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二十年前的姻缘
刘淳迷迷糊糊,就被朱能从被窝里提了起来。
刘淳的起床气还不小,挥拳就打,朱能连忙躲开,讨饶道:“我说柳兄弟,你想打等晚上,随你动手,现在可不行!”
刘淳揉了揉眼睛,发现朱能居然人模狗样,崭新的衣甲,崭新的披风,明代起自南方,颜色尚红,朱能穿得跟红火炭似的,冷眼看去,竟好像个新郎官!
“朱老哥,你不是要娶媳妇吧?”
朱能哭笑不得,“说啥呢,俺的媳妇还不知道在哪呢!今天是宋国公校阅人马,关乎北平人马的脸面,柳兄弟,你快点跟我走吧!”
刘淳还纳闷呢,我又不是兵将,校阅人马跟我有什么关系?朱能也不给他多解释,只是拉着刘淳,赶快洗漱出发。
等到了校场,刘淳这才发现,情况的确非比寻常。
被蓝玉打脸之后,朱棣痛定思痛,加强军纪,短时间之内,北平的人马,气象一新,虽然距离禁军有很大差距,但胜在剽悍勇武,骑射娴熟。
朱棣穿着威武的铠甲,骑着大黑马,亲自指挥,一队骑兵向前冲锋,当他们掠过一片靶子的时候,几乎同时张弓,箭如蝗虫过境,纷纷射中箭靶,赢来一片喝彩之声!
好就是好,在场都是大行家,骗不了人。
众星拱月之中,是一员老将,年过半百,花白的胡须,但腰板笔直,威风凛凛,尤其是狭长的眸子,寒光内敛,被他瞪一眼,浑身都哆嗦!
此人可不寻常,他就是宋国公冯胜。
朱元璋亲口说论起开国功劳,冯胜排第三!
那在此老前面的人是谁呢?
一个是徐达,一个是常遇春!
目前这两位都已经死了,换句话说,冯胜是活着的第一功臣!
蓝玉牛气不,他可以不在乎燕王朱棣,唯独在冯胜面前,乖得跟孙子似的。没法子不这样,当年冯胜跟常遇春就是好朋友,蓝玉只是小崽子而已。
常遇春死后,蓝玉在军中崭露头角,一直干到了永昌侯,离不开冯胜的提携。
军中的等级资历,远比文官严格多了。
老冯随便甩蓝玉几个巴掌,他都要忍着,还得赔笑脸,说打得好!
好在冯胜没有那么无聊,老爷子年纪大了,又位极人臣,还有什么可奢求的?若非上一次北伐不顺利,这次务必成功,冯胜宁可在京城含饴弄孙,也懒得出来统军。
可既然来了,老头子就不会马虎。
他仔细看过了北平的人马,微微点头,“燕王殿下,兵马雄壮,十分难得!”
能得到老前辈的肯定,朱棣慌忙抱拳,“宋国公谬赞,俺朱棣承蒙父皇错爱,镇守北平,自上任以来,练兵不辍,为的就是扫灭鞑子,扬我大明天威!”
朱棣侃侃而谈,器宇轩昂,冯胜暗暗赞叹。
还真是像当年的洪武皇帝啊!尤其是眉宇之间的自信,更是一般不二。
真是可惜,朱棣既非长子,也非嫡子,皇位注定和他无缘……冯胜微微甩头,沉吟道:“北平距离金山,近两千里,大军远征,靠的可不只是骑射本事,燕王殿下,你准备如何了?”
提到这里,朱棣连忙让朱能牵过三匹战马。
一匹战马空无一物,只有马鞍,一匹战马带着衣甲兵器,一匹战马驮着许多布口袋。
“宋国公请看,这是我和鞑子学来的方法,一人三马,交替轮换,可以连续疾驰。”朱棣又伸手,把装军粮的布袋拿起来,这可是他独门的宝贝。
“宋国公请看。”朱棣抓出一把军粮,放在了手上,“此物混合了粮、豆、盐、油,经过炒熟碾碎,混合而成,味道尚可,正好能充当骑兵军粮。一匹马驮一石,足够杀到金山!”
冯胜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军粮,以前的军中,只有飧饭,盐块、醋布等物,老将军和士兵素来同甘共苦,深知那些东西的难吃。
尤其是醋布,简直就像是穿了十年的臭鞋,在大夏天,扔到泔水桶里,发酵了十天,又混了一大堆烂鱼烂虾,实在不是人吃的。
可既然当了兵,就没有选择。
冯胜抓过一些军粮,直接扔进了嘴里,慢慢咀嚼。
“嗯,味道还成,吃着也顶饱!”
老头子没有轻易放过,他又随手点了几个骑兵,让他们把军粮也带过来,随机抽查。
一番检验,冯胜大惊。
“燕王殿下,你的军粮何以完全一样,就没有差别吗?”
朱棣傲然答道:“绝对没有,一万人,一万石粮,全都如此!”
“哎呦!”
冯胜吃惊不小,过去军粮一般是交给民夫分散处理,质量参差不齐,有好有坏,吃到差的,只能认倒霉。
一万石军粮,做到完全一致,绝不容易!
“燕王,你准了多长时间?”
朱棣笑了,“前后不到二十天!”
“什么?怎么这么快!那,那你是动用了多少人?”冯胜琢磨着,这么大的工程,至少要几千民夫吧?
朱棣笑道:“我把事情交给了白羊口百户所,全都是他们负责的。”
“不可能!”冯胜连连摇头,“一个百户所就能弄出来一万石军粮,他们都是神仙下凡不成?”
朱棣更开心了,“宋国公,人就在军营中,你想不想见见?”
“见!当然要见!”
就这样,刘淳被带着,见到了传说中的宋国公冯胜。
老爷子没急着询问军粮的事情,而是反复打量面前的少年,他能有多大?至多不会超过十四岁?他能干成这么大的事情?
“你叫什么名字,现在身居何职?”
“草民柳淳,没有职位。”
“那白羊口百户所又是怎么回事?”
“回宋国公的话,草民的父亲柳三是白羊口的百户。”
朱棣在旁边补充道:“这个柳百户就是深入草原,探查军情的好汉子,他原来是总旗,陛下提拔为百户,本王前些时候,让他管白羊口。”
“哦!”
冯胜点了点头,“老夫也听说过,这位柳百户出生入死,带回了元廷重要消息,也是因为他,才有这一次的北伐!对了,柳百户呢?他哪去了?”
刘淳忙道:“父亲在赶制一批净水用的木桶,不日也会送到北平。”
冯胜又问,“你说的木桶,又是什么东西?”
“就是寻常木桶,在里面铺上一层层的沙子,为了加强净水的效果,在沙子中间,加一层木炭,这样呢,就能让脏水变得干净,减少将士拉肚子的风险。”
冯胜很是惊讶,他丝毫不在乎身份,让刘淳把木桶拿来,亲自做了滤水的实验。
当看到清澈的水流出,老头子抬头纹都笑开了。
“这个法子真好!大军远征,最怕的就是拉肚子!好,太好了!”他笑着对朱棣道:“这么说,这位柳百户,还是个人才了!”
冯胜不知道这一切都跟柳三没关系,还以为是柳三的功劳呢!刘淳也不好跟老爹争功。
冯胜顿了顿,突然喃喃道:“柳三?这个名字还挺熟悉的,在二十多年前,老夫好像有个部下,就叫柳三,打仗很是勇猛。北伐的时候,就是他第一个登上大都城头的。”
刘淳心里头咯噔一声,怎么好像就是便宜老爹啊!
还没等他开口,冯胜接下来的话,让刘淳直接喷血。
“当时攻击北平的是中山王,老夫领兵在黄河一线,没有亲眼看到那个臭小子杀上城头的威风!老夫还琢磨着,让他给我当侄女婿呢,可后来询问,这小子就消失不见了,屈指算起来,都有二十多年了,现在他要是活着,孩子也该有十几岁了吧!”
冯胜连连摇头,人上了年纪,就喜欢回忆以前的事情,二十年了,他记得清清楚楚,偏偏最近几年的事情,反而是云里雾里的,真是老了!
我的老天爷!
便宜老爹还有这个机缘?
假如当初他没有被调入拱卫司,而是留在军中,没准就成了冯胜的女婿,兴许现在也是爵爷了。
这才是一步错,天堂和地狱啊!
“那个宋国公……柳三还活着呢,他就在白羊口,不知道老国公想不想见他?”刘淳仗着胆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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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淳的起床气还不小,挥拳就打,朱能连忙躲开,讨饶道:“我说柳兄弟,你想打等晚上,随你动手,现在可不行!”
刘淳揉了揉眼睛,发现朱能居然人模狗样,崭新的衣甲,崭新的披风,明代起自南方,颜色尚红,朱能穿得跟红火炭似的,冷眼看去,竟好像个新郎官!
“朱老哥,你不是要娶媳妇吧?”
朱能哭笑不得,“说啥呢,俺的媳妇还不知道在哪呢!今天是宋国公校阅人马,关乎北平人马的脸面,柳兄弟,你快点跟我走吧!”
刘淳还纳闷呢,我又不是兵将,校阅人马跟我有什么关系?朱能也不给他多解释,只是拉着刘淳,赶快洗漱出发。
等到了校场,刘淳这才发现,情况的确非比寻常。
被蓝玉打脸之后,朱棣痛定思痛,加强军纪,短时间之内,北平的人马,气象一新,虽然距离禁军有很大差距,但胜在剽悍勇武,骑射娴熟。
朱棣穿着威武的铠甲,骑着大黑马,亲自指挥,一队骑兵向前冲锋,当他们掠过一片靶子的时候,几乎同时张弓,箭如蝗虫过境,纷纷射中箭靶,赢来一片喝彩之声!
好就是好,在场都是大行家,骗不了人。
众星拱月之中,是一员老将,年过半百,花白的胡须,但腰板笔直,威风凛凛,尤其是狭长的眸子,寒光内敛,被他瞪一眼,浑身都哆嗦!
此人可不寻常,他就是宋国公冯胜。
朱元璋亲口说论起开国功劳,冯胜排第三!
那在此老前面的人是谁呢?
一个是徐达,一个是常遇春!
目前这两位都已经死了,换句话说,冯胜是活着的第一功臣!
蓝玉牛气不,他可以不在乎燕王朱棣,唯独在冯胜面前,乖得跟孙子似的。没法子不这样,当年冯胜跟常遇春就是好朋友,蓝玉只是小崽子而已。
常遇春死后,蓝玉在军中崭露头角,一直干到了永昌侯,离不开冯胜的提携。
军中的等级资历,远比文官严格多了。
老冯随便甩蓝玉几个巴掌,他都要忍着,还得赔笑脸,说打得好!
好在冯胜没有那么无聊,老爷子年纪大了,又位极人臣,还有什么可奢求的?若非上一次北伐不顺利,这次务必成功,冯胜宁可在京城含饴弄孙,也懒得出来统军。
可既然来了,老头子就不会马虎。
他仔细看过了北平的人马,微微点头,“燕王殿下,兵马雄壮,十分难得!”
能得到老前辈的肯定,朱棣慌忙抱拳,“宋国公谬赞,俺朱棣承蒙父皇错爱,镇守北平,自上任以来,练兵不辍,为的就是扫灭鞑子,扬我大明天威!”
朱棣侃侃而谈,器宇轩昂,冯胜暗暗赞叹。
还真是像当年的洪武皇帝啊!尤其是眉宇之间的自信,更是一般不二。
真是可惜,朱棣既非长子,也非嫡子,皇位注定和他无缘……冯胜微微甩头,沉吟道:“北平距离金山,近两千里,大军远征,靠的可不只是骑射本事,燕王殿下,你准备如何了?”
提到这里,朱棣连忙让朱能牵过三匹战马。
一匹战马空无一物,只有马鞍,一匹战马带着衣甲兵器,一匹战马驮着许多布口袋。
“宋国公请看,这是我和鞑子学来的方法,一人三马,交替轮换,可以连续疾驰。”朱棣又伸手,把装军粮的布袋拿起来,这可是他独门的宝贝。
“宋国公请看。”朱棣抓出一把军粮,放在了手上,“此物混合了粮、豆、盐、油,经过炒熟碾碎,混合而成,味道尚可,正好能充当骑兵军粮。一匹马驮一石,足够杀到金山!”
冯胜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军粮,以前的军中,只有飧饭,盐块、醋布等物,老将军和士兵素来同甘共苦,深知那些东西的难吃。
尤其是醋布,简直就像是穿了十年的臭鞋,在大夏天,扔到泔水桶里,发酵了十天,又混了一大堆烂鱼烂虾,实在不是人吃的。
可既然当了兵,就没有选择。
冯胜抓过一些军粮,直接扔进了嘴里,慢慢咀嚼。
“嗯,味道还成,吃着也顶饱!”
老头子没有轻易放过,他又随手点了几个骑兵,让他们把军粮也带过来,随机抽查。
一番检验,冯胜大惊。
“燕王殿下,你的军粮何以完全一样,就没有差别吗?”
朱棣傲然答道:“绝对没有,一万人,一万石粮,全都如此!”
“哎呦!”
冯胜吃惊不小,过去军粮一般是交给民夫分散处理,质量参差不齐,有好有坏,吃到差的,只能认倒霉。
一万石军粮,做到完全一致,绝不容易!
“燕王,你准了多长时间?”
朱棣笑了,“前后不到二十天!”
“什么?怎么这么快!那,那你是动用了多少人?”冯胜琢磨着,这么大的工程,至少要几千民夫吧?
朱棣笑道:“我把事情交给了白羊口百户所,全都是他们负责的。”
“不可能!”冯胜连连摇头,“一个百户所就能弄出来一万石军粮,他们都是神仙下凡不成?”
朱棣更开心了,“宋国公,人就在军营中,你想不想见见?”
“见!当然要见!”
就这样,刘淳被带着,见到了传说中的宋国公冯胜。
老爷子没急着询问军粮的事情,而是反复打量面前的少年,他能有多大?至多不会超过十四岁?他能干成这么大的事情?
“你叫什么名字,现在身居何职?”
“草民柳淳,没有职位。”
“那白羊口百户所又是怎么回事?”
“回宋国公的话,草民的父亲柳三是白羊口的百户。”
朱棣在旁边补充道:“这个柳百户就是深入草原,探查军情的好汉子,他原来是总旗,陛下提拔为百户,本王前些时候,让他管白羊口。”
“哦!”
冯胜点了点头,“老夫也听说过,这位柳百户出生入死,带回了元廷重要消息,也是因为他,才有这一次的北伐!对了,柳百户呢?他哪去了?”
刘淳忙道:“父亲在赶制一批净水用的木桶,不日也会送到北平。”
冯胜又问,“你说的木桶,又是什么东西?”
“就是寻常木桶,在里面铺上一层层的沙子,为了加强净水的效果,在沙子中间,加一层木炭,这样呢,就能让脏水变得干净,减少将士拉肚子的风险。”
冯胜很是惊讶,他丝毫不在乎身份,让刘淳把木桶拿来,亲自做了滤水的实验。
当看到清澈的水流出,老头子抬头纹都笑开了。
“这个法子真好!大军远征,最怕的就是拉肚子!好,太好了!”他笑着对朱棣道:“这么说,这位柳百户,还是个人才了!”
冯胜不知道这一切都跟柳三没关系,还以为是柳三的功劳呢!刘淳也不好跟老爹争功。
冯胜顿了顿,突然喃喃道:“柳三?这个名字还挺熟悉的,在二十多年前,老夫好像有个部下,就叫柳三,打仗很是勇猛。北伐的时候,就是他第一个登上大都城头的。”
刘淳心里头咯噔一声,怎么好像就是便宜老爹啊!
还没等他开口,冯胜接下来的话,让刘淳直接喷血。
“当时攻击北平的是中山王,老夫领兵在黄河一线,没有亲眼看到那个臭小子杀上城头的威风!老夫还琢磨着,让他给我当侄女婿呢,可后来询问,这小子就消失不见了,屈指算起来,都有二十多年了,现在他要是活着,孩子也该有十几岁了吧!”
冯胜连连摇头,人上了年纪,就喜欢回忆以前的事情,二十年了,他记得清清楚楚,偏偏最近几年的事情,反而是云里雾里的,真是老了!
我的老天爷!
便宜老爹还有这个机缘?
假如当初他没有被调入拱卫司,而是留在军中,没准就成了冯胜的女婿,兴许现在也是爵爷了。
这才是一步错,天堂和地狱啊!
“那个宋国公……柳三还活着呢,他就在白羊口,不知道老国公想不想见他?”刘淳仗着胆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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