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拜太阳教!
只有深入凡人社会,陈云才能体会到海外祖洲之上,凡人和修行者之间到底有多割裂。
被称为无边荒漠统治者的魔宗几乎已经灭宗,只剩下魔宗宗主一人苟延残喘,而就算是魔宗宗主,若他依旧修行那古魔战天之法,疯狂是唯一的后果。
而无边荒漠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凡人的社会却依旧如往。
叮铃!叮铃!
骆驼脖子下的驼铃发出清脆的响声,陈云却是没有料到,在这海外修仙界居然还有这种性情温和的生物。
这种生物可谓是沙漠之中最好的工具兽,浑身上下的任何部位都是在为沙漠生存而准备,更不用说那极其耐受的性子。
不管人类做什么,骆驼都会包容接纳,性情极其温和,就算是被激怒了,也顶多向着人喷一口。
这是一支往来无边荒漠之上的驼队。
或许对于修行者来说,无边荒漠顶多也是一片特别大的沙漠,但是对于世代居住于此的凡人们而言,无边荒漠,那就是没有边际的沙漠。
再加上那些凶残的沙漠怪物,和那来去如风的沙漠强盗,可以说,在这片沙漠之上,行商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
但就是这样的驼队,往来于沙漠之间的绿洲,互通有无,为这些个绿洲带来了生机。
此刻的陈云便也坐在一匹巨大的骆驼身上,而在骆驼前面,龙虎玉如意所化的老仆正牵着那骆驼前行。
不要以为驼队便能骑着骆驼了,宝贵的骆驼身上拉着贵重的货物,人,在这里可不太值钱。
至于陈大官人可以骑骆驼,那是因为人家有钱。
驼队里的其他商人也不时地看看这位贵公子,猜测他是哪位城主家的公子。
客商们赶路之余最大的娱乐便是聊天了。
而陈云最喜欢听的便是这些凡人们的聊天。
或许他们聊得很多传说都和修行者们所认知的都有极大区别,但是陈云却知道,这些传说,在这片大地之上都有其原本的影子。
龙虎玉如意都不知道这里为何会变成荒漠,那么圣宗肯定不知道,原本问魔宗是最好的,但是陈云在之前已经收到了消息。
魔宗宗主在听闻这边传回去的消息之后便从圣宗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死在了圣宗内还是离开了圣宗。
所以陈云也懒得去找,干脆混入凡人之中听听他们的故事。
龙虎玉如意看着这位天尊,说真的,他从来都不以为陈先生混入凡人是无聊。
这等存在,一举一动皆有其深意,昔年谁不知道,这位纪元天尊往往会将很多重要的事和大事都放在一个个玩笑里面。
比如自己家主人的那块令牌,据不可靠消息,当初这位陈先生和主人说什么,你追我追到我就让你嘿嘿嘿之类的话。
结果被主人暴揍一顿后说追到了,就给了那块令牌……
所以陈先生这么做肯定有其深意!
“又一座城市的水源干涸了,老刘,这是今年第几个城市了?”
一个长相老城但看着大概只有五十来岁的老汉道。
身边,别叫做老刘的乃是这支驼队的首领,被称为“硬骨头老刘”,据说曾经被沙漠中的马贼抓走,用鞭子抽了一晚上都没有从他嘴里得到驼队的商道。
所谓的商道,其实便是各支驼队行走的路线,也只有他们才知道最近的绿洲在哪里,而在荒漠之中,这是最宝贵的情报!
当然,硬骨头老刘在看到陈云拿出来的那块他可能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黄金之后马上答应让对方跟着商队一起走了……
老刘看了看那头顶的烈日,旋即道:“三个了吧,今年的情况,不容乐观啊。”
荒漠里,水是最重要的,每一座荒漠城市都建立在绿洲之上,而绿洲的根本,便是那水源。
说到这里,很多人便来了兴趣。
一个个都说这些年沙漠里的情况与日俱下,这贼老天大概是不想让人活了云云。
陈云凑了半天总算是凑过来,闻言插嘴道:“几位,这种情况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老刘抬头一看,原本不打算和这小白脸说话的,但是想想自己这一趟的收货,还是开口道:“陈公子啊,这种情况大概是从二十年前开始的吧。”
“我老刘在这条路上行商有四十年了,以前就算是干旱,但是那水也顶多藏的深一点,但是这二十年,很多城市的水源都干涸了。”
水源干涸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里将不再是绿洲,也意味着这座沙漠城市的崩塌。
其他人眼见老刘也开口了,同样开始接话,刹那间各种各样的传说都出现了。
“我跟你们说,上次在乌城,那城里的大人物们可是说过,太阳王那由黄金铸就的陵寝之内,太阳王即将苏醒,所以才引发如此大的变化。”
这话一出口就被人反驳了,老刘嗤之以鼻道:“什么太阳王,俺老刘这么些年就没听过这些,你说那祭司,那是拜太阳教的祭司吧,他们现在都敢公开活动了?”
那人被老刘呛了一下,一时之间有点凌乱道:“是,是啊老刘,怎么了?”
“看来真的是有变化了,怪不得拜太阳教的那堆老鼠都敢上街了,不过我们商人可不信这些。”
老刘看看身边的陈云,接着说道:“顺便和你们说一声,我老刘也年纪大了,这一趟呐,就是我最后一次走行商路了。”
“这一趟回去我就要陪着我闺女好好享福啦,给她找一个得意郎君……”
不远处,正在端着水喂骆驼的一个清秀少女闻言喊道:“爹,你又在瞎说什么!”
啊这……陈云在旁边听的一愣一愣的,他可以肯定的说,如果自己这趟不来,这老刘绝壁没办法活着回去好嘛!
立下这么多的flag,这简直就是粪坑里搅大粪嘛!
还有那清秀少女,也就是陈大官人这次清醒后见多识广,美女实在见的太多,是以才不感冒,毕竟很多人他就好这口小清新呢。
不过……拜太阳教?拜日?
听着怎么有种原始崇拜的那感觉呢。
人类的原始部落进行的原始崇拜便是这些,什么太阳,什么大地之类的,都是直接指向了那个具体的事物。
而人类等到发展之后,这种原始崇拜才改变了,改变的原因是神的出现!
崇拜太阳,便成为了崇拜太阳之神。
陈云想了想,向着旁边的龙虎玉如意招呼一声,随即在老刘几人眼里,那看着比他们每一个年纪都大,偏生精神好的不像话的老家伙走了过来,手里还端着很多的酒肉。
“各位,赶路也累了,不如喝杯酒吃点东西,我们再走,如何?”陈云呵呵笑道。
见几人都有点意动,又笑道:“没别的意思,主要感谢一下刘领队可以接纳我,来吧别犹豫,吃吧!”
沙漠之中,食物和饮水一样的珍贵,而酒,这简直是最顶级的享受!
老刘舔着嘴唇,眼神中带着几分贪婪,这并不奇怪,因为其他的几个家伙也是如此的动作。
沙漠里,像是他们这样的阶层,可能也就在过节的时候才能喝那么一口酒,而现在,看这位陈先生拿出来的,可是好几坛酒!
毫不客气地说,就这几坛酒,便值得一只千人马贼劫掠一番了……
所以眼见如此,几人没有犹豫,直接甩开膀子就吃了。
尤其是老刘,他已经有了收货,就算是这批货没了也没事,将陈公子给的那黄金卖掉分给众人就行。
相比起陈公子来,他们几乎什么都没有,是以也不担心这位陈公子要算计他们什么。
酒一开始喝那就停不下来,很快,几个老汉就都飘了。
“我说,你们说的那拜太阳教,到底是个啥呢?”陈云出声问道。
那之前说话的老者闻言哈哈笑道:“那个教啊,那是一个认为太阳才是唯一的教,他们认为大地上的一切都来自于太阳,所以应当礼敬太阳,若是失礼,那太阳将会降下灾祸。”
“也就是旱灾啦。”
身边的老刘则嘿嘿笑道:“陈公子,你说这是不是胡扯呢,那地下没水和太阳有什么关系。”
“再说了,那太阳就在天上,你就算拜一百遍,太阳就能没了吗?”
“还有那太阳王,据说是太阳的化身,当然没人见过,只是听说,那位太阳王在死后将自己葬入了一片由黄金铸就的大墓之中……”
听着几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表述,很快一个故事便在陈云心中出现。
而且,以他接触过的那些个仙神来说,没有什么崇拜是无缘无故出现的!
比如这太阳王,比如,拜太阳教!
真的是巧呢,比写的都巧,不过这其实也正常。
这样的传说在这片大地上流传不知道多久了,但是却依旧没有人发现真相,甚至于连魔宗都将其当做了传说。
那么有两个可能,要么这太阳王是假的,要么……这太阳隐藏的太深了!
一顿尽情的酒肉狂欢让陈云和商队里之人都拉近了距离,那老刘的闺女这几天里不断地往陈云这边跑。
用屁股都能想出来是他那硬骨头老子撺掇的,给闺女找个好人家,咱陈大官人长得不差,毕竟长得比自己帅的,很可能在上古就被弄死了。
又有钱,这简直是最好的人家了。
不过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陈大官人并没有随便找个凡人女子的想法。
而且因为前世的一些个……额,遭遇吧,陈云一向秉持一个观点,不论男女,若是你不喜欢对方,那趁早告诉他或她,直接一点,残酷一点!
或许对于对方来说这很残忍,但事实上这才是最好的。
要不然,给你玩个放风筝,若即若离,将你变成舔狗你以为很难吗?
那些个享受暧昧但是又不愿意付出的人,是陈云前世今生最讨厌的,别问他为什么,问就是诛仙剑阵!
所以那闺女虽然哭了,但是也只会哭一天,世界很大,时间很长,谁又一定是谁的谁呢,对不对啊那谁。
商队一路向前,他们的目标就是之前提到过的乌城,这一路上经过了很多的小绿洲,那绿洲上的人的生活,是陈云无法想象的。
虽然佛门总说什么众生皆苦,但从来都不见他们帮一帮,不过陈云走着走着,却有点沉默了。
当然,陈大官人沉默,并不影响一些人,一些总会在恰当时间,恰当地点,做一些恰当事的人。
比如现在。
“有马贼!”
莽莽的黄沙之中,一队队的马贼正在疯狂前行,马蹄踏过荒漠,掀起了阵阵黄沙,骆驼走的慢,尽管已经在拼命了,但还是很快就被那伙马贼追上,围住了。
陈云坐在骆驼上,眼神平静地看着前方那些马贼,不用说,都是纪年老贼,在无边荒漠里当马贼,可不是什么好活儿。
干涸了水源的城市,失去了绿洲的部族,只有走投无路之际,才会在沙漠上漂泊,成为马贼。
也正因为环境的恶劣,他们更加拼命,为了一点点的收货,就可以抡起刀子砍翻所有人!
老刘示意所有人都不要说话,年轻的女孩,比如老刘的女儿已经紧急装扮成了中年丑女人。
自己从怀里掏出了一部分钱,将其放在了商队的一匹马上,牵着马来到了马贼首领前面道:“这位大哥,我老刘日常走这条路,还请行个方便。”
给的礼并不算薄,只是老刘暗自吐槽着,上次那红巾盗说什么给他们交了钱,保自己平安。
结果这转头就没了,应该是被这股马贼给灭了。
荒漠上的马贼就像是韭菜,只不过他们是在内卷之中生存与死亡。
马贼首领是一个身材彪悍的壮汉,天太热了,带着头巾,脸上蒙着纱布,冷声道:“既然是老手,为什么不守规矩!”
“什么规矩?”老刘闻言愣了一下。
“钱,货物还有……你们的命,全部都得留下!”
眼见得那马贼首领已经看向了后方,老刘大惊道:“大哥,这,沙漠里没有这样的规矩啊!”
就算是马贼也知道细水长流的道理,他们抢东西,但是会给商队留够走一趟需要的物资,因为没有了商队,也就没有了马贼。
然而,那马贼首领已经一把摘下了纱布,狰狞的脸上居然纹着一只鸟!
那只鸟看起来展翅欲飞,呈金黄色,但若是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那鸟,长有三条腿!
“现在有了,我今天刚刚定了这规矩!兄弟们,把所有人都给我抓住,记住了,祭司大人需要他们的命!”
话音落下,身后的所有马贼都动了起来,挥舞着手中的马刀,那冰冷的刀刃看的老刘眼冒金星。
陈云无奈地叹口气,说了吧让你不要乱立flag,你看看现在。
不过……为什么那三条腿的鸟看着会有点眼熟呢……
金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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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无边荒漠统治者的魔宗几乎已经灭宗,只剩下魔宗宗主一人苟延残喘,而就算是魔宗宗主,若他依旧修行那古魔战天之法,疯狂是唯一的后果。
而无边荒漠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凡人的社会却依旧如往。
叮铃!叮铃!
骆驼脖子下的驼铃发出清脆的响声,陈云却是没有料到,在这海外修仙界居然还有这种性情温和的生物。
这种生物可谓是沙漠之中最好的工具兽,浑身上下的任何部位都是在为沙漠生存而准备,更不用说那极其耐受的性子。
不管人类做什么,骆驼都会包容接纳,性情极其温和,就算是被激怒了,也顶多向着人喷一口。
这是一支往来无边荒漠之上的驼队。
或许对于修行者来说,无边荒漠顶多也是一片特别大的沙漠,但是对于世代居住于此的凡人们而言,无边荒漠,那就是没有边际的沙漠。
再加上那些凶残的沙漠怪物,和那来去如风的沙漠强盗,可以说,在这片沙漠之上,行商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
但就是这样的驼队,往来于沙漠之间的绿洲,互通有无,为这些个绿洲带来了生机。
此刻的陈云便也坐在一匹巨大的骆驼身上,而在骆驼前面,龙虎玉如意所化的老仆正牵着那骆驼前行。
不要以为驼队便能骑着骆驼了,宝贵的骆驼身上拉着贵重的货物,人,在这里可不太值钱。
至于陈大官人可以骑骆驼,那是因为人家有钱。
驼队里的其他商人也不时地看看这位贵公子,猜测他是哪位城主家的公子。
客商们赶路之余最大的娱乐便是聊天了。
而陈云最喜欢听的便是这些凡人们的聊天。
或许他们聊得很多传说都和修行者们所认知的都有极大区别,但是陈云却知道,这些传说,在这片大地之上都有其原本的影子。
龙虎玉如意都不知道这里为何会变成荒漠,那么圣宗肯定不知道,原本问魔宗是最好的,但是陈云在之前已经收到了消息。
魔宗宗主在听闻这边传回去的消息之后便从圣宗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死在了圣宗内还是离开了圣宗。
所以陈云也懒得去找,干脆混入凡人之中听听他们的故事。
龙虎玉如意看着这位天尊,说真的,他从来都不以为陈先生混入凡人是无聊。
这等存在,一举一动皆有其深意,昔年谁不知道,这位纪元天尊往往会将很多重要的事和大事都放在一个个玩笑里面。
比如自己家主人的那块令牌,据不可靠消息,当初这位陈先生和主人说什么,你追我追到我就让你嘿嘿嘿之类的话。
结果被主人暴揍一顿后说追到了,就给了那块令牌……
所以陈先生这么做肯定有其深意!
“又一座城市的水源干涸了,老刘,这是今年第几个城市了?”
一个长相老城但看着大概只有五十来岁的老汉道。
身边,别叫做老刘的乃是这支驼队的首领,被称为“硬骨头老刘”,据说曾经被沙漠中的马贼抓走,用鞭子抽了一晚上都没有从他嘴里得到驼队的商道。
所谓的商道,其实便是各支驼队行走的路线,也只有他们才知道最近的绿洲在哪里,而在荒漠之中,这是最宝贵的情报!
当然,硬骨头老刘在看到陈云拿出来的那块他可能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黄金之后马上答应让对方跟着商队一起走了……
老刘看了看那头顶的烈日,旋即道:“三个了吧,今年的情况,不容乐观啊。”
荒漠里,水是最重要的,每一座荒漠城市都建立在绿洲之上,而绿洲的根本,便是那水源。
说到这里,很多人便来了兴趣。
一个个都说这些年沙漠里的情况与日俱下,这贼老天大概是不想让人活了云云。
陈云凑了半天总算是凑过来,闻言插嘴道:“几位,这种情况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老刘抬头一看,原本不打算和这小白脸说话的,但是想想自己这一趟的收货,还是开口道:“陈公子啊,这种情况大概是从二十年前开始的吧。”
“我老刘在这条路上行商有四十年了,以前就算是干旱,但是那水也顶多藏的深一点,但是这二十年,很多城市的水源都干涸了。”
水源干涸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里将不再是绿洲,也意味着这座沙漠城市的崩塌。
其他人眼见老刘也开口了,同样开始接话,刹那间各种各样的传说都出现了。
“我跟你们说,上次在乌城,那城里的大人物们可是说过,太阳王那由黄金铸就的陵寝之内,太阳王即将苏醒,所以才引发如此大的变化。”
这话一出口就被人反驳了,老刘嗤之以鼻道:“什么太阳王,俺老刘这么些年就没听过这些,你说那祭司,那是拜太阳教的祭司吧,他们现在都敢公开活动了?”
那人被老刘呛了一下,一时之间有点凌乱道:“是,是啊老刘,怎么了?”
“看来真的是有变化了,怪不得拜太阳教的那堆老鼠都敢上街了,不过我们商人可不信这些。”
老刘看看身边的陈云,接着说道:“顺便和你们说一声,我老刘也年纪大了,这一趟呐,就是我最后一次走行商路了。”
“这一趟回去我就要陪着我闺女好好享福啦,给她找一个得意郎君……”
不远处,正在端着水喂骆驼的一个清秀少女闻言喊道:“爹,你又在瞎说什么!”
啊这……陈云在旁边听的一愣一愣的,他可以肯定的说,如果自己这趟不来,这老刘绝壁没办法活着回去好嘛!
立下这么多的flag,这简直就是粪坑里搅大粪嘛!
还有那清秀少女,也就是陈大官人这次清醒后见多识广,美女实在见的太多,是以才不感冒,毕竟很多人他就好这口小清新呢。
不过……拜太阳教?拜日?
听着怎么有种原始崇拜的那感觉呢。
人类的原始部落进行的原始崇拜便是这些,什么太阳,什么大地之类的,都是直接指向了那个具体的事物。
而人类等到发展之后,这种原始崇拜才改变了,改变的原因是神的出现!
崇拜太阳,便成为了崇拜太阳之神。
陈云想了想,向着旁边的龙虎玉如意招呼一声,随即在老刘几人眼里,那看着比他们每一个年纪都大,偏生精神好的不像话的老家伙走了过来,手里还端着很多的酒肉。
“各位,赶路也累了,不如喝杯酒吃点东西,我们再走,如何?”陈云呵呵笑道。
见几人都有点意动,又笑道:“没别的意思,主要感谢一下刘领队可以接纳我,来吧别犹豫,吃吧!”
沙漠之中,食物和饮水一样的珍贵,而酒,这简直是最顶级的享受!
老刘舔着嘴唇,眼神中带着几分贪婪,这并不奇怪,因为其他的几个家伙也是如此的动作。
沙漠里,像是他们这样的阶层,可能也就在过节的时候才能喝那么一口酒,而现在,看这位陈先生拿出来的,可是好几坛酒!
毫不客气地说,就这几坛酒,便值得一只千人马贼劫掠一番了……
所以眼见如此,几人没有犹豫,直接甩开膀子就吃了。
尤其是老刘,他已经有了收货,就算是这批货没了也没事,将陈公子给的那黄金卖掉分给众人就行。
相比起陈公子来,他们几乎什么都没有,是以也不担心这位陈公子要算计他们什么。
酒一开始喝那就停不下来,很快,几个老汉就都飘了。
“我说,你们说的那拜太阳教,到底是个啥呢?”陈云出声问道。
那之前说话的老者闻言哈哈笑道:“那个教啊,那是一个认为太阳才是唯一的教,他们认为大地上的一切都来自于太阳,所以应当礼敬太阳,若是失礼,那太阳将会降下灾祸。”
“也就是旱灾啦。”
身边的老刘则嘿嘿笑道:“陈公子,你说这是不是胡扯呢,那地下没水和太阳有什么关系。”
“再说了,那太阳就在天上,你就算拜一百遍,太阳就能没了吗?”
“还有那太阳王,据说是太阳的化身,当然没人见过,只是听说,那位太阳王在死后将自己葬入了一片由黄金铸就的大墓之中……”
听着几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表述,很快一个故事便在陈云心中出现。
而且,以他接触过的那些个仙神来说,没有什么崇拜是无缘无故出现的!
比如这太阳王,比如,拜太阳教!
真的是巧呢,比写的都巧,不过这其实也正常。
这样的传说在这片大地上流传不知道多久了,但是却依旧没有人发现真相,甚至于连魔宗都将其当做了传说。
那么有两个可能,要么这太阳王是假的,要么……这太阳隐藏的太深了!
一顿尽情的酒肉狂欢让陈云和商队里之人都拉近了距离,那老刘的闺女这几天里不断地往陈云这边跑。
用屁股都能想出来是他那硬骨头老子撺掇的,给闺女找个好人家,咱陈大官人长得不差,毕竟长得比自己帅的,很可能在上古就被弄死了。
又有钱,这简直是最好的人家了。
不过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陈大官人并没有随便找个凡人女子的想法。
而且因为前世的一些个……额,遭遇吧,陈云一向秉持一个观点,不论男女,若是你不喜欢对方,那趁早告诉他或她,直接一点,残酷一点!
或许对于对方来说这很残忍,但事实上这才是最好的。
要不然,给你玩个放风筝,若即若离,将你变成舔狗你以为很难吗?
那些个享受暧昧但是又不愿意付出的人,是陈云前世今生最讨厌的,别问他为什么,问就是诛仙剑阵!
所以那闺女虽然哭了,但是也只会哭一天,世界很大,时间很长,谁又一定是谁的谁呢,对不对啊那谁。
商队一路向前,他们的目标就是之前提到过的乌城,这一路上经过了很多的小绿洲,那绿洲上的人的生活,是陈云无法想象的。
虽然佛门总说什么众生皆苦,但从来都不见他们帮一帮,不过陈云走着走着,却有点沉默了。
当然,陈大官人沉默,并不影响一些人,一些总会在恰当时间,恰当地点,做一些恰当事的人。
比如现在。
“有马贼!”
莽莽的黄沙之中,一队队的马贼正在疯狂前行,马蹄踏过荒漠,掀起了阵阵黄沙,骆驼走的慢,尽管已经在拼命了,但还是很快就被那伙马贼追上,围住了。
陈云坐在骆驼上,眼神平静地看着前方那些马贼,不用说,都是纪年老贼,在无边荒漠里当马贼,可不是什么好活儿。
干涸了水源的城市,失去了绿洲的部族,只有走投无路之际,才会在沙漠上漂泊,成为马贼。
也正因为环境的恶劣,他们更加拼命,为了一点点的收货,就可以抡起刀子砍翻所有人!
老刘示意所有人都不要说话,年轻的女孩,比如老刘的女儿已经紧急装扮成了中年丑女人。
自己从怀里掏出了一部分钱,将其放在了商队的一匹马上,牵着马来到了马贼首领前面道:“这位大哥,我老刘日常走这条路,还请行个方便。”
给的礼并不算薄,只是老刘暗自吐槽着,上次那红巾盗说什么给他们交了钱,保自己平安。
结果这转头就没了,应该是被这股马贼给灭了。
荒漠上的马贼就像是韭菜,只不过他们是在内卷之中生存与死亡。
马贼首领是一个身材彪悍的壮汉,天太热了,带着头巾,脸上蒙着纱布,冷声道:“既然是老手,为什么不守规矩!”
“什么规矩?”老刘闻言愣了一下。
“钱,货物还有……你们的命,全部都得留下!”
眼见得那马贼首领已经看向了后方,老刘大惊道:“大哥,这,沙漠里没有这样的规矩啊!”
就算是马贼也知道细水长流的道理,他们抢东西,但是会给商队留够走一趟需要的物资,因为没有了商队,也就没有了马贼。
然而,那马贼首领已经一把摘下了纱布,狰狞的脸上居然纹着一只鸟!
那只鸟看起来展翅欲飞,呈金黄色,但若是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那鸟,长有三条腿!
“现在有了,我今天刚刚定了这规矩!兄弟们,把所有人都给我抓住,记住了,祭司大人需要他们的命!”
话音落下,身后的所有马贼都动了起来,挥舞着手中的马刀,那冰冷的刀刃看的老刘眼冒金星。
陈云无奈地叹口气,说了吧让你不要乱立flag,你看看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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