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章 路易十四
“吸血鬼和狼人是死敌,似乎不太可能会打破禁忌。”唐吟很诧异。
“的确不可能,但并不表示这种事不会发生。”海伦认真的说道。
关于吸血鬼和狼人的仇恨,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海伦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该隐和亚伯,是亚当和夏娃的儿子,他们是一对孪生兄弟。
一个被蝙蝠咬了变成吸血鬼,另一个被饿狼咬伤变成狼人。
后来,二人又咬了别人,导致了吸血鬼和狼人泛滥。
在很久以前,狼人的血液中,就拥有变成狼的能力,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部落。
他们可以自由变幻成狼人的形态,将来侵占他们部落的人吓跑,或者进行斗争。
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吸血鬼,来到狼人的领地定居下来。
狼人们想要驱逐他,双方发生纷争。
吸血鬼将狼族的一些同伴杀死。
为了报仇,狼人勇士将这只吸血鬼杀死。
但吸血鬼也是群居生活的。
他的同伴为了为死去的吸血鬼报仇,来到了狼人的村庄。
将狼人部落的很多狼人杀死,其中包括部落首领的儿子。
部落首领的妻子其实是一位人类。
为了给自己的儿子以及部落的狼人报仇,她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用自己的鲜血,分散了吸血鬼的注意力,帮助狼人将他们成功诱杀。
从此,仇恨在两族之间,世世代代的蔓延下去,从未间断。
然而。
在两族生生世世的战争中,不断有人被对方俘虏。
其中有的人选择了屈服,成为了叛徒。
他们和异族媾和,生下了吸血狼人。
他们绝大多数被处死,但也有一小部分侥幸活下来,成为两族的异端。
“你怎么知道这里有吸血狼人?”唐吟又问。
“您怎么忘了,吸血鬼的鼻子是最灵敏的。”
“他们来自哪里?”
海伦继续说道:
“有一个异端组织叫赤色联盟,全部由吸血狼人组成。”
“我们一直在寻找他们,没想到他们会出现在天海。”
“这要感谢您的仇人云子航先生。”
“为了报复您,他也是蛮拼的。”
唐吟笑了。
难怪云子航要举办赏花大会,原来是找来了一群异端杀手,来对付自己。
他不仅没有担心,反而对那群异端很感兴趣。
“不过,您可以放心,我们已经安排好了,会将他们一网打尽。”
唐吟摇了摇头:“不要破坏赏花大会,先把他们抓起来,我要见见他们。”
“明白。”
海伦闪身,消失在人流之中。
与此同时,会场对面的一栋大厦。
云子航刚刚拿起望远镜,注视着花市上的一切。
他通过无线耳麦,传达道:“做好准备,唐吟正向你们走去。”
花市上,一处显耀的摊位前,七个工作人员同时收到云子航的指令。
“收到!”
“美女,来看看吧,这里有各种优质玫瑰,保证让您今天的花魁。”
牛奶打扮成卖花姑娘的样子,用一口流利的神州话,卖力向林醉心招揽生意。
女人对玫瑰花,天生没有免疫能力。
五颜六色的玫瑰,吸引了很多女孩子驻足。
林醉心也不例外。
水晶玻璃罩里,那朵玫瑰之王朱丽叶,更是让人流连忘返。
朱丽叶,也被称为“300万英镑的玫瑰”,就连贵族小姐们也只能望之兴叹。
当然,玫瑰之王只是吸引买家的噱头。
更多的则是被称为“玫瑰王后”的路易十四。
路易十四玫瑰,原产于法兰西。
深紫色的花瓣,在15至20片左右。
以“太阳王”路易十四的名字命名,象征尊贵与权威。
它也是拿破仑之妻约瑟芬皇后的最爱,所以被称为“玫瑰王后”。
“美丽的小姐,买一朵吧,这可是玫瑰王后,象征真挚的爱情。”
牛奶用特有的甜美笑容,热情向女人推销。
这时,唐吟也跟了上来,皱了皱眉:“老婆,你的品味没这么低吧,这么难看的玫瑰花,你也喜欢?”
林醉心专注的望着面前的路易十四,眼睛里闪着特别的光彩。
“你懂什么,每一种花都有一个特别的故事,我喜欢的不只是花,而是它背后的传说。”
“亏你还是商人,那些传说都是卖花的编出来骗人的。”唐吟不以为然。
跟他讲花,实在是对牛弹琴。
林醉心索性不理他,认真赏花。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追寻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份专一的爱情。
从牵手的那一刻,就向往着相依相守的爱恋。
没有人去设想分手的那一天。
然而生活中风云变幻无常,又有多少热恋的情人最终不欢而散,从白玫瑰到红玫瑰……
所以,今天见到这株路易十四。
林醉心非常喜欢它的花语:我只钟情你一个。
不要随便牵手,更不要随便放手。
今生今世,相识最美。
然而。
就在林醉心痴迷赏花的同时,阴影里一双毒蛇般恶毒的目光,正死死的盯着唐吟。
目标确认!
“这株花多少钱?”林醉心果然动心。
“999美金。”
“什么,一朵破花居然卖这么贵,你怎么不去抢?”唐吟不干了。
“先生,这是进口名贵花卉,可不是路边的野花。”
唐吟扭头一看,出现在面前的,是两位大美女。
说话的是为肤白貌美的红衣女子。
而她旁边的那位黄衫女子,人淡如菊,气质高雅,颇有大家闺秀风范。
两人衣着华丽,站在那里,人比花娇。
“这株花,我们要了!”
红衣女子刚要付钱,却引起了林醉心的不快。
“你懂不懂先来后到的规矩?”唐吟伸手拦住。
“你不买,还不让别人买吗?”红衣女子蹙眉。
“谁说我不买,我只是嫌贵,还没和卖家讨价还价呢。”
红衣女子吃吃冷笑:“赏花大会上的花从来不讲价,没实力就别来参加。”
黄衫女子微微蹙眉,扯了扯她的衣服。
不愧是豪门出来的小姐,这妞说话挺刻薄啊。
“这株花,我买了。”
“路易十四只有一株,既然我们同时看上,价高者得吧,我出两千美金。”
红衣女子确定他买不起还想捣乱,一口气把价格抬了一倍。
唐吟丝毫不惧:“我出三千!”
哎呦,挺横啊!
“四千。”
“六千!”
红衣女子咬咬嘴唇:“一万!”
唐吟微微一笑:“恭喜你,这花是你的了。”
红衣女子瞬间傻了。
尼玛!
一朵999美金的路易十四,她居然花了十倍价钱?
就算有钱也不带这么花的。
这家伙不会是花托儿吧?
话已出口,就算后悔也晚了。
红衣女子明知被宰也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要付钱。
谁知。
卖花姑娘居然摇了摇头:“不好意思,这株花不能卖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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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不可能,但并不表示这种事不会发生。”海伦认真的说道。
关于吸血鬼和狼人的仇恨,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海伦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该隐和亚伯,是亚当和夏娃的儿子,他们是一对孪生兄弟。
一个被蝙蝠咬了变成吸血鬼,另一个被饿狼咬伤变成狼人。
后来,二人又咬了别人,导致了吸血鬼和狼人泛滥。
在很久以前,狼人的血液中,就拥有变成狼的能力,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部落。
他们可以自由变幻成狼人的形态,将来侵占他们部落的人吓跑,或者进行斗争。
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吸血鬼,来到狼人的领地定居下来。
狼人们想要驱逐他,双方发生纷争。
吸血鬼将狼族的一些同伴杀死。
为了报仇,狼人勇士将这只吸血鬼杀死。
但吸血鬼也是群居生活的。
他的同伴为了为死去的吸血鬼报仇,来到了狼人的村庄。
将狼人部落的很多狼人杀死,其中包括部落首领的儿子。
部落首领的妻子其实是一位人类。
为了给自己的儿子以及部落的狼人报仇,她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用自己的鲜血,分散了吸血鬼的注意力,帮助狼人将他们成功诱杀。
从此,仇恨在两族之间,世世代代的蔓延下去,从未间断。
然而。
在两族生生世世的战争中,不断有人被对方俘虏。
其中有的人选择了屈服,成为了叛徒。
他们和异族媾和,生下了吸血狼人。
他们绝大多数被处死,但也有一小部分侥幸活下来,成为两族的异端。
“你怎么知道这里有吸血狼人?”唐吟又问。
“您怎么忘了,吸血鬼的鼻子是最灵敏的。”
“他们来自哪里?”
海伦继续说道:
“有一个异端组织叫赤色联盟,全部由吸血狼人组成。”
“我们一直在寻找他们,没想到他们会出现在天海。”
“这要感谢您的仇人云子航先生。”
“为了报复您,他也是蛮拼的。”
唐吟笑了。
难怪云子航要举办赏花大会,原来是找来了一群异端杀手,来对付自己。
他不仅没有担心,反而对那群异端很感兴趣。
“不过,您可以放心,我们已经安排好了,会将他们一网打尽。”
唐吟摇了摇头:“不要破坏赏花大会,先把他们抓起来,我要见见他们。”
“明白。”
海伦闪身,消失在人流之中。
与此同时,会场对面的一栋大厦。
云子航刚刚拿起望远镜,注视着花市上的一切。
他通过无线耳麦,传达道:“做好准备,唐吟正向你们走去。”
花市上,一处显耀的摊位前,七个工作人员同时收到云子航的指令。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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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打扮成卖花姑娘的样子,用一口流利的神州话,卖力向林醉心招揽生意。
女人对玫瑰花,天生没有免疫能力。
五颜六色的玫瑰,吸引了很多女孩子驻足。
林醉心也不例外。
水晶玻璃罩里,那朵玫瑰之王朱丽叶,更是让人流连忘返。
朱丽叶,也被称为“300万英镑的玫瑰”,就连贵族小姐们也只能望之兴叹。
当然,玫瑰之王只是吸引买家的噱头。
更多的则是被称为“玫瑰王后”的路易十四。
路易十四玫瑰,原产于法兰西。
深紫色的花瓣,在15至20片左右。
以“太阳王”路易十四的名字命名,象征尊贵与权威。
它也是拿破仑之妻约瑟芬皇后的最爱,所以被称为“玫瑰王后”。
“美丽的小姐,买一朵吧,这可是玫瑰王后,象征真挚的爱情。”
牛奶用特有的甜美笑容,热情向女人推销。
这时,唐吟也跟了上来,皱了皱眉:“老婆,你的品味没这么低吧,这么难看的玫瑰花,你也喜欢?”
林醉心专注的望着面前的路易十四,眼睛里闪着特别的光彩。
“你懂什么,每一种花都有一个特别的故事,我喜欢的不只是花,而是它背后的传说。”
“亏你还是商人,那些传说都是卖花的编出来骗人的。”唐吟不以为然。
跟他讲花,实在是对牛弹琴。
林醉心索性不理他,认真赏花。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追寻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份专一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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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生活中风云变幻无常,又有多少热恋的情人最终不欢而散,从白玫瑰到红玫瑰……
所以,今天见到这株路易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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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就在林醉心痴迷赏花的同时,阴影里一双毒蛇般恶毒的目光,正死死的盯着唐吟。
目标确认!
“这株花多少钱?”林醉心果然动心。
“999美金。”
“什么,一朵破花居然卖这么贵,你怎么不去抢?”唐吟不干了。
“先生,这是进口名贵花卉,可不是路边的野花。”
唐吟扭头一看,出现在面前的,是两位大美女。
说话的是为肤白貌美的红衣女子。
而她旁边的那位黄衫女子,人淡如菊,气质高雅,颇有大家闺秀风范。
两人衣着华丽,站在那里,人比花娇。
“这株花,我们要了!”
红衣女子刚要付钱,却引起了林醉心的不快。
“你懂不懂先来后到的规矩?”唐吟伸手拦住。
“你不买,还不让别人买吗?”红衣女子蹙眉。
“谁说我不买,我只是嫌贵,还没和卖家讨价还价呢。”
红衣女子吃吃冷笑:“赏花大会上的花从来不讲价,没实力就别来参加。”
黄衫女子微微蹙眉,扯了扯她的衣服。
不愧是豪门出来的小姐,这妞说话挺刻薄啊。
“这株花,我买了。”
“路易十四只有一株,既然我们同时看上,价高者得吧,我出两千美金。”
红衣女子确定他买不起还想捣乱,一口气把价格抬了一倍。
唐吟丝毫不惧:“我出三千!”
哎呦,挺横啊!
“四千。”
“六千!”
红衣女子咬咬嘴唇:“一万!”
唐吟微微一笑:“恭喜你,这花是你的了。”
红衣女子瞬间傻了。
尼玛!
一朵999美金的路易十四,她居然花了十倍价钱?
就算有钱也不带这么花的。
这家伙不会是花托儿吧?
话已出口,就算后悔也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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