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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临危受命

小说:强食作者:戏子十方字数:2000更新时间 : 2024-06-29 02:52:57
  清晨的微风吹拂在田间的埂道上,李清歌却没有一丝舒服的感觉。

  他现在又冷又饿,告别了孟小葵之后,他急匆匆就从北斗岩景点跑了出来,别说是吃个早餐换件衣服,就连一滴水他都没有喝。只因为那景点人来人往,实在太危险,只要被人认出来,以他当时的状态,绝对是逃不掉的。

  这冬日的田野里了无人烟,一个个稻草堆耸立其中,路上坑坑洼洼行进艰难。但是按路程来说,却是大大的增加了,还没有走出几公里,李清歌便感觉自己有些虚脱,两眼冒起了金星。

  还是走回大道吧!李清歌将身上沾满了血污的外衣脱下来,从反面又穿了上去,向着大道走去……

  穿过一片树林,李清歌终于又踩在了结实的水泥地上,还没走两步,就看见前方停了一辆破旧的蓝色小货车,一个瘦瘦的老头手里提拉个扳手,一副焦头烂额的样子,正围着小货车瞎转。

  李清歌没有理会,而是别过脸,从侧面绕过了他。

  哪知那老头竟然冲着他走了过来,口中还呼唤着:“小伙子~,等等!小伙子!”

  李清歌皱了皱眉头,还是平和地转过身:“什么事,大爷。”

  眼前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黝黑的皮肤下,精瘦的身子有些驼背,一身干练的粗布外衣已经沾满了汽车的油污,样子憨态可掬,只听他说到:“小伙子,我上镇上赶完场正准备回村儿(场就是集市),这破车怎么也打不着火了,自己鼓捣了半天也没弄好,刚好早上走得急没带手机,麻烦你借电话给我用一用,咱用完就还给你!”

  李清歌听完这话,看了看不远处的小货车,生出一股由衷的亲切感来,这种车自己家里就有一辆,在他们桥西村里也有不少。既能拉货,又不怕路烂,所以有个外号叫“穿路”,看着老头子一身的机油,李清歌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父亲。

  他开口说道:“大爷,我的手机也没电了,这样吧,我帮您看看,说不定能修好!”

  那老头憨笑一声:“那可好,那可好!”

  来到车旁。

  李清歌也不看车,直接问道问到:“油加了吗?”

  老头答:“前几天才加的,还有一半儿。”

  “水呢?”

  “水有,我是开到一半儿尿急,放水去了,回来就发现打不着火了。”老人说到这儿脸一红,继续说道:“是不是火花塞的问题,咱村儿的刘师傅老是让我换火花塞,这已经是我换的第四个塞子了!”

  李清歌钻到驾驶室一打火,除了哧哧哧的声音,连仪表盘都不闪一下,再把检查了一下车大灯,发现也没有反应。心中立刻就知道了问题所在。

  他跳下驾驶室:“以后别去找那个刘师傅了,他坑你的,你这车是电瓶子出了问题,有抹布吗?”

  老头子一脸惊诧,又赶忙答到:“有!有!”说着就从车里递了块抹布给李清歌。

  李清歌打开引擎盖,将电瓶正极桩头的接线取了下来,用抹布在那桩头上使劲儿擦着,边擦边说:“这车有五六年了吧?山里本就潮湿,到了冬天,电瓶最容易出问题,你看这个桩头,已经起卤子了(氧化),必须把这卤子擦掉才打得着火,如果有点砂纸或刀片来处理,那就更好了。”说完李清歌将接线重新接好,引擎盖一压。

  转身窜上驾驶室一扭钥匙。

  哧哧~轰~~~

  车着了!

  “哟,打着了!”老头一边欣喜的笑着,一边转头向李清歌说道:“小伙子,太感谢你了,你看着这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的,要是你不来,我真不知到哪儿去叫人去。”

  “没事儿大爷!出门在外,帮个手应该的。”

  “呵呵,小伙子不错!但我看你带着伤,一个人在这路上走着,你这是要去哪?”大爷关切地问道。

  李清歌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索性还是用和孟小葵说的那一套:“我是出来旅游的,身上倒是有一点儿摔伤。准备去前面那个村儿……”

  “前面那个村?那不就是我们澜石村吗?按你这脚程,走到我们村儿那要走多久啊?”大爷面色一沉。

  “没事,我走着走着就到了。”李清歌笑道。

  “来,快上车!”大爷一把拉住李清歌就往车上推。

  “等等大爷……我……”这老汉热情至极,李清歌不知怎的就被推了上去。

  轰~“穿路”发出一阵欢快的轰鸣,就这么颠颠簸簸地开向了远方。

  ……

  一个小时以后,小货车从大道上转入了一条林荫覆盖的岔路,没过多久,一个乡村气息浓郁的小村庄就展现在了眼前。

  小车在村里的土坡上一转,就窜入了一户不大不小的瓦房,一熄火,那老汉就从驾驶室开门出来:“哈哈哈哈,小伙子,你要旅游体验乡村,咱这澜石村可就最适合你了。午饭就在咱家吃了吧!老婆子、老婆子~~快!多做点饭,咱家来客人了!”

  李清歌一下车,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蒸饺的香味。

  一个胖胖的妇人带着一张围裙,从小院中走出来:“谁来了!”

  老头上去说到:“这是小林,我在半路上车坏了,又没有带手机,还好有这位小哥帮我把车修好。咱也不知道怎么感谢人家,带回家吃个便饭。”

  “哟,欢迎欢迎,今天也没啥菜,弄了点儿蒸饺,等会儿我打个黑米糊糊,配些个家常菜,咱们凑合着吃!”

  李清歌咽了咽口水,只感觉肚子里打鼓似的直叫唤,犹豫再三后,脸一红说到:“那我就向大爷家蹭顿饭,吃完再走!”

  大爷接过话茬:“呵呵,说啥呢,你要走哪去?今天赶场回来可带了两斤兔肉,待会儿炖了再开瓶酒,你就陪我喝点儿!”

  李清歌推诿道:“大爷我不会喝酒。”

  那大爷哈哈一笑:“喝了就会了!”

  …………

  “哇!好香啊!”李清歌看着一桌子丰盛的饭菜狂咽着口水,就等着两位老人上桌了。

  “别客气,吃,快吃!”老汉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兔肉,放在了李清歌的碗里。

  一见老汉动筷,李清歌立刻像一只饿虎一般扑向了桌前的一道道佳肴,那吃相,左手抓俩蒸饺往嘴里送,右手夹着小菜向嘴里塞,嘴巴里还咕噜咕噜吞着稀饭,只恨父母没给自己生一个大嘴巴,将这桌上的饭菜全装里面才舒坦。

  “慢点儿,慢点儿!”胖大妈笑呵呵地看着狼吞虎咽的李清歌,为他乘好了下一碗粥。

  ……

  啊~~爽!摸着自己浑圆的肚子,李清歌摊在椅子上。

  老头子递过来一支自己裹的土烟:“抽烟不,来一支?”

  李清歌接过烟,擦了火柴一点——吸!

  这两天的郁结全随着这一口烟吐了出来,只感觉自己飘飘欲仙,好似回到了自己那桥西村的家中,说不出的安逸自在。

  那老头自己也点着一支,在桌上摆好了杯子,倒上两杯酒,一转头,原本笑容可掬的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份泰然的神色,他深深看着李清歌,微笑着问到:“说说吧,小伙子,你怎么一个人在那大路上,又怎么一身的伤……”

  李清歌望着眼前的这个老人,突然有一种想把一切告诉他的冲动,他需要一次倾诉,需要一份理解!想了一会儿,李清歌开口说道:“我不叫李清歌,我原本叫林小同,两天前……”

  李清歌没有把轮回的事情说出来,而只是将他两天之间在现实中的遭遇倾诉给了眼前的老人,两人边说边喝着酒,说到情动之处,李清歌也不禁潸然泪下。老人从不插话,而只是静静地听着,不知怎的,这位老人给他的感觉是一种大智若愚,直让他感到踏实和安全。

  当李清歌终于将自己两天来的故事说完时,那老人拍了拍李清歌的肩膀:“小林啊,人这一生有很多事情,当它来的时候我们无从选择,但是当它去的时候,却是由我们自己把握。这‘问心无愧’说来容易,但人们从来只看愧不愧,而不看心在哪儿。这世界你不吃人,人就吃你。以后的路只会越来越难走,你要还是用这样的心态往前去,寸步难行啊。”

  “可是大爷,很多事我要是忍气吞声,坐视不理,那活着和个野兽有什么区别?”李清歌哀落地说到。

  老头子深深一了一口烟:

  “难道不该是先考虑怎么活成个动物,再考虑怎么活成个人吗?”

  李清歌想了一想,无法回答,只是皱着眉轻轻地摇了摇头。

  话题说到深处,老头子眼光深邃地望向远处:“这让我想起了一件老事……”

  “当年有一场战斗,我们几个新兵蛋子,被一帮南方猴子抓了起来,甩了一把刺刀在我们中间,说只能活一个。我身边的一个战友抓起刺刀就往我身上刺!”

  “那后来呢?”李清歌好奇道。

  “呵呵,你说呢,现在谁在和你喝酒?”老头一个人闷着头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干瘦的胳膊上,李清歌才看到一道伤疤狰狞虬动。

  老人问:“换做是你,你怎么办?”

  李清歌想了一想:“捡起刺刀,假装搏斗,靠近猴子,挟持拿下。”

  老人眼睛一亮,目光渐渐变得呆滞。

  李清歌接着说道:“大爷,善不是什么事儿‘我能做’,善是什么事儿‘我不能不做’,其他我不知道,但这事儿问题在猴子,他比你强,你就没有选择。”

  说完一转头,发现老头子竟靠在椅子上,脸颊上已经流下了两行清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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