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6章 枪伤
冷清欢又想起那夜白曾经说过的话,那扎一诺为什么会选择轩王呢?
轩王的确是一棵好乘凉的大树,可她的雄心壮志呢?难道真的甘心,就这样一辈子委身于轩王府?
俗话说,急流勇退。冷清欢想,假如她处在那扎一诺的困境里。她所想的,应当就是寻一个名不见经传而又优秀的好男儿嫁了,托付这一辈子得了。
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打消皇帝对她的戒备,图个后半世安稳。
那扎一诺激流勇进,想方设法攀上了极有希望问鼎皇位的轩王,显然,野心还在。她的野心,应当志在于南诏,而非长安。
所以冷清欢琢磨着,那扎一诺嫁给轩王所图,应当就是借助轩王之势了。
后来的几日,倒是安生,就是不断有轩王府的热闹可以瞧。
其实,不仅是轩王府,整个上京城,家里妻妾成群的人家,谁家不是鸡飞狗跳地一地鸡毛呢?
唯独麒王府,小日子越过越红火,上京的百姓听说,麒王妃将江南的生意开到了上京城,每一个都是日进斗金的营生,就像一阵飙风一般席卷而至。
而麒王与麒王妃,人们经常看到,一家三口,手牵手,一起走在大街之上。
男人气宇轩昂,英挺不凡,即便是闲庭信步,也能走出率领千军万马的气势来。
他的目光冷冽,锋芒内敛,唯独在掠过身边妻儿之时,眸光里跳跃与浮动着异样的光彩,有暖意荡漾。
女人装扮很随意,简单的玉簪绾发,偶尔鬓边会点缀一只振翅欲飞的蜻蜓压鬓,也或者是高贵的金雀钗,样式全都简单大方,衣服也没有繁琐厚重的刺绣或者款式。
再寻常不过的装扮,偏生是在这样一个举手投足都自信从容高贵雅致的女人身上,宛如亭亭净植,不蔓不枝的一朵出水芙蓉。
再加上珠圆玉润的天之骄子小云澈,一家三口,走在街上,羡慕死多少人。
冷清欢是个闲不住的人,江南那边的生意重心逐渐往上京这边发展,运用现代化的营销手段,争取一炮打红。
以前,冷清欢不想与上京有什么交集,再引起慕容麒的怀疑,所以上京完全就是一片空白市场。如今将生意渗透进来,因为了她的影响力,倒是顺风顺水,并没有什么阻碍。
冷清欢的医术在上京名噪一时,药铺开张,生意自然是不必多说。霓裳阁因为了绿芜出嫁在上京权贵之间造成的影响,还未开张,就许多人摩拳擦掌,准备好了抢购的架势。
这些都不用冷清欢操心,她所需要做的,不外乎就是决策与核算。
当她素白的指尖上下翻飞,将算盘拨弄得“啪啪”响,日进斗金的时候,麒王爷心里受到了一万点暴击伤害。
他觉得,自己如今除了麒王爷的身份,好像越来越配不上自家夫人了。
她精于医术,会做生意赚钱,比自己会讨父皇欢心,身价高,能力强,比一个男人还能干,有没有夫君都无所谓。而自己,却越来越离不开她!
这令麒王爷很是苦恼,觉得自己就跟吃软饭一般,虽说顺溜,但是憋屈。
万一有一天,清欢也发现了这一点,不要自己了怎么办?
慕容麒忘记了上次被于副将坑得血本无归的教训,幽幽地问他:“本王越来越有危机感了怎么办?”
于副将在王府女人堆里混得如鱼得水,显然就是资深感情专家,知心大姐姐,语重心长地传授自己的心得体会。
“男人不能惯,越惯越混蛋;女人就得宠,越宠越有种。对待王妃娘娘,王爷您就要宠,往死里宠,将她宠得无法无天,换成任何一个人都受不了她这股矫情跋扈,望而生畏。在外边呢,您要拼命夸大其词,败坏王妃娘娘名声,就像小世子那样。别人自然就敬而远之,不敢招惹了。”
慕容麒深以为然:“好主意,本王主内你主外,这宠妻的差事本王擅长,后半截任务归你。”
让我败坏王妃娘娘名声?
你做白脸,花式舔狗护妻;我做黑脸,帮你防狂蜂烂蝶垒墙剪枝。到时候东窗事发,您再出卖我换取您的无辜善良高尚无敌,王爷你咋这么无耻呢?
于副将敢怒不敢言,吭哧半晌,也只憋出一句:“属下还有职责在身,要严防死守,防火防盗防窃贼。没空跟您玩,您另请高明吧。”
“防本王后院起火,防对王妃图谋不轨的窃贼,这不正是你的职责范围吗?”
于副将望着振振有词的王爷,第一次有了撂摊子走人罢工的冲动。
一人追妻全府遭殃,这个差事真的不是人干的。
没有金钟罩铁布衫,金刚不坏之身的人敢接这差事吗?
王爷你变了,不再是义气千云,为兄弟两肋插刀的麒王爷了,你只喜欢往属下两肋插刀了。
冷清欢这两日冷落了慕容麒,实在是因为有点忧心忡忡。
因为,江南过来的伙计告诉冷清欢,仇家的生意好像出了一点问题。
冷清欢很吃惊,详细询问,大家又都说不出个所以然,只知道仇家正在缩少资金投入,看起来好像是银钱方面有点紧张。
这不应当,太不应当。
冷清欢虽然不知道仇司少究竟有多少家底,但是,用富可敌国来形容,绝对不为过。皇帝老爷子的私人小金库里都未必有仇家有钱。
但是联想起前一阵子,仇司少向着自己借调飞鹰卫的令牌,冷清欢又觉得心里七上八下。
正想找人南下打听一下情况,地利回来了。不过不是她一个人,马上还驮着一个奄奄一息的女子,身上带着血。
地利来不及下马,就连声吩咐门口侍卫:“快,快通禀王妃娘娘,出大事了!”
侍卫识得她,不敢怠慢,一路飞奔入内,冷清欢一听,顿时就慌了。
地利可不是一惊一乍的小丫头,她说出大事了,这事情肯定小不了。
她慌里慌张地迎出去,那个气息奄奄的姑娘已经被抬了进来,与冷清欢走了一个对面。
“王妃娘娘,快救凤姑娘!”
冷清欢上前查看,那个昏迷不醒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凤蕾玉。不过此时她满脸脏污,双眸紧闭,牙关紧咬,面颊赤红,口唇发白,一看就是大量失血之兆。
抬手去摸,面颊滚烫,正在高烧之中。
冷清欢见她身上有血,忙低头查看,原来是右肩受了伤,匆忙地包扎过,血迹早就洇湿了外面的棉布。
冷清欢猜测,应当是伤口发炎,所以引起高烧不退。
慌忙命人将蕾玉抬进手术室,小心解开她包扎的绷带,用酒精消毒,清理过伤口,冷清欢不由大吃一惊。
伤口处显而易见的确已经溃烂红肿,令她吃惊的,不是伤势的严重,而是这伤口,分明是枪伤!里面还嵌着一枚子弹壳。
她的手忍不住有些轻颤。在这样的朝代,遭遇现代化的兵器所致的伤,怎么可能不惊讶?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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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王的确是一棵好乘凉的大树,可她的雄心壮志呢?难道真的甘心,就这样一辈子委身于轩王府?
俗话说,急流勇退。冷清欢想,假如她处在那扎一诺的困境里。她所想的,应当就是寻一个名不见经传而又优秀的好男儿嫁了,托付这一辈子得了。
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打消皇帝对她的戒备,图个后半世安稳。
那扎一诺激流勇进,想方设法攀上了极有希望问鼎皇位的轩王,显然,野心还在。她的野心,应当志在于南诏,而非长安。
所以冷清欢琢磨着,那扎一诺嫁给轩王所图,应当就是借助轩王之势了。
后来的几日,倒是安生,就是不断有轩王府的热闹可以瞧。
其实,不仅是轩王府,整个上京城,家里妻妾成群的人家,谁家不是鸡飞狗跳地一地鸡毛呢?
唯独麒王府,小日子越过越红火,上京的百姓听说,麒王妃将江南的生意开到了上京城,每一个都是日进斗金的营生,就像一阵飙风一般席卷而至。
而麒王与麒王妃,人们经常看到,一家三口,手牵手,一起走在大街之上。
男人气宇轩昂,英挺不凡,即便是闲庭信步,也能走出率领千军万马的气势来。
他的目光冷冽,锋芒内敛,唯独在掠过身边妻儿之时,眸光里跳跃与浮动着异样的光彩,有暖意荡漾。
女人装扮很随意,简单的玉簪绾发,偶尔鬓边会点缀一只振翅欲飞的蜻蜓压鬓,也或者是高贵的金雀钗,样式全都简单大方,衣服也没有繁琐厚重的刺绣或者款式。
再寻常不过的装扮,偏生是在这样一个举手投足都自信从容高贵雅致的女人身上,宛如亭亭净植,不蔓不枝的一朵出水芙蓉。
再加上珠圆玉润的天之骄子小云澈,一家三口,走在街上,羡慕死多少人。
冷清欢是个闲不住的人,江南那边的生意重心逐渐往上京这边发展,运用现代化的营销手段,争取一炮打红。
以前,冷清欢不想与上京有什么交集,再引起慕容麒的怀疑,所以上京完全就是一片空白市场。如今将生意渗透进来,因为了她的影响力,倒是顺风顺水,并没有什么阻碍。
冷清欢的医术在上京名噪一时,药铺开张,生意自然是不必多说。霓裳阁因为了绿芜出嫁在上京权贵之间造成的影响,还未开张,就许多人摩拳擦掌,准备好了抢购的架势。
这些都不用冷清欢操心,她所需要做的,不外乎就是决策与核算。
当她素白的指尖上下翻飞,将算盘拨弄得“啪啪”响,日进斗金的时候,麒王爷心里受到了一万点暴击伤害。
他觉得,自己如今除了麒王爷的身份,好像越来越配不上自家夫人了。
她精于医术,会做生意赚钱,比自己会讨父皇欢心,身价高,能力强,比一个男人还能干,有没有夫君都无所谓。而自己,却越来越离不开她!
这令麒王爷很是苦恼,觉得自己就跟吃软饭一般,虽说顺溜,但是憋屈。
万一有一天,清欢也发现了这一点,不要自己了怎么办?
慕容麒忘记了上次被于副将坑得血本无归的教训,幽幽地问他:“本王越来越有危机感了怎么办?”
于副将在王府女人堆里混得如鱼得水,显然就是资深感情专家,知心大姐姐,语重心长地传授自己的心得体会。
“男人不能惯,越惯越混蛋;女人就得宠,越宠越有种。对待王妃娘娘,王爷您就要宠,往死里宠,将她宠得无法无天,换成任何一个人都受不了她这股矫情跋扈,望而生畏。在外边呢,您要拼命夸大其词,败坏王妃娘娘名声,就像小世子那样。别人自然就敬而远之,不敢招惹了。”
慕容麒深以为然:“好主意,本王主内你主外,这宠妻的差事本王擅长,后半截任务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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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你变了,不再是义气千云,为兄弟两肋插刀的麒王爷了,你只喜欢往属下两肋插刀了。
冷清欢这两日冷落了慕容麒,实在是因为有点忧心忡忡。
因为,江南过来的伙计告诉冷清欢,仇家的生意好像出了一点问题。
冷清欢很吃惊,详细询问,大家又都说不出个所以然,只知道仇家正在缩少资金投入,看起来好像是银钱方面有点紧张。
这不应当,太不应当。
冷清欢虽然不知道仇司少究竟有多少家底,但是,用富可敌国来形容,绝对不为过。皇帝老爷子的私人小金库里都未必有仇家有钱。
但是联想起前一阵子,仇司少向着自己借调飞鹰卫的令牌,冷清欢又觉得心里七上八下。
正想找人南下打听一下情况,地利回来了。不过不是她一个人,马上还驮着一个奄奄一息的女子,身上带着血。
地利来不及下马,就连声吩咐门口侍卫:“快,快通禀王妃娘娘,出大事了!”
侍卫识得她,不敢怠慢,一路飞奔入内,冷清欢一听,顿时就慌了。
地利可不是一惊一乍的小丫头,她说出大事了,这事情肯定小不了。
她慌里慌张地迎出去,那个气息奄奄的姑娘已经被抬了进来,与冷清欢走了一个对面。
“王妃娘娘,快救凤姑娘!”
冷清欢上前查看,那个昏迷不醒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凤蕾玉。不过此时她满脸脏污,双眸紧闭,牙关紧咬,面颊赤红,口唇发白,一看就是大量失血之兆。
抬手去摸,面颊滚烫,正在高烧之中。
冷清欢见她身上有血,忙低头查看,原来是右肩受了伤,匆忙地包扎过,血迹早就洇湿了外面的棉布。
冷清欢猜测,应当是伤口发炎,所以引起高烧不退。
慌忙命人将蕾玉抬进手术室,小心解开她包扎的绷带,用酒精消毒,清理过伤口,冷清欢不由大吃一惊。
伤口处显而易见的确已经溃烂红肿,令她吃惊的,不是伤势的严重,而是这伤口,分明是枪伤!里面还嵌着一枚子弹壳。
她的手忍不住有些轻颤。在这样的朝代,遭遇现代化的兵器所致的伤,怎么可能不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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