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说唱界的新星
魏森末是在人类世界呆过好多年的,在听到俞初二这个蹩脚的说唱时愣了一下,然后便哈哈哈的笑出了声。
这说唱还真是…不错啊,乱七八糟不说,韵脚也乱七八糟…
但是这个姑娘这个自信的表情真的是…
太逗了。
俞初二看魏森末这个表情,撇撇嘴不高兴的吼道:
“死乌龟,你干什么啊。笑什么笑。好端端的为什么笑?我哪里说的不对了?你…你这样是什么意思啊!啊?!我说的怎么了,我说不是挺好的么,我都押韵押好了的!我这是福睿斯带澳!你懂不懂啊!真的是…”
“我!我!呦呦呦!说唱界的小公主!就是我!我是最美丽的,最美丽的宇宙小公主!你到底懂不懂啊…哼。烦死了,烦人!死乌龟!”
魏森末听到俞初二叫自己死乌龟,也没恼。
只是揉了揉自己的额头,刚刚俞初二那么一闹,他的心里的状态似乎平静了很多。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挺可爱的。很有趣。你的福睿斯带澳,我也觉得特别好,很有新意,是说唱界的新星。真的。”
说完以后他回答了一下夕暖的问题,说道:
“我今天帮着爷爷做了很多事儿,之后就过来修炼了,龟族其实大事儿很少,不过就是琐事儿比较多。这里的人天赋都不是很高,所以他们在那里磨磨唧唧无非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罢了,累也只是因为…麻烦的事儿太多了。”
魏森末说完以后叹口气,看了看天上的月亮,然后又看了看夕暖说道:
“这里的月亮比人类世界的月亮漂亮,可是这里的月亮并没有人类世界有趣。这里的感情并不全面,除了俞先生或者阿战那种贵族,又或者我这种人才会有正常的感情,会有执着,不甘心,嫉妒,难受什么的…普通的平民,又或者是天赋不高的人,便不会有这些感情。”
“他们大多就是吃了睡睡了吃,然后就和正常的动物差不多,最起码感情他们是没有的,比如嫉妒他们就没有,也没有什么高兴不高兴。这里待久了,人会变得简单,便也回不去原来的世界了。回去了,你的脑子根本就不够用。夕暖小姐,你打算永远都留在这里么?留在这个地方,这个无聊的地方。”
夕暖抿了一口松子酒,只觉得口腔里满是舒服的香气,还有一股很小却让人舒服的能量。
嗯…
是好酒。
夕暖笑着看了看天空中的月亮,笑道:
“谁知道呢。我没有母亲,父亲又是那个想要利用我的状态,我不如就在这里呆着也挺好的。你说呢?回不回去的,也不是我说了算,这里如果没有合适我活着的地方,我就回去。这里如果我活得开心我就在这里。我本来就没有根,何谈那些有的没有的话。”
“这里也不是什么无聊的地方,你们这种活得长的活得久的,也许喜欢在人世间去游荡,也许喜欢在人世间下一盘大棋,可是我不喜欢。我就想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然后活下去,就这样而已。这里很好,虽然有点儿无聊,但是…对身体心灵都很好。目前我就知足了。”
夕暖感受到泉水中的能量以后便不再说什么话,只是闭着眼睛伏在石头上,静静的感受着泉水中的能力,此时此刻她也没有什么想再说的,就享受现在罢。
俞七月看夕暖这样说了,便不和魏森末多说什么,人类的世界是什么样他也多少是知道的,每年去两天是什么概念,就是这么多年他都跟旅游似的去过每年去两天。
一年一天,一百年就是一百天。
两百年呢,三百年呢…
自己已经和妹妹去过好几百年了,虽然说就像是游人,没什么深入吧。
但…
多少是有感知的。
从穿着大褂,到后来穿着一堆口袋的衣服,到最后大波浪头,迪斯科…
他和自己的妹妹都见过。
还把很多东西都带回了鲨族…
每个族群可以去外面世界的时间都不同,各自有各自的规则,比如龟族就没有什么界限,不过一去最少是一年,因为他们每年都只有一天是开放日。而他们鲨族只能过去两天。时间一到就会自动回来。
水母族和鲸族能去的地方并不是人类世界了。
应该是天上的翼族…
具体如何他就不清楚了,他不是太喜欢去翼族,那里的人都很奇怪,所以去了两三次了以后,他就不再去了。
俞初二倒是对魏森末很感兴趣,她不是第一次见到魏森末了,不过却算是第一次和魏森末说话,这个男人真是有趣,感觉文质彬彬的,看上去眼睛里也闪烁着光,这个男人和自己的哥哥很不一样。
“诶。死乌龟,你在人类世界呆了那么久,你学会了什么啊?跟我说说呗?我也常常去一年去一天。你看我们的衣服,都是从人类世界学来的。你穿的还挺好看的…哪里买的啊?今年我还没去过呢,现在出事儿了…估计也去不上了。”
魏森末又喝了一口杯中的酒,笑望着俞初二,这个丫头啊,也是有趣的人,可爱单纯…
却又是个好战的,身上那么多伤痕。
最让人喜欢的还是这丫头脸上的笑容,是真好看啊。
“我人类世界带了些年,我最喜欢的还是诗歌,也很遗憾我当时并没有在古代的时候留下来,好不容易想通留下来,还是在那样的末世,比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都喜欢,也许还古时候和现在的对比,古时候的芍药金橘汤在夏天的时候加上些冰块儿尤为的好喝。后来到了现代,各式各样的饮品都出现了。可是…”
“可是我怎么喝都喝不到从前的味道,我还记得那时我母亲第一次带我换上古代的衣服,我们在街道上走,母亲给我买了那碗糖水,是真好喝。清清甜甜的,沁人心脾。如今是怎样都没有了,至于科技,我倒是没有什么太喜欢的。因为本身这里没有那些科技也能活,所以并未太过于在意。还有就是…”
魏森末缓了口气说道:
“那里的人很复杂却也让人着迷。在末世没有爆发的时候,我住在一个胡同里,每天啊胡同里都打打闹闹的很有意思,有的大娘做好了肉包子也会给我留两个,平时隔壁的孩子吃糖果也会给我留两个。那种烟火气我从来就没有感受到过,怎么说呢,都是很好的人…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我能一直在人类的世界生活,后来末世爆发了,一切都变了,彻彻底底的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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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唱还真是…不错啊,乱七八糟不说,韵脚也乱七八糟…
但是这个姑娘这个自信的表情真的是…
太逗了。
俞初二看魏森末这个表情,撇撇嘴不高兴的吼道:
“死乌龟,你干什么啊。笑什么笑。好端端的为什么笑?我哪里说的不对了?你…你这样是什么意思啊!啊?!我说的怎么了,我说不是挺好的么,我都押韵押好了的!我这是福睿斯带澳!你懂不懂啊!真的是…”
“我!我!呦呦呦!说唱界的小公主!就是我!我是最美丽的,最美丽的宇宙小公主!你到底懂不懂啊…哼。烦死了,烦人!死乌龟!”
魏森末听到俞初二叫自己死乌龟,也没恼。
只是揉了揉自己的额头,刚刚俞初二那么一闹,他的心里的状态似乎平静了很多。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挺可爱的。很有趣。你的福睿斯带澳,我也觉得特别好,很有新意,是说唱界的新星。真的。”
说完以后他回答了一下夕暖的问题,说道:
“我今天帮着爷爷做了很多事儿,之后就过来修炼了,龟族其实大事儿很少,不过就是琐事儿比较多。这里的人天赋都不是很高,所以他们在那里磨磨唧唧无非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罢了,累也只是因为…麻烦的事儿太多了。”
魏森末说完以后叹口气,看了看天上的月亮,然后又看了看夕暖说道:
“这里的月亮比人类世界的月亮漂亮,可是这里的月亮并没有人类世界有趣。这里的感情并不全面,除了俞先生或者阿战那种贵族,又或者我这种人才会有正常的感情,会有执着,不甘心,嫉妒,难受什么的…普通的平民,又或者是天赋不高的人,便不会有这些感情。”
“他们大多就是吃了睡睡了吃,然后就和正常的动物差不多,最起码感情他们是没有的,比如嫉妒他们就没有,也没有什么高兴不高兴。这里待久了,人会变得简单,便也回不去原来的世界了。回去了,你的脑子根本就不够用。夕暖小姐,你打算永远都留在这里么?留在这个地方,这个无聊的地方。”
夕暖抿了一口松子酒,只觉得口腔里满是舒服的香气,还有一股很小却让人舒服的能量。
嗯…
是好酒。
夕暖笑着看了看天空中的月亮,笑道:
“谁知道呢。我没有母亲,父亲又是那个想要利用我的状态,我不如就在这里呆着也挺好的。你说呢?回不回去的,也不是我说了算,这里如果没有合适我活着的地方,我就回去。这里如果我活得开心我就在这里。我本来就没有根,何谈那些有的没有的话。”
“这里也不是什么无聊的地方,你们这种活得长的活得久的,也许喜欢在人世间去游荡,也许喜欢在人世间下一盘大棋,可是我不喜欢。我就想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然后活下去,就这样而已。这里很好,虽然有点儿无聊,但是…对身体心灵都很好。目前我就知足了。”
夕暖感受到泉水中的能量以后便不再说什么话,只是闭着眼睛伏在石头上,静静的感受着泉水中的能力,此时此刻她也没有什么想再说的,就享受现在罢。
俞七月看夕暖这样说了,便不和魏森末多说什么,人类的世界是什么样他也多少是知道的,每年去两天是什么概念,就是这么多年他都跟旅游似的去过每年去两天。
一年一天,一百年就是一百天。
两百年呢,三百年呢…
自己已经和妹妹去过好几百年了,虽然说就像是游人,没什么深入吧。
但…
多少是有感知的。
从穿着大褂,到后来穿着一堆口袋的衣服,到最后大波浪头,迪斯科…
他和自己的妹妹都见过。
还把很多东西都带回了鲨族…
每个族群可以去外面世界的时间都不同,各自有各自的规则,比如龟族就没有什么界限,不过一去最少是一年,因为他们每年都只有一天是开放日。而他们鲨族只能过去两天。时间一到就会自动回来。
水母族和鲸族能去的地方并不是人类世界了。
应该是天上的翼族…
具体如何他就不清楚了,他不是太喜欢去翼族,那里的人都很奇怪,所以去了两三次了以后,他就不再去了。
俞初二倒是对魏森末很感兴趣,她不是第一次见到魏森末了,不过却算是第一次和魏森末说话,这个男人真是有趣,感觉文质彬彬的,看上去眼睛里也闪烁着光,这个男人和自己的哥哥很不一样。
“诶。死乌龟,你在人类世界呆了那么久,你学会了什么啊?跟我说说呗?我也常常去一年去一天。你看我们的衣服,都是从人类世界学来的。你穿的还挺好看的…哪里买的啊?今年我还没去过呢,现在出事儿了…估计也去不上了。”
魏森末又喝了一口杯中的酒,笑望着俞初二,这个丫头啊,也是有趣的人,可爱单纯…
却又是个好战的,身上那么多伤痕。
最让人喜欢的还是这丫头脸上的笑容,是真好看啊。
“我人类世界带了些年,我最喜欢的还是诗歌,也很遗憾我当时并没有在古代的时候留下来,好不容易想通留下来,还是在那样的末世,比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都喜欢,也许还古时候和现在的对比,古时候的芍药金橘汤在夏天的时候加上些冰块儿尤为的好喝。后来到了现代,各式各样的饮品都出现了。可是…”
“可是我怎么喝都喝不到从前的味道,我还记得那时我母亲第一次带我换上古代的衣服,我们在街道上走,母亲给我买了那碗糖水,是真好喝。清清甜甜的,沁人心脾。如今是怎样都没有了,至于科技,我倒是没有什么太喜欢的。因为本身这里没有那些科技也能活,所以并未太过于在意。还有就是…”
魏森末缓了口气说道:
“那里的人很复杂却也让人着迷。在末世没有爆发的时候,我住在一个胡同里,每天啊胡同里都打打闹闹的很有意思,有的大娘做好了肉包子也会给我留两个,平时隔壁的孩子吃糖果也会给我留两个。那种烟火气我从来就没有感受到过,怎么说呢,都是很好的人…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我能一直在人类的世界生活,后来末世爆发了,一切都变了,彻彻底底的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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