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章 聪明的女人
“你也不要太过忧心,各大城主也会设法自救。”吴荻轻声宽慰。
“他们只是城主,不是大吴,他们可以不承担责任。”吴中元说道,责任这个词每个人都知道,但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其真正的含义是什么,所谓责任实则就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责任的范畴取决于自己的身份和角色,身为一个男人,照顾好家人就是最基本的责任,做不好应该羞愧,做好了也不值得炫耀,为了尽到责任,不管在外面承受了多大的压力,付出了多少的艰辛,都没资格回家叫苦抱怨,因为这是一个男人的本分,是一个男人的及格线,尽到责任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额外负担什么。
大吴也是一份责任,当自己的作用无人能够替代,这份责任自然而然的就落到了自己的身上,保护好自己的族人是一个大吴最基本的责任,做好了只能算称职,做不好就是严重失职,分明应该由自己做好的事情,为什么做不好?这对任何一个真正有自尊心的男人来说都是一种打击和挫败。
吴中元往篝火里投扔着木柴,脑海里想的都是明天与夷人见面的情景,他在想如何开口才能避免尴尬,想要避免尴尬其实也很容易,轻描淡写的说上一句,让夷人主动开口给些援助,但是让人家主动开口,肯定不会给太多。
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决定正面求援,把自己的处境和面临的问题和盘托出,让夷人尽可能的多帮助一些,尺度掌握在夷人保证自己温饱的情况下,将所有多余的米粮全部拿出来,这也跟借钱是一个道理,不能一借再借,不然会令人反感,感觉索取无度,只能借这一回,尽可能的往多了借吧。
沉吟良久,想好了明天见面应该怎么说,吴中元收回思绪站了起来,“你看好火堆,我去找点吃的。”
“雪下的这么大,别出去了。”吴荻说道。
“没事,你也一天没吃饭了,看好火,我很快回来。”吴中元转身走出了山洞。
半个小时不到吴中元就回来了,带回了一只洗剥好的兔子和几条鱼,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吴荻不认识的植物。
吴荻没到过海边,自然不认识海带,吴中元带回的那几条鱼她也从未见过,也是海鱼。
鱼是烤的,兔子是用海带包裹了之后放在火堆下面烘的,由于之前用海水洗过,带有盐分,烘烤之后吃起来就很是可口。
“如果不做这个大吴,你自己可以活的很惬意。”吴荻吃相还是比较雅观的。
“如果我不回来,我可以活的更惬意。”吴中元随口说道。
“你的修为是自己苦修所得,熊神也不曾传功于你,仔细想来,熊族没有给你任何帮助,而今你却要为熊族忧心操劳。”吴荻说道。
吴中元笑了笑,即便吴荻不说,他也知道熊族对他没什么帮助,吴荻这番话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他心里略感欣慰,至少还有明眼人能够对整件事情做出客观的评价。
“你很怀念你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吗?”吴荻又问。
吴荻非常聪明,聪明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很少说废话,吴荻既然有此一问,肯定是有原因的,他不知道吴荻接下来会问什么,便没有回答,只是歪头看她。
“你一直与我保持距离,若即若离,可是因为你留恋曾经生活多的地方,有朝一日还想回去?”吴荻问道。
“我有与你保持距离吗?”吴中元笑问。
吴荻没有回答吴中元的问题,而是轻声说道,“如果大战过后我们还活着,你想要回去的话,我会送你回去。”
“这场战事短时间内不可能结束,即便结束了,我也不会回去了。”吴中元缓缓摇头。
吴中元说完,吴荻没有做出回应,直待将手里的那条兔腿吃完方才再度开口,“你让我自三处宫殿中自选一处,是因为你喜欢我,还是有其他原因?”
“什么意思?”吴中元随口反问。
“比如说你在担心如果不娶我,我会与你离心离德,”吴荻笑道,“毕竟我是九阴巫师,我若全力辅佐你,能够更好的稳住局面,我若是与你反目成仇,可能会影响整个战局。”
“你在变相威胁我吗?”吴中元笑着递过去一条烤熟的海鱼。
吴荻笑着接过了那条鱼,“我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你,像你这种人怎么可能会受威胁,我又怎么舍得威胁你,我只是想知道你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聪明人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很会说话,前一刻吴中元还有些不满,听得吴荻下句话就变成了另外一种心情,“你可以猜一下。”
“两者皆有,七三开。”吴荻嫣然一笑。
吴中元笑了笑,吴荻真的很厉害,九阴血脉不愧是与九阳血脉并驾齐驱的存在,一针见血,连两者的比例都判断的极为精准,他喜欢吴荻的确只有七分,另外三分之中就包括少许忌惮,因为他很清楚自己不能完全驾驭吴荻,对于自己不能完全驾驭的女人,男人都会有所忌惮。
吴中元没反驳,也就相当于默认了,对此吴荻并没有表现出不满,而是郑重表态,“你尽管放心,你救过我的性命,令我免受羞辱,不管你怎么对我,我都不会与你背道而驰,只要你做的是正确的事情,我会竭尽全力支持你。”
“假如有一天我做了错事,你认为会是哪方面的问题?”吴中元直视吴荻。
吴荻没有回答吴中元的问题。
吴荻不说,吴中元就直盯着她逼她回答,吴荻既然有此一说,自然是在吴荻看来有朝一日他可能会做错事,但他不明白吴荻为什么认为他有可能做错事。
吴荻借着往篝火里添柴,躲过了吴中元的视线,“那三座宫殿,你希望我选哪个?”
“你想选哪个就选哪个?”吴中元收回视线随口说道。
吴荻很清楚吴中元的态度为什么不太好,笑着说道,“我知道你心里始终想着她,也希望中宫的位置永远为她空缺,我不会篡越,我想选东宫,你与不与我?”
“我要是不给,你是不是要率领右弼宫造反哪?”吴中元打趣,虽在说笑,心里却并不轻松,不是不轻松,而是很沉重,他通过吴荻的言语发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吴荻对名分非常看重,大吴的三位妻子虽然都是正妻,但也有细微的尊卑差别,中宫最大,东宫次之,西宫又次,吴荻之所以选东宫是因为在她看来中宫会永远空缺,但她不知道的是王欣然已经回来了,倘若日后她发现王欣然占了中宫,心里一定会严重失衡。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吴荻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因为不管在谁看来九阴都是九阳的伴侣,更何况九阴本人,吴荻肯将中宫让出来已经很有风度了。
但现在的问题是他不但是九阳巫师,还是金龙临凡,而种种迹象表面王欣然就是应天凤凰,龙凤和阴阳都是天生伴侣。
如果让吴荻发现王欣然的存在,后果不堪设想,一定得尽量避免二人过多接触,以免后院着火,祸起萧墙。永远不要高估女人的气度,女人和男人的思维方式是有着本质差别的,对于女人来说感情问题是头等大事,什么大局,什么道理都被排在感情问题之后。
“我不造反,你是熊族唯一的王族,把你撵跑了谁来做大吴,”吴荻拿起一根带火的树枝,佯装恐吓,“快说,与不与我?”
吴中元施出火龙真气,将整个篝火的火焰尽数掌控在手,“哎呀,你还想烧我,萤虫之光也敢与日月争辉?”
“无趣,”吴荻扔下树枝撇嘴说道,“你就不能假装害怕,让着我些。”
“你这么聪明,我全力以赴都不见得是你的对手,哪里还敢让你,”吴中元将火焰放归柴堆,“我都说了你随便挑,你想住哪个就住哪个。”
“我挑东宫。”吴荻较真儿。
“那就给你东宫。”吴中元随口答应。
吴荻很高兴,而她也不曾掩饰自己的高兴,身子一歪,伸手抱住了吴中元的胳膊。
这时候的女人可不像现代有那么多的化妆品,全是素颜,吴荻天生丽质,端庄秀美,身上的气味也很好闻,很清新的一种气味,女孩儿特有的气味,任何高档香水都比不上的一种气味。
嗅觉是仅次于视觉的一种吸引,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火气旺,别说点火了,就是见着点火星子都能着,吴荻主动一靠,感觉瞬间就上来了。
与自己能够驾驭的女人相处,男人会有安全感。但与自己驾驭不了的女人相处,男人会感觉很刺激,正因为在心智方面不曾超过吴荻,就更想从其他方面占得优势。
再怎么厉害的女人最终也免不得要受老子胯下之辱,这是男人的看法。但是站在女人角度来说,再怎么厉害的男人最终也得落入老娘陷井。故此这种事情没有谁占便宜谁吃亏的区别,都占便宜,也都吃亏。
年轻人害羞总是难免,也不好意思莽撞下手,“你靠过来干嘛?想勾引我啊?”
“对呀,你若是不为所动,妾身何以自处?”聪明女人的幽情逸韵与土鸡流莺的卖弄风騒有着天壤之别。
“嘿嘿嘿嘿。”吴中元坏笑搓手。
“此物无甚遮拦,往里面去。”吴荻羞涩低头。
听得吴荻言语,吴中元熄灭篝火,命大傻移至洞口,大傻身形庞大,将洞口堵了个严实,既遮光又挡风。
有些事情并没有固定的套路,也不一定非得先干什么,后干什么,二人都穿戴了宽大的披风,两件披风往地上一铺,各自宽衣解带。
论脸皮还是男人厚一点儿,脸皮厚一点脱的就快一点,脱的差不多了,见那边还有个羞羞答答的,就过去帮忙。
就在此时,意外发生了,大傻原本是待在洞里的,被吴中元派到了洞口,温差变化,受寒咳嗽,它是昆虫,上下通透,上面咳嗽,下面放屁。
这是吴中元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大的屁了,气浪滚滚,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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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只是城主,不是大吴,他们可以不承担责任。”吴中元说道,责任这个词每个人都知道,但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其真正的含义是什么,所谓责任实则就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责任的范畴取决于自己的身份和角色,身为一个男人,照顾好家人就是最基本的责任,做不好应该羞愧,做好了也不值得炫耀,为了尽到责任,不管在外面承受了多大的压力,付出了多少的艰辛,都没资格回家叫苦抱怨,因为这是一个男人的本分,是一个男人的及格线,尽到责任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额外负担什么。
大吴也是一份责任,当自己的作用无人能够替代,这份责任自然而然的就落到了自己的身上,保护好自己的族人是一个大吴最基本的责任,做好了只能算称职,做不好就是严重失职,分明应该由自己做好的事情,为什么做不好?这对任何一个真正有自尊心的男人来说都是一种打击和挫败。
吴中元往篝火里投扔着木柴,脑海里想的都是明天与夷人见面的情景,他在想如何开口才能避免尴尬,想要避免尴尬其实也很容易,轻描淡写的说上一句,让夷人主动开口给些援助,但是让人家主动开口,肯定不会给太多。
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决定正面求援,把自己的处境和面临的问题和盘托出,让夷人尽可能的多帮助一些,尺度掌握在夷人保证自己温饱的情况下,将所有多余的米粮全部拿出来,这也跟借钱是一个道理,不能一借再借,不然会令人反感,感觉索取无度,只能借这一回,尽可能的往多了借吧。
沉吟良久,想好了明天见面应该怎么说,吴中元收回思绪站了起来,“你看好火堆,我去找点吃的。”
“雪下的这么大,别出去了。”吴荻说道。
“没事,你也一天没吃饭了,看好火,我很快回来。”吴中元转身走出了山洞。
半个小时不到吴中元就回来了,带回了一只洗剥好的兔子和几条鱼,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吴荻不认识的植物。
吴荻没到过海边,自然不认识海带,吴中元带回的那几条鱼她也从未见过,也是海鱼。
鱼是烤的,兔子是用海带包裹了之后放在火堆下面烘的,由于之前用海水洗过,带有盐分,烘烤之后吃起来就很是可口。
“如果不做这个大吴,你自己可以活的很惬意。”吴荻吃相还是比较雅观的。
“如果我不回来,我可以活的更惬意。”吴中元随口说道。
“你的修为是自己苦修所得,熊神也不曾传功于你,仔细想来,熊族没有给你任何帮助,而今你却要为熊族忧心操劳。”吴荻说道。
吴中元笑了笑,即便吴荻不说,他也知道熊族对他没什么帮助,吴荻这番话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他心里略感欣慰,至少还有明眼人能够对整件事情做出客观的评价。
“你很怀念你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吗?”吴荻又问。
吴荻非常聪明,聪明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很少说废话,吴荻既然有此一问,肯定是有原因的,他不知道吴荻接下来会问什么,便没有回答,只是歪头看她。
“你一直与我保持距离,若即若离,可是因为你留恋曾经生活多的地方,有朝一日还想回去?”吴荻问道。
“我有与你保持距离吗?”吴中元笑问。
吴荻没有回答吴中元的问题,而是轻声说道,“如果大战过后我们还活着,你想要回去的话,我会送你回去。”
“这场战事短时间内不可能结束,即便结束了,我也不会回去了。”吴中元缓缓摇头。
吴中元说完,吴荻没有做出回应,直待将手里的那条兔腿吃完方才再度开口,“你让我自三处宫殿中自选一处,是因为你喜欢我,还是有其他原因?”
“什么意思?”吴中元随口反问。
“比如说你在担心如果不娶我,我会与你离心离德,”吴荻笑道,“毕竟我是九阴巫师,我若全力辅佐你,能够更好的稳住局面,我若是与你反目成仇,可能会影响整个战局。”
“你在变相威胁我吗?”吴中元笑着递过去一条烤熟的海鱼。
吴荻笑着接过了那条鱼,“我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你,像你这种人怎么可能会受威胁,我又怎么舍得威胁你,我只是想知道你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聪明人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很会说话,前一刻吴中元还有些不满,听得吴荻下句话就变成了另外一种心情,“你可以猜一下。”
“两者皆有,七三开。”吴荻嫣然一笑。
吴中元笑了笑,吴荻真的很厉害,九阴血脉不愧是与九阳血脉并驾齐驱的存在,一针见血,连两者的比例都判断的极为精准,他喜欢吴荻的确只有七分,另外三分之中就包括少许忌惮,因为他很清楚自己不能完全驾驭吴荻,对于自己不能完全驾驭的女人,男人都会有所忌惮。
吴中元没反驳,也就相当于默认了,对此吴荻并没有表现出不满,而是郑重表态,“你尽管放心,你救过我的性命,令我免受羞辱,不管你怎么对我,我都不会与你背道而驰,只要你做的是正确的事情,我会竭尽全力支持你。”
“假如有一天我做了错事,你认为会是哪方面的问题?”吴中元直视吴荻。
吴荻没有回答吴中元的问题。
吴荻不说,吴中元就直盯着她逼她回答,吴荻既然有此一说,自然是在吴荻看来有朝一日他可能会做错事,但他不明白吴荻为什么认为他有可能做错事。
吴荻借着往篝火里添柴,躲过了吴中元的视线,“那三座宫殿,你希望我选哪个?”
“你想选哪个就选哪个?”吴中元收回视线随口说道。
吴荻很清楚吴中元的态度为什么不太好,笑着说道,“我知道你心里始终想着她,也希望中宫的位置永远为她空缺,我不会篡越,我想选东宫,你与不与我?”
“我要是不给,你是不是要率领右弼宫造反哪?”吴中元打趣,虽在说笑,心里却并不轻松,不是不轻松,而是很沉重,他通过吴荻的言语发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吴荻对名分非常看重,大吴的三位妻子虽然都是正妻,但也有细微的尊卑差别,中宫最大,东宫次之,西宫又次,吴荻之所以选东宫是因为在她看来中宫会永远空缺,但她不知道的是王欣然已经回来了,倘若日后她发现王欣然占了中宫,心里一定会严重失衡。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吴荻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因为不管在谁看来九阴都是九阳的伴侣,更何况九阴本人,吴荻肯将中宫让出来已经很有风度了。
但现在的问题是他不但是九阳巫师,还是金龙临凡,而种种迹象表面王欣然就是应天凤凰,龙凤和阴阳都是天生伴侣。
如果让吴荻发现王欣然的存在,后果不堪设想,一定得尽量避免二人过多接触,以免后院着火,祸起萧墙。永远不要高估女人的气度,女人和男人的思维方式是有着本质差别的,对于女人来说感情问题是头等大事,什么大局,什么道理都被排在感情问题之后。
“我不造反,你是熊族唯一的王族,把你撵跑了谁来做大吴,”吴荻拿起一根带火的树枝,佯装恐吓,“快说,与不与我?”
吴中元施出火龙真气,将整个篝火的火焰尽数掌控在手,“哎呀,你还想烧我,萤虫之光也敢与日月争辉?”
“无趣,”吴荻扔下树枝撇嘴说道,“你就不能假装害怕,让着我些。”
“你这么聪明,我全力以赴都不见得是你的对手,哪里还敢让你,”吴中元将火焰放归柴堆,“我都说了你随便挑,你想住哪个就住哪个。”
“我挑东宫。”吴荻较真儿。
“那就给你东宫。”吴中元随口答应。
吴荻很高兴,而她也不曾掩饰自己的高兴,身子一歪,伸手抱住了吴中元的胳膊。
这时候的女人可不像现代有那么多的化妆品,全是素颜,吴荻天生丽质,端庄秀美,身上的气味也很好闻,很清新的一种气味,女孩儿特有的气味,任何高档香水都比不上的一种气味。
嗅觉是仅次于视觉的一种吸引,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火气旺,别说点火了,就是见着点火星子都能着,吴荻主动一靠,感觉瞬间就上来了。
与自己能够驾驭的女人相处,男人会有安全感。但与自己驾驭不了的女人相处,男人会感觉很刺激,正因为在心智方面不曾超过吴荻,就更想从其他方面占得优势。
再怎么厉害的女人最终也免不得要受老子胯下之辱,这是男人的看法。但是站在女人角度来说,再怎么厉害的男人最终也得落入老娘陷井。故此这种事情没有谁占便宜谁吃亏的区别,都占便宜,也都吃亏。
年轻人害羞总是难免,也不好意思莽撞下手,“你靠过来干嘛?想勾引我啊?”
“对呀,你若是不为所动,妾身何以自处?”聪明女人的幽情逸韵与土鸡流莺的卖弄风騒有着天壤之别。
“嘿嘿嘿嘿。”吴中元坏笑搓手。
“此物无甚遮拦,往里面去。”吴荻羞涩低头。
听得吴荻言语,吴中元熄灭篝火,命大傻移至洞口,大傻身形庞大,将洞口堵了个严实,既遮光又挡风。
有些事情并没有固定的套路,也不一定非得先干什么,后干什么,二人都穿戴了宽大的披风,两件披风往地上一铺,各自宽衣解带。
论脸皮还是男人厚一点儿,脸皮厚一点脱的就快一点,脱的差不多了,见那边还有个羞羞答答的,就过去帮忙。
就在此时,意外发生了,大傻原本是待在洞里的,被吴中元派到了洞口,温差变化,受寒咳嗽,它是昆虫,上下通透,上面咳嗽,下面放屁。
这是吴中元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大的屁了,气浪滚滚,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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