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十年前的相遇
十年前,美国纽约。
入夜后,这座城市也没有完全进入沉睡,反而有种越夜越喧闹的错觉感。
从高空往下看,这座被誉为大苹果的城市到处都是灯火璀璨。曼哈顿第五大道的名店街,血拼了一天的游客还在意犹未尽的流连,时代广场的人流如织,闪亮的大屏幕把夜空照得犹如白昼,各种酒吧餐馆仍旧人声鼎沸,这就是一座不夜城。
不过同样也是位于市中心曼哈顿的另外一块区域,此时却已经空旷的安静异常。白天热闹的店铺和级市场都已经关门休息,空荡荡的街道上除了惨白的路灯,只剩下为数不多的霓虹灯招牌,然而因为有灯泡坏了没来得及换新,那红红黄黄的闪烁光亮看起来一点暖意都没有,只是添加了一丝阴暗的气息。
经过一个白天的喧哗,街面上人行道上都算不得干净,垃圾桶里的垃圾都已经满到快要扑出来了。每隔一段距离的角落里都坐着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他们也算是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此时正无一例外的拿着白天讨来的钱买的啤酒或者廉价的烈酒,一口一口的往嘴里灌着。肚子可以空一天,但是酒精对他们来说是一天都不可或缺的。
说来也是奇怪,这些流浪汉看着都是白人。其实但凡努力点的人,也不至于会沦落成要做流浪汉。会放弃自己流浪街头的人大多数是因为过往的挫折,很多更是因为从军在战场上受了伤,背负了太多创伤后遗症,只能靠喝酒度日的人。
就在这样狭窄昏暗的街道上,元月裹着大衣把小脸埋在衣领里面疾步走着,就算只是穿着软底的板鞋,踢踏踢踏的声音在这安静的街面也能引起不小的回声。
她刚刚从打工的餐厅下班,今天因为是晚班,加上还要留下来收拾打扫卫生,所以走的比较晚。每次一轮到晚班,回去路上要走过几个街道才能走到公交站,元月就觉得心里范怵。
入夜后的纽约看着热闹其实一点都没有安全感,时不时就能听到酒鬼乱吼乱叫的声音,元月刚才就差点被一个啤酒瓶罐绊倒。
这几个月她偷偷地兼了三份工,早上十点去一个私人诊所当前台,下午四点下班后不是去市就是去餐厅,一周内看轮值的班头。
元月的大学不在纽约,连着寒假休学一个学期会跑到这里打工是因为之前认识的同学可以收留她,这样这几个月的房租她就可以省下来用作下个学期的生活费了,打工的钱还能勉强凑够学费。
同学租的房子距离唐人街还要坐半个小时的公交车,元月快步走到公交站等着公车,因为天气太冷了,她不停地跺着脚,身上这件大衣根本抵御不了刺骨的寒意。
突然,一声不大不小的碰撞声在她身后响起。元月吓了一跳,下意识地转头望了过去。
路灯下,有个男人面朝下的倒在了地上,看样子好像是昏过去了。
怎么办?
这大半夜的,旁边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不远处的几个流浪汉,她也不敢叫那些人帮忙。
元月扭头寻找着最近的电话亭,但是居然都没看到。
不知道那个人是怎么了?在这里叫救护车的话价格非常昂贵,看他身上的衣物也不太像是有钱人,元月低头思索着要怎么办。
忽然那个人又动了一下,出一阵痛苦的呻吟。
元月还是忍不住走上前去,蹲下来轻声问道,
“你怎么了?还好吗?”
靠近了,元月闻着他周身没有什么酒精的味道,所以应该不是喝醉了。
听到她的问话,那人仍旧保持着趴倒的姿势,只是费力的把脸转了过来。
这两年早就已经看惯了老外浓眉大眼高鼻梁的立体脸孔,元月这会儿还是被男人的侧脸给惊艳到了。
虽然此时他正紧闭着眼睛,脸色有点苍白,不过那一点都不影响他的隽美。
然后因为这个人不是醉鬼,又长了一张不像是坏人的脸,元月想了想还是继续问道。
“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要不要给你叫救护车?”
等了几秒钟还是不见男人回答,元月就想伸手推他一下,看能不能唤醒他的意识。
只是没想到她刚刚探出手掌就被男人握住了,那个度之快,力道之猛,元月差点没被他吓得坐到地上。
“你是谁?我在哪里?”
呃……
两分钟后,元月费力地把人半扶起来,然后让他就近靠坐着路灯的杆子。
“你是不是有低血糖?”
男人听到她的话,似乎是刻意思索了一下,然后才缓缓地点了点头。
元月闻言在自己的大衣口袋里一阵摸索,找出一块巧克力糖来,这是今天一起打工的女生给她的。
元月把糖纸撕开,然后递到了男人嘴边,实在是他看起来很虚弱,手都抬不起来的样子。
看他张嘴吞掉巧克力糖,缓缓咀嚼了两下就吞了下去,元月才安慰道,
“估计一会儿就好了。”
低血糖的症状一般吃点甜的进去就能暂时得到缓解的。
元月会知道这些,也是因为自从跟父母失去联系,断了所有经济来源后,她的日子过的最惨的时候连肚子都吃不饱,长期以往也因为营养不良就得了低血糖的毛病。
看男人面色渐渐缓和,眼神也越见清明,元月放下心来。
正好此时她要坐的公交车来了,这可是最后的末班车了,如果不坐的话,她就没法儿回去了。
“末班车来了,我得先走了。”
“你自己能行吧?”
男人朝她摆摆手。
“你走吧。”
等元月上了公交车,走到车尾往窗外看的时候,只见男人已经站起身,虽然走的还有点不稳,不过仍旧动作迅的往街道另外一边走过去了。
直到公车开出一段距离,看不到男人的身影了,元月才找了个位子坐下。
本以为这就是个意外的小插曲,以后也不会再看到那个男人了,毕竟纽约这么大。
只是没想到,没过几天她又在公交车站看到了那个人。
但是,这一回男人的穿着打扮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又年轻又优雅,黑色的羊毛大衣质感很好,一点都不像是会生活在唐人街的人。
简单的聊天过后,元月才知道他就比自己大了两岁,是来纽约大学做交换生的。
------题外话------
尉爷:为什么不是我在十年前遇到元月?
作者君:剧情需要……
尉爷:改了!
作者君: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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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后,这座城市也没有完全进入沉睡,反而有种越夜越喧闹的错觉感。
从高空往下看,这座被誉为大苹果的城市到处都是灯火璀璨。曼哈顿第五大道的名店街,血拼了一天的游客还在意犹未尽的流连,时代广场的人流如织,闪亮的大屏幕把夜空照得犹如白昼,各种酒吧餐馆仍旧人声鼎沸,这就是一座不夜城。
不过同样也是位于市中心曼哈顿的另外一块区域,此时却已经空旷的安静异常。白天热闹的店铺和级市场都已经关门休息,空荡荡的街道上除了惨白的路灯,只剩下为数不多的霓虹灯招牌,然而因为有灯泡坏了没来得及换新,那红红黄黄的闪烁光亮看起来一点暖意都没有,只是添加了一丝阴暗的气息。
经过一个白天的喧哗,街面上人行道上都算不得干净,垃圾桶里的垃圾都已经满到快要扑出来了。每隔一段距离的角落里都坐着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他们也算是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此时正无一例外的拿着白天讨来的钱买的啤酒或者廉价的烈酒,一口一口的往嘴里灌着。肚子可以空一天,但是酒精对他们来说是一天都不可或缺的。
说来也是奇怪,这些流浪汉看着都是白人。其实但凡努力点的人,也不至于会沦落成要做流浪汉。会放弃自己流浪街头的人大多数是因为过往的挫折,很多更是因为从军在战场上受了伤,背负了太多创伤后遗症,只能靠喝酒度日的人。
就在这样狭窄昏暗的街道上,元月裹着大衣把小脸埋在衣领里面疾步走着,就算只是穿着软底的板鞋,踢踏踢踏的声音在这安静的街面也能引起不小的回声。
她刚刚从打工的餐厅下班,今天因为是晚班,加上还要留下来收拾打扫卫生,所以走的比较晚。每次一轮到晚班,回去路上要走过几个街道才能走到公交站,元月就觉得心里范怵。
入夜后的纽约看着热闹其实一点都没有安全感,时不时就能听到酒鬼乱吼乱叫的声音,元月刚才就差点被一个啤酒瓶罐绊倒。
这几个月她偷偷地兼了三份工,早上十点去一个私人诊所当前台,下午四点下班后不是去市就是去餐厅,一周内看轮值的班头。
元月的大学不在纽约,连着寒假休学一个学期会跑到这里打工是因为之前认识的同学可以收留她,这样这几个月的房租她就可以省下来用作下个学期的生活费了,打工的钱还能勉强凑够学费。
同学租的房子距离唐人街还要坐半个小时的公交车,元月快步走到公交站等着公车,因为天气太冷了,她不停地跺着脚,身上这件大衣根本抵御不了刺骨的寒意。
突然,一声不大不小的碰撞声在她身后响起。元月吓了一跳,下意识地转头望了过去。
路灯下,有个男人面朝下的倒在了地上,看样子好像是昏过去了。
怎么办?
这大半夜的,旁边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不远处的几个流浪汉,她也不敢叫那些人帮忙。
元月扭头寻找着最近的电话亭,但是居然都没看到。
不知道那个人是怎么了?在这里叫救护车的话价格非常昂贵,看他身上的衣物也不太像是有钱人,元月低头思索着要怎么办。
忽然那个人又动了一下,出一阵痛苦的呻吟。
元月还是忍不住走上前去,蹲下来轻声问道,
“你怎么了?还好吗?”
靠近了,元月闻着他周身没有什么酒精的味道,所以应该不是喝醉了。
听到她的问话,那人仍旧保持着趴倒的姿势,只是费力的把脸转了过来。
这两年早就已经看惯了老外浓眉大眼高鼻梁的立体脸孔,元月这会儿还是被男人的侧脸给惊艳到了。
虽然此时他正紧闭着眼睛,脸色有点苍白,不过那一点都不影响他的隽美。
然后因为这个人不是醉鬼,又长了一张不像是坏人的脸,元月想了想还是继续问道。
“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要不要给你叫救护车?”
等了几秒钟还是不见男人回答,元月就想伸手推他一下,看能不能唤醒他的意识。
只是没想到她刚刚探出手掌就被男人握住了,那个度之快,力道之猛,元月差点没被他吓得坐到地上。
“你是谁?我在哪里?”
呃……
两分钟后,元月费力地把人半扶起来,然后让他就近靠坐着路灯的杆子。
“你是不是有低血糖?”
男人听到她的话,似乎是刻意思索了一下,然后才缓缓地点了点头。
元月闻言在自己的大衣口袋里一阵摸索,找出一块巧克力糖来,这是今天一起打工的女生给她的。
元月把糖纸撕开,然后递到了男人嘴边,实在是他看起来很虚弱,手都抬不起来的样子。
看他张嘴吞掉巧克力糖,缓缓咀嚼了两下就吞了下去,元月才安慰道,
“估计一会儿就好了。”
低血糖的症状一般吃点甜的进去就能暂时得到缓解的。
元月会知道这些,也是因为自从跟父母失去联系,断了所有经济来源后,她的日子过的最惨的时候连肚子都吃不饱,长期以往也因为营养不良就得了低血糖的毛病。
看男人面色渐渐缓和,眼神也越见清明,元月放下心来。
正好此时她要坐的公交车来了,这可是最后的末班车了,如果不坐的话,她就没法儿回去了。
“末班车来了,我得先走了。”
“你自己能行吧?”
男人朝她摆摆手。
“你走吧。”
等元月上了公交车,走到车尾往窗外看的时候,只见男人已经站起身,虽然走的还有点不稳,不过仍旧动作迅的往街道另外一边走过去了。
直到公车开出一段距离,看不到男人的身影了,元月才找了个位子坐下。
本以为这就是个意外的小插曲,以后也不会再看到那个男人了,毕竟纽约这么大。
只是没想到,没过几天她又在公交车站看到了那个人。
但是,这一回男人的穿着打扮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又年轻又优雅,黑色的羊毛大衣质感很好,一点都不像是会生活在唐人街的人。
简单的聊天过后,元月才知道他就比自己大了两岁,是来纽约大学做交换生的。
------题外话------
尉爷:为什么不是我在十年前遇到元月?
作者君:剧情需要……
尉爷:改了!
作者君: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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