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他这么快认罪,倒是让在场的人有些不痛快。
虽然这是最终的目的,但是,就好比做了一场大戏,又是变脸又是打筋斗,本以为会博个满堂红,最后一眼看过去,只有一位观众微微点头。
这种落差,太大了。
尤其他之前还表现得那么狡猾,真是太失望了。
倒是李货郎听了他的话,整个人都呆住了。
片刻之后,他发疯地冲过去,对着李尧就揍了几拳,然后坐在一旁嚎啕大哭,一边哭还一边看着自己的娘子和儿子。
李尧鼻青脸肿地交代了犯罪的事实。
原来,他这一辈子上了无数次的试场,本来以为自己就算不是状元之才,好歹也能中个举人,结果,临老却只得了一个秀才之名,他不甘心。
年纪上去了,不甘心也无用,对外头云淡风轻地带过,只重学问不重功名,但是压着这份情绪回到家中,便都发泄在娘子和儿媳妇的身上。
他娘子多病,不抗揍,儿媳妇年轻,揍几顿没事。
儿媳妇从不跟李货郎说,因为儿子李秀文体弱,需要人参补身,每一次被揍,第二天便有人参回来,,所以,她在用生命给儿子吃人参。
李尧原先没想要杀了儿媳妇,实在是那日发生了一点事,在京中偶遇了一位多年未见的同窗,两人在酒馆里吃酒说话,他才知道这位同窗是入京述职,原来,自打一别,这位同窗便中了举,再过两年替补了知县之位,虽说这么年还是知县,可到底是官,读书最大的出息,就是做官。
他以往一直瞧不上这位同窗,总觉得他没天资,人又愚钝,比不上他万一。
这位同窗还有一个绰号,叫猪大肠,姓常,在所有的同窗中,他是最蠢的,蠢钝如猪,因而叫猪大肠。
猪大肠这个绰号,还是他当年起的。
如今,猪大肠都有出息了,他只能做个门馆教书,两袖清风,算得上一事无成。
回去之后,越想越憋气,越想越觉得上天对他不公,加上吃了一顿酒,酒气一上人就犯糊涂,儿媳妇又来跟他说人参吃完了,他当时就火大,一巴掌就打过去。
按照往常那样,若秋菊不反抗,也就是一顿皮肉之苦。
但是,那日秋菊正好病了,身体素质不允许,不抗揍,竟然喊了救命。
这一声救命,彻底激怒了他。
他随手拿起一根铁线,缠在了她的脖子上,本来只想让她闭嘴,没想到用力过猛,把她给勒断气了。
他很冷静,勒死了秋菊之后,马上把她吊了上去。
但是,他知道官府验尸肯定能验出状况,所以,威逼自己的娘子为他撒谎,让儿子承认杀人罪行。
他知道这个傻儿子脑筋不清楚,而且有夜游症,夜游时候做过的事情他自己都不记得。
而且,这个儿子也是个死性子,只要他认为自己杀了人,就会一口咬定是自己,官府若不细查,是查不出什么来的。
只是他断没有想到,这一幕会被李秀文看到。
当时他只是怀疑孙子们会听到呼救声,所以,把他们关在阁楼上,旺财来的那天,他们就被关在上头。
后来官府定案,他以为没有威胁了,就把孙子放出来。
殊不知,李秀文竟然会去撞墙伸冤。
所幸,他得知了消息,马上躲起来,等李秀文回来之后,发现官府竟然无人看着,便潜回来把李秀文诱出去杀了,又怕再出现其他情况,所以把大孙子和孙女藏起来,自己继续外出,造成李秀文死的时候他没在京中的假象。
他是计算过的,李秀文虽然可以作为人证,但是人证死了,不能堂上作证,单凭孩子死前的话,如何能入他的罪?
就算官府怀疑,可只要儿子一口认定是他杀的,那官府也是无可奈何。
谁想到这案子最后会移交到了奇案门,还来了鬼魂作证。
糊涂的货郎抱着妻儿大哭,可惜,自此之后,阴阳相隔,夫妻陌路了。
案子顺利完结。
死者送回地府,罪人审判,无辜者放回家中,但是糊涂至此,也被宁王教训了一顿。
这个案子,也引起了奇案门女同胞们的热议。
大家的关注点,似乎都没在李尧身上。
李尧是恶,但是,恶一点都不稀奇,再穷凶极恶的人都见过,实在没什么好值得讨论的。
所以,大家议论的是像李货郎这样的丈夫,到底要得还是要不得。
妙音和旺财觉得,愚笨至此,要来何用?
胡十三和落尘兔认为,对自己好就成,愚笨不愚笨有什么打紧?自己又不是不会保护自己,且男人愚笨一点也好糊弄,不会对自己吹毛求疵。
人嘛,愚蠢一点,糊涂一点更好。
两方争持不下,各有各的道理。
最后,竟然开出了辩论台,各抒己见,还是没分出个输赢来。
最后,两方都看着孟婆和离歌,问道:“你们觉得呢?”
孟婆笑笑,“愚蠢也好,聪明也好,都不要紧,是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就成。”
“那你是中立。”旺财连忙挥手,看着离歌,“离歌姐姐,你认为呢?”
南宫越本来都打算走了,毕竟一堆女人在这里争吵什么男人最好,这话题就不该男人听。
只是,听得旺财问离歌,他又止住了脚步,回头看着离歌。
离歌一直都心不在焉,听得旺财问,她抬起头,刚好对上南宫越的视线。
又这样看着她了,真是,他难道不知道自己的两道眸光就仿佛两道火焰吗?这般盯着人家看,都快要烧起来了。
离歌心里嘀咕,但是见诸位女将都看着她,便故作思考了一下,萌生出一个念头来,冲口而出,“这问题,其实也没什么好争辩的,秋菊喜欢李货郎,李货郎再愚钝糊涂,她也是喜欢。摄政王妃喜欢摄政王,摄政王再对她刻薄寡恩,无情无义,她应该还是会喜欢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就看着南宫越。
尤其说到刻薄寡恩,无情无义的时候,她就直直地盯着,没放过他脸上任何一丝细微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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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是最终的目的,但是,就好比做了一场大戏,又是变脸又是打筋斗,本以为会博个满堂红,最后一眼看过去,只有一位观众微微点头。
这种落差,太大了。
尤其他之前还表现得那么狡猾,真是太失望了。
倒是李货郎听了他的话,整个人都呆住了。
片刻之后,他发疯地冲过去,对着李尧就揍了几拳,然后坐在一旁嚎啕大哭,一边哭还一边看着自己的娘子和儿子。
李尧鼻青脸肿地交代了犯罪的事实。
原来,他这一辈子上了无数次的试场,本来以为自己就算不是状元之才,好歹也能中个举人,结果,临老却只得了一个秀才之名,他不甘心。
年纪上去了,不甘心也无用,对外头云淡风轻地带过,只重学问不重功名,但是压着这份情绪回到家中,便都发泄在娘子和儿媳妇的身上。
他娘子多病,不抗揍,儿媳妇年轻,揍几顿没事。
儿媳妇从不跟李货郎说,因为儿子李秀文体弱,需要人参补身,每一次被揍,第二天便有人参回来,,所以,她在用生命给儿子吃人参。
李尧原先没想要杀了儿媳妇,实在是那日发生了一点事,在京中偶遇了一位多年未见的同窗,两人在酒馆里吃酒说话,他才知道这位同窗是入京述职,原来,自打一别,这位同窗便中了举,再过两年替补了知县之位,虽说这么年还是知县,可到底是官,读书最大的出息,就是做官。
他以往一直瞧不上这位同窗,总觉得他没天资,人又愚钝,比不上他万一。
这位同窗还有一个绰号,叫猪大肠,姓常,在所有的同窗中,他是最蠢的,蠢钝如猪,因而叫猪大肠。
猪大肠这个绰号,还是他当年起的。
如今,猪大肠都有出息了,他只能做个门馆教书,两袖清风,算得上一事无成。
回去之后,越想越憋气,越想越觉得上天对他不公,加上吃了一顿酒,酒气一上人就犯糊涂,儿媳妇又来跟他说人参吃完了,他当时就火大,一巴掌就打过去。
按照往常那样,若秋菊不反抗,也就是一顿皮肉之苦。
但是,那日秋菊正好病了,身体素质不允许,不抗揍,竟然喊了救命。
这一声救命,彻底激怒了他。
他随手拿起一根铁线,缠在了她的脖子上,本来只想让她闭嘴,没想到用力过猛,把她给勒断气了。
他很冷静,勒死了秋菊之后,马上把她吊了上去。
但是,他知道官府验尸肯定能验出状况,所以,威逼自己的娘子为他撒谎,让儿子承认杀人罪行。
他知道这个傻儿子脑筋不清楚,而且有夜游症,夜游时候做过的事情他自己都不记得。
而且,这个儿子也是个死性子,只要他认为自己杀了人,就会一口咬定是自己,官府若不细查,是查不出什么来的。
只是他断没有想到,这一幕会被李秀文看到。
当时他只是怀疑孙子们会听到呼救声,所以,把他们关在阁楼上,旺财来的那天,他们就被关在上头。
后来官府定案,他以为没有威胁了,就把孙子放出来。
殊不知,李秀文竟然会去撞墙伸冤。
所幸,他得知了消息,马上躲起来,等李秀文回来之后,发现官府竟然无人看着,便潜回来把李秀文诱出去杀了,又怕再出现其他情况,所以把大孙子和孙女藏起来,自己继续外出,造成李秀文死的时候他没在京中的假象。
他是计算过的,李秀文虽然可以作为人证,但是人证死了,不能堂上作证,单凭孩子死前的话,如何能入他的罪?
就算官府怀疑,可只要儿子一口认定是他杀的,那官府也是无可奈何。
谁想到这案子最后会移交到了奇案门,还来了鬼魂作证。
糊涂的货郎抱着妻儿大哭,可惜,自此之后,阴阳相隔,夫妻陌路了。
案子顺利完结。
死者送回地府,罪人审判,无辜者放回家中,但是糊涂至此,也被宁王教训了一顿。
这个案子,也引起了奇案门女同胞们的热议。
大家的关注点,似乎都没在李尧身上。
李尧是恶,但是,恶一点都不稀奇,再穷凶极恶的人都见过,实在没什么好值得讨论的。
所以,大家议论的是像李货郎这样的丈夫,到底要得还是要不得。
妙音和旺财觉得,愚笨至此,要来何用?
胡十三和落尘兔认为,对自己好就成,愚笨不愚笨有什么打紧?自己又不是不会保护自己,且男人愚笨一点也好糊弄,不会对自己吹毛求疵。
人嘛,愚蠢一点,糊涂一点更好。
两方争持不下,各有各的道理。
最后,竟然开出了辩论台,各抒己见,还是没分出个输赢来。
最后,两方都看着孟婆和离歌,问道:“你们觉得呢?”
孟婆笑笑,“愚蠢也好,聪明也好,都不要紧,是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就成。”
“那你是中立。”旺财连忙挥手,看着离歌,“离歌姐姐,你认为呢?”
南宫越本来都打算走了,毕竟一堆女人在这里争吵什么男人最好,这话题就不该男人听。
只是,听得旺财问离歌,他又止住了脚步,回头看着离歌。
离歌一直都心不在焉,听得旺财问,她抬起头,刚好对上南宫越的视线。
又这样看着她了,真是,他难道不知道自己的两道眸光就仿佛两道火焰吗?这般盯着人家看,都快要烧起来了。
离歌心里嘀咕,但是见诸位女将都看着她,便故作思考了一下,萌生出一个念头来,冲口而出,“这问题,其实也没什么好争辩的,秋菊喜欢李货郎,李货郎再愚钝糊涂,她也是喜欢。摄政王妃喜欢摄政王,摄政王再对她刻薄寡恩,无情无义,她应该还是会喜欢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就看着南宫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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