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2章 代笔写血书,这是什么意思?(求订阅求票)
听到了程三郎那句话,尼玛有些不知道应该说些啥。
很快,又听到了程三郎开口言道。“不过,我很喜欢跟有野心的人打交道。”
“若是连这点野心也没有,怎么可能成功。”
程处弼看着这位高原大豪商尼玛,想不到,自己与他的缘分,在姚州的剑川城相遇之时,就已经注定了。
不说其他的,凭着他象雄国王族的身份,再加上他那富可敌国的豪商身家。
就已经让尼玛这家伙拥有了一个十分稳固的基本盘,若是再有大唐愿意出手相助。
程三郎觉得,那样一来,自己心心念念的高原双雄争霸内卷,指不定真的会成为现实。
唯一有个不太确定的因素,就是那个倒霉的象雄国主李迷夏,那个满脑子只有女人和肌肉的象雄国主。
这货要么就赶紧死翘翘,要么就直接失踪都行,这才最利于象雄国复兴。
偏偏这家伙还活着,还被吐蕃给囚禁起来,这才是最操蛋的。
不过,这样的小瑕疵,倒也无妨,那李迷夏也就是个倒霉催的,日后再想办法解决。
看是想办法救出来,还是直接让他成为象雄国的英雄,成为象雄国的无数英勇智士们追随和效法的英灵。
嗯,反正程三郎也就是自己想想,能不能成为现实不好说。
但是,对于尼玛这位在高原上左右逢缘的大豪商,程三郎觉得自己可以给他吃上一枚定心丸。
“尼玛,你会写字吗?”程处弼笑眯眯地看着尼玛。
尼玛点了点头,显得有些不太好意思地道。“小人只能说是粗通文墨而已,不知小程太保需要小人写些什么?”
“会写就好,来来来,那个邓称心,过来,你给我去后边,搞只羊宰了,接一盆血给接过来。”
“???”邓称心与尼玛一脸懵逼地看着程三郎。这是想要做甚?
就看到了刚刚吩咐完的程三郎眼珠子一转。
“羊血的味道较膻,容易让人看出破绽,要不你这样,再弄只兔子,还有一只鸡。
三种动物,每一种都要二两血,搅合在一起端过来。”
“公子,你这是要干嘛?”邓称心一脸懵逼地扫了一眼一旁同样也很懵逼的高原红男子尼玛。
有些不太理解自家三公子这是想要干嘛,三种血搅合在一起端上来,难不成这是高原纯爷们的一种饮料?
“当然是请这位尼玛大掌柜,为他们的象雄国国主李迷夏代写一封血书。”
“!!!”尼玛眼珠子陡然瞪成了铜铃,直勾勾地看着跟前这位侃侃而言的程三郎。
嘴也咧到了极致,下颌骨都险险脱臼。自己代笔写血书,这特娘的是什么鬼意思?
“愣着做甚,还不快去。”程处弼瞪了一眼邓称心,邓称心赶紧连滚带爬地蹿了出去。
至于这位表情夸张到已经扭曲的吐蕃商人尼玛,让程三郎甚是不爽。
老子这么帅气,你特娘的怎么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收起那副表情,坐直了,欲成大事者,就要有面对惊涛骇浪,也能够谈笑从容的心态。”
“可,可是小人觉得这事……”尼玛心里边卧着槽,结结巴巴地想要劝这位程三郎的操作能不能别那么骚。
程三郎大巴掌一抬,不容置疑,斩钉截铁地道。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这事我觉得可以这么办,那就这么办。”
“……”
#####
没有等太久的时间,邓称心就端着一个铜碗赶了过来,恭敬地摆放到了案几之上。
然后又十分麻利地在那里开始准备笔和纸张,不过程三郎却叫住了邓称心。
“不要用纸,也不能用笔,若是拿这些玩意写,很容易漏馅,被人看出真假好不好?”
程处弼走了过来,指了指那案几上的纸道。“这纸是程家纸,这笔是上好的毛笔。”
“我这是要让尼大掌柜代他们国主写血书,如果连纸笔都能齐备,怎么能够显得他们的国主如今的处境艰难困苦?”
听到了程三郎这话,便是对于此事心生忐忑的的尼玛也忍不住满脸敬畏地朝着程三郎看过去。
怎么感觉这位小程太保搞这些歪门邪道似乎都十分熟练的样子。
“尼玛,还愣着做甚,赶紧过来,来来来,赶紧把你的衣服脱了。”
尼玛顿时菊花一紧,好在程三郎下一句话就让他放松了下来。
“你身上有哪件衣服最旧?自己翻翻,然后撕下一条布条来。”
“记住了,不能用刀,只能拿手撕扯下来,而且要挑你身上最旧的衣物……”
作为大唐最优秀的赝品炮制专家程三郎的指导之下,尼玛这位一向都很诚实守信的高原大豪商,开始笨拙的弄虚作假。
而且他第一次弄虚作假,就搞出了好大的事件:象雄国国主李迷夏血书事件。
#####
尼玛战战兢兢地由着程三郎在旁边给自己进行写作指导,不但字句要够短,而且要足够简练,并且还要突出象雄国主因为王妃与臣子的背叛,而被吐蕃狗贼生擒的那种愤忿与憋屈。
同时,还要透露出他那极不甘心,意欲求生的渴望,并且,还要能够用打动人心的字句,表述出他对于伟大而又高贵的大唐皇帝陛下的敬仰之情。
以及他十分地渴望能够获得大唐皇帝陛下的帮助,不论是名义上的还是实质上的。
希望大唐皇帝陛下,能够让高原双雄之一的象雄王国,能够继续在高原之上昂起自己的头颅。
另外,象雄王国愿意永为大唐蕃属,而不是当吐蕃的走狗。
这一篇文章,真心不好写,毕竟既要通俗易懂,还需要十分的简练,并且还需要符合象雄国主李迷夏的心态。
好在,程三郎不愧是大唐最有文采的武家子弟,先后出版过大量的艺术巨著,包括但不限于:《顺溜之百家姓音谣》、《程三郎剑南道演义》、《洛阳牡丹亭记》等一干文学作品。
并且多次在《长安旬报》这样的国家级刊物上,频频发表文章,获得了大量的拥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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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又听到了程三郎开口言道。“不过,我很喜欢跟有野心的人打交道。”
“若是连这点野心也没有,怎么可能成功。”
程处弼看着这位高原大豪商尼玛,想不到,自己与他的缘分,在姚州的剑川城相遇之时,就已经注定了。
不说其他的,凭着他象雄国王族的身份,再加上他那富可敌国的豪商身家。
就已经让尼玛这家伙拥有了一个十分稳固的基本盘,若是再有大唐愿意出手相助。
程三郎觉得,那样一来,自己心心念念的高原双雄争霸内卷,指不定真的会成为现实。
唯一有个不太确定的因素,就是那个倒霉的象雄国主李迷夏,那个满脑子只有女人和肌肉的象雄国主。
这货要么就赶紧死翘翘,要么就直接失踪都行,这才最利于象雄国复兴。
偏偏这家伙还活着,还被吐蕃给囚禁起来,这才是最操蛋的。
不过,这样的小瑕疵,倒也无妨,那李迷夏也就是个倒霉催的,日后再想办法解决。
看是想办法救出来,还是直接让他成为象雄国的英雄,成为象雄国的无数英勇智士们追随和效法的英灵。
嗯,反正程三郎也就是自己想想,能不能成为现实不好说。
但是,对于尼玛这位在高原上左右逢缘的大豪商,程三郎觉得自己可以给他吃上一枚定心丸。
“尼玛,你会写字吗?”程处弼笑眯眯地看着尼玛。
尼玛点了点头,显得有些不太好意思地道。“小人只能说是粗通文墨而已,不知小程太保需要小人写些什么?”
“会写就好,来来来,那个邓称心,过来,你给我去后边,搞只羊宰了,接一盆血给接过来。”
“???”邓称心与尼玛一脸懵逼地看着程三郎。这是想要做甚?
就看到了刚刚吩咐完的程三郎眼珠子一转。
“羊血的味道较膻,容易让人看出破绽,要不你这样,再弄只兔子,还有一只鸡。
三种动物,每一种都要二两血,搅合在一起端过来。”
“公子,你这是要干嘛?”邓称心一脸懵逼地扫了一眼一旁同样也很懵逼的高原红男子尼玛。
有些不太理解自家三公子这是想要干嘛,三种血搅合在一起端上来,难不成这是高原纯爷们的一种饮料?
“当然是请这位尼玛大掌柜,为他们的象雄国国主李迷夏代写一封血书。”
“!!!”尼玛眼珠子陡然瞪成了铜铃,直勾勾地看着跟前这位侃侃而言的程三郎。
嘴也咧到了极致,下颌骨都险险脱臼。自己代笔写血书,这特娘的是什么鬼意思?
“愣着做甚,还不快去。”程处弼瞪了一眼邓称心,邓称心赶紧连滚带爬地蹿了出去。
至于这位表情夸张到已经扭曲的吐蕃商人尼玛,让程三郎甚是不爽。
老子这么帅气,你特娘的怎么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收起那副表情,坐直了,欲成大事者,就要有面对惊涛骇浪,也能够谈笑从容的心态。”
“可,可是小人觉得这事……”尼玛心里边卧着槽,结结巴巴地想要劝这位程三郎的操作能不能别那么骚。
程三郎大巴掌一抬,不容置疑,斩钉截铁地道。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这事我觉得可以这么办,那就这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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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等太久的时间,邓称心就端着一个铜碗赶了过来,恭敬地摆放到了案几之上。
然后又十分麻利地在那里开始准备笔和纸张,不过程三郎却叫住了邓称心。
“不要用纸,也不能用笔,若是拿这些玩意写,很容易漏馅,被人看出真假好不好?”
程处弼走了过来,指了指那案几上的纸道。“这纸是程家纸,这笔是上好的毛笔。”
“我这是要让尼大掌柜代他们国主写血书,如果连纸笔都能齐备,怎么能够显得他们的国主如今的处境艰难困苦?”
听到了程三郎这话,便是对于此事心生忐忑的的尼玛也忍不住满脸敬畏地朝着程三郎看过去。
怎么感觉这位小程太保搞这些歪门邪道似乎都十分熟练的样子。
“尼玛,还愣着做甚,赶紧过来,来来来,赶紧把你的衣服脱了。”
尼玛顿时菊花一紧,好在程三郎下一句话就让他放松了下来。
“你身上有哪件衣服最旧?自己翻翻,然后撕下一条布条来。”
“记住了,不能用刀,只能拿手撕扯下来,而且要挑你身上最旧的衣物……”
作为大唐最优秀的赝品炮制专家程三郎的指导之下,尼玛这位一向都很诚实守信的高原大豪商,开始笨拙的弄虚作假。
而且他第一次弄虚作假,就搞出了好大的事件:象雄国国主李迷夏血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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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战战兢兢地由着程三郎在旁边给自己进行写作指导,不但字句要够短,而且要足够简练,并且还要突出象雄国主因为王妃与臣子的背叛,而被吐蕃狗贼生擒的那种愤忿与憋屈。
同时,还要透露出他那极不甘心,意欲求生的渴望,并且,还要能够用打动人心的字句,表述出他对于伟大而又高贵的大唐皇帝陛下的敬仰之情。
以及他十分地渴望能够获得大唐皇帝陛下的帮助,不论是名义上的还是实质上的。
希望大唐皇帝陛下,能够让高原双雄之一的象雄王国,能够继续在高原之上昂起自己的头颅。
另外,象雄王国愿意永为大唐蕃属,而不是当吐蕃的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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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程三郎不愧是大唐最有文采的武家子弟,先后出版过大量的艺术巨著,包括但不限于:《顺溜之百家姓音谣》、《程三郎剑南道演义》、《洛阳牡丹亭记》等一干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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