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俞欢的日常生活
早上七点,闹钟准时响起,俞欢把手伸出被窝,按灭了手机,然后又把头蒙进被子。五分钟之后,闹钟再次响起。俞欢无奈地按灭了手机,从床上爬了起来。
冬寒料峭,每天早上自己就像是被被褥封印了一般,须得经过一般激烈的搏斗才能挣脱封印。一边发着抖,俞欢穿好衣裳,去了卫生间解决生理需求,然后一顿洗漱。
早餐是自己做的,很简单。头一天去超市买的速食包子,在锅里热一下就能吃了,再煎一个鸡蛋,热一杯牛奶,一份比较丰盛的早餐就做好了。
包子是青菜香菇馅的,吃起来有种青菜的香味,鸡蛋煎得有些糊,边缘处有些发黑了。鸡蛋有很多种做法,俞欢尤其喜欢煎蛋,还比较吃那种煎得比较老的,蛋黄硬硬的那种,糖心鸡蛋他反而不太喜欢,觉得有些腥味。牛奶则是超市常见的那种新鲜牛奶,他每次只热一杯,多余的封好口子,放回冰箱。
吃完早餐,他把餐具收拾了一下,放到了厨房的洗刷池里,准备晚上回来在收拾。接着他回了房间,围上围巾,带上手套就准备去上班了。
俞欢工作的地方是恒兴地产,是一家专注于空置土地的投资公司,同时它还是林氏麾下的一个小公司。
俞欢在这里上班已经快一个月了,自从上次参加完聚会之后,林天骄林老板同意了俞欢的辞职,但是同时给了他另一个选择,就是让他在自己下辖的子公司里上班,正常的工作,不再涉及修士相关的事情。俞欢没有做过多的考虑就同意了这个建议,之后就被调到了这家公司当副经理。
实际上自己这个副经理的位子也是挂名的,在公司里,自己什么事情都不用做,有什么事情需要做决定的时候,最后还是会找总经理。总的来说,自己就像是在这家公司里混吃等死,养老来的。
俞欢也知道,林天骄是看在李卫道的面子上才让自己在这里工作的。当然还有另一个目的,自己好歹还是为他工作做一段时间,如果随意的处置,只会让自己手下的那些修士寒心,即使只是做做样子,也要把自己手下的人安顿好。
“俞总,早啊。”前台漂亮的小姐姐和俞欢打了个招呼。
“早。”
接连遇到几个同事,都向俞欢问了好。好不容易进入了自己的办公室,俞欢总算是吐出一口气。
不管过了多长时间,这种被每个见到的人问好的感觉俞欢都不习惯,而且他相信以后也不太可能会习惯。说到底,俞欢本质上还是过去那个人见人嫌的吊丝。
公司的总经理叫做方伟华,是林氏招聘的职业经理人,为人精明干练,俞欢之前和他打过交道,挺好说话的一人。他对于俞欢的身份定位得很清楚,一个下来镀金的阔少,反正让他做最少的事,拿最高的工资就行了,至于功劳政绩之类的,在一些项目里面最后添上他的名字,对每个人都好。
俞欢和方伟华的办公室只有一墙之隔,每天有无数的同事进出方伟华的办公室,都要经过俞欢的门前。有时候俞欢还真是有些羡慕方伟华能够忙忙碌碌的工作,而自己只能在办公室里玩手机打发无聊的时间。他也不是没有想过给别人搭把手,每次上去给人帮忙,别人总说“不用帮忙”,“没什么忙的”之类的话打发自己,久而久之,俞欢也就厌倦了。
每天光坐着就有钱拿,这样的生活虽然很舒服,但是俞欢还是想让自己忙碌一点。虽然这么说很过分,但是确实是这样。
俞欢的文化程度不高,以前曾经在书上还是网络上看到过一段话,说是人生的几种需求:生理的需求、安全的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而现在俞欢觉得自己自我实现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有时候想想,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是犯贱。
“方总,这就这么办吗?”一个女性的声音透过玻璃门传入俞欢耳里。
“嗯,就这么办。你先下去吧。”
“是。”
“咚咚”俞欢办公室的门敲响了,是方伟华。
“方总。”俞欢起身。
“俞总,现在忙吗?”方伟华走了进来。
“不忙不忙。”俞欢从抽屉里拿出一盒玉玲珑烟,抽出一根递了过去。
虽然俞欢很早就在社会上打拼了,但是出人意料的,他并没有染上抽烟喝酒的恶习。烟他不会抽,酒的话只会喝啤的,不会喝白酒,这也算是个异类。虽然如此,但是他却有随身带烟的习惯,这个社会上,有烟好办事,见面先递一根烟,这叫做会做人。以前人穷,买不起好烟,他也不认识什么太高端的人物,就只带二三十块钱一盒的普通烟。后来在李卫道身边做助理,他买的烟大多都给李卫道抽了。再之后他到了林氏手下,有钱了,却还是保留了带烟的习惯,这个时候带的就是这种200一盒的玉玲珑。倒也不是没有更贵的烟,只是更贵的烟相对而言就更小众一点,没有玉玲珑这么有知名度。
方伟华接过烟,从自己口袋里拿出Zippo打火机点着,深吸一口,然后吐出一个圆圆的烟圈,就这一手,没得几年的烟龄是做不到的。方伟华自己就是一个老烟民,右手食指中指都被烟气给熏黄了,不过他及其自律,上班期间基本不会抽烟,当然偶尔和人谈合同,谈合作这个时候当然是入乡随俗,一起抽了。
享受了一会,方伟华说明了来意,“是这样的,最近公司接了一项工程,风口沟那边有个废弃的地铁站,之前因为开发商倒了,那个地方就空置了。前段时间,有人报案说有个流浪汉误入其中,被困死在了里面,现在政府要把那个地方给填了,省的又出现类似的事故,然后我们公司就接到了这个项目。
因为是政府的项目,所以公司也想表现出重视的样子,就想派个公司高层去监工,你看我们公司人都比较忙,而之前你又跟我说过让我给你找点事做,那我就想看看你愿不愿意去看看,如果不愿意的话,我再另外找别人。”
俞欢一听这话,立刻就点头了,“我愿意去,我愿意去。谢谢方总了。”
方伟华一根烟抽完,把烟按灭在烟灰缸里,朝着俞欢使了个眼色,伸出食指中指做出个夹的动作。
俞欢瞬间会意,又抽出一根烟递给方伟华。方伟华满意的点了点头,在俞欢的办公室抽完了才走的。临走之时他还对俞欢说:“去看看就行了,只是做做样子,如果觉得无聊了,就直接回来。”
“嗯,我知道了。”
等到方伟华返回了自己的办公室,俞欢立刻拿上外套围巾,就出了门,去停车场取了车。
俞欢的车是辆黑色的别克,是在今年九月份买的,资金则是林氏给的,当时他刚刚离开李卫道,投身林氏,林氏给了他一大笔钱,让俞欢给了一阵相当富足的生活。
俞欢开着车去往风口沟。
风口沟位于江市北区,和公司隔了好些距离,当俞欢到达的时候那边已经开始施工了。原本地铁站上面的建筑已经被推平了,几辆挖机正在旁边挖掘着。旁边还有几个带着安全帽像是工头一样的人正站在一边看着,手里还拿着一张图纸比对着。
俞欢把车停好,一路小跑着过去。
“你们好,我是恒兴的经理。”俞欢过去打个招呼。
其中一个人递过来一个安全帽,让俞欢戴上,然后向他解释了施工的情况。
他说的每一个字,俞欢都听得懂,但是连在一起就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听的云里雾里,不知所以。那个工头也看出来了这个经理一窍不通,所幸就带着他去施工现场看了看。
结果这一看就看出了问题。
这个地铁站就是之前李卫道过来查看的那一个,车站里的流浪汉尸体经过李卫道的报案才得以发现,正是由于此事,才会有这项工程。
这个地铁站由于和前站并未连通,实际上就只是地下的一条长长的坑道而已。这项工程只需要把地表的泥土挖开,然后把空洞的地方填埋就行了。但是俞欢一到施工现场就看见开掘的大坑之中若隐若现有些白色的东西,挖出的泥土里似乎也混杂了这些东西。
俞欢本来就不是干这个的,自然不知道那些白色的东西是什么,于是便问陪同他的工头。
结果那个工头一脸奇怪的问道:“什么白色的东西?”
“你看不见吗?就是坑里的白色的东西,还有泥土里也混着。”
“不好意思我看不见你说的白色的东西。坑里除了泥土就是石块,都是黑色的,如果是白色那么显眼的东西我应该是能够看见的。”俞欢毕竟是恒兴的人,工头态度还算不错,并没有说他无理取闹。
俞欢又找了几个施工的工人确定,这才发现,那些白色的东西只有自己能够看见。
之前俞欢说自己的通灵能力快要消失了,这当然不是骗姜芸的。近段时间以来,他通灵能力愈发的微弱了,以前夜间随处可见的残魂,现在也很少见到了,当然不是残魂变少了,而是他已经快要看不见了。此时却突然发现了这些只有通灵者才能看见的东西,不免有些好奇。
他不顾工头的劝阻,执意过去,从泥土里清理出一点白色的东西。在他人眼里,俞欢在泥土里寻找着不存在之物,像是得了失心疯一样,就差打电话报警了。
俞欢收集了一点白色物质,放在掌心。这种白色的东西看起来有些像是白色的卫生纸或者丝绸一样,摸起来有些黏糊糊的,但是并不沾手,也不知是什么东西。但是这玩意普通人看不见,通灵之人却能看见,只就已经注定了它的不平凡。
“也许该找个专业人士来看看”,俞欢自言自语道,脑海中莫名的就想起了李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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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寒料峭,每天早上自己就像是被被褥封印了一般,须得经过一般激烈的搏斗才能挣脱封印。一边发着抖,俞欢穿好衣裳,去了卫生间解决生理需求,然后一顿洗漱。
早餐是自己做的,很简单。头一天去超市买的速食包子,在锅里热一下就能吃了,再煎一个鸡蛋,热一杯牛奶,一份比较丰盛的早餐就做好了。
包子是青菜香菇馅的,吃起来有种青菜的香味,鸡蛋煎得有些糊,边缘处有些发黑了。鸡蛋有很多种做法,俞欢尤其喜欢煎蛋,还比较吃那种煎得比较老的,蛋黄硬硬的那种,糖心鸡蛋他反而不太喜欢,觉得有些腥味。牛奶则是超市常见的那种新鲜牛奶,他每次只热一杯,多余的封好口子,放回冰箱。
吃完早餐,他把餐具收拾了一下,放到了厨房的洗刷池里,准备晚上回来在收拾。接着他回了房间,围上围巾,带上手套就准备去上班了。
俞欢工作的地方是恒兴地产,是一家专注于空置土地的投资公司,同时它还是林氏麾下的一个小公司。
俞欢在这里上班已经快一个月了,自从上次参加完聚会之后,林天骄林老板同意了俞欢的辞职,但是同时给了他另一个选择,就是让他在自己下辖的子公司里上班,正常的工作,不再涉及修士相关的事情。俞欢没有做过多的考虑就同意了这个建议,之后就被调到了这家公司当副经理。
实际上自己这个副经理的位子也是挂名的,在公司里,自己什么事情都不用做,有什么事情需要做决定的时候,最后还是会找总经理。总的来说,自己就像是在这家公司里混吃等死,养老来的。
俞欢也知道,林天骄是看在李卫道的面子上才让自己在这里工作的。当然还有另一个目的,自己好歹还是为他工作做一段时间,如果随意的处置,只会让自己手下的那些修士寒心,即使只是做做样子,也要把自己手下的人安顿好。
“俞总,早啊。”前台漂亮的小姐姐和俞欢打了个招呼。
“早。”
接连遇到几个同事,都向俞欢问了好。好不容易进入了自己的办公室,俞欢总算是吐出一口气。
不管过了多长时间,这种被每个见到的人问好的感觉俞欢都不习惯,而且他相信以后也不太可能会习惯。说到底,俞欢本质上还是过去那个人见人嫌的吊丝。
公司的总经理叫做方伟华,是林氏招聘的职业经理人,为人精明干练,俞欢之前和他打过交道,挺好说话的一人。他对于俞欢的身份定位得很清楚,一个下来镀金的阔少,反正让他做最少的事,拿最高的工资就行了,至于功劳政绩之类的,在一些项目里面最后添上他的名字,对每个人都好。
俞欢和方伟华的办公室只有一墙之隔,每天有无数的同事进出方伟华的办公室,都要经过俞欢的门前。有时候俞欢还真是有些羡慕方伟华能够忙忙碌碌的工作,而自己只能在办公室里玩手机打发无聊的时间。他也不是没有想过给别人搭把手,每次上去给人帮忙,别人总说“不用帮忙”,“没什么忙的”之类的话打发自己,久而久之,俞欢也就厌倦了。
每天光坐着就有钱拿,这样的生活虽然很舒服,但是俞欢还是想让自己忙碌一点。虽然这么说很过分,但是确实是这样。
俞欢的文化程度不高,以前曾经在书上还是网络上看到过一段话,说是人生的几种需求:生理的需求、安全的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而现在俞欢觉得自己自我实现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有时候想想,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是犯贱。
“方总,这就这么办吗?”一个女性的声音透过玻璃门传入俞欢耳里。
“嗯,就这么办。你先下去吧。”
“是。”
“咚咚”俞欢办公室的门敲响了,是方伟华。
“方总。”俞欢起身。
“俞总,现在忙吗?”方伟华走了进来。
“不忙不忙。”俞欢从抽屉里拿出一盒玉玲珑烟,抽出一根递了过去。
虽然俞欢很早就在社会上打拼了,但是出人意料的,他并没有染上抽烟喝酒的恶习。烟他不会抽,酒的话只会喝啤的,不会喝白酒,这也算是个异类。虽然如此,但是他却有随身带烟的习惯,这个社会上,有烟好办事,见面先递一根烟,这叫做会做人。以前人穷,买不起好烟,他也不认识什么太高端的人物,就只带二三十块钱一盒的普通烟。后来在李卫道身边做助理,他买的烟大多都给李卫道抽了。再之后他到了林氏手下,有钱了,却还是保留了带烟的习惯,这个时候带的就是这种200一盒的玉玲珑。倒也不是没有更贵的烟,只是更贵的烟相对而言就更小众一点,没有玉玲珑这么有知名度。
方伟华接过烟,从自己口袋里拿出Zippo打火机点着,深吸一口,然后吐出一个圆圆的烟圈,就这一手,没得几年的烟龄是做不到的。方伟华自己就是一个老烟民,右手食指中指都被烟气给熏黄了,不过他及其自律,上班期间基本不会抽烟,当然偶尔和人谈合同,谈合作这个时候当然是入乡随俗,一起抽了。
享受了一会,方伟华说明了来意,“是这样的,最近公司接了一项工程,风口沟那边有个废弃的地铁站,之前因为开发商倒了,那个地方就空置了。前段时间,有人报案说有个流浪汉误入其中,被困死在了里面,现在政府要把那个地方给填了,省的又出现类似的事故,然后我们公司就接到了这个项目。
因为是政府的项目,所以公司也想表现出重视的样子,就想派个公司高层去监工,你看我们公司人都比较忙,而之前你又跟我说过让我给你找点事做,那我就想看看你愿不愿意去看看,如果不愿意的话,我再另外找别人。”
俞欢一听这话,立刻就点头了,“我愿意去,我愿意去。谢谢方总了。”
方伟华一根烟抽完,把烟按灭在烟灰缸里,朝着俞欢使了个眼色,伸出食指中指做出个夹的动作。
俞欢瞬间会意,又抽出一根烟递给方伟华。方伟华满意的点了点头,在俞欢的办公室抽完了才走的。临走之时他还对俞欢说:“去看看就行了,只是做做样子,如果觉得无聊了,就直接回来。”
“嗯,我知道了。”
等到方伟华返回了自己的办公室,俞欢立刻拿上外套围巾,就出了门,去停车场取了车。
俞欢的车是辆黑色的别克,是在今年九月份买的,资金则是林氏给的,当时他刚刚离开李卫道,投身林氏,林氏给了他一大笔钱,让俞欢给了一阵相当富足的生活。
俞欢开着车去往风口沟。
风口沟位于江市北区,和公司隔了好些距离,当俞欢到达的时候那边已经开始施工了。原本地铁站上面的建筑已经被推平了,几辆挖机正在旁边挖掘着。旁边还有几个带着安全帽像是工头一样的人正站在一边看着,手里还拿着一张图纸比对着。
俞欢把车停好,一路小跑着过去。
“你们好,我是恒兴的经理。”俞欢过去打个招呼。
其中一个人递过来一个安全帽,让俞欢戴上,然后向他解释了施工的情况。
他说的每一个字,俞欢都听得懂,但是连在一起就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听的云里雾里,不知所以。那个工头也看出来了这个经理一窍不通,所幸就带着他去施工现场看了看。
结果这一看就看出了问题。
这个地铁站就是之前李卫道过来查看的那一个,车站里的流浪汉尸体经过李卫道的报案才得以发现,正是由于此事,才会有这项工程。
这个地铁站由于和前站并未连通,实际上就只是地下的一条长长的坑道而已。这项工程只需要把地表的泥土挖开,然后把空洞的地方填埋就行了。但是俞欢一到施工现场就看见开掘的大坑之中若隐若现有些白色的东西,挖出的泥土里似乎也混杂了这些东西。
俞欢本来就不是干这个的,自然不知道那些白色的东西是什么,于是便问陪同他的工头。
结果那个工头一脸奇怪的问道:“什么白色的东西?”
“你看不见吗?就是坑里的白色的东西,还有泥土里也混着。”
“不好意思我看不见你说的白色的东西。坑里除了泥土就是石块,都是黑色的,如果是白色那么显眼的东西我应该是能够看见的。”俞欢毕竟是恒兴的人,工头态度还算不错,并没有说他无理取闹。
俞欢又找了几个施工的工人确定,这才发现,那些白色的东西只有自己能够看见。
之前俞欢说自己的通灵能力快要消失了,这当然不是骗姜芸的。近段时间以来,他通灵能力愈发的微弱了,以前夜间随处可见的残魂,现在也很少见到了,当然不是残魂变少了,而是他已经快要看不见了。此时却突然发现了这些只有通灵者才能看见的东西,不免有些好奇。
他不顾工头的劝阻,执意过去,从泥土里清理出一点白色的东西。在他人眼里,俞欢在泥土里寻找着不存在之物,像是得了失心疯一样,就差打电话报警了。
俞欢收集了一点白色物质,放在掌心。这种白色的东西看起来有些像是白色的卫生纸或者丝绸一样,摸起来有些黏糊糊的,但是并不沾手,也不知是什么东西。但是这玩意普通人看不见,通灵之人却能看见,只就已经注定了它的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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