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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章 神箭手

小说:万亿继承人杨小天柳燕作者:绝世神族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11-05 10:52:41
但是苏叶是一个聪明人,她知道,如同明面上招募一些厉害的保镖,迟早被人研究透了,想出办法来针对。

        那还不如暗地里招募一些秘密的保镖,最好杨小天这边也不知道具体人手和具体数量,在暗地里听从苏叶的指挥,负责保护杨小天的安全。

        于是苏叶就将这个想法告诉了杨小天。

        如果是一般的老板,肯定不会同意苏叶的做法,毕竟把自己的安全卫队,全交给了苏叶,那么万一苏叶叛变了,如何是好?

        杨小天却一点都不担心,他对于苏叶有着十分充足的信任,直接给了苏叶一大笔钱,让苏叶负责此事。

        苏叶挽救杨小天的生命,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杨小天如果连苏叶都不能给予充分的信任,那他杨小天岂不是就活成了孤家寡人?

        那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何况杨小天有一双鉴人的慧眼,他能够看出来,苏叶这种军人是最讲原则的。她是那种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人,上不负国家,下不负战友。

        如果这种人都不值得信任的话,那么试问这天下还有人值得信任吗?

        而因为得到了杨小天完全的信任,和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苏叶方才组建起了一直秘密保护杨小天的队伍。苏叶将之命名为“红颜卫队”。

        为什么将这队伍命名为红颜卫队呢?

        因为这只队伍之中的大部分成员都是女性,有些还是苏叶往日并肩作战的战斗,只有寥寥无几的男性。

        而王春花是红颜卫队之中寥寥无几的男性。

        王春花身形修长,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而且喜欢穿着女性的衣裙,就连喉结都不明显。

        如果不和王春花长期交流,很容易把王春花误判为女孩子。

        这是一位顶级的女装大佬。

        日本也有一位女装大佬,是个拳击手,在擂台上穿着女仆装把一群猛男嗷嗷叫。

        王春花比之日本的那位女装大佬,也不遑多让,只不过王春花要漂亮许多。

        王春花的职业是一位猎人。

        以前他是山民,真的在山林之中打猎。这让他得意训练出惊人的追踪技巧和一手神乎其神的箭术。

        射箭什么的,对于王春花而言,宛如吃饭喝水的本能一样。百步穿杨,不在话下。

        后来王春花参加全国射箭比赛,还拿下了冠军的名头,而且他姿态甚美,被人当女神膜拜。后来膜拜他的人知道他本是男儿郎,却对他更加膜拜。

        不过这年头保护动物越来越多,就连麻雀都变成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打猎显然是没有什么前途了,所以王春花改行成为一名赏金猎人。

        所谓是赏金猎人就是武力值比较高的私家侦探而已,专门处理一些普通侦探无法处理的棘手事物。王春花在这一行干的很出色,年纪轻轻,就混出了很大的名气。

        不过赏金猎人这一行也并不是那么好混,混久了就会产生一些仇家,王春花一直寻思及时转行,去做别的营生。

        经朋友推荐,王春花被介绍到了苏叶的手下,苏叶亲自测试了王春花的实力,认可了王春花的实力。

        虽然这已经是枪炮的时代,不多在大部分国家地区,大部分情况下,枪械的持有和使用都是比较谨慎的,一不小心就违法。反而是射箭因为属于体育项目,并不被禁止。

        而且弓箭的威力也并不比枪械差,现代金属的锋利程度是惊人的,穿透力非常强。王春花一箭飞出,可以直接射穿人的大腿骨。这威力,已经不逊色于子弹了。

        而且为了加强弓箭的威力,王春花还学会了制毒,制作各式各样的毒药。比如让人麻痹的毒药,见血封喉的毒药……

        这让王春花的攻击力非常强大。

        于是经过一番考量之后,苏叶将王春花编入了保护杨小天的卫队之中。

        此时此刻,天色仍暗。

        王春花不疾不徐的追逐着自己的目标。

        国际大盗麦克!

        麦克虽然叫麦克,却并不是一个外国人。

        他的全名叫陈麦克。

        陈麦克被金君九联系上,做调虎离山的棋子,将苏叶调虎离山。

        做为一位国际大盗,陈麦克最强的战绩是从卢浮宫里面偷走了一副梵高的画。但是陈麦克并没有因此一夜暴富,因为卢浮宫十分鸡贼的拿仿制品展出,真品鬼知道藏在哪里。

        但是这也让陈麦克在国际大盗界享有鼎鼎大名,他尤其是擅长跑路出名,这也是金君九请他调虎离山的原因。倘若是一般人的话,又怎么可能把苏叶调虎离山。

        但是陈麦克偏偏遇到了王春花。

        陈麦克擅长跑路。

        而王春花是猎人出身,最擅长追踪。

        王春花的追踪,不疾不徐,无影无形,却始终不会脱离目标。

        曾经王春花去猎杀一头非常狡猾的雪狼,追踪了三天三夜,找到了这雪狼的巢穴,杀死目标。

        而这些年当赏金猎人,更为王春花积累了追踪人的经验。

        王春花始终吊在陈麦克的身后。

        陈麦克却不知道。

        如果王春花想抓陈麦克的话,早就抓了陈麦克了。

        王春花之所以没有动手,是苏叶交代他,没有得到苏叶的命令,不要动手,以免打草惊蛇,破坏了苏叶引蛇出洞的计划。

        所以王春花一直远远跟着陈麦克,等待来自苏叶的命令。

        “可以动手了。”

        终于,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王春花老旧的诺基亚手机,收到了陈麦克发来的短信。

        “狩猎开始!”王春花目光幽幽,自言自语道。

        此时,定河边。

        一颗柳树下。

        陈麦克气喘吁吁。

        “总算是调虎离山成功了,这么久的时间,应该算完成任务了吧!反正那个谁也只让我调虎离山半个小时!我这都调虎离山一个小时了!”陈麦克看着潺潺的河水,心中暗自想道,“接下来,我就可以下河去了!河水可以扫除我的一切痕迹,消灭我身上的味道,就可以摆脱那个苏叶了!”

        陈麦克说着,就准备跳河!

        正在此时,陈麦克的身后,响起一个男子的声音:“天这么冷,河水那么冰,水太凉,你头皮不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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