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使计
回到了电讯处自己的办公室,周森的心还是不能平静。
胡俊今天在周森的枪验中“你这枪有问题”的话语之后的表现太过于急迫了,站长都没有对自己作评定,他就过来擒拿自己。
是胡俊的急于表现吗?可平时他不是这样的人啊。
那就是他要做给人看的,做给谁看呢?
而且胡俊明明已经出去了,为什么他要说自己在办公室里呢?
自己本来应该是被怀疑最厉害的人,因为自己确实是从案发现场出来的,没有人能给自己做证。
周森已经感到自己躲不过去了,准备受审。
可洪媚却出来作证,说自己与她是一起的。
自己虽说逃过了一劫,但是却把痛处让人拿住了。
周森感到,自己的短处握在洪媚的手上,是最危险的。
至于自已开枪杀人的那把手枪,是周森在黑市买的,周森在开枪之后,便丢进了一个下水道中。
能够给自己威胁的就是自己出现在香菇街前面。
不过那里离案发现场,有几里路,应该扯不上自己。
想了一下午,到了下班的时间,周森离开了办公室。
刚出了保密站的院子,在院子门外,周森见到了洪媚。
“上车!”洪媚对周森喊了声,指了指副驾驶位。
周森毫不犹豫地上了车,在上车的同时,他已经抓紧了前面的一个扶手。
洪媚一口气将车子开到了一个西餐厅。
“请我吃饭。”洪媚停下车,对周森说道。
“凭什么让我请你吃饭?”周森今天不知哪条线短路了。
“凭我是女人,你是男人。”洪媚盯着周森道。
“女人就……我请。”周森在洪媚的眼神中败下阵来。
两人来到了二楼,二楼没有客人就餐。
两人选了一个靠马路的有玻璃的位子坐下。
两人点了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后,侍应离开了。
周森忍不住,开口了:“你今天为什么要害我?”
洪媚笑着说:“我是帮你啊!怎么说我害你。”
“我完全能够说出我的行踪。”周森说道。
“你怎么说明?”洪媚嘲笑地看着周森。
“我中午在香菇街与蓝水街交界的那个餐馆吃过东西。只要一调查,我就有人证了。但是现在让你一弄,我真的是说不清楚了。”
洪媚楞住了,连忙解释:“我还不是怕你没证据,被人审讯吗。你这么胆小,一上刑,你什么都会按他们的意思来说。”
“谢谢你的关心!可现在我该什么办?”
“什么怎么办?不是已经说了吗,你陪我一起逛街的呀。”
“可我真的不是同你在一起啊。”周森说完,马上住口。
因为侍应已经送来了两人点的西餐。
周森开了一瓶红酒,给洪媚到了小半杯。
两人各自端起了酒杯,没有碰杯,因为洪媚根本没那个意思。
洪媚喝了一口酒,斜睨周森:“你真的在一个小餐馆吃过饭?”
周森点头说道:“当然是真的,就是香菇街与蓝水街交界的那个名字叫‘地三仙’的餐馆。”
洪媚念叨了一遍,记住了这个餐馆的名字。
又喝了一口红酒,洪媚站起身来。
“你不是还没吃吗?怎么?不合胃口?”周森好奇的问。
洪媚拿过自己的小包:“我记起一点事,我去打个电话。”
洪媚向一楼的收银台走去,那里有电话。
周森坐着继续吃东西,品尝着红酒。
突然,周森放下了酒杯,因为他透过大玻璃,看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小孩,此刻他正在向周森做着手势。
这小孩是一个聋哑人,他看到了周森。
小孩向周森打手势:哥哥,你今天不去我家吃饭吗?
周森笑了,也打了手势:今天哥哥请一位姐姐吃饭。
小孩笑了:那位姐姐好漂亮,我刚才看到了。
周森:漂亮的不一定是好花,有的漂亮的东西有毒。
小孩:哦!我知道了,这位姐姐很凶,所以有毒。
周森:你快回去吧,回去记得给你爹爹带过信。
小孩不解地问:哥哥你说,我马上回去。
周森:如果有人问我今天中午是否在你家吃饭,你们就说,我是在你们家吃的中饭,点了一个地三仙,还点了一个酱骨架。
小孩:你今天中午可是……我明白了!不管谁来问,我们就说,你今天中午就在我家吃饭。点了一个地三仙,还点了一个酱骨架。
周森点点头:时间是十一点,吃到了十二点。
小孩笑了:时间是十一点,吃到了十二点。
周森也笑了:你快坐车回去报信,我怕马上就有人去查。
小孩拍了拍胸口:哥哥放心,我马上坐车回去。
然后,小孩走到了路边,拦了一辆黄包车。用笔写了一个地址给车夫,车夫答应了一声,拉着小孩走了。
见到小孩走了,周森才放心,再次拿起餐具,吃了起来。
而洪媚在离开了二楼后,便去了一趟洗手间。
出来后,洪媚径直来到了电话机旁。
这时,电话被人用了,一个男人在打电话。
“秀啊!你来呀,我在这里等你。”男人软软的声音。
洪媚皱了眉头,催促道:“快点说完,我要打电话。”
那男人看着洪媚说:“小娘子,你也打电话约人?要不我也不约人,你也不约人,我们一起吃怎么样。”
洪媚笑了起来:“你还真是个老手,害了不少好女孩吧。”
那男人自得地说:“你怎么能这样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都是你情我愿的事。”
洪媚飞起一脚,将那男人踢到在地,而后又补上了两脚:“这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情我愿的事。”
那男人不经打,三脚过后,便晕了过去。
餐馆就餐的人都惊愕地看着洪媚:这女人好凶哪!
洪媚也不理会那倒在地上的男人,径直走到了电话机旁。
拿起了电话,洪媚拨通了电话:“站长,查了。”
话筒内传来了周定勋的声音:“他现在同你在一起?”
“我们在这吃西餐,我套出了他的话。”
“不错,干得漂亮!他怎么说的?”周定勋问道。
“他说他今天中午在香菇街与蓝水街交界的那个名字叫‘地三仙’的餐馆吃饭。”洪媚汇报道。
周定勋停顿了一下,说道:“你拖住他,我马上派人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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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俊今天在周森的枪验中“你这枪有问题”的话语之后的表现太过于急迫了,站长都没有对自己作评定,他就过来擒拿自己。
是胡俊的急于表现吗?可平时他不是这样的人啊。
那就是他要做给人看的,做给谁看呢?
而且胡俊明明已经出去了,为什么他要说自己在办公室里呢?
自己本来应该是被怀疑最厉害的人,因为自己确实是从案发现场出来的,没有人能给自己做证。
周森已经感到自己躲不过去了,准备受审。
可洪媚却出来作证,说自己与她是一起的。
自己虽说逃过了一劫,但是却把痛处让人拿住了。
周森感到,自己的短处握在洪媚的手上,是最危险的。
至于自已开枪杀人的那把手枪,是周森在黑市买的,周森在开枪之后,便丢进了一个下水道中。
能够给自己威胁的就是自己出现在香菇街前面。
不过那里离案发现场,有几里路,应该扯不上自己。
想了一下午,到了下班的时间,周森离开了办公室。
刚出了保密站的院子,在院子门外,周森见到了洪媚。
“上车!”洪媚对周森喊了声,指了指副驾驶位。
周森毫不犹豫地上了车,在上车的同时,他已经抓紧了前面的一个扶手。
洪媚一口气将车子开到了一个西餐厅。
“请我吃饭。”洪媚停下车,对周森说道。
“凭什么让我请你吃饭?”周森今天不知哪条线短路了。
“凭我是女人,你是男人。”洪媚盯着周森道。
“女人就……我请。”周森在洪媚的眼神中败下阵来。
两人来到了二楼,二楼没有客人就餐。
两人选了一个靠马路的有玻璃的位子坐下。
两人点了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后,侍应离开了。
周森忍不住,开口了:“你今天为什么要害我?”
洪媚笑着说:“我是帮你啊!怎么说我害你。”
“我完全能够说出我的行踪。”周森说道。
“你怎么说明?”洪媚嘲笑地看着周森。
“我中午在香菇街与蓝水街交界的那个餐馆吃过东西。只要一调查,我就有人证了。但是现在让你一弄,我真的是说不清楚了。”
洪媚楞住了,连忙解释:“我还不是怕你没证据,被人审讯吗。你这么胆小,一上刑,你什么都会按他们的意思来说。”
“谢谢你的关心!可现在我该什么办?”
“什么怎么办?不是已经说了吗,你陪我一起逛街的呀。”
“可我真的不是同你在一起啊。”周森说完,马上住口。
因为侍应已经送来了两人点的西餐。
周森开了一瓶红酒,给洪媚到了小半杯。
两人各自端起了酒杯,没有碰杯,因为洪媚根本没那个意思。
洪媚喝了一口酒,斜睨周森:“你真的在一个小餐馆吃过饭?”
周森点头说道:“当然是真的,就是香菇街与蓝水街交界的那个名字叫‘地三仙’的餐馆。”
洪媚念叨了一遍,记住了这个餐馆的名字。
又喝了一口红酒,洪媚站起身来。
“你不是还没吃吗?怎么?不合胃口?”周森好奇的问。
洪媚拿过自己的小包:“我记起一点事,我去打个电话。”
洪媚向一楼的收银台走去,那里有电话。
周森坐着继续吃东西,品尝着红酒。
突然,周森放下了酒杯,因为他透过大玻璃,看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小孩,此刻他正在向周森做着手势。
这小孩是一个聋哑人,他看到了周森。
小孩向周森打手势:哥哥,你今天不去我家吃饭吗?
周森笑了,也打了手势:今天哥哥请一位姐姐吃饭。
小孩笑了:那位姐姐好漂亮,我刚才看到了。
周森:漂亮的不一定是好花,有的漂亮的东西有毒。
小孩:哦!我知道了,这位姐姐很凶,所以有毒。
周森:你快回去吧,回去记得给你爹爹带过信。
小孩不解地问:哥哥你说,我马上回去。
周森:如果有人问我今天中午是否在你家吃饭,你们就说,我是在你们家吃的中饭,点了一个地三仙,还点了一个酱骨架。
小孩:你今天中午可是……我明白了!不管谁来问,我们就说,你今天中午就在我家吃饭。点了一个地三仙,还点了一个酱骨架。
周森点点头:时间是十一点,吃到了十二点。
小孩笑了:时间是十一点,吃到了十二点。
周森也笑了:你快坐车回去报信,我怕马上就有人去查。
小孩拍了拍胸口:哥哥放心,我马上坐车回去。
然后,小孩走到了路边,拦了一辆黄包车。用笔写了一个地址给车夫,车夫答应了一声,拉着小孩走了。
见到小孩走了,周森才放心,再次拿起餐具,吃了起来。
而洪媚在离开了二楼后,便去了一趟洗手间。
出来后,洪媚径直来到了电话机旁。
这时,电话被人用了,一个男人在打电话。
“秀啊!你来呀,我在这里等你。”男人软软的声音。
洪媚皱了眉头,催促道:“快点说完,我要打电话。”
那男人看着洪媚说:“小娘子,你也打电话约人?要不我也不约人,你也不约人,我们一起吃怎么样。”
洪媚笑了起来:“你还真是个老手,害了不少好女孩吧。”
那男人自得地说:“你怎么能这样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都是你情我愿的事。”
洪媚飞起一脚,将那男人踢到在地,而后又补上了两脚:“这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情我愿的事。”
那男人不经打,三脚过后,便晕了过去。
餐馆就餐的人都惊愕地看着洪媚:这女人好凶哪!
洪媚也不理会那倒在地上的男人,径直走到了电话机旁。
拿起了电话,洪媚拨通了电话:“站长,查了。”
话筒内传来了周定勋的声音:“他现在同你在一起?”
“我们在这吃西餐,我套出了他的话。”
“不错,干得漂亮!他怎么说的?”周定勋问道。
“他说他今天中午在香菇街与蓝水街交界的那个名字叫‘地三仙’的餐馆吃饭。”洪媚汇报道。
周定勋停顿了一下,说道:“你拖住他,我马上派人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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