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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英明与神武

小说:夜与路作者:再堕轮回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5-24 00:45:28
东方有海,名为离恨。这海有多大,没人说的清。

        有人说此海从东往西要走四千年,从南往北要走三千年。这等说法是没人信的,因为就算有人能活这么久,也不会傻到终身在大海上飘泊。

        浩瀚无际的离恨海之上,大大小小的岛屿数之不尽。九黎岛就是一个极不起眼的小岛,此岛草木稀少,乱石丛立。岛中唯一的孤峰之顶,此时正站着一个老人。

        此老一身青衣,须发如银,满脸的皱纹,眼皮都似已经撑不开。单看这张老脸,若说他有五百岁,恐怕也是信者居多。

        从这孤峰山腰处,两道白光飞起,直落到老者身后,现出两个中年男子来。这二人一高一矮,高者像根瘦麻杆,马脸糟牙,握着两个大铁胆。矮的则像个胖冬瓜,小眼塌鼻,背着一个大葫芦。

        “参见师尊!”高麻杆一揖之下,活像是一只弯腰大虾。

        “老头子,有事快说吧,装什么深沉。”矮冬瓜却是不大耐烦,一脸横肉都在乱颤。

        老者拄着拐转过身来,沉哑的说道:“我要死啦。”

        二人齐齐‘哦’了一声,不过似乎并不惊奇。

        “我死以后,本宗的宗主之位,必然是你二人之一。本宗的镇宗秘法,也只能传给你们中的一个。可是你们两个,修为人品,都不分上下,老头子我实在是选不出来。”老者说了几句,就有点上气不接下气,连连咳嗽。

        老者喘了一会,继续道:“所以,我要给你们最后一个考验。咱们九黎宗,虽然从黎州迁到此处,但根却是断不了的。我死后,身上炼化的二十颗骨珠,你们各带十颗,回黎州走一遭,收取有望继承道统的弟子。我骨珠里已经种下了灵念,不被骨珠认同者,禁止收录。你们将所收弟子带到此处,分别指点修炼。十年之后,进行比试,谁的弟子胜,谁就做我九黎宗的宗主。”

        矮冬瓜一咧嘴,向高麻杆道:“英明师弟,恭喜恭喜!看来等师兄睡醒的时候,你就可以办掌宗大典了。”

        高麻杆脸一抽,也道:“这么远,不去不去。师父,我看神武师兄德行过人,徒弟甘愿奉他为宗主。”

        老者咳了一声道:“谁敢不去,老夫将你们脱光了衣服,吊在九黎大殿上,给众弟子示罪百年。”

        “啊?老家伙你也太狠毒了吧,想我神武大仙至今还是纯阳之体,处男之身,你居然....”矮冬瓜嘴里乱七八糟的时候,老者全然不理,化为一道赤光,投进一个山洞之中。

        英明神武对视了一眼,都是倒吸冷气。

        英明眼见神武满头大汗,眼珠一转道:“师兄,看来老不死是来真的,这一趟不走是不行了。不过这路途如此之远,恐怕没有四五百年也回不来。不如,咱们想个好办法。”

        神武抹了一把汗嚷道:“哪有什么好办法,除非....”

        说着突然看向英明,二人齐齐欢声叫道:“传送大阵!”

        鹰王,这个称呼与陈忠的绰号蛇王有些相似,但稍有见识的人都知道,天差地远。

        鹰王其人,是大卫朝的西陲兵马大元帅,权倾朝野。就算是在皇帝驾前,也是平起平坐,一字并肩。鹰王从十四岁开始征战沙场,为大卫开疆拓土,灭西域十一国纳入大卫版图。

        名垂五十年,从未败绩,神鹰大旗到处所向披糜。一生身经百战,麾下更是雄兵无算。就连鹰王本身,也是世间有名的高手。而拔都,不过是他四大护卫之一而已。

        黎州城这个斗鹰赌胜的‘神鹰大会’,不知为何触动了鹰王,竟令得老王微服至此。并且昨日神鹰大会,鹰王亲自驯养的雪山鹰一路过关斩将,几乎轻而易举的将‘鹰神’尊号收入囊中,赢得合计八万多两黄金赌注。

        论势力,就算是州司衙门也经不起鹰王一个指头,何况一个地方帮会。

        所以拔都出现在春晖楼,黎州本地的豪杰大都只敢坐壁上观。只有大河帮首当其冲,进退两难。至于鬼哥的兄弟小勇,不过是适逢其会罢了,人家杀都懒得杀,将其当小丑一般吊在了梁上。

        伍老帮主思量一夜,还是不得不来,但虽然挑了这么个时候,还是正与拔都狭路相逢。与拔都交手之下不敌,反而受了伤,还不知要如何收场。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鬼哥打上门来,几位青年高手也恰好闻讯而至,这才有了刚才之事。

        这一阵胜虽胜了,可是接下来怎么办。拔都的所为,定然是鹰王的旨意。众人虽是心齐,却也知道全黎州的人堆在一处,也抵不住鹰王的震怒。

        大河帮有上万帮众,罗家又是本州官吏,沈醉与独孤帝心虽是江湖游侠,也对鹰王的手段早有耳闻,是以各人有各人的担忧。放拔都离去倒没什么问题,只是鬼哥直接向鹰王挑衅之语,还是让他们不大自在。

        唯独鬼哥满不在乎,眼见老鸨龟公姑娘杂役等,如同变戏法一般几息间布满了大堂,被打破的桌椅碗罐瞬间就消失不见,收拾的连一滴血迹残碎都没剩下。反而是姑娘们起舞鸣乐,大摆盛筵,一点也不见慌张,鬼哥心下却暗暗称奇。

        大河帮摆酒酬恩,是伍老爷子离去之前的吩咐,众人也不便推辞。不过大河帮受此重挫,此时还能坐陪的,只有一名后来赶到的香主。

        这位香主虽也小有名气,却自知与黎州六公子这般人物坐在一起,还不大够格。所以只是在代大河帮与武老爷子敬了三巡酒,便找个由头,告罪离席。

        时候不多,白明夷便飘然而至,而洪图于其后也随之赶来,春晖楼中竟有些热闹起来。

        自打有黎州五公子这个称呼以来,其实这五人还是破天荒头一次同聚一席。鬼哥虽是被黎水帮捧起,但经今日一战,诸人却也绝不会再看他不起。

        春晖楼不是没见过贵客,但如六公子这般声名显赫的青年高手,能齐聚在此,实是让莺莺燕燕雀跃不已。

        不过六人身侧,侍坐的位置太过有限,连春晖九艳中也有三女都只能侧厢远远观望,更何况旁人了。众女争研斗艳,顾盼流彩,款款进酒,更是妙语连珠,一时间众人相互赞誉,也不免再加几分吹捧,倒也老实不客气的尽欢尽畅。

        鬼哥就是要闹,就是要乱,而且还要快。这是他唯一想到,能引起父亲注意的办法。这个鹰王如此合时的跳出来,鬼哥欢喜还来不及。不管他是什么人,鬼哥是惹定了,也打定了。

        凭鬼哥此时的修为,区区一些凡人,他根本不担心。而且对方高手越多越好,越厉害越好,反而能借此机会,好好的磨炼一下这路菩提掌,以期再上重楼。

        而这种历炼,对于鬼哥尤其重要。胆量、机变、武功,还有....酒量,缺一不可。在与真正修士交手之前,越多越好。

        “今日独孤兄一现身,便吓得西域蛮子失了魂,为我黎州大长威风。独孤兄,今日初见,小弟敬你一杯。”鬼哥见独孤帝心始终不言不语,面色愁苦,颇觉有趣,这才举杯。

        独孤帝心捻杯出神道:“本来是约了沈兄,好领教一下醉仙拳。这个胡人坏了我的事,我岂能容他。”

        沈醉哈哈一笑道:“不碍事,一会吃完了酒,沈某再好好陪独孤兄。”

        独孤帝心破天荒的露出一丝笑意道:“那倒不用了。沈兄拳法虽妙,却终究非我对手。二百招内尚可平分秋色,但过了三百招,沈兄非输不可。”

        众人闻言相顾愕然,独孤帝心这般说话,几乎等于是迫沈醉立即出手。但沈醉的身手,今日鬼哥与罗直意都见识过,他的拳法诡异莫测,实是极为了得,起码这二人都看不出沈醉的弱点。但独孤帝心敢出此言,若不是故意激他,就是成竹在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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