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一章 《爱在西元前》
现场之中,很多的男同胞们此时的反应都很相似。
心里大大的卧槽!
林辰亮更是大跌眼镜。
身为李文音早期粉丝,林辰亮对一些抒情的慢歌没什么感觉,反而对一些快歌,劲爆的,刺激的歌曲非常喜爱。
多酷啊!
在这些男粉的心目中,李文音一直都像一个酷酷的小弟弟。
对啊!
李文音的画风就该是长的一副斯文脸,但音乐却充满了力量与激情。
这样的强烈反差也是让这些粉丝入坑的原因。
但是今天前面还很正常,甚至是惊喜。
怎么后面画风就变了呢?
音乐从激烈变成抒情。
但是歌词却从一本正经变成了欲求不满......
如果说以前是小奶狗哈士奇......那么现在的李文音,看上去更像是小狼狗泰迪......
这个歌词......
车都开我脸上了!
“好会撩哦~~”
苏晓萌捂着通红的脸,说话都带上了一丝颤音。
林辰亮仿佛是受到了惊吓一般,奇怪的目光看向了苏晓萌。
“卧槽!你至于吗?!有这么夸张?!”
楚湘灵听到林辰亮这略带不可思议的话,翻了一个大大的卫生眼。
“切,你们这些臭男人糙汉子,怎么能体会到这种细腻。”
“我.......”
我TM无言以对!
林辰亮嘀嘀咕咕的,怀疑人生的看了一眼身边的两名姑娘。
嗯。
今年最有希望的影后候选人。
新生代中最有潜力的演员。
怎么看怎么都像两个犯了花痴的傻女人。
林辰亮满脑子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一首歌真有这么大魅力?
好听确实是很好听。
但TM把理性歌迷当场秒变成花痴......是不是有点夸张了。
怎么能够呢?!
林辰亮的疑问无人能懂,但如果李文音知道了,却能够对这个问题做出完美的解释。
男女的差距相差极大,甚至远超出人们的想象。
就如同对于口红色号的问题.......
众所周知,女人是XX染色体,男人是XY染色体。
X染色体决定了视锥细胞的数量,女人的视锥细胞远远高于男人,所以,在对颜色的辨别上,会更加敏感。
而且,就算X染色体虽然携带了色盲的基因,但女人色盲的比例还是略低于男性,便是因为如此。
也就是说,在女人的眼中,看到的是玫瑰花......烈焰红......橘红,朱红。
但在男人的眼中,这TM不就是红色吗......
就像复古红与正红,粉色和烟粉,就算明明白白的摆在面前,男人还是分辨不出来......
或许排列在一起,有个渐变的过程,男人还能看明白,但你教会了他们什么红是什么红后,单独拿出来问他这是什么红,他们还是会告诉你.......
这是迪迦奥特曼。
......
同样,在感性与理性这样的分界面上,女人同样要更胜一筹。
就好像看到电视剧里凄美的剧情,听到了一段刺入心灵的音乐。
男人或许沉默一阵子就好,但女人经常会泪流满面,控制不住。
纵观音乐历史,音乐大家多数都是男性,那正是因为,音乐是理性的,需要严密的格式。
而喜爱音乐,更容易被音乐感染,因此做出很多令人感到不理智的事情,却多是一些贵妇少女,因为听音乐,是感性的。
毕竟,在比赛的舞台上与在演唱会的舞台上选择的歌曲会有不同的侧重。
演唱会这种更注重现场气氛的舞台,来这里炫技无疑是找死,因为没人看得懂。
演唱会更重要的,是舞台的感染力。
就像是去电影院看电影,大部分还是选择特效大片。
虽然事后感觉还是文艺剧情片更有深度,分数更高,但相比之下,便显得有些不适合在电影院这种场合去看。
这就是音乐中的“现实扭曲力场”。
灯光从迷幻般的冷色调逐渐变暖,第二首歌的前奏也满满响了起来。
但明显,这段前奏经过了特殊的失真设计,让人感觉,像是回到了当年那用磁带听歌,或是在信号波动,音质较差,通过电台来听歌的年代。
歌迷们此时满满的感动。
花琦千雪成名很早,今年虽然看上去依旧美丽动人,但实际上也已经三十多了。
当初,现场的多少歌迷们,也都是在买着盗版磁带,听花琦千雪的歌声。
怀念!
“这首,《爱在西元前》,送给在座的各位情侣!”
李文音的话音刚落,前奏的声音骤然明朗。
又是新歌?!
很多歌迷感觉已经麻木了。
似乎,李文音出道至今,短短一个月,一首歌从未见过唱两遍的!
别人写歌都像是养猪,苦苦养了好几个月,终于长大了才杀掉。
李文音呢?
你当老母鸡下蛋吗?
一天一个,有时候可能还有俩!
就算是最勤奋的老母鸡估计也就这样了。
听到这句话,林辰亮又嘟了嘟嘴。
听这个歌名就知道,肯定不是一首自己想要的快歌。
总感觉不过瘾。
难道李文音也要向市场妥协,开始埋头创作芭乐歌曲了吗?
但前奏开始明朗后,这样的想法消失不见。
“古巴比伦王颁布了~
汉摩拉比法典~
刻在黑色的玄武岩~
距今已经三千七百多年~”
一种厚重的历史感扑面而来。
明白的,自然知道这是在描述古苏美尔文明的各种词汇。
就算不明白的,也知道,这是三千七百年前的文明象征。
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古代巴比伦。
西元!
林辰亮不由得暗自佩服。
什么是西元?
实际上,就是常说的公元。
但如果歌名叫做爱在公元前......你说的是哪个公园?
微妙的文字更改,营造出了截然不同的质感。
“你在橱窗前~~
凝视碑文的字眼~~
我却在旁静静欣赏~
你那张我深爱的脸~”
李文音此时的唱腔很温柔,就像是在淡然的缓缓叙述着一段尘封了三千七百年的往事。
画面转到了现代。
靓丽的女生正在博物馆中,听着导游的叙述。
看着橱窗里黑色玄武岩上刻画的法典,但男生的目光,却充满爱意的一直停留在女生的脸上。
时光的风沙吹过,此时的相遇,似曾相识。
似乎,在遥远的公元前,就已经存在过这样的爱恋。
无论是开头失真的前奏,仿佛回到了十年前,抑或是这美妙的歌词,描绘的三千七百年前的文物。
无一不让人感受到了浓浓的时间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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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大大的卧槽!
林辰亮更是大跌眼镜。
身为李文音早期粉丝,林辰亮对一些抒情的慢歌没什么感觉,反而对一些快歌,劲爆的,刺激的歌曲非常喜爱。
多酷啊!
在这些男粉的心目中,李文音一直都像一个酷酷的小弟弟。
对啊!
李文音的画风就该是长的一副斯文脸,但音乐却充满了力量与激情。
这样的强烈反差也是让这些粉丝入坑的原因。
但是今天前面还很正常,甚至是惊喜。
怎么后面画风就变了呢?
音乐从激烈变成抒情。
但是歌词却从一本正经变成了欲求不满......
如果说以前是小奶狗哈士奇......那么现在的李文音,看上去更像是小狼狗泰迪......
这个歌词......
车都开我脸上了!
“好会撩哦~~”
苏晓萌捂着通红的脸,说话都带上了一丝颤音。
林辰亮仿佛是受到了惊吓一般,奇怪的目光看向了苏晓萌。
“卧槽!你至于吗?!有这么夸张?!”
楚湘灵听到林辰亮这略带不可思议的话,翻了一个大大的卫生眼。
“切,你们这些臭男人糙汉子,怎么能体会到这种细腻。”
“我.......”
我TM无言以对!
林辰亮嘀嘀咕咕的,怀疑人生的看了一眼身边的两名姑娘。
嗯。
今年最有希望的影后候选人。
新生代中最有潜力的演员。
怎么看怎么都像两个犯了花痴的傻女人。
林辰亮满脑子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一首歌真有这么大魅力?
好听确实是很好听。
但TM把理性歌迷当场秒变成花痴......是不是有点夸张了。
怎么能够呢?!
林辰亮的疑问无人能懂,但如果李文音知道了,却能够对这个问题做出完美的解释。
男女的差距相差极大,甚至远超出人们的想象。
就如同对于口红色号的问题.......
众所周知,女人是XX染色体,男人是XY染色体。
X染色体决定了视锥细胞的数量,女人的视锥细胞远远高于男人,所以,在对颜色的辨别上,会更加敏感。
而且,就算X染色体虽然携带了色盲的基因,但女人色盲的比例还是略低于男性,便是因为如此。
也就是说,在女人的眼中,看到的是玫瑰花......烈焰红......橘红,朱红。
但在男人的眼中,这TM不就是红色吗......
就像复古红与正红,粉色和烟粉,就算明明白白的摆在面前,男人还是分辨不出来......
或许排列在一起,有个渐变的过程,男人还能看明白,但你教会了他们什么红是什么红后,单独拿出来问他这是什么红,他们还是会告诉你.......
这是迪迦奥特曼。
......
同样,在感性与理性这样的分界面上,女人同样要更胜一筹。
就好像看到电视剧里凄美的剧情,听到了一段刺入心灵的音乐。
男人或许沉默一阵子就好,但女人经常会泪流满面,控制不住。
纵观音乐历史,音乐大家多数都是男性,那正是因为,音乐是理性的,需要严密的格式。
而喜爱音乐,更容易被音乐感染,因此做出很多令人感到不理智的事情,却多是一些贵妇少女,因为听音乐,是感性的。
毕竟,在比赛的舞台上与在演唱会的舞台上选择的歌曲会有不同的侧重。
演唱会这种更注重现场气氛的舞台,来这里炫技无疑是找死,因为没人看得懂。
演唱会更重要的,是舞台的感染力。
就像是去电影院看电影,大部分还是选择特效大片。
虽然事后感觉还是文艺剧情片更有深度,分数更高,但相比之下,便显得有些不适合在电影院这种场合去看。
这就是音乐中的“现实扭曲力场”。
灯光从迷幻般的冷色调逐渐变暖,第二首歌的前奏也满满响了起来。
但明显,这段前奏经过了特殊的失真设计,让人感觉,像是回到了当年那用磁带听歌,或是在信号波动,音质较差,通过电台来听歌的年代。
歌迷们此时满满的感动。
花琦千雪成名很早,今年虽然看上去依旧美丽动人,但实际上也已经三十多了。
当初,现场的多少歌迷们,也都是在买着盗版磁带,听花琦千雪的歌声。
怀念!
“这首,《爱在西元前》,送给在座的各位情侣!”
李文音的话音刚落,前奏的声音骤然明朗。
又是新歌?!
很多歌迷感觉已经麻木了。
似乎,李文音出道至今,短短一个月,一首歌从未见过唱两遍的!
别人写歌都像是养猪,苦苦养了好几个月,终于长大了才杀掉。
李文音呢?
你当老母鸡下蛋吗?
一天一个,有时候可能还有俩!
就算是最勤奋的老母鸡估计也就这样了。
听到这句话,林辰亮又嘟了嘟嘴。
听这个歌名就知道,肯定不是一首自己想要的快歌。
总感觉不过瘾。
难道李文音也要向市场妥协,开始埋头创作芭乐歌曲了吗?
但前奏开始明朗后,这样的想法消失不见。
“古巴比伦王颁布了~
汉摩拉比法典~
刻在黑色的玄武岩~
距今已经三千七百多年~”
一种厚重的历史感扑面而来。
明白的,自然知道这是在描述古苏美尔文明的各种词汇。
就算不明白的,也知道,这是三千七百年前的文明象征。
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古代巴比伦。
西元!
林辰亮不由得暗自佩服。
什么是西元?
实际上,就是常说的公元。
但如果歌名叫做爱在公元前......你说的是哪个公园?
微妙的文字更改,营造出了截然不同的质感。
“你在橱窗前~~
凝视碑文的字眼~~
我却在旁静静欣赏~
你那张我深爱的脸~”
李文音此时的唱腔很温柔,就像是在淡然的缓缓叙述着一段尘封了三千七百年的往事。
画面转到了现代。
靓丽的女生正在博物馆中,听着导游的叙述。
看着橱窗里黑色玄武岩上刻画的法典,但男生的目光,却充满爱意的一直停留在女生的脸上。
时光的风沙吹过,此时的相遇,似曾相识。
似乎,在遥远的公元前,就已经存在过这样的爱恋。
无论是开头失真的前奏,仿佛回到了十年前,抑或是这美妙的歌词,描绘的三千七百年前的文物。
无一不让人感受到了浓浓的时间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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