至隶农村汉,无不认为这是匪夷所思的大变,搅得秦国鸡犬不宁,人人别扭。
就说“什伍连坐法”和“私斗治罪法”吧,将城堡里的国人和乡村里的农人,一律编为“保”和“亭”,十家一保,五保一亭。
如果仅仅是这种编民入制,人们说说也就罢了。最重要的是连保连坐,使人惶恐不安。保内一家犯罪,其余九家必须立即共同举发,若不举发而使罪犯逃匿,则十家同罪连坐,一并惩治。
如果一保有人违法犯罪,其余四保也得迅速举发,否则就是五保连坐!也就是说,五十家内任何一人犯罪,都有可能导致四十九家连坐惩治。
人们必须时刻睁大眼睛,注意邻里是否违法犯罪,并且得经常相互提醒各种法令规定,以避免陷入连坐灾难。如此提心吊胆,老秦人如何忍受?
秦国的民风是最令人头疼的。莫说天下列国大摇其头,就是老秦人,也对自己骂骂咧咧大不以为然。可真要动真格改了,老秦人更是骂骂咧咧火冒三丈。
穷山恶水出刁民,地处西域贫瘠之地的秦国,农牧相杂,尤其是泾水渭水上游的陇西河谷草原地带,更是牧业为主。就是腹心地带的关中平原,也有大量从游牧部族转化不久的农耕人口。
自古以来,西域的民风便狂野好斗,动辄为一件小事,便在田间地头打得头破血流,进而引起家族斗殴、村落打斗,甚或部族仇杀。蔓延日久,村落、部族、家族间极少没有血仇者。
这些相互仇恨的部族子弟在军旅中,甚或在战场上,也经常寻衅私斗,宁可为了义气和仇恨帮助私斗的敌人,也不愿在战场上救援勇敢杀敌的兄弟。
还有与西部戎狄部族杂居的老秦人,就更是剽悍狂野,只认热血义气,从来不知“规矩律法”为何物?茫茫草原,幽幽河谷,经常为争夺水草耕地打成了世代血仇。偶然有仇家子弟在草原落单,便立即会被仇家毫不留情的杀掉。
这里的老秦人和戎狄部族都信奉“以血换血,以命换命”的复仇方式,除非强力与战争,几乎任何法令都难以伸展到草原河谷的好勇斗狠之中。
秦穆公时代,为了防止戎狄作乱,便将臣服于秦国的许多戎狄部族半强制的迁移到地广人稀的关中,与农耕的老秦人村落杂居。
大势是稳定了,但久远的民风却是无法改变的。戎狄聚居的村落,就像他们在草原争夺水草一样,与老秦人的村落争夺着水渠,争夺着地界。
年复一年,非但老秦人与戎狄部族多有仇杀,就是戎狄部族之间,老秦人之间,也有着各种各样的私斗血仇。一有机会,仇人间便会大打出手,死伤无算。
对此,秦国官府也无可赖何,历来是“民不告,官不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一是秦国部落凡多,各族实力也不容小觑,更是无法可治,为此也让官府头痛!
其二则是大战不断要依赖各族武者拥军参战,自然也就无力去细致的究诘于这些私仇纠纷。
如此便在各城官员中行成了一个默首陈规的法则:但有兵戎战事,须得人人争先,一致对外,否则杀无赦!也就是说,只要民人不抗赋税、不拒从戎,官府一般不去理会民间仇杀。
三年遍访秦国乡野,卫鞅对这种私斗风尚感触极深。他把这种现象称为“强民弱国”。民风强悍而国家衰弱,根源正在于私斗。
要肃清这种恶风,将秦人引导到为国家荣誉而死战的正道上来,就要彻底禁止私斗,培植一种勇于公战的庶民精神。
卫鞅为此耗时三年,专门写了一篇《弱民》,向秦孝公提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有道之国,务在弱民”的总方略。所谓弱民,就是使民众在国家法律面前处于弱小地位,从而不敢触犯法律。
所谓强民,就是那种蔑视法律敢于犯法的刁民。要使民弱,就要使民众厚道朴实。厚道朴实则 民众守法,刁钻狂野则敢于乱法。这就是“朴则弱,淫则强”的道理。这种深彻的甚至是冰冷的论证,征服了秦孝公,使这个年轻清醒的国君看到了凝聚秦人的希望,决意支持卫鞅从根本上改变秦人的精神风尚。
同时,卫鞅做了精心谋划,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决定变法从治乱立威开始。
他在开府之日颁布的第一批五道法令,全部是围绕“弱民”治乱展开的。《私斗治罪法》,首先严厉禁止一切私人斗殴。也就是说,一切私人仇杀斗殴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一切纠纷都应通过官府依据法令裁决,而不能私相仇杀解决。
《什伍连坐法》则确保一切私斗犯罪者不被隐藏、不能逃匿,而得以严厉惩处。《客栈盘查法》则在于防止仇杀犯罪者和东方密探的藏匿。也就是说,任何罪犯在秦国都将难以藏身。
因为这两部法令规定“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藏奸者与降敌同罚”。也就是说,举发一个犯罪者和在战场上斩杀一个敌人,功劳一样,赏爵位一极;藏匿一个犯罪者和投降敌国一样,都是死罪。很显然,国家新法明确的将私斗犯罪当作大敌,要彻底肃清。
《农耕奖励法》和《军功授爵法》则是培植正气,激励民众去争取国家荣誉,辛勤耕耘,奋勇杀敌,建功立业,光宗耀祖。
这五道法令颁布的时机,恰恰在四月大忙之前,既不影响农事,又将对年年夏忙必然发生的村落部族间普遍的为争水争地而引起的大量私斗仇杀,给以迎头震慑!
全国同时行动,卫鞅准备下狠手,这样新法才能站稳脚跟,法令的尊严就是要在治乱中确立。
但是,这五道法令几乎全部改变了秦人的生活方式。它等于要人们对既往的恩怨仇恨一概泯灭,走上一条以法律为行动准绳的道路。无论是城池中的国人,还是乡野农夫,顿时都感受身上被一条巨大的绳索捆住,浑身不自在。
也正是如此,五道法令运行,从栎阳苍穹这上,出现一道道赤红色的秩序神链,向秦国境内延伸,再法网之上形成五道新的法痕,不但让普通人感受到浑身不自在,也让那些实力强大的感受到不自在,如同身上有道无形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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