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骑枪威力
此时卫堡上的汉军站在斜城顶部,弯弓搭箭,向正奔袭而来的鲜卑骑兵狂射,希望能为这些战友争取到一点时间。但守卫的人数太少,稀稀落落的箭支基本不能对他们形成影响,即便射中,只要不是要害,也不会影响他们作战。
忽然卫堡里响起尖厉的哨音,这些卫堡汉军无奈向里回撤去,因为在这些骑兵的身后,密密麻麻的步卒也跟着冲了上来。
黄忠的时机把握的极其准确,他的敢死队撒丫子地一路狂奔而回,比去时的速度还要快,毕竟此时跑得慢就等于死亡了,以这么单薄的队形与骑兵对冲,那是找死。对方一个加速便足以将自己撞上天。
眨眼之间,这些军士便跑回到那片三角地带,鲜卑骑兵的马蹄声也在身后响起,但早已等着此时的沮授一声令下,无数的投石机石弹与大黄弩箭蹶张弩箭便将这一地区覆盖,顿时将跑得最快的一批骑兵杀得人仰马翻。
断后的黄忠开心极了,太成功了,简直完美无暇,正在得意之机,已跑得远了的燕甲突一回头,便尖声大叫起来,“军司马小心!”
听到这话的黄忠还没有反应过来,身后便响起了巨大的风声,端的是黄忠机智——就地倒下,一路懒驴十八滚,滚出丈余远,一个虎跳,爬将起来,却看到在他的面前不远处,一个鲜卑大汉正圈马转了回来,手里的大刀高高举起,目标正是自己。
这个鲜卑骑兵却是刚刚这一轮打击下的漏,眼见身边的同伴灭,身后的战友已策马奔回,他们不可能再向前冲去,以血肉之躯迎接对面早已准备好的石弹弩箭,看到对方的人已跑回了阵地,便打马而回,这家伙成了孤兵。
黄忠弓起腰,双手紧紧地握着斩马剑,瞪着对方正狂奔而来的战马,燕甲正与几个军士一边喊着一边跑来,但已经来不及,只能靠自己了。
到了面前,对方的马蹄高高扬起,长刀带着风声,借助马力,呼啸着劈下,主城上的沮授,对面的拓跋鲁耶都瞪着眼睛看着这一突如其来的单挑。此时空有强弩投石,也不敢射击。
黄忠狂吼,弓着的身体猛地挺直,手里的斩马剑自下而上反撩而上,在那马蹄刚刚落到一半时,斩马剑已带着风声劈断了马脖子。战马被这股大力一击,砰的一声向一边歪倒,而黄忠双臂格的一声,已是脱了臼。
马上的那名鲜卑骑兵根本没想到,对方会以这种匪夷所思的方法——战马一倒,将他也连带着倒下,一条大腿压在战马巨大的身体下,骨骼粉碎,动弹不得,但这名鲜卑骑兵倒也硬气,居然硬挺着没有叫出声来,只是瞪着双臂软软下垂地黄忠,似乎不敢相信真有人敢单挑奔马。
燕甲终于狂奔而来,“军司马,你没什么事吧?”
黄忠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直到燕甲再问第二遍,他才怒骂道:“直娘贼,俺能有什么事?”
另一侧,几个军士围住了那名鲜卑兵,拳脚齐下,将他生生殴毙。
垂着两条手的黄忠一步一步地走向自己的阵地,阵地上卫堡里主城上,同时响起巨大的欢呼:“南阳黄汉升威武!”
黄忠抬头微笑示意,脸上的得意掩饰不住,只是一踏进他的阵地之后,便一头翻倒在地,“直娘贼,疼死我了,快去找军医来。”
对面的拓跋鲁耶与部将相顾失色,“真是想不到大汉还有这种虎狼之士。”
黄忠的凶悍着实震骇了鲜卑人一把,以至于他们的士兵在背着麻袋往前的冲的时候,不得不留着一个心眼盯着这边,生怕黄忠再玩一把敢死冲锋,这样的一个人形凶兽冲上来,的确是让人有够受的。其实此时的黄忠已无力发起任何进攻,他身都疼得要命,与狂野的奔马对冲,即便他是个铁人,也要被刮下一层铁屑来。
此刻拓跋鲁耶胸中的戾气也被激发了出来,在左堡尚未完拿下的时候,便同时展开了对右堡的攻袭,这一次,更有经验的拓跋鲁耶以骑兵来背负麻袋,机动性极强的骑兵让汉军的攻击有点跟不上速度,骑兵强大的冲击力也让半路突袭打冷枪也没了可能。
“军师,让徐荣骑军部出去冲击一下吧,这种烈度的攻击不会很强烈,让他们去感受一下对方骑兵的实力,也有助于他们今后的战斗。”公孙度对沮授道:“现在正是好时候,对方作战意志不强,而我们的骑兵技艺不如对手,两两相抵,正好抵消。”
“好,就按升济兄说的,去冲一冲吧!但伯誉,你要记住,你的对手是那些正在投麻袋的贼兵,如果对方的精锐冲上来,你就必须回来,而且你只有这一次机会,因为按对方的进度,很快骑兵便用来上了,仍然要用步卒爬上去填。所以你珍惜这次实战的机会吧,上一次你是痛打落水狗,这一次可是真刀实枪了。”
徐荣喜滋滋地道:“军师放心,这些天可把我们骑军的弟兄憋坏了,能出去砍贼寇,大家兴奋着呢!”
沮授笑笑挥手道:“去吧去吧,别给我耍嘴皮子,手底下见真章!”
沮授不在说话,转头看向战场,右侧卫堡的土垒已有一人高了,骑兵飞速奔来,单臂将那些麻袋高高抛起,落在垒上,然后又呼啸而去。主城卫堡上的投石机与蹶张弩,以及弓箭显得很是无力,只能对敌人造成微乎几微的伤害。对方填了快小半个时辰,才在卫堡前倒下数十名骑兵。
城门打开,徐荣的骑兵蜂涌而出,黄忠早已命部下为骑兵让开通道,于是从黄忠的阵地上,数条通道同时打开,两千骑兵宛若游龙,猛扑而出。
这一次出来突击的变成了骑兵,拓跋鲁耶倒是很赞赏对手的临阵应变,但以骑对骑,他却有绝对的信心,草原铁骑从来都是压着大汉的骑兵打的。论起骑兵素质,没有那支军队能比草原要强。
草原联军的骑兵来自不同的部落,武器也是五花八门,像大部落的骑兵基本是配制较好,行别是慕容部,大都身披铁甲,其余的也有少部分着铁甲,但每个骑兵也有一身皮甲,武器也较为统一,其余的小部落可就差了一些,只有军官才有甲胄,普通士兵大都身着布衣,挥舞着五花八门的武器。
看到汉军骑兵冲了上来,这些鲜卑骑兵立即抛下手中的麻袋,提起兵器,怪叫着冲了上来。徐荣的骑兵并不像对方那样遍天开花似的冲上来,而上形成了一个楔形攻击阵形,马与马的距离保持在五步之内,在狂奔的马上,这个距离是相当危险的,但如此紧密的阵形,攻击威力也是巨大,相比而言,便像是鲜卑骑兵两手拿着一把大砍刀,而徐荣却两根手指捻着一根绣花针。
两股骑流一左一右,瞬间便撞在一起,徐荣的骑兵便如同一把锥子般,一头便扎进了对方的阵形之中。
一看到汉军骑兵能在如此高速的奔跑中,保持着如此紧密严整的队形,慕容坤赫然失色,失声叫了一声,“不好!”
在他的映象中,能完成这种队形攻击的,只有慕容复的大帐兵!在与葱岭的乌孙人交锋中,大帐军便是利用这种严密的大阵冲击,让强悍更胜鲜卑的乌孙人溃不成军,连战连败。眼前的汉军骑兵竟然也能举重若轻地使用这种战术,下意识地慕容坤便觉得不妙。
直到深深地扎入对方的队伍之中,徐荣才深深地感受到主公刘和,对于骑兵要在冲锋中保持密集队形的要求,有了深深的理解。
你技术再好又能怎样?这不是单挑,而是群殴,便像打架一样,你上来一个,我上来一群,一人一拳也捧扁了你。
鲜卑骑兵马上功夫的确是好,蹬里藏身,左右互换,甚到于在战斗中能跳到对方的战马上,但这都是白搭你一个蹬里藏身,藏是藏了,可想再爬起来,就不可能了,你藏身躲过了前面的,可后面的紧跟着便冲了上来,都不用刀枪,直接将你撞死。
讨虏营骑兵统一使用制式武器,人手一把骑刺枪,一把马刀,刺枪长,但枪杆都是一些极易断裂的材料,当初徐荣还不太理解,这么容易脆的枪杆有什么用,与敌人一个照面,便断了。但在几次试验后,他才明白,原来这种刺枪纯粹是一次性产品,因为一次冲击后骑枪几乎必然折断无法继续使用,过于坚固的骑枪反而会对使用者的握持手乃至身体造成不必要的负担,骑枪折断后其实会立刻弃枪,换上事先准备的其他武器继续战斗,所以能值点钱的便是枪头,他的骑兵里装备的最多的便是枪头,然后便是一捆捆的枪杆。
没错!这是欧洲骑士枪,在第一波冲锋时,将迎面的敌手冲刺下马,对准对方的面部冲击。这家伙一般无锋,长四至五米的圆锥型,上尖下粗,底端有一个向外扩大型的护托,内部为枪柄。
骑士在马上快速奔跑,手执长枪对刺,两边的马速加起来,合在枪上的力道是一个恐怖的数字,骑兵一旦刺中对手,必须立即松手,否则你的手臂便等着断裂吧,甚至连人也带着飞出去,但这种一刺便松手的技术可不那么好掌握,早或迟都不行,早了,你还没刺着对方就自动放弃武器,迟了即便干掉了对方,自己也完了。所以这种易碎的枪杆便派上了大用场,一刺中对手,受力的枪杆哗啦一声,自己便散了架,骑兵的手臂受力程度便直线下降,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伤害。
讨虏营的马刀也与这个时代的人有些不同,刀身细长,略微带着一点点弧度,刘和对于骑兵的配备是不遗余力的,好不容易搜集的一些质量上好的铁,都被他用来打制了马刀,如果有钢的话,那这种刀将会更加好用。
这是除了马儿三宝之外,刘和给骑兵加强的玩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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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卫堡里响起尖厉的哨音,这些卫堡汉军无奈向里回撤去,因为在这些骑兵的身后,密密麻麻的步卒也跟着冲了上来。
黄忠的时机把握的极其准确,他的敢死队撒丫子地一路狂奔而回,比去时的速度还要快,毕竟此时跑得慢就等于死亡了,以这么单薄的队形与骑兵对冲,那是找死。对方一个加速便足以将自己撞上天。
眨眼之间,这些军士便跑回到那片三角地带,鲜卑骑兵的马蹄声也在身后响起,但早已等着此时的沮授一声令下,无数的投石机石弹与大黄弩箭蹶张弩箭便将这一地区覆盖,顿时将跑得最快的一批骑兵杀得人仰马翻。
断后的黄忠开心极了,太成功了,简直完美无暇,正在得意之机,已跑得远了的燕甲突一回头,便尖声大叫起来,“军司马小心!”
听到这话的黄忠还没有反应过来,身后便响起了巨大的风声,端的是黄忠机智——就地倒下,一路懒驴十八滚,滚出丈余远,一个虎跳,爬将起来,却看到在他的面前不远处,一个鲜卑大汉正圈马转了回来,手里的大刀高高举起,目标正是自己。
这个鲜卑骑兵却是刚刚这一轮打击下的漏,眼见身边的同伴灭,身后的战友已策马奔回,他们不可能再向前冲去,以血肉之躯迎接对面早已准备好的石弹弩箭,看到对方的人已跑回了阵地,便打马而回,这家伙成了孤兵。
黄忠弓起腰,双手紧紧地握着斩马剑,瞪着对方正狂奔而来的战马,燕甲正与几个军士一边喊着一边跑来,但已经来不及,只能靠自己了。
到了面前,对方的马蹄高高扬起,长刀带着风声,借助马力,呼啸着劈下,主城上的沮授,对面的拓跋鲁耶都瞪着眼睛看着这一突如其来的单挑。此时空有强弩投石,也不敢射击。
黄忠狂吼,弓着的身体猛地挺直,手里的斩马剑自下而上反撩而上,在那马蹄刚刚落到一半时,斩马剑已带着风声劈断了马脖子。战马被这股大力一击,砰的一声向一边歪倒,而黄忠双臂格的一声,已是脱了臼。
马上的那名鲜卑骑兵根本没想到,对方会以这种匪夷所思的方法——战马一倒,将他也连带着倒下,一条大腿压在战马巨大的身体下,骨骼粉碎,动弹不得,但这名鲜卑骑兵倒也硬气,居然硬挺着没有叫出声来,只是瞪着双臂软软下垂地黄忠,似乎不敢相信真有人敢单挑奔马。
燕甲终于狂奔而来,“军司马,你没什么事吧?”
黄忠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直到燕甲再问第二遍,他才怒骂道:“直娘贼,俺能有什么事?”
另一侧,几个军士围住了那名鲜卑兵,拳脚齐下,将他生生殴毙。
垂着两条手的黄忠一步一步地走向自己的阵地,阵地上卫堡里主城上,同时响起巨大的欢呼:“南阳黄汉升威武!”
黄忠抬头微笑示意,脸上的得意掩饰不住,只是一踏进他的阵地之后,便一头翻倒在地,“直娘贼,疼死我了,快去找军医来。”
对面的拓跋鲁耶与部将相顾失色,“真是想不到大汉还有这种虎狼之士。”
黄忠的凶悍着实震骇了鲜卑人一把,以至于他们的士兵在背着麻袋往前的冲的时候,不得不留着一个心眼盯着这边,生怕黄忠再玩一把敢死冲锋,这样的一个人形凶兽冲上来,的确是让人有够受的。其实此时的黄忠已无力发起任何进攻,他身都疼得要命,与狂野的奔马对冲,即便他是个铁人,也要被刮下一层铁屑来。
此刻拓跋鲁耶胸中的戾气也被激发了出来,在左堡尚未完拿下的时候,便同时展开了对右堡的攻袭,这一次,更有经验的拓跋鲁耶以骑兵来背负麻袋,机动性极强的骑兵让汉军的攻击有点跟不上速度,骑兵强大的冲击力也让半路突袭打冷枪也没了可能。
“军师,让徐荣骑军部出去冲击一下吧,这种烈度的攻击不会很强烈,让他们去感受一下对方骑兵的实力,也有助于他们今后的战斗。”公孙度对沮授道:“现在正是好时候,对方作战意志不强,而我们的骑兵技艺不如对手,两两相抵,正好抵消。”
“好,就按升济兄说的,去冲一冲吧!但伯誉,你要记住,你的对手是那些正在投麻袋的贼兵,如果对方的精锐冲上来,你就必须回来,而且你只有这一次机会,因为按对方的进度,很快骑兵便用来上了,仍然要用步卒爬上去填。所以你珍惜这次实战的机会吧,上一次你是痛打落水狗,这一次可是真刀实枪了。”
徐荣喜滋滋地道:“军师放心,这些天可把我们骑军的弟兄憋坏了,能出去砍贼寇,大家兴奋着呢!”
沮授笑笑挥手道:“去吧去吧,别给我耍嘴皮子,手底下见真章!”
沮授不在说话,转头看向战场,右侧卫堡的土垒已有一人高了,骑兵飞速奔来,单臂将那些麻袋高高抛起,落在垒上,然后又呼啸而去。主城卫堡上的投石机与蹶张弩,以及弓箭显得很是无力,只能对敌人造成微乎几微的伤害。对方填了快小半个时辰,才在卫堡前倒下数十名骑兵。
城门打开,徐荣的骑兵蜂涌而出,黄忠早已命部下为骑兵让开通道,于是从黄忠的阵地上,数条通道同时打开,两千骑兵宛若游龙,猛扑而出。
这一次出来突击的变成了骑兵,拓跋鲁耶倒是很赞赏对手的临阵应变,但以骑对骑,他却有绝对的信心,草原铁骑从来都是压着大汉的骑兵打的。论起骑兵素质,没有那支军队能比草原要强。
草原联军的骑兵来自不同的部落,武器也是五花八门,像大部落的骑兵基本是配制较好,行别是慕容部,大都身披铁甲,其余的也有少部分着铁甲,但每个骑兵也有一身皮甲,武器也较为统一,其余的小部落可就差了一些,只有军官才有甲胄,普通士兵大都身着布衣,挥舞着五花八门的武器。
看到汉军骑兵冲了上来,这些鲜卑骑兵立即抛下手中的麻袋,提起兵器,怪叫着冲了上来。徐荣的骑兵并不像对方那样遍天开花似的冲上来,而上形成了一个楔形攻击阵形,马与马的距离保持在五步之内,在狂奔的马上,这个距离是相当危险的,但如此紧密的阵形,攻击威力也是巨大,相比而言,便像是鲜卑骑兵两手拿着一把大砍刀,而徐荣却两根手指捻着一根绣花针。
两股骑流一左一右,瞬间便撞在一起,徐荣的骑兵便如同一把锥子般,一头便扎进了对方的阵形之中。
一看到汉军骑兵能在如此高速的奔跑中,保持着如此紧密严整的队形,慕容坤赫然失色,失声叫了一声,“不好!”
在他的映象中,能完成这种队形攻击的,只有慕容复的大帐兵!在与葱岭的乌孙人交锋中,大帐军便是利用这种严密的大阵冲击,让强悍更胜鲜卑的乌孙人溃不成军,连战连败。眼前的汉军骑兵竟然也能举重若轻地使用这种战术,下意识地慕容坤便觉得不妙。
直到深深地扎入对方的队伍之中,徐荣才深深地感受到主公刘和,对于骑兵要在冲锋中保持密集队形的要求,有了深深的理解。
你技术再好又能怎样?这不是单挑,而是群殴,便像打架一样,你上来一个,我上来一群,一人一拳也捧扁了你。
鲜卑骑兵马上功夫的确是好,蹬里藏身,左右互换,甚到于在战斗中能跳到对方的战马上,但这都是白搭你一个蹬里藏身,藏是藏了,可想再爬起来,就不可能了,你藏身躲过了前面的,可后面的紧跟着便冲了上来,都不用刀枪,直接将你撞死。
讨虏营骑兵统一使用制式武器,人手一把骑刺枪,一把马刀,刺枪长,但枪杆都是一些极易断裂的材料,当初徐荣还不太理解,这么容易脆的枪杆有什么用,与敌人一个照面,便断了。但在几次试验后,他才明白,原来这种刺枪纯粹是一次性产品,因为一次冲击后骑枪几乎必然折断无法继续使用,过于坚固的骑枪反而会对使用者的握持手乃至身体造成不必要的负担,骑枪折断后其实会立刻弃枪,换上事先准备的其他武器继续战斗,所以能值点钱的便是枪头,他的骑兵里装备的最多的便是枪头,然后便是一捆捆的枪杆。
没错!这是欧洲骑士枪,在第一波冲锋时,将迎面的敌手冲刺下马,对准对方的面部冲击。这家伙一般无锋,长四至五米的圆锥型,上尖下粗,底端有一个向外扩大型的护托,内部为枪柄。
骑士在马上快速奔跑,手执长枪对刺,两边的马速加起来,合在枪上的力道是一个恐怖的数字,骑兵一旦刺中对手,必须立即松手,否则你的手臂便等着断裂吧,甚至连人也带着飞出去,但这种一刺便松手的技术可不那么好掌握,早或迟都不行,早了,你还没刺着对方就自动放弃武器,迟了即便干掉了对方,自己也完了。所以这种易碎的枪杆便派上了大用场,一刺中对手,受力的枪杆哗啦一声,自己便散了架,骑兵的手臂受力程度便直线下降,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伤害。
讨虏营的马刀也与这个时代的人有些不同,刀身细长,略微带着一点点弧度,刘和对于骑兵的配备是不遗余力的,好不容易搜集的一些质量上好的铁,都被他用来打制了马刀,如果有钢的话,那这种刀将会更加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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