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地铁噩梦
第二天一早,还在睡梦中的郭逍被曹琳琳紧张地叫醒了。
“郭逍,快,睡过了。”说完,曹琳琳掀了被子就跳到了床下。
迷迷糊糊的郭逍被曹琳琳的举动吓的一个激灵坐了起来,来不及多问,慌慌张张地跟着曹琳琳窜到了床下。
兴许是昨夜睡得太晚,闹铃响了两次都没听到,醒来之后已经是七点十五分。两个人急急忙忙地起了床,用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冲出房门。下了楼俩人一路小跑,饭也没时间吃,总算在七点四十多一点的时间感到了地铁站。
“哎呀妈呀,累死我了,琳琳,你每天都这样吗?”郭逍跑的上气不接下气,没想到第一天上班就是这么地紧张。
“也不是啊,今天睡过了。我定的闹铃是六点五十五分,结果响了两次没听到,这不才一路小跑嘛。”曹琳琳也是累的气喘吁吁,“一会儿到公司楼下弄点吃的吧,这会儿是来不及了。”
“行吧,先到公司再说,这第一天上班可不能迟到。”
“我也是因为怕你迟到,才这么着急的,要不然我也不用这么紧张。放心,有我在,不会让你迟到,一会儿跟紧点啊。”
“好,我拉着你衣服。”说着,郭逍真的伸出右手拉着曹琳琳的衣服,走了几步又焦急地问道,“这黑压压的这么多人啥时候才能进站?”排队的人群被隔成了几个弯,彼此用隔档隔开,就像前两天她们登天安门城楼一样那么热闹。
“这才多少,下面人更多。不过,也不要紧,都着急上班,车来的也快,一会儿就排到了。”
曹琳琳说的一会儿,整整花了半个多小时,两个人才挤上车,总算可以松口气。虽说过程比较坎坷,但有曹琳琳在,还算顺利。确实如她所说,挤地铁不能太淑女,这地方不是礼让三先的时候,而是要充分发扬不要脸的精神才是。
对中国人来说,挤似乎成了一个本能的习惯,无论是买票还是上车,不管人多人少永远都是争先恐后,似乎晚一步就要被落下。这几年由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相关部门的引导,人们渐渐地养成了排队的习惯。可总是有那么几个没有公德心的人不按规矩插队往前挤,其他人见状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起拥了上来,瞬间被挤的水泄不通。这一幕,尤其在早高峰坐公交或地铁的时候表现的淋漓尽致,再有耐心和素质的人也会放下矜持展现出本能的一面。这情形,全国各地都一样,只不过在北京,在天通苑的地铁站,表现的更夸张一些。毕竟,无论是平常,还是早晚高峰,按照人口密度来说,这里都是全世界最拥挤的地方。
原本以为上了地铁会好一些,可上来之后才发现,远非如此。地铁上面如果说挤倒也罢了,毕竟这是有所预期的。可比挤更难受的是那个难闻的味道,尽管列车上有通风设施,但似乎作用极其有限。在这密封而拥挤的狭窄空间里,各种早餐味、香水味、汗臭味以及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交织在一起。再加上拥挤带来的紧张和烦躁,让人忍不住想呕吐。
这是郭逍第一次经历这种场合,加上早上没吃饭,又是一路小跑,此时的她快要晕倒了。她一只手尽全力抓住旁边的扶手,一只手紧紧地挽着曹琳琳的胳膊,努力控制着自己不要倒下。
曹琳琳感受到了她的异常,赶快问道,“郭逍,你没事吧?”
郭逍摇了摇头,有气无力地说道,“我没事,还能撑着。”
“那行,马上到站了,你再撑会儿啊。”
终于,到了换乘站,曹琳琳扶着郭逍赶快出了地铁,快步走到了一个垃圾桶旁边,干呕了起来。
“你没事吧?脸色很难看呢。”曹琳琳一边拍着她的背一边关心地说道。
“没事没事,休息下就好。可能赶地铁的时候跑的有些急,排队又排那么长时间,车上又不通风难闻的很,在车上就差点晕了过去。要不是你,说不定此刻我就躺在救护车上了。”
“哦,今天确实跑的有些着急,以后还是慢点来。再个,你可能是第一次挤地铁不习惯,加上早上没吃饭,体力有些不支。”
“还好没吃早饭,要不然在车上吐出来咋办。”
“那倒也是。怎么样,这会儿好些没?”
“好些了。”
“那行,我扶着你赶下趟车。我跟你说,下趟车你就站在门口或者通风口那里,会好很多。”
郭逍点点头,在曹琳琳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跟着人流赶下趟地铁。
“琳琳,还好有你,要不然我就感觉要死在地铁上了。”
“哪有那么夸张啊,慢慢就适应了。这才是第一天,以后都这样那还得了?”
“是啊,可能也是太紧张,没经历过这样的场合。”
“多经历经历就好了,我刚来也跟你差不多,比你好那么一点点。看现在,上刀山下火海都如履平地。”
“呵呵,山东妹子就是不一样啊,我要向你学习。”
“那是,我们大山东人各个都是生龙活虎的。君不见,男的都长得虎背熊腰,女的都胸大屁股翘。”说着,曹琳琳故意挺了挺胸。
“哈哈,真有你的,你这张嘴不去说相声可惜了。”郭逍被曹琳琳逗得哈哈大笑,一下子缓解了不少。
“你还别说,指不定哪天我去德云社拜郭大侠为师学相声去呢,一不小心姐妹儿就火了。”
“好啊,那我一定要做你的经纪人。”
“没问题,准了。”
两个人有说有笑,不一会儿又消失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
第一天上班,有曹琳琳的带领,总的来说还算顺利。到了公司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就是学习各种培训资料和公司制度,熟悉各个业务流程和工作内容,认识一些部门同事等等。到了新的环境,郭逍对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紧张害怕的心情很快就被工作上的充实和热情所驱散。不知不觉,第一天的工作很快就结束了。
下班虽说也很堵,但相比上班还是要好的多,毕竟,所有人并不需要按点到家。为了错开下班高峰,曹琳琳下了班一般都回的晚,刚好刘志伟也在中关村附近,所以下班都是在附近呆很长时间,跟刘志伟一起回。或者,两个人一起去别的地方玩一会儿再回家。但是,郭逍由于答应张婷要给唐晓枫送信,加上还要收拾下东西搬过去,曹琳琳就跟她一起提前往回赶。
到家的时候,唐晓枫没在,郭逍就先收拾房间。如果收拾完还没见人,就打算晚上把信塞到他门下面。其实也没啥收拾的,她才刚来两天也没多少东西,把衣服和洗漱用品一规整就好了。搬完了东西,曹琳琳也回房间收拾自己的屋子,剩下郭逍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此刻的她毫无疑问又想到了张婷,也想起了自己从小到大的遭遇,不禁黯然神伤。
就在这个时候,唐晓枫回来了。他看到张婷的房门开着,刚好想着了解下张婷的伤怎么样了,于是就走了过来。可走到门口一看,居然是郭逍。
“郭逍?怎么是你呀?”唐晓枫惊讶又疑惑地问道。虽说她们两个昨天聊了很久,但应该不至于这么熟吧。
听到唐晓枫叫她,郭逍才回过神,连忙从床上坐了起来。“哦,你回来了?刚好我找你有事。”
“找我?什么事?”唐晓枫边说边走了进来。
“你先坐吧。”郭逍走到门口关上门,又回到床头柜取出一封信交给唐晓枫。“张婷...她走了,把房间让给了我,还说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走了?”听到郭逍这么一说,唐晓枫顿时傻了眼,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她...去哪儿了?”
郭逍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她没说,只是说要离开北京,昨天晚上十二点多的火车。你看看她的信吧,兴许里面写的有。”
唐晓枫颤颤巍巍地打开了信封,只见上面这样写道:
晓枫,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北京,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遇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事。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感受到被爱的滋味,在你这里我得到了。与你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我今生最幸福的时刻。我是多么想这辈子跟你共度余生啊,可我知道,我配不上你,过去那段不堪的经历是我终生无法消除的污点。我也知道,你很爱我,可我不能这么自私。我不能耽误你远大的前程,不能让你为了我而牺牲你终身的幸福。我走之后,不要再找我了,别再把那珍贵的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不值得。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吧,我也相信你肯定能找到比我更好的姑娘。
晓枫,你的帅气,让我着迷,你的才华,让我沉醉。你对世俗的不屑,对梦想的笃定,让我崇拜的无法自拔。晓枫,无论何时你都要坚守自己的理想,做纯粹的自己。我始终相信你一定会成功,有朝一日你一定会成为大歌星的。尽管我离开了,但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会默默地支持你,祝福你。
大歌星,加油!
爱你的婷
看完信,唐晓枫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尽管他也知道,他们两个的爱情注定没有结果。可等这一刻来临的时候,真是心如刀割般地疼痛!
“郭逍,你知道吗?张婷真的是一个好姑娘,不仅长得漂亮,还特别能吃苦,她家里的事我都知道。尤为珍贵的是,她特别有思想,我从来没遇到这么让我着迷的女孩儿。我知道她是被恶人陷害才走上那条路的,也正是因为这个,我才回来找她。倘若不是那个人渣,兴许她会过的很幸福。不管怎么说,很谢谢你,在她最无助的时候遇到了你。虽然我不知道你们都说了什么,但看得出来,她很喜欢你也很信任你。你休息吧,我先走了。”说完,唐晓枫站起身走了出去。郭逍也站起身想说些安慰的话,张了张口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
当天晚上,唐晓枫没有去上班,他回到房间写了一首名为《流星》的诗,让郭逍如果有机会的话转交给张婷。第二天,他就搬走了,郭逍再次见到他是在一档电视选秀的节目上。当时的唐晓枫,唱的就是这首《流星》的诗改编的歌。只是,不知道彼时这首诗的主人公张婷能否听得到他在远方这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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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逍,快,睡过了。”说完,曹琳琳掀了被子就跳到了床下。
迷迷糊糊的郭逍被曹琳琳的举动吓的一个激灵坐了起来,来不及多问,慌慌张张地跟着曹琳琳窜到了床下。
兴许是昨夜睡得太晚,闹铃响了两次都没听到,醒来之后已经是七点十五分。两个人急急忙忙地起了床,用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冲出房门。下了楼俩人一路小跑,饭也没时间吃,总算在七点四十多一点的时间感到了地铁站。
“哎呀妈呀,累死我了,琳琳,你每天都这样吗?”郭逍跑的上气不接下气,没想到第一天上班就是这么地紧张。
“也不是啊,今天睡过了。我定的闹铃是六点五十五分,结果响了两次没听到,这不才一路小跑嘛。”曹琳琳也是累的气喘吁吁,“一会儿到公司楼下弄点吃的吧,这会儿是来不及了。”
“行吧,先到公司再说,这第一天上班可不能迟到。”
“我也是因为怕你迟到,才这么着急的,要不然我也不用这么紧张。放心,有我在,不会让你迟到,一会儿跟紧点啊。”
“好,我拉着你衣服。”说着,郭逍真的伸出右手拉着曹琳琳的衣服,走了几步又焦急地问道,“这黑压压的这么多人啥时候才能进站?”排队的人群被隔成了几个弯,彼此用隔档隔开,就像前两天她们登天安门城楼一样那么热闹。
“这才多少,下面人更多。不过,也不要紧,都着急上班,车来的也快,一会儿就排到了。”
曹琳琳说的一会儿,整整花了半个多小时,两个人才挤上车,总算可以松口气。虽说过程比较坎坷,但有曹琳琳在,还算顺利。确实如她所说,挤地铁不能太淑女,这地方不是礼让三先的时候,而是要充分发扬不要脸的精神才是。
对中国人来说,挤似乎成了一个本能的习惯,无论是买票还是上车,不管人多人少永远都是争先恐后,似乎晚一步就要被落下。这几年由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相关部门的引导,人们渐渐地养成了排队的习惯。可总是有那么几个没有公德心的人不按规矩插队往前挤,其他人见状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起拥了上来,瞬间被挤的水泄不通。这一幕,尤其在早高峰坐公交或地铁的时候表现的淋漓尽致,再有耐心和素质的人也会放下矜持展现出本能的一面。这情形,全国各地都一样,只不过在北京,在天通苑的地铁站,表现的更夸张一些。毕竟,无论是平常,还是早晚高峰,按照人口密度来说,这里都是全世界最拥挤的地方。
原本以为上了地铁会好一些,可上来之后才发现,远非如此。地铁上面如果说挤倒也罢了,毕竟这是有所预期的。可比挤更难受的是那个难闻的味道,尽管列车上有通风设施,但似乎作用极其有限。在这密封而拥挤的狭窄空间里,各种早餐味、香水味、汗臭味以及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交织在一起。再加上拥挤带来的紧张和烦躁,让人忍不住想呕吐。
这是郭逍第一次经历这种场合,加上早上没吃饭,又是一路小跑,此时的她快要晕倒了。她一只手尽全力抓住旁边的扶手,一只手紧紧地挽着曹琳琳的胳膊,努力控制着自己不要倒下。
曹琳琳感受到了她的异常,赶快问道,“郭逍,你没事吧?”
郭逍摇了摇头,有气无力地说道,“我没事,还能撑着。”
“那行,马上到站了,你再撑会儿啊。”
终于,到了换乘站,曹琳琳扶着郭逍赶快出了地铁,快步走到了一个垃圾桶旁边,干呕了起来。
“你没事吧?脸色很难看呢。”曹琳琳一边拍着她的背一边关心地说道。
“没事没事,休息下就好。可能赶地铁的时候跑的有些急,排队又排那么长时间,车上又不通风难闻的很,在车上就差点晕了过去。要不是你,说不定此刻我就躺在救护车上了。”
“哦,今天确实跑的有些着急,以后还是慢点来。再个,你可能是第一次挤地铁不习惯,加上早上没吃饭,体力有些不支。”
“还好没吃早饭,要不然在车上吐出来咋办。”
“那倒也是。怎么样,这会儿好些没?”
“好些了。”
“那行,我扶着你赶下趟车。我跟你说,下趟车你就站在门口或者通风口那里,会好很多。”
郭逍点点头,在曹琳琳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跟着人流赶下趟地铁。
“琳琳,还好有你,要不然我就感觉要死在地铁上了。”
“哪有那么夸张啊,慢慢就适应了。这才是第一天,以后都这样那还得了?”
“是啊,可能也是太紧张,没经历过这样的场合。”
“多经历经历就好了,我刚来也跟你差不多,比你好那么一点点。看现在,上刀山下火海都如履平地。”
“呵呵,山东妹子就是不一样啊,我要向你学习。”
“那是,我们大山东人各个都是生龙活虎的。君不见,男的都长得虎背熊腰,女的都胸大屁股翘。”说着,曹琳琳故意挺了挺胸。
“哈哈,真有你的,你这张嘴不去说相声可惜了。”郭逍被曹琳琳逗得哈哈大笑,一下子缓解了不少。
“你还别说,指不定哪天我去德云社拜郭大侠为师学相声去呢,一不小心姐妹儿就火了。”
“好啊,那我一定要做你的经纪人。”
“没问题,准了。”
两个人有说有笑,不一会儿又消失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
第一天上班,有曹琳琳的带领,总的来说还算顺利。到了公司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就是学习各种培训资料和公司制度,熟悉各个业务流程和工作内容,认识一些部门同事等等。到了新的环境,郭逍对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紧张害怕的心情很快就被工作上的充实和热情所驱散。不知不觉,第一天的工作很快就结束了。
下班虽说也很堵,但相比上班还是要好的多,毕竟,所有人并不需要按点到家。为了错开下班高峰,曹琳琳下了班一般都回的晚,刚好刘志伟也在中关村附近,所以下班都是在附近呆很长时间,跟刘志伟一起回。或者,两个人一起去别的地方玩一会儿再回家。但是,郭逍由于答应张婷要给唐晓枫送信,加上还要收拾下东西搬过去,曹琳琳就跟她一起提前往回赶。
到家的时候,唐晓枫没在,郭逍就先收拾房间。如果收拾完还没见人,就打算晚上把信塞到他门下面。其实也没啥收拾的,她才刚来两天也没多少东西,把衣服和洗漱用品一规整就好了。搬完了东西,曹琳琳也回房间收拾自己的屋子,剩下郭逍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此刻的她毫无疑问又想到了张婷,也想起了自己从小到大的遭遇,不禁黯然神伤。
就在这个时候,唐晓枫回来了。他看到张婷的房门开着,刚好想着了解下张婷的伤怎么样了,于是就走了过来。可走到门口一看,居然是郭逍。
“郭逍?怎么是你呀?”唐晓枫惊讶又疑惑地问道。虽说她们两个昨天聊了很久,但应该不至于这么熟吧。
听到唐晓枫叫她,郭逍才回过神,连忙从床上坐了起来。“哦,你回来了?刚好我找你有事。”
“找我?什么事?”唐晓枫边说边走了进来。
“你先坐吧。”郭逍走到门口关上门,又回到床头柜取出一封信交给唐晓枫。“张婷...她走了,把房间让给了我,还说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走了?”听到郭逍这么一说,唐晓枫顿时傻了眼,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她...去哪儿了?”
郭逍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她没说,只是说要离开北京,昨天晚上十二点多的火车。你看看她的信吧,兴许里面写的有。”
唐晓枫颤颤巍巍地打开了信封,只见上面这样写道:
晓枫,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北京,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遇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事。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感受到被爱的滋味,在你这里我得到了。与你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我今生最幸福的时刻。我是多么想这辈子跟你共度余生啊,可我知道,我配不上你,过去那段不堪的经历是我终生无法消除的污点。我也知道,你很爱我,可我不能这么自私。我不能耽误你远大的前程,不能让你为了我而牺牲你终身的幸福。我走之后,不要再找我了,别再把那珍贵的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不值得。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吧,我也相信你肯定能找到比我更好的姑娘。
晓枫,你的帅气,让我着迷,你的才华,让我沉醉。你对世俗的不屑,对梦想的笃定,让我崇拜的无法自拔。晓枫,无论何时你都要坚守自己的理想,做纯粹的自己。我始终相信你一定会成功,有朝一日你一定会成为大歌星的。尽管我离开了,但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会默默地支持你,祝福你。
大歌星,加油!
爱你的婷
看完信,唐晓枫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尽管他也知道,他们两个的爱情注定没有结果。可等这一刻来临的时候,真是心如刀割般地疼痛!
“郭逍,你知道吗?张婷真的是一个好姑娘,不仅长得漂亮,还特别能吃苦,她家里的事我都知道。尤为珍贵的是,她特别有思想,我从来没遇到这么让我着迷的女孩儿。我知道她是被恶人陷害才走上那条路的,也正是因为这个,我才回来找她。倘若不是那个人渣,兴许她会过的很幸福。不管怎么说,很谢谢你,在她最无助的时候遇到了你。虽然我不知道你们都说了什么,但看得出来,她很喜欢你也很信任你。你休息吧,我先走了。”说完,唐晓枫站起身走了出去。郭逍也站起身想说些安慰的话,张了张口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
当天晚上,唐晓枫没有去上班,他回到房间写了一首名为《流星》的诗,让郭逍如果有机会的话转交给张婷。第二天,他就搬走了,郭逍再次见到他是在一档电视选秀的节目上。当时的唐晓枫,唱的就是这首《流星》的诗改编的歌。只是,不知道彼时这首诗的主人公张婷能否听得到他在远方这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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