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章 红衣女鬼来催更
......
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
陈志远,握着许久都未使用的钢笔,在一个古旧且泛黄的笔记本上,写下新书第一章。
虽然他是个扑街作者,写了几百万字的小说,但那都是在电脑上码字,这种使用钢笔在笔记本上写字的经历,还要追忆到三年前的大学时代。
之所以要用钢笔写字,便要从这本有些古怪的笔记本说起。
古旧笔记本,是陈志远在一次偶然机会下,从路边地摊上买来的。
因为其中的纸张十分特殊,有羊皮的坚韧柔软,又有着纸张的细腻。
笔记本的封面更是用不知名动物的皮子制作,让见惯了市面上到处都是人造革的陈志远,十分好奇。
砍了半天价后,用对他来说五十块钱的巨资,忍着肉疼肝颤买了下来。
之所以卖这么便宜,是因为这笔记本虽然十分古旧,像个老物件,但其中的内容却都是空白的,否则早就让精明的摊主拿去古董鉴定了。
空白的笔记本,即便是个老物件,其价值也大打折扣。
五十块钱对于一般人来说或许不算什么,只是一顿饭一杯咖啡的事,但对陈志远来说却是一笔巨资。
无他,因为其主要收入来源是写小说所导致,每月拼死拼活的只有一千多的全勤奖。
没保险、没补助不说,再加上交水电费和房租,每月的生活费用就只有五六百块之多。
也幸亏他是个宅男,除了写写小说打打游戏外,便没有了别的嗜好。
在没女朋友没应酬的基础上,只是一个人的吃穿用度,才在沈城这个二线城市勉强度日。
怪不得刚入行的时候就听不少写小说的前辈说“写小说死路一条”,开始他还不信,怀揣着颗一书成神的梦想,从大学毕业之后,就一股脑的投入了写作码字生涯。
谁知道这一下子就是三年,什么都市、仙侠、玄幻和悬疑等类型的都有过尝试,但就是火不起来,现实的残酷让他撞了个头破血流。
终于,撑不住的他决定要放弃写小说的梦想,回到那个生他养他的农村老家种地。
做完这个艰难的决定后,就开始整理自己的行李。
......
陈志远租的房子是一个不到二十平米的单间,为了图便宜,还是个朝北的。
除了常年见不到阳光外,倒也是没有夏天烈日的暴晒,好坏参半。
老式的红木条形地板,走上去会发出“咯吱咯吱”声响的那种。
一个衣柜,一张单人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除了桌上的一台电脑外,其他衣物之类的都不多,大多还都是两三年前洗的泛白的旧衣服。
打开行李箱想要整理衣物时,才发现了那本古旧且泛黄的笔记本。
不知为什么,当陈志远把古旧笔记本拿在手中,用手抚摸着笔记本那独特的皮质触感时,脑海之中便鬼使神差的快速构思了一个小说名为《我的读者都不是普通人》的开篇。
紧接着,就有种想要在这本古旧笔记本上写下来的冲动。
如果是以前,陈志远可能还会有些犹豫,毕竟这可是他花了五十块的巨款买来的。
对全身上下的行头加起来也就一百多的他来说,算是一件比较贵重的物品。
但这事正发生在他刚刚决定放弃写小说的梦想之后,悲伤之余也就没有感觉这古旧笔记本有多么重要。
翻出早就已经干了的钢笔,又翻箱倒柜的找出墨水,重新装填到钢笔之中。
《我的读者都不是普通人》
第一章古怪笔记本
......
或许是古旧笔记本让他产生了灵感,才能这么快速的构思出新书的开篇。
写小说就是这样,偶尔之间蹦发出的灵感很重要,遇到卡文的时候他还会去外面生活之中找找灵感。
如写校园题材的小说,就去学校转一转,好好体验体验校园大学生的状态和朝气;写市井场景时,可以到人员混杂之地,观察人们的言行举止等等。
用钢笔写小说很不顺畅,可能是许久未动笔的原因,很多字明明很熟悉,却无从下笔,需要用手机查下才能继续。
就这样,花了两个小时,才在古旧笔记本上写下了一个两千多字的新书开篇。
不是他写不了更多,而是因为长时间不动手写字的原因,这猛的一下子长时间写作,便感觉手腕有些发酸发胀,不得已之下才停下来休息。
平常他码字的速度虽然不快,但也能每小时码字上千,平均每天六千字左右。
之所以码字这么慢,是因为他要检查修改,才耽误了总体写字的速度。
从决定放弃写小说回老家种地,到重拾信心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新小说的开篇,这种快速的转变就可以看出,陈志远内心深处还是对写小说十分渴望的。
想着再写最后一本,不成功就回老家种地也不迟。
陈志远站起身来,活动了下有些僵硬疲惫的身体,发出轻微的“噼里啪啦”之声。
又揉了揉有些不舒服的手腕,苦笑道:
“看来今天就只能写这么多了,明天再继续吧!”
吃了碗泡面后,就草草地睡下了。
......
朦朦胧胧。
陈志远感觉身在一处冰冷阴森的环境之中,四周都是雾气,让他难以看清周围的场景。
不过,随着眼睛对周围环境的逐渐适应,若隐若现之下,借着远处微弱冷清的光点,还是能隐隐约约看出他所在之地是一个类似广场的地方,四周都是或大或小的朦胧黑影。
不知道是墙壁还是一些别的事物,陈志远好奇之下便想努力睁大眼睛看清楚。
突然。
一个身穿红衣、肩披长发的女鬼从上面凭空倒立而下,惨白面孔之上一双泛红的大眼睛,显得十分醒目和诡异。
陈志远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和其对视就给吓了一跳。
“啊......”
陈志远拍着被吓得怦怦直跳的胸口道:
“知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啊?”
这下子轮到那红衣长发女鬼有些诧异了,阴森道:
“难道你不害怕鬼?”
“鬼我当然害怕了,可是这世界上哪来的鬼啊!都是骗人的玩意。
比你这再恐怖的场景我都在书中看到过,为了写悬疑小说,我可是查过不少这方面的资料。
什么《盗墓笔记》、《多出来的第十四个人》等恐怖小说,其中的故事情节一个比一个恐怖。”陈志远振振有词道。
“哈哈!有意思,竟然还有比这更恐怖的...
先给你介绍下,这里是地狱十九层,我是其中的一个厉鬼,害不害怕?”红衣长发女鬼笑着道。
纳尼?
能不能演的专业点,众所周知,地狱一共十八层,你张口就来了个十九层,难道地狱还是你家开的不成,没人管随便建啊!陈志远心中吐槽道。
“我找你只有一件事,就是赶快往下写你的小说《我的读者都不是普通人》,否则我就让你尝尝地狱十九层真正的厉害。”
陈志远听到女鬼说出他刚刚构思的新书名后,就有些呆住了,连之后威胁的话语都没有听进去。
不是惊奇。
也不是恐惧。
而是有了一个催更读者的兴奋。
虽然他三年写了几百万字的小说,但读者却惨惨无几,忠实读者则更是少之又少。
固每增加一个忠实读者,都能让他兴奋好几天,也能给他一些坚持写下去的动力。
更何况是用这种角色扮演方式来催更的读者,这可是三年来的头一次。
“哈哈!我又多了一个忠实读者。”
......
红衣女鬼看着眼前的陈志远,在她的恐吓之下不但没有露出恐惧或害怕的神色,还开心的大笑起来,便有些疑惑。
心中暗道:难道是刚刚自己说的不够明白清楚?
再见陈志远看她发光发亮的眼神,恨不得和她来一个亲密接触,就让红衣女鬼不由得满脑疑问。
其实红衣女鬼猜测的没错,陈志远兴奋之下还真想给她来一个作者和忠实粉丝之间的拥抱。
可是陈志远看着红衣女鬼十分逼真的装扮,才打消了这个跃跃欲试的念头。
“不就是写小说吗?这个我擅长,即便你不来催更,我也会继续往下写的。”
陈志远并没有忘记面前这忠实粉丝的目的,拍着胸脯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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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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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远,握着许久都未使用的钢笔,在一个古旧且泛黄的笔记本上,写下新书第一章。
虽然他是个扑街作者,写了几百万字的小说,但那都是在电脑上码字,这种使用钢笔在笔记本上写字的经历,还要追忆到三年前的大学时代。
之所以要用钢笔写字,便要从这本有些古怪的笔记本说起。
古旧笔记本,是陈志远在一次偶然机会下,从路边地摊上买来的。
因为其中的纸张十分特殊,有羊皮的坚韧柔软,又有着纸张的细腻。
笔记本的封面更是用不知名动物的皮子制作,让见惯了市面上到处都是人造革的陈志远,十分好奇。
砍了半天价后,用对他来说五十块钱的巨资,忍着肉疼肝颤买了下来。
之所以卖这么便宜,是因为这笔记本虽然十分古旧,像个老物件,但其中的内容却都是空白的,否则早就让精明的摊主拿去古董鉴定了。
空白的笔记本,即便是个老物件,其价值也大打折扣。
五十块钱对于一般人来说或许不算什么,只是一顿饭一杯咖啡的事,但对陈志远来说却是一笔巨资。
无他,因为其主要收入来源是写小说所导致,每月拼死拼活的只有一千多的全勤奖。
没保险、没补助不说,再加上交水电费和房租,每月的生活费用就只有五六百块之多。
也幸亏他是个宅男,除了写写小说打打游戏外,便没有了别的嗜好。
在没女朋友没应酬的基础上,只是一个人的吃穿用度,才在沈城这个二线城市勉强度日。
怪不得刚入行的时候就听不少写小说的前辈说“写小说死路一条”,开始他还不信,怀揣着颗一书成神的梦想,从大学毕业之后,就一股脑的投入了写作码字生涯。
谁知道这一下子就是三年,什么都市、仙侠、玄幻和悬疑等类型的都有过尝试,但就是火不起来,现实的残酷让他撞了个头破血流。
终于,撑不住的他决定要放弃写小说的梦想,回到那个生他养他的农村老家种地。
做完这个艰难的决定后,就开始整理自己的行李。
......
陈志远租的房子是一个不到二十平米的单间,为了图便宜,还是个朝北的。
除了常年见不到阳光外,倒也是没有夏天烈日的暴晒,好坏参半。
老式的红木条形地板,走上去会发出“咯吱咯吱”声响的那种。
一个衣柜,一张单人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除了桌上的一台电脑外,其他衣物之类的都不多,大多还都是两三年前洗的泛白的旧衣服。
打开行李箱想要整理衣物时,才发现了那本古旧且泛黄的笔记本。
不知为什么,当陈志远把古旧笔记本拿在手中,用手抚摸着笔记本那独特的皮质触感时,脑海之中便鬼使神差的快速构思了一个小说名为《我的读者都不是普通人》的开篇。
紧接着,就有种想要在这本古旧笔记本上写下来的冲动。
如果是以前,陈志远可能还会有些犹豫,毕竟这可是他花了五十块的巨款买来的。
对全身上下的行头加起来也就一百多的他来说,算是一件比较贵重的物品。
但这事正发生在他刚刚决定放弃写小说的梦想之后,悲伤之余也就没有感觉这古旧笔记本有多么重要。
翻出早就已经干了的钢笔,又翻箱倒柜的找出墨水,重新装填到钢笔之中。
《我的读者都不是普通人》
第一章古怪笔记本
......
或许是古旧笔记本让他产生了灵感,才能这么快速的构思出新书的开篇。
写小说就是这样,偶尔之间蹦发出的灵感很重要,遇到卡文的时候他还会去外面生活之中找找灵感。
如写校园题材的小说,就去学校转一转,好好体验体验校园大学生的状态和朝气;写市井场景时,可以到人员混杂之地,观察人们的言行举止等等。
用钢笔写小说很不顺畅,可能是许久未动笔的原因,很多字明明很熟悉,却无从下笔,需要用手机查下才能继续。
就这样,花了两个小时,才在古旧笔记本上写下了一个两千多字的新书开篇。
不是他写不了更多,而是因为长时间不动手写字的原因,这猛的一下子长时间写作,便感觉手腕有些发酸发胀,不得已之下才停下来休息。
平常他码字的速度虽然不快,但也能每小时码字上千,平均每天六千字左右。
之所以码字这么慢,是因为他要检查修改,才耽误了总体写字的速度。
从决定放弃写小说回老家种地,到重拾信心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新小说的开篇,这种快速的转变就可以看出,陈志远内心深处还是对写小说十分渴望的。
想着再写最后一本,不成功就回老家种地也不迟。
陈志远站起身来,活动了下有些僵硬疲惫的身体,发出轻微的“噼里啪啦”之声。
又揉了揉有些不舒服的手腕,苦笑道:
“看来今天就只能写这么多了,明天再继续吧!”
吃了碗泡面后,就草草地睡下了。
......
朦朦胧胧。
陈志远感觉身在一处冰冷阴森的环境之中,四周都是雾气,让他难以看清周围的场景。
不过,随着眼睛对周围环境的逐渐适应,若隐若现之下,借着远处微弱冷清的光点,还是能隐隐约约看出他所在之地是一个类似广场的地方,四周都是或大或小的朦胧黑影。
不知道是墙壁还是一些别的事物,陈志远好奇之下便想努力睁大眼睛看清楚。
突然。
一个身穿红衣、肩披长发的女鬼从上面凭空倒立而下,惨白面孔之上一双泛红的大眼睛,显得十分醒目和诡异。
陈志远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和其对视就给吓了一跳。
“啊......”
陈志远拍着被吓得怦怦直跳的胸口道:
“知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啊?”
这下子轮到那红衣长发女鬼有些诧异了,阴森道:
“难道你不害怕鬼?”
“鬼我当然害怕了,可是这世界上哪来的鬼啊!都是骗人的玩意。
比你这再恐怖的场景我都在书中看到过,为了写悬疑小说,我可是查过不少这方面的资料。
什么《盗墓笔记》、《多出来的第十四个人》等恐怖小说,其中的故事情节一个比一个恐怖。”陈志远振振有词道。
“哈哈!有意思,竟然还有比这更恐怖的...
先给你介绍下,这里是地狱十九层,我是其中的一个厉鬼,害不害怕?”红衣长发女鬼笑着道。
纳尼?
能不能演的专业点,众所周知,地狱一共十八层,你张口就来了个十九层,难道地狱还是你家开的不成,没人管随便建啊!陈志远心中吐槽道。
“我找你只有一件事,就是赶快往下写你的小说《我的读者都不是普通人》,否则我就让你尝尝地狱十九层真正的厉害。”
陈志远听到女鬼说出他刚刚构思的新书名后,就有些呆住了,连之后威胁的话语都没有听进去。
不是惊奇。
也不是恐惧。
而是有了一个催更读者的兴奋。
虽然他三年写了几百万字的小说,但读者却惨惨无几,忠实读者则更是少之又少。
固每增加一个忠实读者,都能让他兴奋好几天,也能给他一些坚持写下去的动力。
更何况是用这种角色扮演方式来催更的读者,这可是三年来的头一次。
“哈哈!我又多了一个忠实读者。”
......
红衣女鬼看着眼前的陈志远,在她的恐吓之下不但没有露出恐惧或害怕的神色,还开心的大笑起来,便有些疑惑。
心中暗道:难道是刚刚自己说的不够明白清楚?
再见陈志远看她发光发亮的眼神,恨不得和她来一个亲密接触,就让红衣女鬼不由得满脑疑问。
其实红衣女鬼猜测的没错,陈志远兴奋之下还真想给她来一个作者和忠实粉丝之间的拥抱。
可是陈志远看着红衣女鬼十分逼真的装扮,才打消了这个跃跃欲试的念头。
“不就是写小说吗?这个我擅长,即便你不来催更,我也会继续往下写的。”
陈志远并没有忘记面前这忠实粉丝的目的,拍着胸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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