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收获颇丰
一箭飞去,叶书就是狂怒不休。
瞧瞧!
瞧瞧!
秃鹰你干的这还是人事儿?
这么娇嫩一只小奶羊,不仔细照顾,日夜给草拂毛,就已经很过分了。
现在,你这个畜生竟然想直接掐死她?
不对,是掐死“它”?!!
你还是个人?
你掐死它干什么?
你就不能摸摸它的头,给他一点来自于人类成年男性的关爱么?!
不知为何,叶书纵马冲来的时候,脑子里竟然闪现出这么无厘头的想法。
秃鹰转头一瞧,登见山谷路上,一道银白马影,快如迅雷,以每秒钟517k/s的速度,向自己冲来。
有两名外围的手下纵马上前阻拦,却被叶书掏出一根乌沉黝黑的生铁长枪,一枪砸到了两人刀上。
秃鹰这帮人,隶属于王仁则手下,王仁则被王世充任命为郑国兵马大元帅。
听起来很唬人,但总地盘也不过是中原一地罢了,且王世充再没有初期逆风时各种招揽人心的“雄才大略”表现,一称帝后,种种昏招都被他用了出来,大肆株连、祸害百姓。
在这样的情况下,秃鹰一行人,更多的时间,就是在四处祸害百姓,“筹集军粮”。
军备松驰之下,这几人连长枪都没几个用的,大多是拿着刀、穿着皮甲就出来了。
这样的状态,面对叶书那一身横力,简直就是在找死!
黑铁长枪上,被刀砍出一点凹口,但其冲势却是未减,左右一摇,重重砸在秃鹰两名手下身上。
两道身影,顿时就如破麻袋一般被直接砸飞出去,向着两边飞出四五米远,落在地上不住飙血。
叶书从两人中间跃马而出,又枪挑了几名兵士,如屠猪狗。
秃鹰这时,也反应了过来,翻身上马,抓起自己的钢臂鹰爪,就凶悍地向叶书冲来。
“当!”
一声沉闷重响,秃鹰身形一晃,虽是臂上受伤,但凶悍依旧,钢爪就势一甩,就向着叶书急冲而过的后背抓去。
“哦?”
叶书脚尖轻点马臀,非白感觉到马屁股上的触感,身体一颤,速度又加快了一丝,轻松避过钢爪掏击。
两人使用的,都是重兵,秃鹰的钢臂鹰爪,却又多了几分阴险机变。
这让叶书想起自己学的《鹰爪功》了。
心中一动,叶书力道稍收,就与对方见招拆招了起来。
两人两马,也不再冲刺,只在方圆数步内转灯般厮杀,兵器碰撞声“咣咣”作响,震得旁边的白无暇几人,耳朵都麻了。
秃鹰越打越是心惊。
眼前这个小子,拎了条二十多斤的铁枪轻松自如,力气大不说,枪法上竟然也堂堂煌煌,章法森严,虽是有些生疏,但明显有大家传承之风。
这样的枪法,秃鹰也就在王世充招揽的那几名瓦岗猛将身上见过。
自己的鹰爪功夫,也是传承不凡,但与叶书的枪法一比,就逊色不少了。
而且眼前这匹银白马匹,神骏异常,自己鹰爪中的数记杀招,都被叶书借着宝马之力,轻松避过。
臂上的伤口,渐渐发麻。
秃鹰一记猛攻,将身形拉远:“兀那小子!报上名来!这边是郑国兵马大元帅手下秃鹰,你敢对抗官府,罪大恶极,不怕大军围杀,丢了性命么?!”
叶书一枪将旁边一个逃跑的兵卒扎死,笑道:“你少废话了!今个我羽箭偷袭在先,胜你不算英雄,你且回去,养好了伤,咱们再来此处比过!”
“你肯放我走?”秃鹰心中一喜,急忙问道。
叶书一脸正人君子的模样:“胜之不武,杀你反倒辱了我的名声!你且回去,我等你十天!待你伤好了再在‘落虎坡’一比高下!不过你的马匹、兵器,都算是我战利品了,且留下罢!”
好一个光明磊落的好汉!
秃鹰几乎要狂喜得跳起来!
眼前这个高手,没有那些当世名将的本事,却将当世名将的毛病学了个透,看来还真是个落难的名将之后,自己运气当真了得!
马匹,兵器什么的,根本算不得什么。
难道自己手里拿着兵器,眼前这小子,就杀不得自己了吗?
唯恐生变,秃鹰一脸警惕,直接丢了兵器,甚至把身上皮甲都解了下来,丢到一旁地上,对周围兵士的哀叫声,理都不理,直接离开。
周围受伤的兵士见了,顿时痛骂声不断。
“叶大哥!不能放他走!”白无暇急忙跑过来,“到时他肯定要领兵回来,找你报仇!”
叶书笑道:“不放他走,来的就是王仁则的大军了!”
拍了拍她的头,叶书度马游走了一圈,将那几个眉眼间戾气最重、自己下手也最重的兵士,一人一枪,全部了解。
只剩下三名兵士,身上都没什么重伤的那种。
原来刚才战斗中,叶书下手已有分寸,正要抓几个苦力,留待后用。
三名兵士俱是新被抓壮丁的,见叶书这么凶恶,早骇得面无人色,只顾着趴在地上磕头求饶,逃跑都不敢逃。
“你们三个,以后就是我的手下了,可有异议么?!”
“不敢不敢!拜见大王!”
收小弟的过程,异常顺利,似乎这样的事情,在这乱世之中,早已司空见惯。
再加上自己被秃鹰毫不犹豫地抛弃,投降就更顺理成章了。
甚至于,这三名已经见识过叶书实力的兵士,一个个神情间还藏着些敬畏、向往之意,觉得跟着这样一个武功高强的“山大王”,比跟着秃鹰,或许还要好些。
“嗯!”叶书也不客气,直接吩咐道:“那就剥去这些兵士衣服、皮甲,收拾兵器、粮食,将那死尸就地掩埋!”
……
第一次做事,三个手下都很卖力,不过大半个时辰,所有的一切都处理完毕。
共有九匹马,因为是秃鹰亲卫,马匹倒也强壮。
其他短刀、长刀、木杆枪等兵器且不说,更让叶书意外的,是山谷外面,还有一车的粮食。
如果今天自己不在,秃鹰拖着粮车、轰赶着羊群,再伏掳下白无暇,可谓是收获丰厚了。
叶书思索了下:“将两成粮食,分给白家村的村民,两成粮食,送到嵩山少林寺中!就说是‘一页书’送给两位近邻的谢礼了!”
ps:放假第一天,少冲直接睡到了中午12点。而且忙的事情很多,更新得晚了,一会还有两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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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鹰转头一瞧,登见山谷路上,一道银白马影,快如迅雷,以每秒钟517k/s的速度,向自己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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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很唬人,但总地盘也不过是中原一地罢了,且王世充再没有初期逆风时各种招揽人心的“雄才大略”表现,一称帝后,种种昏招都被他用了出来,大肆株连、祸害百姓。
在这样的情况下,秃鹰一行人,更多的时间,就是在四处祸害百姓,“筹集军粮”。
军备松驰之下,这几人连长枪都没几个用的,大多是拿着刀、穿着皮甲就出来了。
这样的状态,面对叶书那一身横力,简直就是在找死!
黑铁长枪上,被刀砍出一点凹口,但其冲势却是未减,左右一摇,重重砸在秃鹰两名手下身上。
两道身影,顿时就如破麻袋一般被直接砸飞出去,向着两边飞出四五米远,落在地上不住飙血。
叶书从两人中间跃马而出,又枪挑了几名兵士,如屠猪狗。
秃鹰这时,也反应了过来,翻身上马,抓起自己的钢臂鹰爪,就凶悍地向叶书冲来。
“当!”
一声沉闷重响,秃鹰身形一晃,虽是臂上受伤,但凶悍依旧,钢爪就势一甩,就向着叶书急冲而过的后背抓去。
“哦?”
叶书脚尖轻点马臀,非白感觉到马屁股上的触感,身体一颤,速度又加快了一丝,轻松避过钢爪掏击。
两人使用的,都是重兵,秃鹰的钢臂鹰爪,却又多了几分阴险机变。
这让叶书想起自己学的《鹰爪功》了。
心中一动,叶书力道稍收,就与对方见招拆招了起来。
两人两马,也不再冲刺,只在方圆数步内转灯般厮杀,兵器碰撞声“咣咣”作响,震得旁边的白无暇几人,耳朵都麻了。
秃鹰越打越是心惊。
眼前这个小子,拎了条二十多斤的铁枪轻松自如,力气大不说,枪法上竟然也堂堂煌煌,章法森严,虽是有些生疏,但明显有大家传承之风。
这样的枪法,秃鹰也就在王世充招揽的那几名瓦岗猛将身上见过。
自己的鹰爪功夫,也是传承不凡,但与叶书的枪法一比,就逊色不少了。
而且眼前这匹银白马匹,神骏异常,自己鹰爪中的数记杀招,都被叶书借着宝马之力,轻松避过。
臂上的伤口,渐渐发麻。
秃鹰一记猛攻,将身形拉远:“兀那小子!报上名来!这边是郑国兵马大元帅手下秃鹰,你敢对抗官府,罪大恶极,不怕大军围杀,丢了性命么?!”
叶书一枪将旁边一个逃跑的兵卒扎死,笑道:“你少废话了!今个我羽箭偷袭在先,胜你不算英雄,你且回去,养好了伤,咱们再来此处比过!”
“你肯放我走?”秃鹰心中一喜,急忙问道。
叶书一脸正人君子的模样:“胜之不武,杀你反倒辱了我的名声!你且回去,我等你十天!待你伤好了再在‘落虎坡’一比高下!不过你的马匹、兵器,都算是我战利品了,且留下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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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鹰几乎要狂喜得跳起来!
眼前这个高手,没有那些当世名将的本事,却将当世名将的毛病学了个透,看来还真是个落难的名将之后,自己运气当真了得!
马匹,兵器什么的,根本算不得什么。
难道自己手里拿着兵器,眼前这小子,就杀不得自己了吗?
唯恐生变,秃鹰一脸警惕,直接丢了兵器,甚至把身上皮甲都解了下来,丢到一旁地上,对周围兵士的哀叫声,理都不理,直接离开。
周围受伤的兵士见了,顿时痛骂声不断。
“叶大哥!不能放他走!”白无暇急忙跑过来,“到时他肯定要领兵回来,找你报仇!”
叶书笑道:“不放他走,来的就是王仁则的大军了!”
拍了拍她的头,叶书度马游走了一圈,将那几个眉眼间戾气最重、自己下手也最重的兵士,一人一枪,全部了解。
只剩下三名兵士,身上都没什么重伤的那种。
原来刚才战斗中,叶书下手已有分寸,正要抓几个苦力,留待后用。
三名兵士俱是新被抓壮丁的,见叶书这么凶恶,早骇得面无人色,只顾着趴在地上磕头求饶,逃跑都不敢逃。
“你们三个,以后就是我的手下了,可有异议么?!”
“不敢不敢!拜见大王!”
收小弟的过程,异常顺利,似乎这样的事情,在这乱世之中,早已司空见惯。
再加上自己被秃鹰毫不犹豫地抛弃,投降就更顺理成章了。
甚至于,这三名已经见识过叶书实力的兵士,一个个神情间还藏着些敬畏、向往之意,觉得跟着这样一个武功高强的“山大王”,比跟着秃鹰,或许还要好些。
“嗯!”叶书也不客气,直接吩咐道:“那就剥去这些兵士衣服、皮甲,收拾兵器、粮食,将那死尸就地掩埋!”
……
第一次做事,三个手下都很卖力,不过大半个时辰,所有的一切都处理完毕。
共有九匹马,因为是秃鹰亲卫,马匹倒也强壮。
其他短刀、长刀、木杆枪等兵器且不说,更让叶书意外的,是山谷外面,还有一车的粮食。
如果今天自己不在,秃鹰拖着粮车、轰赶着羊群,再伏掳下白无暇,可谓是收获丰厚了。
叶书思索了下:“将两成粮食,分给白家村的村民,两成粮食,送到嵩山少林寺中!就说是‘一页书’送给两位近邻的谢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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