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幸事
衫子无奈地摇了摇头,看来他是怎么说也说不动这个榆木疙瘩了,他天生就是善良的,总是爱为人着想,做什么事之前都是先想着别人,负责认真,不管什么事都做到最好。
就是因为他这些优点,也成为了他的社会上的缺点,什么事情都不能太过激,他这个人就是太好了,很容易被社会上那些太坏的人欺负,就连村里这些不太坏的人都欺负他,更不要说出去了。
他原本是可以不用管他的,但是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真的很想帮帮他,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他都想留在他的身边,因为感觉跟他在一起总有一种向上的动力,无论是对村子,还是对他的歌曲。
“你相信他们都是好人?可是你知道吗?有一种说法是人性本恶,其实我感觉这种说法才是正确的,人都是在生活中经过一点一滴的积累学习,才慢慢的把自己本性给改变了。”
“不然怎么有一句话说的是,穷山恶水出刁民,他真正的意思是,因为贫穷,没有上过学,所以言语粗俗,还总是误解别人的意思。”
“当然,这不是说所有村里人都是这样的,主要还是从小到大的教育以及个人修养有关,总之,人性本恶。”
旺喜听得直笑,仰头喝了一口酒,轻轻舔了舔自己的嘴唇,“我才不懂你的思想,咱们两个人就是两个极端嘛,不过,感觉跟你在一块儿很舒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可以毫无顾忌,最重要的是,可以听到一些稀奇古怪的思想,说不定还有助于我的进步呢。”
他感觉他这次从城里回来最大的改变就是,不管听懂听不懂,先听了再说,不管爱不爱听,先存着再说,不管是多么奇怪的东西,总有一天它会显示出它的价值。
衫子就喜欢他这样的性格,没有城里人那种傲气,也没有村里人的土气,倒有着向上青年蓬勃的朝气,这是他好久没有看到的了。
“说的对,来,干杯!咱们今天不醉不归,等到明天咱们一起去城里,一切都要赶快处理了,这样,你的计划才能快的实行完,我就能早日把你带到城里了。”
旺喜很是无奈地摇头轻笑,他就是时刻惦记着把他拐到城里去,真是个坚持不懈的人,怪不得小时候的愿望是做经纪人,长大还真的就做了。
说什么就是什么,他就佩服这种人!
“干杯!喝!这酒真好喝啊。”
大城市当然是好的了,虽然被他们说的奢靡了一些,但是却独有着它的魅力,很是吸引人,更是可以留住人。
以前总有人说,在大城市呆烦了,就跑到农村来待一下,其实城市里还是比农村好的,那里虽然嘈杂了一些,但是干净进步,而且还有好多可以玩的,可以吃的。
最重要的是,可以长见识。
但他很明白他现在的主要任务,他必须要把村子给搞好了,这样才能不负自己最初的愿望。
两人喝得醉醺醺的,在田野间勾肩搭背,唱着歌,走来走去,看起来很是和谐。
“旺喜,咱们回去吧,都已经这么晚了,明天还得爬起来去城里呢。”
衫子醉的都快睁不开眼了,两只眼眯成一条缝儿,微微的能看着一些路。
旺喜把他甩到一边,笑了下,“我还不想回去呢,你先回去吧,等会我一个人回去就行了,我想在这里再坐会,你快回去吧,不用在这里陪我,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衫子感觉今天的他真搞笑,竟然这么的惆怅,他向来不喜欢碍事,摆了摆手,“好吧,那你一个人在这里静吧,静完了早点回家,别一个人睡在这里了哦,到时候小狗把你叼跑了。”
“去你的!”旺喜笑说,还伸出了一个拳头,手里的酒瓶晃晃荡荡的,还剩那么两口。
衫子笑着就离开了,他才不管他在这里干嘛,反正一个大男人的,又不会出什么事,由他去好了。
旺喜看到他的背影笑了一下,“他真好。”
经过这么多的事情,他才发现真正对她好的人不多,现在他想爱的人没了,爱他的人他不爱,村子里的人一个个也不向上,而他一天天还要忙活个不停。
他一个人在田野间走着,仰头喝下一口酒,看着满天的星星,很是高兴,不由得唱起了歌,歌声很是嘹亮,小动物听得都很高兴。
走着走着,他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绊到了,一下子就给摔倒了,本以为会摔痛的,没想到却摔在了一个软软的东西上面,那个东西还发出了叫声,听起来像是个女孩儿的叫声。
额,被他压痛了。
那个女孩好像也是喝醉了,小手在他的身上一阵乱摸,他被摸的整个人都酥麻了,不自觉也伸手开始摸她。
两人就这么摸着摸着,田野间顿时一片火热,清凉的夜色都有些烫人了。
旺喜是被冻醒的,打了个冷战,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自己身上,顿时就被吓到了。
怎么是光着身子的?谁把他衣服给扒光了?晚上发生了什么?难不成是他自己在这里脱衣服了?他有这么变态吗?
他的手随意往地上一放,准备把自己撑起来穿衣服,没想到竟然摸到地上是湿的一块儿,摸了摸,趁着月光看了看,又把他给吓了一跳。
血?
这里怎么会有血的?难道是他自己流的?他怎么会流血呢?
他仔细回想着晚上发生的事情,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隐隐约约地感觉好像有个女孩儿,然后好像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可是具体是什么,他又不知道了。
看了看手上的血,他在心里暗喊不妙,难不成他喝醉酒欺负了哪个良家妇女?不,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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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为他这些优点,也成为了他的社会上的缺点,什么事情都不能太过激,他这个人就是太好了,很容易被社会上那些太坏的人欺负,就连村里这些不太坏的人都欺负他,更不要说出去了。
他原本是可以不用管他的,但是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真的很想帮帮他,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他都想留在他的身边,因为感觉跟他在一起总有一种向上的动力,无论是对村子,还是对他的歌曲。
“你相信他们都是好人?可是你知道吗?有一种说法是人性本恶,其实我感觉这种说法才是正确的,人都是在生活中经过一点一滴的积累学习,才慢慢的把自己本性给改变了。”
“不然怎么有一句话说的是,穷山恶水出刁民,他真正的意思是,因为贫穷,没有上过学,所以言语粗俗,还总是误解别人的意思。”
“当然,这不是说所有村里人都是这样的,主要还是从小到大的教育以及个人修养有关,总之,人性本恶。”
旺喜听得直笑,仰头喝了一口酒,轻轻舔了舔自己的嘴唇,“我才不懂你的思想,咱们两个人就是两个极端嘛,不过,感觉跟你在一块儿很舒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可以毫无顾忌,最重要的是,可以听到一些稀奇古怪的思想,说不定还有助于我的进步呢。”
他感觉他这次从城里回来最大的改变就是,不管听懂听不懂,先听了再说,不管爱不爱听,先存着再说,不管是多么奇怪的东西,总有一天它会显示出它的价值。
衫子就喜欢他这样的性格,没有城里人那种傲气,也没有村里人的土气,倒有着向上青年蓬勃的朝气,这是他好久没有看到的了。
“说的对,来,干杯!咱们今天不醉不归,等到明天咱们一起去城里,一切都要赶快处理了,这样,你的计划才能快的实行完,我就能早日把你带到城里了。”
旺喜很是无奈地摇头轻笑,他就是时刻惦记着把他拐到城里去,真是个坚持不懈的人,怪不得小时候的愿望是做经纪人,长大还真的就做了。
说什么就是什么,他就佩服这种人!
“干杯!喝!这酒真好喝啊。”
大城市当然是好的了,虽然被他们说的奢靡了一些,但是却独有着它的魅力,很是吸引人,更是可以留住人。
以前总有人说,在大城市呆烦了,就跑到农村来待一下,其实城市里还是比农村好的,那里虽然嘈杂了一些,但是干净进步,而且还有好多可以玩的,可以吃的。
最重要的是,可以长见识。
但他很明白他现在的主要任务,他必须要把村子给搞好了,这样才能不负自己最初的愿望。
两人喝得醉醺醺的,在田野间勾肩搭背,唱着歌,走来走去,看起来很是和谐。
“旺喜,咱们回去吧,都已经这么晚了,明天还得爬起来去城里呢。”
衫子醉的都快睁不开眼了,两只眼眯成一条缝儿,微微的能看着一些路。
旺喜把他甩到一边,笑了下,“我还不想回去呢,你先回去吧,等会我一个人回去就行了,我想在这里再坐会,你快回去吧,不用在这里陪我,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衫子感觉今天的他真搞笑,竟然这么的惆怅,他向来不喜欢碍事,摆了摆手,“好吧,那你一个人在这里静吧,静完了早点回家,别一个人睡在这里了哦,到时候小狗把你叼跑了。”
“去你的!”旺喜笑说,还伸出了一个拳头,手里的酒瓶晃晃荡荡的,还剩那么两口。
衫子笑着就离开了,他才不管他在这里干嘛,反正一个大男人的,又不会出什么事,由他去好了。
旺喜看到他的背影笑了一下,“他真好。”
经过这么多的事情,他才发现真正对她好的人不多,现在他想爱的人没了,爱他的人他不爱,村子里的人一个个也不向上,而他一天天还要忙活个不停。
他一个人在田野间走着,仰头喝下一口酒,看着满天的星星,很是高兴,不由得唱起了歌,歌声很是嘹亮,小动物听得都很高兴。
走着走着,他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绊到了,一下子就给摔倒了,本以为会摔痛的,没想到却摔在了一个软软的东西上面,那个东西还发出了叫声,听起来像是个女孩儿的叫声。
额,被他压痛了。
那个女孩好像也是喝醉了,小手在他的身上一阵乱摸,他被摸的整个人都酥麻了,不自觉也伸手开始摸她。
两人就这么摸着摸着,田野间顿时一片火热,清凉的夜色都有些烫人了。
旺喜是被冻醒的,打了个冷战,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自己身上,顿时就被吓到了。
怎么是光着身子的?谁把他衣服给扒光了?晚上发生了什么?难不成是他自己在这里脱衣服了?他有这么变态吗?
他的手随意往地上一放,准备把自己撑起来穿衣服,没想到竟然摸到地上是湿的一块儿,摸了摸,趁着月光看了看,又把他给吓了一跳。
血?
这里怎么会有血的?难道是他自己流的?他怎么会流血呢?
他仔细回想着晚上发生的事情,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隐隐约约地感觉好像有个女孩儿,然后好像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可是具体是什么,他又不知道了。
看了看手上的血,他在心里暗喊不妙,难不成他喝醉酒欺负了哪个良家妇女?不,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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