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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原 念念不敢当

小说:荒野未凉作者:顾安深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5-27 17: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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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上说一个不经意的举动,成全了整个青春的悸动。我想,这么多年来我还是忘不了他,我喜欢了整个青春的大男孩儿。向云书,至今为止,提起这个名字我的心都会漏跳一拍。多少年以来,我以为我忘了他,可又听见他熟悉的声音时,我才知道我忘不掉。


        有些人,是一辈子的劫。


        我是刘梦萦,小名念念,我和向云书是初中同学,现在想来仿佛还在昨天。


        书上还说,最铁的关系就是三个人,所以在熊熊,鱼摆摆和燕子之间,我总是被排外的那一个,熊熊和燕子的关系是我们四个人里最好的。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们能好一辈子,就像郭敬明的书里描写的姐妹花一样,一阵子吵,一辈子好。


        可事实证明我只是想多了。


        记忆里的五月,初夏,鲜花拥抱着这个小县城,碧蓝的天,洁白的云朵,还有火辣辣的太阳。不是十多年后被雾霾笼罩着的都市。


        一切都干净得美好。


        我和鱼摆摆吃着在小卖店里买的五块钱一支的雪糕,顶着大太阳往体育场走去。今天是校运会的最后一天,这也是我初中最后一年参加运动会了。


        “嘭!”枪声响起,男子1000米长跑开始,我有些无聊的靠在观礼台阴凉的影子底下,看着一群女孩子犯着花痴。


        “念念,你看2道跑的好快,天呐,一直保持这个速度就算是进省队也可以了吧!”鱼摆摆感叹,要知道她爸爸是市队的教练,她对这些格外敏感。


        我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很标准的动作,转过这个弯道他向我们这边跑过来,我们视线仿佛在空中接触了一秒,我忘了手中的雪糕,觉得这个夏天也不是这么燥热了。


        有人评价金庸书里的杨过,说一见杨过误终生。


        我想,是不是当初没有看见他运动会上矫健的身姿,没有那一秒目光接触的错觉,就没有后来的那些难过,和夜里暗自留下的眼泪。


        无需我多打听,燕子就告诉我他是向云书,三班的向云书。


        彼时,我们还不认识。


        再次见到向云书的时候,是在英语老师的办公室,我们的英语老师是三班的班主任。


        我错过他,站在离老师更近的位置,“王老师,我来取这一次的试卷。”我是英语课代表,王老师见到我面色好一些,我暗暗算着打铃的时间,和王老师说了几句班级的情况。


        在我迈出办公室的时候,铃声刚好响起,我低头,余光看见王老师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挥手让他回去上课。


        向云书追上我,“刚才谢谢了,你是二班的刘梦萦吧,我知道。”


        我有些吃惊的看着他,“你认识我?”


        我的表情似乎娱乐到他了,他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老班经常在我们班说起你,我们班的燕子和你经常在一起,听她说过。”


        “哦。”我心跳的有些快,“上课了,我先走了。”抱着试卷我先往班级里走,可我们班和三班是紧挨着的,只见他在后面慢悠悠的跟着我,进教室时,我忽然转身,见他嘴角带着笑意,我快步走进教室。


        趴在课桌上,我想此刻我的脸一定很红,右手摸上心脏的地方,那里扑通扑通的跳的很快。


        我想,我是喜欢他了吧。


        青春时的喜欢,都是小心翼翼的藏在心里了,日记本里是他的名字,人群里能一眼就找到他,有时从他们班走廊经过的时候,会假装不在意的回头,只为了多看他一眼……


        在别的女孩口中听到他的名字,心里虽然苦涩,却还是会竖起耳朵,听一听到底说了什么……


        尤其是燕子,在四个人里她是最花哨的,和许多男孩子都玩得来,每一次她都会在我面前讲和谁一起说了什么笑话,和谁在一起做了什么。


        向云书的名字在她口中被提到过多次,我总觉得有些炫耀的感觉。向云书在二中是隐隐有学生王的架势,会唱歌,会跳街舞,运动很好,当然和那个年纪所有中二的男孩子一样,他会侠肝义胆的打架和躲在厕所吸烟。


        但在花痴的女孩在眼里,那就是帅极了。


        当然,也包括那时候的我。


        qq的单人分组里静静的躺着他的企鹅号,那次我“解救”他之后,我们就加上好友了。闲暇时,会聊上两句,隐隐的夹着些青春荷尔蒙的味道,曾经的我以为那就是喜欢,然后一醉不醒。


        世界上最难拔除的除了牙齿,还有人的记忆。


        有些东西你越是想忘记,就越是不断的在你的脑海里反复上演。


        我还记得有一天,我忽然发现熊熊的头像变得很眼熟,猛地,我打开向云书的资料卡片,我看见他们用的竟然是情侣头像,那一瞬间,我一直反复的告诉自己是我想多了。我像失了幼崽的母兽一样,拿着这两张头像询问了许多人是不是真的,他们的回答如出一辙,将我打到了十八层地狱。


        我还记得那一晚我躲在被窝里,耳机里循环的是alin的好朋友的祝福,眼泪流了一整夜,我一直期盼着天亮,可那一夜格外的漫长。


        后来,熊熊对我们不好意思的笑笑,“那是我们开玩笑啦,大家都是同学而已。”这一刻,看着她脸上灿烂的笑容,和眼里的得意,我想有一些东西还是不一样了。


        临近毕业的前一个月,我在qq上私聊了向云书,我说,“我好像喜欢你,毕业后我们要不要在一起试一试?”


        我等了大半夜,他也没有回复。从那一天开始他的头像就再也没有亮起来过。


        忽然间,我感觉小小的二中也变得如此陌生,操场上再也不见他的身影,路过三班回头也看不见那个阳光的大男孩……


        当一个人有心躲着你的时候,你哪怕是翻遍了全世界,也找不到他的任何音讯。


        2012年的七月,盛夏,我毕业了。


        坐在小镇的中心大街上,鱼摆摆和我一起吃着雪糕,她说,念念你知道为什么班主任一直不喜欢你吗?


        我问,为什么。


        她踌躇了一下,将头靠在我的肩上,轻轻的说,“熊熊和燕子经常去班主任的办公室……”她没说完,可我已经明白她想表达的是什么了。


        当时我就笑了,觉得自己特别的蠢,这就是自己掏心掏肺对待三年的好友……


        那天,我们一起靠在椅子上,仰着头,也许这样就不会流泪了吧。


        换了一个学校,换了一个地方,我开始去忘记,一次次的告诉自己不喜欢他,自以为是的自欺欺人,在又一次听见他声音的时候,丢盔弃甲。


        前几天,我们偶然联系起来,向云书说:“念念,一起玩游戏吧!”那时候,我为了他接触了自己并不熟悉的网游,还认识了后来的好友。


        沉默了很久,我才答应他,“好。”


        晚上连麦的时候,他对我唱了一首情歌,陈奕迅的十年。是的,我喜欢他,喜欢了十年,彼此心知肚明。


        我狼狈的关了语音,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了曾经的自己,也为了这迟来的喜欢。


        可是,已经很晚了。


        每一次想起他,心疼无比,心里空落落的时候我就加倍的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我喝过最烈的酒,见过最美的人,却都比不上他一句,“念念,我发现我喜欢的还是你。”


        向云书,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爱画地为牢的。


        虽然,听见关于他的信息还是会下意识的留意看见他的照片会走神发呆听见他的声音会一阵难过又一阵欢喜……


        可,我已经放下了,我决定不再喜欢你了。


        青春是糖,甜到忧伤。


        我取出衣柜里最漂亮的一件衣服,画上精致的妆容,出门。那个人等在那儿,对我笑得温柔宠溺,他对我说,“遇见你是我这一生最缱倦的温柔。”


        书上说,人的一生会遇见两个人,一个惊艳了岁月,一个温柔了时光。


        就让向云书留在那一段年少初识情愁的年华里吧,给曾经的自己一个拥抱,那时候的她不知如何是好。


        我说,“对不起,没有在我最好的年华里遇见你。”


        他说,“念念,遇见我才是你最美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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