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 病秧子的妹妹
仇司少扭脸不搭理他。
他慕容麒难,我仇司少还难呢,替别人养了五年的老婆孩子,你说要回去就要回去?
沈临风一直絮絮叨叨地说,向着仇司少倾诉慕容麒的艰难,当年他被锦虞摄魂术迷惑的真相,诉说自己这几年里背负的包袱。
仇司少烦躁,就想将他一把推进水里去。嫌他像个娘儿们似的,絮絮叨叨不说,还哭哭啼啼的。
天呐,冷清欢要是像他这样啰嗦,他立马拍屁股走人回江南,爱嫁谁嫁谁。不对,冷清欢若是像他这样婆婆妈妈,估计那南诏王子也受不了,主动将她放回来了。
慕容麒当年是被迷惑的,冷清欢若是得知这个真相,估计,会奋不顾身地投怀送抱,回心转意吧?
这五年,她看似一脸的风轻云淡,可事实上,又何曾开心过?拼了命地练习鞭法,学习医蛊之术,让自己身心俱疲,不就是为了忘记吗?
沈临风眼见仇司少越来越动摇,疲惫地舔舔嘴唇,也觉得自己这戏演得有点过分了。
没办法啊,早晚仇司少跟慕容麒都要见面。慕容麒得知他拐走了自己媳妇,不生气才怪。要是这小子再嘴欠,胡说八道两句,两人不打个你死我活的?
为了自家表哥,为了世界和平,这点牺牲还是值得的。
沈临风晕船吐得七荤八素,当然,一着陆之后,还是有用的。最起码,他一个第一神捕的名头,不论是到了哪里,只要是长安的地盘,去到府衙里说话都管用。
他手持御赐令牌沿路向着城门守卫打听情况,紧赶慢赶,终于在边关追上了那夜白。
病秧子一行人昼夜兼程地赶路,尤其还是在水面上漂流了好几日。冷清欢也觉得有点累。
也不知道那夜白这个病秧子,是怎么挺过来的。
过了长安最后一个关隘水云关,进入南诏地盘,空气越来越潮湿,还有些闷。
那夜白许是也受不得这长途颠簸,命人在一处驿站下榻。冷清欢终于享受到了热腾腾的沐浴,荡涤干净一身的疲惫。
有美人捧进来一套崭新的衣裙,大红色丝绸,绣着繁琐而精美的花纹,带着南诏独有的风情,衣角与裙摆上,缀着银质的凤尾装饰,一抖动,就发出“叮铃”的响动。
搭配这套衣裙的,是一个银质的发冠,同样多是凤尾装饰,一眼看去,就只觉得高贵而雅致。
冷清欢没有别的选择,乖乖地穿在身上,感觉自己就像是一棵行走的摇钱树,头上,身上都是银子,阳光下还会闪闪发光。
不过,这大红的颜色,实在令人浮想联翩。
伺候的美人帮她梳理好一头秀发,戴上银冠,一脸的惊艳:“太子妃还未施脂粉,就已经是国色天香,好生令人惊艳。”
冷清欢心里暗自合计事情,并没有吭声。
门被人从外面推开,那夜白身穿一身亮蓝色锦袍,同样也是缀了一身的银饰,不同的是,他的银饰乃是苍鹰。
他从铜镜里打量冷清欢,很是满意:“这一身太子妃的衣服果真很适合你,给你增添了不少的高贵与明艳。”
冷清欢转身,打量了那夜白一眼:“可不要告诉我,咱俩这是情侣装。”
“不像吗?”
冷清欢摇头:“红配绿,冒傻气,红配蓝,招人烦,真的不搭。”
那夜白丝毫不以为意:“在我们南诏,只有最高贵的人,才能穿这样的搭配。你能成为我南诏的太子妃,将来南诏的后,你应当感到幸运。”
冷清欢轻轻地叹气:“你们南诏真的这么缺女人吗?还是你臭名昭著,没有人愿意嫁给你?何苦刁难我一个有夫之妇。”
那夜白在她身边坐下,一脸的认真:“因为,本太子很欣赏你,欣赏你的医术。别的女人,对于我而言,不过是个器具。”
听他这样一说,冷清欢就觉得喉尖发痒,想吐。
那夜白身边养了许多的美人,即便是在逃亡的路上,美人也从不离身,亦步亦趋地在身边伺候,红袖添香,暖被铺床。
那夜白经常会咳痰,卡在喉咙口上,上不去,下不来。
有一次,在船上,冷清欢亲眼所见,那夜白咳痰的时候,身后的美人自觉地将一张檀口伸过去,堵住了他的嘴,然后,很自然的,旁若无人地一阵法式热吻。
当时,冷清欢就站在一边,瞠目结舌地看着美人将病秧子喉间秽物吸出来,然后吞咽下去了。
她一转身,就吐了,恶心得一天吃不下饭。
这不是享受,简直就是作践人呐。
那夜白竟然将这些美人当做吸痰器加痰盂,简直特么的心理变态。
冷清欢无奈地摇头:“你怎么就对我这样有自信?认为我能治好你的病呢?我实在是无能为力。就算有治疗的方法,可惜以现有的条件与水平,成功率也不高,而且可能还会有别的并发症状,同样危险。建议你还是保守疗法,续命就好。”
不对,短命最好。
“就算是续命,我也只能让你跟我一同回南诏,最起码,有你在我身边,或许我能多活两年。我很爱惜自己这条小命。”
冷清欢是真的没招,依照他的情况,唯一的治疗方法就是需要手术。在现如今的医疗环境之下,万一有个什么闪失,自己这条小命,立即就交代了。
“我就觉得好奇,依照你的身体状况,实在不适合长途颠簸,为什么南诏还偏生派你前往长安来投放蛊虫?豫州疫情严重的时候,你呆在那里其实很危险。”
那夜白将身子往后靠了靠:“这些年,我父王已经请遍了南诏所有的大夫,我妹妹也为了我的病情四处奔走,学习蛊虫与巫术,也全无希望。听说长安人才辈出,私心里,我还希望能在长安找到一个医术高明的神医。恰好,只有你研制出来了清瘟丹。”
所以,从一开始,你就盯上了我啊。冷清欢头一次觉得,会医术也不是什么好事。
“你妹妹?”冷清欢尽量装得很随意:“她会巫蛊之术?”
那夜白点头:“为了帮我治病,她从小就拜名师学习蛊术。后来,她听说有一种巫术可以续命,还曾专程跑到长安,学习续命术。为了我,委屈了她了。”
“这次长安的蛊虫,想必就是你妹妹的杰作吧?”
“不错,”那夜白坦然承认:“我妹妹就是我的骄傲。明日进入碧水城,你就会见到她。等待你的,会有一场盛世浩大的册封仪式,然后你就是我那夜白的太子妃了。”
“这么着急?难道你就不挑一个黄道吉日?”
“你不用奢望着仇司少会来救你。就算他再有本事,还能抵得过我南诏的千军万马?谅他都没有这个胆量。”
冷清欢悠悠地叹一口气,仇司少或许是没有这个本事,但是胆量应当还是有的。
似乎是为了印证她的想法,外面有人急匆匆地前来禀报:“启禀太子殿下,仇司少已经追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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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慕容麒难,我仇司少还难呢,替别人养了五年的老婆孩子,你说要回去就要回去?
沈临风一直絮絮叨叨地说,向着仇司少倾诉慕容麒的艰难,当年他被锦虞摄魂术迷惑的真相,诉说自己这几年里背负的包袱。
仇司少烦躁,就想将他一把推进水里去。嫌他像个娘儿们似的,絮絮叨叨不说,还哭哭啼啼的。
天呐,冷清欢要是像他这样啰嗦,他立马拍屁股走人回江南,爱嫁谁嫁谁。不对,冷清欢若是像他这样婆婆妈妈,估计那南诏王子也受不了,主动将她放回来了。
慕容麒当年是被迷惑的,冷清欢若是得知这个真相,估计,会奋不顾身地投怀送抱,回心转意吧?
这五年,她看似一脸的风轻云淡,可事实上,又何曾开心过?拼了命地练习鞭法,学习医蛊之术,让自己身心俱疲,不就是为了忘记吗?
沈临风眼见仇司少越来越动摇,疲惫地舔舔嘴唇,也觉得自己这戏演得有点过分了。
没办法啊,早晚仇司少跟慕容麒都要见面。慕容麒得知他拐走了自己媳妇,不生气才怪。要是这小子再嘴欠,胡说八道两句,两人不打个你死我活的?
为了自家表哥,为了世界和平,这点牺牲还是值得的。
沈临风晕船吐得七荤八素,当然,一着陆之后,还是有用的。最起码,他一个第一神捕的名头,不论是到了哪里,只要是长安的地盘,去到府衙里说话都管用。
他手持御赐令牌沿路向着城门守卫打听情况,紧赶慢赶,终于在边关追上了那夜白。
病秧子一行人昼夜兼程地赶路,尤其还是在水面上漂流了好几日。冷清欢也觉得有点累。
也不知道那夜白这个病秧子,是怎么挺过来的。
过了长安最后一个关隘水云关,进入南诏地盘,空气越来越潮湿,还有些闷。
那夜白许是也受不得这长途颠簸,命人在一处驿站下榻。冷清欢终于享受到了热腾腾的沐浴,荡涤干净一身的疲惫。
有美人捧进来一套崭新的衣裙,大红色丝绸,绣着繁琐而精美的花纹,带着南诏独有的风情,衣角与裙摆上,缀着银质的凤尾装饰,一抖动,就发出“叮铃”的响动。
搭配这套衣裙的,是一个银质的发冠,同样多是凤尾装饰,一眼看去,就只觉得高贵而雅致。
冷清欢没有别的选择,乖乖地穿在身上,感觉自己就像是一棵行走的摇钱树,头上,身上都是银子,阳光下还会闪闪发光。
不过,这大红的颜色,实在令人浮想联翩。
伺候的美人帮她梳理好一头秀发,戴上银冠,一脸的惊艳:“太子妃还未施脂粉,就已经是国色天香,好生令人惊艳。”
冷清欢心里暗自合计事情,并没有吭声。
门被人从外面推开,那夜白身穿一身亮蓝色锦袍,同样也是缀了一身的银饰,不同的是,他的银饰乃是苍鹰。
他从铜镜里打量冷清欢,很是满意:“这一身太子妃的衣服果真很适合你,给你增添了不少的高贵与明艳。”
冷清欢转身,打量了那夜白一眼:“可不要告诉我,咱俩这是情侣装。”
“不像吗?”
冷清欢摇头:“红配绿,冒傻气,红配蓝,招人烦,真的不搭。”
那夜白丝毫不以为意:“在我们南诏,只有最高贵的人,才能穿这样的搭配。你能成为我南诏的太子妃,将来南诏的后,你应当感到幸运。”
冷清欢轻轻地叹气:“你们南诏真的这么缺女人吗?还是你臭名昭著,没有人愿意嫁给你?何苦刁难我一个有夫之妇。”
那夜白在她身边坐下,一脸的认真:“因为,本太子很欣赏你,欣赏你的医术。别的女人,对于我而言,不过是个器具。”
听他这样一说,冷清欢就觉得喉尖发痒,想吐。
那夜白身边养了许多的美人,即便是在逃亡的路上,美人也从不离身,亦步亦趋地在身边伺候,红袖添香,暖被铺床。
那夜白经常会咳痰,卡在喉咙口上,上不去,下不来。
有一次,在船上,冷清欢亲眼所见,那夜白咳痰的时候,身后的美人自觉地将一张檀口伸过去,堵住了他的嘴,然后,很自然的,旁若无人地一阵法式热吻。
当时,冷清欢就站在一边,瞠目结舌地看着美人将病秧子喉间秽物吸出来,然后吞咽下去了。
她一转身,就吐了,恶心得一天吃不下饭。
这不是享受,简直就是作践人呐。
那夜白竟然将这些美人当做吸痰器加痰盂,简直特么的心理变态。
冷清欢无奈地摇头:“你怎么就对我这样有自信?认为我能治好你的病呢?我实在是无能为力。就算有治疗的方法,可惜以现有的条件与水平,成功率也不高,而且可能还会有别的并发症状,同样危险。建议你还是保守疗法,续命就好。”
不对,短命最好。
“就算是续命,我也只能让你跟我一同回南诏,最起码,有你在我身边,或许我能多活两年。我很爱惜自己这条小命。”
冷清欢是真的没招,依照他的情况,唯一的治疗方法就是需要手术。在现如今的医疗环境之下,万一有个什么闪失,自己这条小命,立即就交代了。
“我就觉得好奇,依照你的身体状况,实在不适合长途颠簸,为什么南诏还偏生派你前往长安来投放蛊虫?豫州疫情严重的时候,你呆在那里其实很危险。”
那夜白将身子往后靠了靠:“这些年,我父王已经请遍了南诏所有的大夫,我妹妹也为了我的病情四处奔走,学习蛊虫与巫术,也全无希望。听说长安人才辈出,私心里,我还希望能在长安找到一个医术高明的神医。恰好,只有你研制出来了清瘟丹。”
所以,从一开始,你就盯上了我啊。冷清欢头一次觉得,会医术也不是什么好事。
“你妹妹?”冷清欢尽量装得很随意:“她会巫蛊之术?”
那夜白点头:“为了帮我治病,她从小就拜名师学习蛊术。后来,她听说有一种巫术可以续命,还曾专程跑到长安,学习续命术。为了我,委屈了她了。”
“这次长安的蛊虫,想必就是你妹妹的杰作吧?”
“不错,”那夜白坦然承认:“我妹妹就是我的骄傲。明日进入碧水城,你就会见到她。等待你的,会有一场盛世浩大的册封仪式,然后你就是我那夜白的太子妃了。”
“这么着急?难道你就不挑一个黄道吉日?”
“你不用奢望着仇司少会来救你。就算他再有本事,还能抵得过我南诏的千军万马?谅他都没有这个胆量。”
冷清欢悠悠地叹一口气,仇司少或许是没有这个本事,但是胆量应当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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