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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老兵油子墨九

小说:明末第四天灾作者:脑疯字数:2000更新时间 : 2021-07-10 10:33:10
    墨九是耿仲明亲丁营中的一名老家丁,从皮岛起就跟随耿仲明南征北战。那时候耿仲明还拜在毛文龙大帅的账下当义孙。大家都称呼耿仲明为耿二。

  后来耿仲明投降了大清,耿二变成了耿王爷,这耿二的名字自然是没人敢再提了。

  墨九一直跟随这耿仲明,在皮岛的时候跟着耿仲明一起姓毛,后来又改姓耿。不过他还是喜欢别人叫他墨九。

  因为他心底一直有一个秘而不宣的野望。那就是当年的耿二既然能混成如今的耿王爷。难道自己这个墨九就不能再往上进步一下了?

  可惜墨九是小姐的心思丫鬟的命,这么多年来,仗是打了不少,可也就仅仅混成了耿仲明亲丁营里的一名哨官。

  他生来体弱瘦小,平日里也不以气力见长。其实能混到亲兵营哨官的位置也是这么多年来积攒人望,苦心经营的结果了。

  近些年随着年岁增大,筋骨渐弱,甚至连这哨官的位子坐得也不是很稳了。

  耿仲明手下的士卒虽然前几年全都划属了八旗汉军,但也只是行政意义上的划分,手下的军制组织并没有什么改变。沿用的仍是戚家军的编制方法。墨九这个哨队下设三个队长,每个队十二个人,一共三十六人。

  今天墨九和他的哨队被选作护卫,一起跟着耿仲明去潼关城受降。本来是一件难得的美差,可是不知怎地,墨九总感觉似乎哪里有些不对。

  作为一个在战场上混迹了二十多年的老兵油子,趋吉避凶几乎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果然,墨九的预感没有错。马世耀献城是假,埋伏暗杀才是真。几乎在城头大炮炸响的一瞬间,墨九就知道,今天恐怕要有一番恶战了。

  当耿仲明下令亲丁营冲锋夺门的时候,墨九并没有冲在最前面,反而暗示自己的三个队长,让他们压着点队伍,不要一味的猛冲。自己当兵二十年,每每遇到的夺门之战都是异常的惨烈。加上今天的感觉很不对劲,还是万事小心为上。

  所以入城的时候,墨九的哨队一直落在了其他几个哨队的后面,万分的谨慎。可让墨九没想到的是,潼关的马世耀实在废物至极。城内非但没有什么埋伏,反而好好的城门说弃就弃了。

  其他几个冲锋在前的哨队没有遇到丝毫的阻碍。杀起人来如同砍瓜切菜一般,片刻间便人头滚滚。非但哨队没有折损,连军功都拿到手软。

  而墨九的哨队因为落在了后面,奖赏拿得最少不说,还被同行的哨总嘲笑他年龄越大,胆子越小。

  墨九对这些嘲讽自是不以为然,暗想;

  “你们都知道些什么?当年皮岛上跟着王爷投靠后金的老兄弟可是足足有几千人,到现在恐怕连一千人都剩不下了。自己如今还能全须全尾的逍遥自在,还不是靠的多年来战场上敏锐的嗅觉?

  宁肯不逞英雄,少拿些军功,也比以身犯险要好的多。俗话说小心使得万年船,安全第一才是最重要的。”

  这些都是墨九用鲜血换来的经验,却不太好当众去说。自己部下的三位队长看着其他哨的亲卫频频斩获记功,也有些眼红。纷纷埋怨自己的上司未免太过谨慎胆小了。

  对于其他哨官的那些嘲讽,其实墨九并不在意。他们爱说什么便说什么,那些战场上不信邪的傻大胆,现在坟头的野草都老高了。

  可是对于自己部下的埋怨,墨九却是暗地里心生警惕。一个狼群里,如果有成年的公狼对狼王的威信有了质疑,这可绝不是什么好兆头。

  这几年自己的身子骨越来越差。往常二十几斤重的石锁,玩个把时辰根本不当回事。如今练上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便气喘吁吁了。

  部下也越来越不拿自己当回事,说不准哪天就真有个狼崽子要踩着自己上位。若是真走到那一步,连亲丁营的哨官都当不成了,那可大大的糟糕。

  墨九心生警觉,虽然说大将军总要趋吉避凶。但是比起临阵的危险来,被曾经的部下踩到脚下,显然这个后果更为可怕。

  今天潼关之战若还有机会,说不得要拼上一把自己的老骨头,去博一个彩头,找回刚才的场子,才好叫下面的人心服口服。

  不久之后,中军传令官传来耿仲明的将令。所部万余人马,尽皆入城清缴残余顽抗敌军。

  这个命令一到,顿时整个耿仲明的大军欢声雷动。要知道这么多年了,只要跟随清军打仗,破门后率先入城的肯定是清军嫡系。这汉军先入城喝头道汤的事情,可真是前所未有。

  这道命令与其说是将令,更不如说是奖赏更为贴切些。

  亲丁营的人,除了墨九的哨队外,其他队伍也个个面有荣光。虽然攻门的整个过程平淡无奇。可毕竟是方才大家伙以身犯险拼出来的。如今雨露均沾,全军人马都有肉吃。众亲丁自然各个面露得意之色。

  二番入城,耿仲明的一众人马各个奋勇争先。尤其是新归降来的汉军,生怕落于人后。

  这些人攻坚不行,但是打顺风仗却比谁都厉害。如今这摆明了赚军功的事情,自然都铆足了力气,拼了命的向前冲。

  墨九手下的几个队长也想号令士卒向前狂奔,却被墨九又拦了下来,依旧跟在耿仲明中军的左右,不疾不徐的前进。

  虽然墨九已经打定主意今天要想方设法拔一个头筹,但却不能一味的蛮干。刚才王爷身边只有几百人,自己队伍压在其余哨队的身后,王爷恐怕也是落在眼里的。

  现在摆明的顺风仗,自己如果一反常态,和其他队伍抢着入城。王爷若刚才没注意到自己也就罢了,万一若是真的注意到,留下一个“打仗全不行,抢功第一名”的印象,拿句文词来说那叫“简在帝心”。自己可能一辈子都混不出头了。

  反而这时候落在队伍之后,跟王爷的中军走在一起。保持和先前夺门时候一致的状态。这才叫稳健持重,颇有大将之风。

  另外墨九还有一些不为人道的小心思。这立功露脸其实也有些小技巧。一定要在显眼处拔得头筹,才会受到上司的看重。

  三国时,关羽为什么能威震华夏啊。那是因为他在十八路诸侯的面前。当着天下群雄的眼皮子底下,温酒斩了华雄。一战之后,自然天下皆知。这叫露脸露在了明面上。

  反观吴国的马忠。生擒关羽,射死黄忠。这样的显赫战绩,即便是战神吕布也未曾做到。然而这马忠却声名不显,最后死于小人的暗算,还些还不就是因为他露脸的时候,周围没有大佬看到,而替他扬名么。

  所以墨九也不着急抢着进城,跟着王爷的中军,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能遇到机会。

  果然,在跟着耿仲明的中军入城不久,突然前面的人马停了下来。墨九知道肯定是前方发生了战况,于是也止住了自己哨队,双腿夹住马鞍,从马上站了起来,长身向前探看。

  原来在潼关城的长街之上突然冲来了一拨人马,一个个穿着奇形怪状,却也有几百人之多。

  冲在最前面的是一个面目俊朗的和尚。那和尚猿臂蜂腰,脖子上挂的素珠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黑黝黝的每个足有碗口大小,手中拎了一柄奇形方便大铲。

  这方便铲本来是出家人慈悲为怀,在野外路遇僵倒之人,用方便铲挖坑掩埋,免得尸骨露于荒野用的。

  可是这个和尚手里的方便铲显然不是铲尸挖坑用的,铲尖也不知道镶嵌了什么动物的骨头,乳白渗青。两边铲刃寒光逼人,中间是一道血槽,血槽满是暗红的污渍,一看就不是凡品。

  当然,墨九并不知道,这铲子的外形其实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叫做白骨碎云。(注1)

  在江湖上,有几种人不能惹,分别是女人,小孩和出家人。

  这句话放在战场身上也可以一并通用。不说李唐时十三棍僧的故事,就是说几十年前,大明的不败战神俞大猷也是亲自上少林寺跟僧人讨教过的。

  长街上清军虽然人多,但这几百人势若猛虎般冲将过来。不由都停住了脚步,有的甚至已经向后退去。

  其实这时候长街上的清军虽然个个都留着金钱鼠尾的辫子,但本质上与其说是清军,还不如说全都是汉军。而且是那种杂牌中的杂牌。

  人员构成也是极乱,有投降来的明军,顺军,各地的杆子,流贼。甚至还有地方结寨的练勇。其战斗力可想而知。

  此时众清军见长街上冲出这么一帮人,一个个威猛飘逸,手中的兵器均不似凡品。心里未免有些怯意。

  墨九却站在马上看出了便宜。

  这些年仗打的多了,见识也就广了。什么撒豆成兵和尚道士的他都碰到过,甚至连更为邪门的阴门阵也都见过。结果这些江湖以讹传讹的东西,其实没一个真正能打的。

  自己没遇上也就罢了,若是遇上了,基本见一个灭一个,比砍瓜切菜还轻松。

  至于这江湖上的武艺,也都是吹的比较厉害,可能在街头单打独斗的时候还有些威力,但在战阵之上,那些降龙掌,六脉剑,疯魔戟法什么的完全不顶用。

  往往自己一个刀花舞起来,还没等伤到敌人,先把旁边的同伴砍倒好了几个。军队战阵中的排枪撺刺过去,任凭什么轻功步法,也都是被扎成刺猬的命。

  看到对面是这样一伙杂牌的队伍,墨九胆气顿生,不由大喝一声道“这些孬兵不堪用,关键时刻还得看我们亲卫的。兄弟们,跟我上啊!”

  说罢,双腿一夹马腹,带领自己的哨队,直直的向和尚冲去。

  对面的和尚见对面的清军左右分开,一哨人马声势惊人的向自己冲来。当先的一匹棕红战马上是一个老奴。胳膊上夹了一把长枪。身材虽然干瘦,威势却是惊人。

  和尚不慌不忙,也站定了身子,单手将大铲背于身后,另一只手在胸前竖起打了个稽首。双目紧盯飞驰来的墨九,僧袍无风自飘,不怒自威。

  墨九看到和尚如此做派,心中却打了个突。要知道趋吉避凶是人们的天性。非是百战之士,不可能面对声势惊人的骑兵冲锋而面不改色。

  世人都知长枪兵克制骑兵,可实际战阵之上,面对这墙势冲锋的骑兵。很少有枪兵能稳住阵型,毫无惧色的面对骑兵的冲锋。

  自己一生经历战阵无数,那些明军的枪兵方阵,几乎个个还没等和骑兵接阵,就直接崩溃逃散了。

  而且这能做到在野外结阵之后再溃散的,还是明军在崇祯初年的状态。等到崇祯十几年的时候。城外野战的明军,甚至连方阵都不敢组,都是结成车阵,躲在木箱车阵后面应敌了。

  如今这和尚面对几十匹马队的冲锋面不改色,反而一幅神仙姿态。不能不让墨九心生忌惮。

  不过此时冲锋在前的墨九却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容不得多加细想。自己的身后就是跟着自己冲锋的一众手下。若这时候自己圈马转向,必定和后面跟随冲锋的马队撞个人仰马翻。

  想到此,墨九咬了咬牙。右手调整了一下骑枪的姿态。上臂挟紧枪身,手腕虚擎。左手却探在背后抽出了三眼统。

  这三眼统顾名思义就是有三个枪筒。外面预先插了三个药捻,省去了临阵装药的麻烦,统里面填上火药、铅丸、铁砂等物。对敌时点燃药捻,到时候里面的铅丸、铁砂一起喷将而出,近战时最是厉害无比。

  而墨九的三眼统又和别人的不同。他的统比别人粗大很多,装的药量将近别人的一倍。他平时又习惯把三个药捻拧成一股。对敌时只要点燃药捻,三统几乎一齐发射,神仙难避。是墨九最为依仗的杀手锏。

  墨九抽出三眼统,弯腰咬开火门,点燃了三股拧在一起的药捻。同时右手的骑枪也对准了和尚的胸膛。

  这骑枪是马队冲锋威力最大的武器,挟战马飞奔之势,一枪若真捅得准了,别说和尚用些金钟罩之类的江湖把式,即便是里外穿上三层明光铠也得被捅个对穿。

  如果和尚身法了得,这一枪落了空,那么三眼统也燃得差不多了,到时候三统齐发。如此近的距离下,什么样的好汉也得打成筛子。

  此时对面的和尚依旧岳峙渊渟,见墨九又是挟枪冲锋。又是弯腰点燃三眼统。却丝毫不为所动。眼看就要撞上,竟然连眼皮都不眨一下,依然的不动如山。

  墨九眼看自己的战马已经到了和尚近前,猛的一踩左脚的马镫,这马跟随墨九多年,自然知道主人的心意,将马头轻轻往左边一拐。战马上的墨九顺势扭身将右手的骑枪刺出。

  在骑枪刺出的同时,墨九持枪的右手也松了力气。要知道在马上挟枪冲锋的势头极大,若刺中了敌人还死攥着骑枪不放,轻者手掌皮开肉绽,重者连手腕也会被冲力折断。

  至于松开的骑枪到是不用担心,在枪纂后面有根索子连在马鞍上边,想再使用时,拉回索子,就能将骑枪收回。

  这一招墨九练的极熟,大多时候自己策马冲向敌人的时候,对方都会被这声势所惊,呆立原地动弹不得。任凭自己的骑枪捅个对穿。

  不想这一次墨九的骑枪却落了空,和尚在千钧一发之际,轻轻的挪动一下身形,差在毫厘之间,堪堪将骑枪避过。

  不过和尚能避开这必杀的一枪,也本是在墨九的预判之中,墨九在右手松开枪杆的同时,左手的三眼统也对准了前方。

  可惜墨九的这一番玲珑心思和娴熟的马上作战技巧终究还是扮媚眼给瞎子看了。

  这和尚躲是躲开了,却完全是瞎躲。身子却没向自己的左边闪避,反到向右边横跨了一步。结果奔驰中的马蹄正好踏在和尚的脸和前胸上。

  只听噗噗两声闷响,和尚俊朗的面孔和棱角分明的胸膛顿时塌了下去,脑袋更是如烂西瓜般的爆开。

  此时墨九左手三眼统的药捻也燃到了尽头,和尚已经倒下。墨九没了目标,只得把枪口向前方指去。

  只听嗵、嗵、嗵三声枪响,在白烟笼罩之下,对面倒下了一片。墨九仗着马势,抡动自己特大号的三眼统左右开弓乱砸,片刻功夫就将对面的几百号人杀了个对穿。

  而尾随在自己后面的众骑兵也是做比成样,紧随墨九身后挟枪冲锋。被捅死的,马踏而死的无计其数。

  那群人看似仪表不凡,其实个个都是银样镴枪头。手中那些武器硕大可怖,精美锐利。可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打造的,碰上己方这些粗苯的武器,那些精美的武器反到是纷纷折断。

  等自己这队骑兵圈回马头的时候,对面的敌人已经没有几个能站着的了。

  大胜而回的墨九洋洋得意。万万没想到那和尚看似不凡,却如此的脓包。这次可着实在众人面前威风了一把。

  自己不抢功,不冒进。等其他部众踌躇不前时。自己才率部迎难而上,不击则已一击必中。将敌人杀得大败。一挽刚才的颓势。这个脸露得不可谓不大!

  “你们不是说我胆小么?那么看一看,是谁在部队慌乱的时候临危出手,稳定大局。又是谁把如此威猛的和尚,轻松斩于马下。如今谁还敢说我墨九年老力衰?”

  “哈哈哈,小九的威风不减当年啊!”一阵大笑从阵后传来。

  墨九知道能这称呼自己的只有王爷无疑。转过头来,果然看到耿仲明率着人马从后面赶了上来。显然刚才自己的一番作为,都被耿仲明看在了眼力。

  墨九急忙在马上行礼,诚惶诚恐道:“王爷见笑了,都是些毛贼流寇罢了,不值得王爷谬奖”

  耿仲明摆了摆手,也没有过多夸奖,只是指着身后跟随的一众满族兵道:“小九啊,潼关城大局已定,你也别贪些许的微末功劳了。这些都是豫亲王的亲随精锐,骑射武艺更是高你无数。今儿你就跟他们多亲多近,若是能学上一招半式,将来可是受用无穷啊”

  墨九大喜,知道这是王爷抬举自己,战功是小,入了王爷的法眼才是真。再说跟在满洲大爷的后面那还能有亏吃吗?于是慌忙答应下来。

  这群白甲巴牙喇为首的叫莫尔根,汉语说得挺溜,为人也很和气。这白甲巴牙喇是多铎旗下精锐中的精锐,平时都跟在多铎身边效劳,干的活计也并不轻松。侦骑,断粮,偷袭,突击,啃的都是那些最难啃的骨头。

  前些日子,多铎在怀庆战场上大获全胜。里面就有不少这些白甲兵的功劳。可算是劳苦功高。

  这次入城,名义上是保护怀顺王耿仲明,暗地却是豫亲王对他们在怀庆时奋勇杀敌的奖赏。

  多尔衮入关改了兵制,满洲八旗子弟现在都是按月吃饷,以前那种名正言顺的抢掠是没有了。

  然而抢劫这事对于八旗兵来说,不光是物资上的满足,更多的是一种探索未知的愉悦。谁也不知道下一个富户的家里是藏着一坛元宝还是半坛糟糠。

  多铎又怎能不知属下的这点心思,不过当主帅的,无论如何也不好明面上违反政令。所以找了个由头把这些白甲兵指派了下去,以作恩典。

  而墨九这老兵油子是做什么,只跟莫尔根简单的聊了几句,就把事情原委脉络摸了个清清楚楚。

  别看这群巴牙喇和气,那可个个都是杀人的祖宗,而且全都是豫亲王的近人。和和气气的说话也就是客套一下。如果自己当了真,可就是真正的不知深浅了。一个伺候不好,那可是要出人命的。

  不过若说带头冲锋陷阵,斩大将于万马军中,凭墨九现在的身子骨,老实说多少心里是有些发虚的。但若说琢磨主帅心思,迎合帮闲。墨九可以自傲的说一句,在整个王爷的大军之中,自己都不做第二人想。

  自己手下的哨队跟莫尔根的白甲兵合兵不久,自己便找了个由头,对莫尔根道:“王爷虎威雄阔,我大军的还没到,这些流贼就望风鼠窜,像耗子似的被杀个精光。虽说这是好事吧,但在王爷中军的身边,却也显不出将军之能。

  我看大人不如随我去别路看看哪里还需要什么帮衬,也好一显身手。让属下也能赚些个功劳”

  莫尔根也听出墨九另有其意。自是点头应允。

  于是,墨九引着莫尔根的一干白甲兵就离开了耿仲明的中军范围,偏开主路,直奔城中的岔路而去。

  注1:一把著名铲子的名字。(可自行百度一把名字叫白骨碎云的铲子,观看形状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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