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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8章 新猎物

小说:婚情深深又几许夏至桑旗作者:芭了芭蕉字数:0更新时间 : 2021-05-08 11:24:07
见我目不转睛,梁歌这么了解我一定知道,我的老毛病又犯了。

        他在我耳边小声说:“他是小庄农场场主的儿子。”

        “那这个农场到底是他的还是小庄的?”

        “小庄的农场主也是聘来的  这里有很多的农场主,其实经营的都不是自己的牧场,比如说像小庄这样的大老板。”

        我抢先说:“说白了就是剥削阶级。”

        梁歌不跟我说,我也懒得跟他说。

        我现在的所有热情都在眼前这位顶级帅哥身上。

        当然了倒不是说梁歌比起他有哪里差,梁歌东方人的长相比起这个小哥来毫不逊色,只是谁叫人家是鲜肉呢。

        我跟维夫聊了几句,我跑去看看他的除草机:“你在干嘛呢?”

        “我在除草。”他愉快地告诉我。

        “这些草不是牛羊要吃吗?干嘛要除掉?”

        “有一部分的草是要除掉的,不适合它们吃。”

        算了,反正我也不懂。

        “那你可以教我吗?看样子好像挺好玩的。”

        “好呀。”小哥兴致勃勃,热情洋溢地教我,我也兴致勃勃地学。

        忽然觉得待在这里没那么无聊了,仿佛给我干涸的生命中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于是我在烈日炎炎下,像个傻逼一样推着除草机来回奔走。

        戴维似乎对我也挺感兴趣的,一直问我:“你是庄的朋友?”

        “朋友的朋友,看见那个一直在盯着我们的瘦高个子了没?”

        我指着梁歌,他顺着我手的方向看了看。

        “我见过他,他有一次来过我们这里。”

        “是吗?他一个人还是带着女人?”那时候他和蒋素素还在恋爱期,应该会带着她来吧。

        “他一个人,为了庄蝶的病。”

        看来梁歌和小庄之间的关系不浅呢。

        为了庄蝶不惜千里迢迢跑过来,那我就危险了。

        我早知道这货居心不良,就是没想到他居然惦记起我的骨髓。

        我愈发感到我自己实在是太危险了,我打算跟这个维夫玩几天我就回去。

        这个小帅哥简直长在了我的点上,我就是喜欢这种又帅又萌还带着一点憨。

        我还喜欢他欧洲人独特的浅蓝色的大眼睛。

        我跟维夫很快就打了一片火热,下午他带我去镇上玩。

        维夫就被他爸爸叫走了,一个一头黄色卷毛的胖子。

        维夫一边跑一边跟我挥手:“桑榆,那下午2:00我们就在这里见。”

        我一边跟他挥手,一边往前走却,不想一脑袋就撞在了梁歌的胸膛上。

        “唉呦。”我叫了一声捂住脑袋:“疼死了,你走路是不是不长眼睛?”

        梁歌看着我,忽然被我给气笑了。

        他有些无可奈何地道:“到底是谁走路不长眼睛,你一边回头跟人家说话一边走路。”

        “干嘛?吃醋了?”我跟他翻了个白眼:“你没人家年轻也没人家长得好看。”

        虽然我这并不是真心话,真的要是论长相,梁歌不输他。

        而且维夫那是年轻,要是是过了几年长到了梁歌二十几岁的年纪,说不定会长残。

        因为我见过很多欧洲小哥哥,十五六岁的时候,那妥妥的正太简直能把人给迷倒,但是过了几年,20出头了,越长越歪,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梁歌伸手就拎起了我的衣领,往小木楼走。

        “干嘛?”我奋力反抗。

        “太阳越来越大了,你不热吗?”

        热,其实很热,但是呢,小帅哥的颜值绝对能够驱散我心头的燥热。

        我就是这么一个妥妥的渣女。

        这里的天气十点以后太阳就特别的烈,而农场里面基本上没遮没挡的,所以也只能一直待在小木楼里面享受冷气。

        简直是太无聊了,所以我更加笃定梁歌压根就不是带我来度假的,他就是想让我给庄蝶捐骨髓。

        门都没有,他想的还挺美。

        吃完午饭大家都在房间里面休息,庄蝶说如果我睡不着的话她可以陪我聊天。

        我跟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有什么好聊的,我说要睡午觉,然后趁他们不注意就溜出来了。

        为夫维夫果然在那边等我,这么大的太阳,他不戴墨镜也不戴草帽。

        阳光将他的湖水般湛蓝的眼睛照的更加清澈见底。

        为何在如此的美色之下,我居然又想起了梁歌的那双眼睛。

        梁歌的眼珠是漆黑的黑的,不带一点点杂质。

        就像是围棋里的黑色棋子  就像他的人一样,无趣透了,没有什么值得让我有兴趣探究的东西。

        这里没什么好玩的,牧马放牛的生活我半天就腻了。

        维夫说带我去镇上玩,于是我们一拍即合。

        他整了一辆摩托,呼啸而去。

        荷兰的建筑很有特色,小镇上的建筑包括商店和住宅都有尖尖的顶。

        街道两边有很多小商店,我们钻进钻出的买了一大堆没什么用的东西。

        他还买了一种螺旋藻的冰激凌,长长的就像是一条扭曲的蛇,我尝了一口,简直难吃到让人原地爆炸。

        他舔了一大口,鼻尖上都占了一小团绿色的冰激凌,居然也帅爆了。

        维夫对我这张东方面孔很感兴趣,逛了一下午的店,太阳没有那么大了,我们就坐在街边咖啡馆喝咖啡。

        维夫一直盯着我的眼睛看,我说你看什么?

        他还是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说:“桑榆,你的眼睛很漂亮,你长得真美。”

        我耸耸肩,未置可否。

        虽然我不担心他的审美,但是他的确也没见过几个中国人。

        “你们国家的女孩子都像你这么美吗?”

        “只有我一个。”我只

        指我自己的鼻尖:“  Only  one。”

        他笑了,两只手托着自己的腮一脸痴迷地看着我:“桑榆,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

        外国小哥哥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又直接,我很喜欢,我欣然同意:“  OK。”

        得到了我肯定的答复,他立刻就从椅子上站起来,然后向我探过身来要吻我。

        像他的年纪,在我们中国那就是妥妥的早恋,是要被父母扼杀在摇篮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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