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3章 互相要命
江鹤棣见我又是揉眼,又是盯着他可劲儿地看,忍俊不禁,“干嘛用这种眼光看我,很奇怪吗?”
“是有点奇怪,这不像是你会做的事。”
在戒指上刻字,和穿情侣装,在身上纹爱人的名字有异曲同工之意,不像是江鹤棣这种性格、这种身份、这种年龄的人能做出来的事。
他二十几岁的时候也没做过这种事。
江鹤棣不置可否,“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二十几岁没做的事,三十几岁做也不晚。”
他伸出左手无名指,“来,给我戴上。”
我拿起那枚同样镶有“HYforever”的男士戒指,套到江鹤棣的无名指上。
他平时是戴婚戒的,但今天没戴,为了配合我,一起戴这个刻有“HYforever”的戒指。
男人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哪怕是极简单的戒圈,戴在他手上,也有一种优雅高贵感。
江鹤棣用戴着戒指的左手和我戴着戒指的左手,十指交握,“人在戒指在,戴到永生,懂吗?不许再把它放在保险箱里压箱底了。”
随便一句话,就是海誓山盟,这男人要不要这么甜腻?
盯着交握的双手,视线落在银光闪闪的对戒上,我弯起唇角笑道:“放心好了,不会压箱底的,我会天天戴在手上,哪怕洗澡也不摘下来。”
“喜欢吗?”
“喜欢。”
想到“两只猛禽永远在一起”这种深情(幼稚)的话,从他嘴里一本正经地说出来,我就忍不住笑。
笑着笑着,心底又泛酸,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被人称为猛禽呢。
以前秦兰枝总骂我缩头缩脑的像只鹌鹑,还嘲讽地说我就是只灰麻雀,说小家雀儿永远也别想飞到枝头变凤凰,总是想方设法地贬低我,打击我。
孰不知,真正的鹌鹑和麻雀是她的女儿赵烟霏才对,而我,本就是凤凰。
“笑什么?”
“你的话有歧意,鹤是瑞鸟,鸢才是猛禽。”
江鹤棣将醒好的红酒倒进水晶高脚杯里,递给我一杯,“鹤不过是我的掩饰,其实我才是猛禽,雄鹰那种。而你明明名字带鹰,却是一只小兔子。”
“雄鹰最爱吃的那种兔子吗?”
“对头。”江鹤棣举起酒杯同我手里的酒杯轻轻碰了一下,“来,为我们的革命友谊干杯。”
我噗嗤笑出声,“这是革命友谊吗?你吃我,我还要同你举杯庆祝,说欢迎来吃?”
江鹤棣抬起一双漂亮的眸子斜睨着我,唇角微牵,半嗔半怪道:“怎么,不喜欢被我吃?”
我脸上的笑容收不回来,嗔道:“好好说话,别开车。”
江鹤棣朝我这边挪过来,身子往前探了探,下颔一抬,递到我面前,“那你吃我,欢迎来吃,千万别客气。”
低沉磁性的语气带一点软软的语气,像在撒娇。
明明是成熟硬朗的外形,却用这种语气说话,带着极大的反差萌。
我脸上的笑容变大,因为一直笑,笑得肌肉都酸了,抬手推了他的肩膀一把,“又开车,老司机,再开车,罚你围着棣园跑一百圈。”
“谁说我在开车了?我在一本正经地跟你说话,是你思想复杂,想歪了。”
明明是一本正经地在开车才对,我望着他,笑而不语。
江鹤棣略一思忖,“真要罚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要换个罚法。”
“你想换什么?”
“罚我做一万个俯卧撑吧。”
“一万个太多了,做一百个就好了。”我心疼他。
“我就要做一万个。”他补一句,“在你身上做。”
得,这男人不单单是变坏了,而是变质了。
我用夸张的语气说道:“一万个?你这是打算要我的命,还是要你的命?”
“都要,你要我的命,我要你的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正经点。”
“我很正经的,鸢宝。”
他一唤我这个昵称,我的心就变得莫名的软,软得一塌糊涂。
我无奈地笑着应道:“好,好,你想怎样就怎样,今天你是老大,你说了算。”
“这还差不多。”
揉了揉笑得发僵的脸,我端起酒杯递到唇边喝下一口,酒甜甜的,带一点玫瑰香气,很好喝。
抬头环视这熟悉的环境,还是我和江鹤棣九年前结婚的样子,没重新装修,因为没人住,又有佣人在维护,依旧光洁如新。
往事纷纷涌入脑后,曾在这棣园住过两年。
那两年里,我谨小慎微,伏低做小,像佣人一样侍候着双腿受伤脾气暴躁的江鹤棣,既把他当爱人又把他当大爷,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会和他平起平坐,还会被他捧在掌心里,被冠以猛禽的称号。
这算是求仁得仁,苦尽甘来吗?
正当我百感交集时,肚子忽然发出咕噜一声响,这才想起没吃午饭。
今天中午本来是去江府吃午饭的,结果因为江鹤峤把江宗城气得上气不接下气,午饭没吃成。
江鹤棣抬眸看向我,“饿了?我爸没管你饭?”
“饭菜都做好了,但因为江鹤峤的原因,没吃成。”
“想吃什么?今天我亲自下厨。”
“我自己去做吧。”说着我站起来,却被江鹤棣按住双肩。
“平时都是我吃你做的,今天日子特殊,我做给你吃。”
看着跃跃欲试的男人,我挑眉问道:“你确定要做?”
“当然。”江鹤棣解开钻石袖扣,把袖子往上挽了挽,露出半截肌肉漂亮的手臂,“不就是做菜么,小菜一碟。”
我盯着那段手臂,说道:“我想吃辣椒炒肉,酸辣土豆丝,红烧茄子,紫薯米糊,还有红薯窝头。”
江鹤棣蹙眉,“我们的初见纪念日,你就想吃这个?”
这是很平常的家常菜,可江鹤棣只会做西餐,煎牛排,热牛奶,烤面包片,或者三明治,偶尔煎个鹅肝也是可以的。
但是中式菜要比西餐难做得多,尤其是配料和火候,如果达不到,菜很难做出彩来,能不能吃都另说。
“做不出来是吧?”
“做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你确定要用辣椒炒肉来配这十二万一瓶的红酒?”
明明做不出来却故意找借口。
我盯着男人的脸,笑出声,“如果不会做,就直接说,不丢人,你身上优点太多,有一个半个的缺点不碍事,瑕不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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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点奇怪,这不像是你会做的事。”
在戒指上刻字,和穿情侣装,在身上纹爱人的名字有异曲同工之意,不像是江鹤棣这种性格、这种身份、这种年龄的人能做出来的事。
他二十几岁的时候也没做过这种事。
江鹤棣不置可否,“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二十几岁没做的事,三十几岁做也不晚。”
他伸出左手无名指,“来,给我戴上。”
我拿起那枚同样镶有“HYforever”的男士戒指,套到江鹤棣的无名指上。
他平时是戴婚戒的,但今天没戴,为了配合我,一起戴这个刻有“HYforever”的戒指。
男人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哪怕是极简单的戒圈,戴在他手上,也有一种优雅高贵感。
江鹤棣用戴着戒指的左手和我戴着戒指的左手,十指交握,“人在戒指在,戴到永生,懂吗?不许再把它放在保险箱里压箱底了。”
随便一句话,就是海誓山盟,这男人要不要这么甜腻?
盯着交握的双手,视线落在银光闪闪的对戒上,我弯起唇角笑道:“放心好了,不会压箱底的,我会天天戴在手上,哪怕洗澡也不摘下来。”
“喜欢吗?”
“喜欢。”
想到“两只猛禽永远在一起”这种深情(幼稚)的话,从他嘴里一本正经地说出来,我就忍不住笑。
笑着笑着,心底又泛酸,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被人称为猛禽呢。
以前秦兰枝总骂我缩头缩脑的像只鹌鹑,还嘲讽地说我就是只灰麻雀,说小家雀儿永远也别想飞到枝头变凤凰,总是想方设法地贬低我,打击我。
孰不知,真正的鹌鹑和麻雀是她的女儿赵烟霏才对,而我,本就是凤凰。
“笑什么?”
“你的话有歧意,鹤是瑞鸟,鸢才是猛禽。”
江鹤棣将醒好的红酒倒进水晶高脚杯里,递给我一杯,“鹤不过是我的掩饰,其实我才是猛禽,雄鹰那种。而你明明名字带鹰,却是一只小兔子。”
“雄鹰最爱吃的那种兔子吗?”
“对头。”江鹤棣举起酒杯同我手里的酒杯轻轻碰了一下,“来,为我们的革命友谊干杯。”
我噗嗤笑出声,“这是革命友谊吗?你吃我,我还要同你举杯庆祝,说欢迎来吃?”
江鹤棣抬起一双漂亮的眸子斜睨着我,唇角微牵,半嗔半怪道:“怎么,不喜欢被我吃?”
我脸上的笑容收不回来,嗔道:“好好说话,别开车。”
江鹤棣朝我这边挪过来,身子往前探了探,下颔一抬,递到我面前,“那你吃我,欢迎来吃,千万别客气。”
低沉磁性的语气带一点软软的语气,像在撒娇。
明明是成熟硬朗的外形,却用这种语气说话,带着极大的反差萌。
我脸上的笑容变大,因为一直笑,笑得肌肉都酸了,抬手推了他的肩膀一把,“又开车,老司机,再开车,罚你围着棣园跑一百圈。”
“谁说我在开车了?我在一本正经地跟你说话,是你思想复杂,想歪了。”
明明是一本正经地在开车才对,我望着他,笑而不语。
江鹤棣略一思忖,“真要罚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要换个罚法。”
“你想换什么?”
“罚我做一万个俯卧撑吧。”
“一万个太多了,做一百个就好了。”我心疼他。
“我就要做一万个。”他补一句,“在你身上做。”
得,这男人不单单是变坏了,而是变质了。
我用夸张的语气说道:“一万个?你这是打算要我的命,还是要你的命?”
“都要,你要我的命,我要你的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正经点。”
“我很正经的,鸢宝。”
他一唤我这个昵称,我的心就变得莫名的软,软得一塌糊涂。
我无奈地笑着应道:“好,好,你想怎样就怎样,今天你是老大,你说了算。”
“这还差不多。”
揉了揉笑得发僵的脸,我端起酒杯递到唇边喝下一口,酒甜甜的,带一点玫瑰香气,很好喝。
抬头环视这熟悉的环境,还是我和江鹤棣九年前结婚的样子,没重新装修,因为没人住,又有佣人在维护,依旧光洁如新。
往事纷纷涌入脑后,曾在这棣园住过两年。
那两年里,我谨小慎微,伏低做小,像佣人一样侍候着双腿受伤脾气暴躁的江鹤棣,既把他当爱人又把他当大爷,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会和他平起平坐,还会被他捧在掌心里,被冠以猛禽的称号。
这算是求仁得仁,苦尽甘来吗?
正当我百感交集时,肚子忽然发出咕噜一声响,这才想起没吃午饭。
今天中午本来是去江府吃午饭的,结果因为江鹤峤把江宗城气得上气不接下气,午饭没吃成。
江鹤棣抬眸看向我,“饿了?我爸没管你饭?”
“饭菜都做好了,但因为江鹤峤的原因,没吃成。”
“想吃什么?今天我亲自下厨。”
“我自己去做吧。”说着我站起来,却被江鹤棣按住双肩。
“平时都是我吃你做的,今天日子特殊,我做给你吃。”
看着跃跃欲试的男人,我挑眉问道:“你确定要做?”
“当然。”江鹤棣解开钻石袖扣,把袖子往上挽了挽,露出半截肌肉漂亮的手臂,“不就是做菜么,小菜一碟。”
我盯着那段手臂,说道:“我想吃辣椒炒肉,酸辣土豆丝,红烧茄子,紫薯米糊,还有红薯窝头。”
江鹤棣蹙眉,“我们的初见纪念日,你就想吃这个?”
这是很平常的家常菜,可江鹤棣只会做西餐,煎牛排,热牛奶,烤面包片,或者三明治,偶尔煎个鹅肝也是可以的。
但是中式菜要比西餐难做得多,尤其是配料和火候,如果达不到,菜很难做出彩来,能不能吃都另说。
“做不出来是吧?”
“做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你确定要用辣椒炒肉来配这十二万一瓶的红酒?”
明明做不出来却故意找借口。
我盯着男人的脸,笑出声,“如果不会做,就直接说,不丢人,你身上优点太多,有一个半个的缺点不碍事,瑕不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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