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二章:狭路相逢勇者胜(下)
曹彬在看到申谊认旗倒下去的那一刻,立即就下令发动了冲锋。本身他们距离战场只有千余步的距离,如果任由唐军驱赶着申部败兵倒卷回来,反而会影响到本阵,会让他的骑兵缺乏发动冲锋的空间。
唐兵的强悍超出了他的想象。
现在他终于觉得淮南龚云达输得一点也不冤,并不是这个家伙是个酒囊饭袋。李泽在江南落子的时候,远比他们想象的要早,否则,这些北地的骄兵悍卒不可能无声无息地在扬州聚集了如此之多。
号角声声,既是冲锋的命令,亦是给申部败退下来的士兵们示警,让开道路,否则必然会成为骑兵冲锋道路上的冤死者。
上千骑兵一旦冲锋,是不可能停下来的。他们只可能摧毁拦在他们面前的所有东西,直到他们力竭。
他相信这些士兵们知道该怎么做。
因为在平素的训练之中,像今天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没有进行过训练。
果然,在听到号角声后,那些败退的申部士兵立即向着左右两边涌去,在这个过程之中,幸存的宣武军军官们会尽量地在败兵之中恢复建制,然后加入到左右两翼的战斗中去。
这,便是一支强军该有的标志。
就算是败了,也需要在失败的过程之中寻找到为数不多的反败为胜的契机。
而让曹彬更为惊叹的是唐军的反映。
他们丝毫没有被刚刚的胜利而冲昏头脑,没有死死地咬着申部败兵的尾巴进一步地扩大胜利的果实,如果他们这样做了,在刚刚申部突然左右转向之后,他们肯定就会暴露在骑兵们攻击的范围之中。
似乎在申部刚刚被打崩的那一刻,他们就知道曹彬会马上发起骑兵冲击一般,他们用最快的速度在道路的正中间,立起了方阵。
大盾如墙。
长矛如林。
近千人的唐军先锋,此刻缩成了一个如此紧密的方阵,在如雷的马蹄声中,巍然不动。
在他们身后,任晓年带领着的两百骑兵义无反顾地冲了上来。
任晓年看起来很轻松。
葛彩虽然受了伤,但拄着刀站在方阵中央的她,看起来也很轻松。
左右两翼的刘元与秦疤子似乎没有看到中央的本阵马上就要遭到上千骑兵的狂暴攻击,仍然在一心一意地与对面的宣武军缠斗。
曹彬冲在队伍的最前面。
他突然发现有一些不对。
因为对面任晓年所部骑兵所骑的战马,居然都蒙上了眼罩。此刻的冲锋,完全仗着马上骑士娴熟的控马技巧。
李泽的骑兵一向都比其它势力要强得多,因为他总是能得到最好的战马以及大量的番夷武士的加入,在这一点上,他是具有先天优势的,但这并不是任晓年现在表现如此反常的理由。
有鬼!
只是曹彬不知道这个鬼到底在哪里,会是什么!
下一刻,他知道了答案。
任晓年手中多了一个黑乎乎的玩意儿,那玩意儿后头坠着短短的一截绳索,绳索此刻正哧哧地冒着火星,借助着战马狂奔的势头,任晓年用尽全身的力气将手里的黑砣砣向着对面的宣武军骑兵仍了过来。
丢出手之后,他一夹战马,已经是向着一侧斜绕了过去,他狂奔而来,不是为了冲锋与曹彬一决生死,只不过就是为了扔出这个东西而已。
在他的身后,另外两百名骑兵有样学样,扔出了手里的黑砣砣之后,分成了左右两队,从葛彩的方阵之前一划而过。
几乎在他们扔出这些东西的时候,葛彩大声吼道:“所有人,低头,闭眼。”
服从命令的习惯已经浸润到了骨头里的这些唐军,下意识地低下了头,闭上了眼睛。
下一刻,猛烈的爆炸之声响起了。
犹如一个个九天霹雳在战场之上炸响,每一声炸响的同时,还伴着刺目的光芒。
曹彬的战马是千里挑一的良驹,与曹彬相伴多年,可谓是心意相同,基本等同于曹彬的手脚,但在这一刻,本来应该服从头脑的手脚,却突然有了自己的思维,本能在这一刻,占了上风。它长嘶着猛然刹车,粗壮的四蹄在地上刨出了深深的印子,然后侧转身子,向着另一侧奔去。
曹彬耳朵里嗡嗡作响,两眼泪水长流,几乎不能视物。他
他俯下身子,抱住战马的脖颈,尽全力地抚慰着战马,想让战马恢复平静。
完蛋了!
曹彬转过头,勉力地看向战场。自己麾下的上千身经百战的骑兵,在这一刻,炸了。
炸的不是他的士兵,而是他们胯下的战马。
连二接三猛烈的爆炸之声,每一次爆炸所带着的炫目的强光,都足以让战马失去控制。本来犹如洪流一般的骑兵冲锋,此刻已经看不出模样了,马上骑士们无法控制住他们胯下的战马,只能任由着战马带着他们四处乱窜。
曹彬猛揉着眼睛,两眼赤红的他勉力能看清楚战场之上的场景了。
他知道,他的部下现在的处境,不会比他好到哪里去。
难怪,难怪对方会给马蒙上眼罩子,想来他们的战马耳朵也被堵上了,原来他们用的是这一招。
鼻间传来了熟悉的味道。
那并不陌生。
每到过年的时候,家里的孩子们都会玩的药发傀儡而已。
只不过,不该有这么大的声响啊!不该有如此的强光啊!
看着如同没头的苍蝇到处乱窜的宣武骑兵,任晓年放声大笑,俯身一把扯下战马的眼罩子,手中大刀前指:“杀敌!”
两百骑兵汇成一股洪流,如同一柄利刃一般向着前方冲杀而去。
与此同时,葛彩亦是横刀高举,大声喝道:“杀敌!”
刚刚紧密的方阵轰然散开,一队队的士兵依旧组成了长矛,刀盾,弩手的结构,杀向了战场的前方。
敌人的骑兵全乱了。
这一刻,不但他们的战马看不见,连骑手本人,双眼只怕也无法视物。
此时不杀,更待何时?
宣武骑兵们此刻别说是杀敌了,能勉力骑在马上就不错了,他们一个个地抱着马脖子,只能任由战马带着他们四处乱窜,听天由命。不时会有战马因为不能视物又没有骑手的驱策而被地上的障碍物绊倒在地。
高大的战马重重地摔在地上,可不是说爬就能爬起来的,有的更是在倒下去的时候折断了蹄子,为数众多的骑兵由于不能及时脱离马鞍而被庞大的战马给死死地压住。
任晓年快意地大笑着,手中的斩马刀每一次挥出,都会带起一蓬血花。
大势已定。
任晓年早前扔出去的是北地刚刚弄出来的新武器。
李泽很想弄出威力巨大的火药出来,很可惜,到了现在,投入巨大,收获却很少。造出来的东西,与他映象中的火药完全不能同日而语。他没有想过能造出火枪,造出大炮,事实上,最初步的火枪,并不见得就是强弓硬弩快马的对手。就算是只能造出一些土炸弹,也足以让他高兴。
可即便是这样的要求,也不是短时间内能有成效的。
任晓年手里的东西,不过就是大号的二踢脚罢了,不过里面另外掺加了其它的一些东西,让他的响声更大,另外兼有了强光爆闪的功能而已。
这玩意儿炸不死人,但能吓死人,即便吓不死人,也能吓到马。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对于从来没有碰到过的东西,总是心怀恐惧的。
今日一战,更是大获成功,猝不及防之下,曹彬吃了大亏。
火药,很早就有了,但想要让他具备强大的杀伤力,终是不能一蹴而就,李泽只能让手下在黑暗之中慢慢地摸索前进。
宣武军全线崩溃。
当曹彬抱着马脖子狼狈逃窜的时候,战局便已经毫无悬念了。
任晓年率部追杀了十余里之后,这才收兵而回。
曹彬短时间之内,是休想再来找他的麻烦了。很可惜,要是将这个家伙今天宰在了这里,必然会重创宣武军的士气,此人在宣武军那边,可是赫赫有名的战将。不过赫赫有名,也代表着此人经验极其丰富,不仅是胜利的经验,打败仗的经验同样也不少。
军医有些发愁地看着葛彩甲胄之上的那柄匕首,手有些颤抖,竟也是不敢去拔,看匕首扎入的程度,只怕伤到了内俯,别看葛彩现在还神彩奕奕的,或者在拔出匕首的下一刻,她便会倒下。刘元也是脸色铁青,拄着刀站在葛彩身边,手微微有些颤抖。
“葛校尉,你真的没有感觉什么?”军医问道。
葛彩摇摇头,看着他有些来耐烦地道:“快动手吧,这玩意儿总不能一直插在我肚子上吧?你不是军医吗?”
军医摇摇牙,伸手握住了匕首。
听天由命。
拔了或者还有救。
不拔,时间一长,还是会要命。
一声大叫,他抽出了匕首,血紧跟着被拔出的匕首流了出来,也顾不得对方是个女子了,就用手里的匕首割断了葛彩腰间的束甲丝绦,掀起了胸甲,然后再用匕首哧啦几声割开了伤口附近的衣物,血肉模糊的伤口便出现在他眼前。
“老娘还有救吗?”葛彩有些心虚地问道。
军医栓视了伤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半晌没有作声。
“老娘还有没有救?”葛彩恼怒地问道。
“恭喜校尉,并无大碍,并没有伤及内腑,只是皮外伤。”军医很是感慨,葛彩很胖,很壮,肚子上的肉很厚。这一匕首对手下手极狠,但有了甲胄的阻挡,再有了这些肥肉抵挡,没有伤及内腑,要是换一个瘦的,估计麻烦就大了。
“果然胖子好啊!”刘元喜笑颜开。
“咣”的一声,一个头盔从地上飞了起来,重重地砸在刘元的脑袋之上,一声惨叫却是被更多的轰笑之声所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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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兵的强悍超出了他的想象。
现在他终于觉得淮南龚云达输得一点也不冤,并不是这个家伙是个酒囊饭袋。李泽在江南落子的时候,远比他们想象的要早,否则,这些北地的骄兵悍卒不可能无声无息地在扬州聚集了如此之多。
号角声声,既是冲锋的命令,亦是给申部败退下来的士兵们示警,让开道路,否则必然会成为骑兵冲锋道路上的冤死者。
上千骑兵一旦冲锋,是不可能停下来的。他们只可能摧毁拦在他们面前的所有东西,直到他们力竭。
他相信这些士兵们知道该怎么做。
因为在平素的训练之中,像今天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没有进行过训练。
果然,在听到号角声后,那些败退的申部士兵立即向着左右两边涌去,在这个过程之中,幸存的宣武军军官们会尽量地在败兵之中恢复建制,然后加入到左右两翼的战斗中去。
这,便是一支强军该有的标志。
就算是败了,也需要在失败的过程之中寻找到为数不多的反败为胜的契机。
而让曹彬更为惊叹的是唐军的反映。
他们丝毫没有被刚刚的胜利而冲昏头脑,没有死死地咬着申部败兵的尾巴进一步地扩大胜利的果实,如果他们这样做了,在刚刚申部突然左右转向之后,他们肯定就会暴露在骑兵们攻击的范围之中。
似乎在申部刚刚被打崩的那一刻,他们就知道曹彬会马上发起骑兵冲击一般,他们用最快的速度在道路的正中间,立起了方阵。
大盾如墙。
长矛如林。
近千人的唐军先锋,此刻缩成了一个如此紧密的方阵,在如雷的马蹄声中,巍然不动。
在他们身后,任晓年带领着的两百骑兵义无反顾地冲了上来。
任晓年看起来很轻松。
葛彩虽然受了伤,但拄着刀站在方阵中央的她,看起来也很轻松。
左右两翼的刘元与秦疤子似乎没有看到中央的本阵马上就要遭到上千骑兵的狂暴攻击,仍然在一心一意地与对面的宣武军缠斗。
曹彬冲在队伍的最前面。
他突然发现有一些不对。
因为对面任晓年所部骑兵所骑的战马,居然都蒙上了眼罩。此刻的冲锋,完全仗着马上骑士娴熟的控马技巧。
李泽的骑兵一向都比其它势力要强得多,因为他总是能得到最好的战马以及大量的番夷武士的加入,在这一点上,他是具有先天优势的,但这并不是任晓年现在表现如此反常的理由。
有鬼!
只是曹彬不知道这个鬼到底在哪里,会是什么!
下一刻,他知道了答案。
任晓年手中多了一个黑乎乎的玩意儿,那玩意儿后头坠着短短的一截绳索,绳索此刻正哧哧地冒着火星,借助着战马狂奔的势头,任晓年用尽全身的力气将手里的黑砣砣向着对面的宣武军骑兵仍了过来。
丢出手之后,他一夹战马,已经是向着一侧斜绕了过去,他狂奔而来,不是为了冲锋与曹彬一决生死,只不过就是为了扔出这个东西而已。
在他的身后,另外两百名骑兵有样学样,扔出了手里的黑砣砣之后,分成了左右两队,从葛彩的方阵之前一划而过。
几乎在他们扔出这些东西的时候,葛彩大声吼道:“所有人,低头,闭眼。”
服从命令的习惯已经浸润到了骨头里的这些唐军,下意识地低下了头,闭上了眼睛。
下一刻,猛烈的爆炸之声响起了。
犹如一个个九天霹雳在战场之上炸响,每一声炸响的同时,还伴着刺目的光芒。
曹彬的战马是千里挑一的良驹,与曹彬相伴多年,可谓是心意相同,基本等同于曹彬的手脚,但在这一刻,本来应该服从头脑的手脚,却突然有了自己的思维,本能在这一刻,占了上风。它长嘶着猛然刹车,粗壮的四蹄在地上刨出了深深的印子,然后侧转身子,向着另一侧奔去。
曹彬耳朵里嗡嗡作响,两眼泪水长流,几乎不能视物。他
他俯下身子,抱住战马的脖颈,尽全力地抚慰着战马,想让战马恢复平静。
完蛋了!
曹彬转过头,勉力地看向战场。自己麾下的上千身经百战的骑兵,在这一刻,炸了。
炸的不是他的士兵,而是他们胯下的战马。
连二接三猛烈的爆炸之声,每一次爆炸所带着的炫目的强光,都足以让战马失去控制。本来犹如洪流一般的骑兵冲锋,此刻已经看不出模样了,马上骑士们无法控制住他们胯下的战马,只能任由着战马带着他们四处乱窜。
曹彬猛揉着眼睛,两眼赤红的他勉力能看清楚战场之上的场景了。
他知道,他的部下现在的处境,不会比他好到哪里去。
难怪,难怪对方会给马蒙上眼罩子,想来他们的战马耳朵也被堵上了,原来他们用的是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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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并不陌生。
每到过年的时候,家里的孩子们都会玩的药发傀儡而已。
只不过,不该有这么大的声响啊!不该有如此的强光啊!
看着如同没头的苍蝇到处乱窜的宣武骑兵,任晓年放声大笑,俯身一把扯下战马的眼罩子,手中大刀前指:“杀敌!”
两百骑兵汇成一股洪流,如同一柄利刃一般向着前方冲杀而去。
与此同时,葛彩亦是横刀高举,大声喝道:“杀敌!”
刚刚紧密的方阵轰然散开,一队队的士兵依旧组成了长矛,刀盾,弩手的结构,杀向了战场的前方。
敌人的骑兵全乱了。
这一刻,不但他们的战马看不见,连骑手本人,双眼只怕也无法视物。
此时不杀,更待何时?
宣武骑兵们此刻别说是杀敌了,能勉力骑在马上就不错了,他们一个个地抱着马脖子,只能任由战马带着他们四处乱窜,听天由命。不时会有战马因为不能视物又没有骑手的驱策而被地上的障碍物绊倒在地。
高大的战马重重地摔在地上,可不是说爬就能爬起来的,有的更是在倒下去的时候折断了蹄子,为数众多的骑兵由于不能及时脱离马鞍而被庞大的战马给死死地压住。
任晓年快意地大笑着,手中的斩马刀每一次挥出,都会带起一蓬血花。
大势已定。
任晓年早前扔出去的是北地刚刚弄出来的新武器。
李泽很想弄出威力巨大的火药出来,很可惜,到了现在,投入巨大,收获却很少。造出来的东西,与他映象中的火药完全不能同日而语。他没有想过能造出火枪,造出大炮,事实上,最初步的火枪,并不见得就是强弓硬弩快马的对手。就算是只能造出一些土炸弹,也足以让他高兴。
可即便是这样的要求,也不是短时间内能有成效的。
任晓年手里的东西,不过就是大号的二踢脚罢了,不过里面另外掺加了其它的一些东西,让他的响声更大,另外兼有了强光爆闪的功能而已。
这玩意儿炸不死人,但能吓死人,即便吓不死人,也能吓到马。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对于从来没有碰到过的东西,总是心怀恐惧的。
今日一战,更是大获成功,猝不及防之下,曹彬吃了大亏。
火药,很早就有了,但想要让他具备强大的杀伤力,终是不能一蹴而就,李泽只能让手下在黑暗之中慢慢地摸索前进。
宣武军全线崩溃。
当曹彬抱着马脖子狼狈逃窜的时候,战局便已经毫无悬念了。
任晓年率部追杀了十余里之后,这才收兵而回。
曹彬短时间之内,是休想再来找他的麻烦了。很可惜,要是将这个家伙今天宰在了这里,必然会重创宣武军的士气,此人在宣武军那边,可是赫赫有名的战将。不过赫赫有名,也代表着此人经验极其丰富,不仅是胜利的经验,打败仗的经验同样也不少。
军医有些发愁地看着葛彩甲胄之上的那柄匕首,手有些颤抖,竟也是不敢去拔,看匕首扎入的程度,只怕伤到了内俯,别看葛彩现在还神彩奕奕的,或者在拔出匕首的下一刻,她便会倒下。刘元也是脸色铁青,拄着刀站在葛彩身边,手微微有些颤抖。
“葛校尉,你真的没有感觉什么?”军医问道。
葛彩摇摇头,看着他有些来耐烦地道:“快动手吧,这玩意儿总不能一直插在我肚子上吧?你不是军医吗?”
军医摇摇牙,伸手握住了匕首。
听天由命。
拔了或者还有救。
不拔,时间一长,还是会要命。
一声大叫,他抽出了匕首,血紧跟着被拔出的匕首流了出来,也顾不得对方是个女子了,就用手里的匕首割断了葛彩腰间的束甲丝绦,掀起了胸甲,然后再用匕首哧啦几声割开了伤口附近的衣物,血肉模糊的伤口便出现在他眼前。
“老娘还有救吗?”葛彩有些心虚地问道。
军医栓视了伤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半晌没有作声。
“老娘还有没有救?”葛彩恼怒地问道。
“恭喜校尉,并无大碍,并没有伤及内腑,只是皮外伤。”军医很是感慨,葛彩很胖,很壮,肚子上的肉很厚。这一匕首对手下手极狠,但有了甲胄的阻挡,再有了这些肥肉抵挡,没有伤及内腑,要是换一个瘦的,估计麻烦就大了。
“果然胖子好啊!”刘元喜笑颜开。
“咣”的一声,一个头盔从地上飞了起来,重重地砸在刘元的脑袋之上,一声惨叫却是被更多的轰笑之声所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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