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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十六章 州府定案

小说:三国之襄武大帝作者:三二二八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7-01 21: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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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览懒得想,虽然坐下了,怒发冲冠,按刀叫道:“阿兄,管他为何拒绝?既然他不给咱们脸面,咱们也不必再给他脸面了!想咱家素乃郡中大豪,远近的英豪谁不敬咱家三分?今日却被他将咱家的脸面尽数落下。大丈夫不可受辱!你便允了俺带人去将陈睿救出吧!反正县狱里也有熟人,俺只要半天,就必能把他抢出,一雪此耻!”

        “不可胡闹!”

        田鹏想了会儿,说道:“是了,主簿乃是名士,名重州郡与此前的那几任郡守不同。咱们只派一个宾客去请他,确实有些不妥、失礼。这样罢,此时天色尚早,阿览,你给我备下辎车,我再亲自去请他一请。”

        田鹏十分不情愿,不过长兄如父,却也无法阻止,恶狠狠、气冲冲地领命而出,把辎车备好。田鹏换了身衣服,带了七八个随从,前去府衙,复请田丰。

        到了府衙门外,他为表示尊重,没有直接进去,下了车,叫看门的老卒再去通报。不多时,那老卒去而复回,说道:“主簿正在沐浴,这会儿怕是见不了你。”

        “无妨。只是今夜的酒宴,主簿怎么说的?”

        “主簿说了,多谢君之好意,只是他刚回府衙,还有不少公务需要处理,怕是近期都没有时间。”

        田鹏见这老卒眼神不定,有吞吐之意,问道:“你为何支支吾吾?莫非主簿还说了别的话?”

        “主簿倒没说别的话,小人从舍中出来时,主簿的随从们跟小人说了一句话。”

        “说的什么?”

        “说:田君若是为陈睿而来,要想请主簿放了陈睿,也很简单,不必请主簿吃酒,只需要将酒钱折算送来就行了。”

        跟着田鹏来的那几个宾客都是面现怒色,一人怒道:“这老狗,竟然敢如此大胆!敲诈到家主的头上了?”

        田鹏心中一松,想道:“果如我之预料,这田丰不过是为敲一笔钱、出一口气罢了。他是名门子弟,又得刘度辽的赏识,能不得罪还是不得罪的好。给他点钱不算甚么。”笑道,“你告诉主簿,他的意思我都懂了,今夜必将酒钱送来。”坐回辎车,吱吱呀呀地离开了。

        府衙后院,田丰沐浴完毕,在官婢的伺候下穿好衣裳,出得门外,候在外边的随从军士问道:“主簿,你为何先前拒绝,刚才却又叫俺们传话,暗示叫他送钱来呢?”

        田丰笑道:“我虽是度辽主簿,今暂代渔阳军政,可好歹也是个郡县主官,渔阳田氏乃我治下之民,我岂能因他家的一个宾客邀请就登门吃酒?所以先前拒绝了他们。”

        “那方才又为何叫俺们传话暗示呢?”

        “田鹏乃渔阳田氏的族长之子,他亲自前来邀请,我若再次拒绝,未免会惹其疑虑,但是他家我又实在是不想去,所以叫你们传话暗示,令他送些钱来,以安其心。”

        “那等他将钱送来后,真要把陈睿放了?”

        “放了?”田丰笑了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说道,“你现在就去渔阳县狱,教子经、宪和过来见我。待我问清了之后,明天一早就上书州府,请刺史定他家之罪!”

        虽然听小丙说,“证据”都已经有了,但此事事关重大,田丰必须得再亲自问一问牵招,只要问过之后,确凿无疑,自就到了动手之时。老实说,刘和的想法他很清楚,度辽军受鲜卑问题的压力,实在也没太多的闲心和功夫去和地方豪强斗智斗勇,只想快刀斩乱麻,尽快把此事处理了,好投入到下一步的计划中。

        牵招、简雍来到,田丰在后院与他们相见,因为时间紧迫,也没多说,开门见山地问道:“昨天主公来信问我是否诸事已备么?”

        简雍答道:“是。”往堂外看了看,见院中没有外人,院门口并有隐元武卫在站岗放哨,当下起身,从怀中取出一样东西,走到田丰所坐的案前,递将上来。

        田丰接住,见是一片竹简和一个木偶小人,竹简上边写了行字,写的是:“漢室頹傾,生子兩頭,天將二日。”;木偶小人却写着:“劉宏必死”

        田丰顿时心中了然,嘴上却故意问道:“此为何物?”

        牵招答道:“此即为将要从渔阳田氏家中搜出来的罪证。”

        小丙笑嘻嘻地接着说道:“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妖言,罪及三属。”

        去年夏天,涿郡有一女子生儿,两头四臂,被视为妖孽。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了幽州,州中人也大多知晓此事。“生子两头”,说的就是这件事了。人只有一个头,就像天上只有一个太阳,所谓“天无二日”,而如今人有两头,那岂不是说“天将二日”了?

        何谓“妖言”?不祥、惑众之辞即为“妖言”。按照律法,凡犯此罪者,轻则族灭,重则罪及三族,乃至会牵连到门下的宾客、故旧、友朋。

        田丰很满意,看来简雍他们是完全理解了他的意思,拿出的这个罪名也正合适。

        他将竹简还给牵招,轻扣案几,说道:“如此,你们回去告诉渔阳县令,叫他明天一早就上书刺史,告发渔阳田氏妖言惑众。”

        陈睿是在渔阳县被捉的,县令乃是第一经手人,这个告发人非得由他来当不可,田丰不能越庖代俎,不过,他也不会袖手旁观,顿了顿,又说道:“并告诉县君,叫他另写一份告发的文书给我,我好也同时上书刺史。”

        只一个县令,也许刺史不会重视,但如果再加上他,有名士的招牌在,刺史不重视也得重视了。果然,次日,当县君和田丰先后上书刺史后,当天下午就有一个州吏骑快马来了,却是田丰的熟人,刺史功曹鲜于辅。

        汉承秦制,言论重罪共有四种,分别是:诽谤、妄言、非所宜言和妖言。除了“非所宜言”之外,其它三个动不动就是处以“族刑”,也就是诛族。因其刑重,并且又是言论罪,所以此类罪又和那些刑事罪有不同之处,最大的区别就是:刑事罪,比如杀人放火,偷盗抢劫,都有确凿的证据,而此类罪却因是“因言获罪”,在证据上不好确定。换而言之,也就是可以理解为:说你有罪你就有罪,说你没罪你就没罪。也正因为这个特点,在酷吏的手上,此类罪名常被滥用。

        鲜于辅见了田丰后,第一句话就是:“君可知‘妖言’罪名之重?”

        “知道。”田丰面不改色答道:“渔阳田氏家中宾客陈睿应邀在渔阳县吃酒,因为聚众赌钱,被渔阳县衙拿下。他为赎罪,主动告发渔阳田氏家主有妖言之罪。这种种经过,吾已在上书中写得清清楚楚。”

        “你是说此案与你无关?”

        田丰默认。

        鲜于辅哪里肯信他!紧紧盯着他,说道:“妖言之罪,一人犯罪,禁至三属,动辄牵连上百,乃至数千人。去年,青州妖言案,最终获罪的有四百多人,近半被杀,余者大多被流放千里……君既知此罪之重,那么可有确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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