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与我为善(续)
此后的日子里,我就在城里干点类似于人类“公益性”的事情。乍一听,估计很多人都不屑一顾甚至要哑然失笑了,我一只狗能在象征着人类文明与进步的城市里干点什么呢?岂不是夜郎自大不自量力了呢?有这种想法的人思想还远远没有开化,远远不能与时代同步与自然界相协调。
且不说动物界里的“信鸽”、“耕牛”、“千里马”什么的,单说我们狗类,也有一个别称,叫“犬”,自古至今的就有“导盲犬”、“警犬”、“猎犬”什么的,作用不可小视,有些人类难以完成的重任还要依靠我们去完成。我们的特点概括起来只有简单的两点,那就是“忠心耿耿”和“勇者无惧”。仅此两点,能做到的人也不是很多,我们却基本上都具备了这么两个方面的优秀品质,或者可以自诩的是,我们先天就有这么两点,虽然经历了历史的风风雨雨和物种的不断改良进化,但这种优秀品质从来不曾变更过。---尽管有许多人为创造的词语贬损我们,对于我们的声誉非常不好,但就事实而论,在漫长而又艰辛的历史长河中,我们始终与人类同命运共患难,一步步地走向了今天的辉煌。人类的奋斗史上应该给我们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如此想着,我在无事可干的时候,就向着老赵所在的那条街道走去。他扫大街,我就陪伴在他的左右,他静静地守候着,一味地专注于垃圾,我就静静地等着,专注着他的情绪变化。有时候,我也会和他一块合作着干一点事情,比如捡拾小块的垃圾,我也可以帮助他,用嘴叼起来,让他少跑一点路;比如在孩子放学的时候,我们就在斑马线上注目着,那个孩子不认真过马路,对于马路上行驶的车辆满不在乎,或者那辆汽车的司机不减慢行,在孩子经过的路口快通过,我们都会想出一点办法予以阻止的、。安全第一,我不自觉地成了孩子过马路的特殊“护卫者”。
这个学校也有我熟悉的面孔,毛毛和乐乐都在这里读书。对于两个孩子,我都从认识变为熟悉。毛毛不用说,和我一直保持着不热不冷的“兄弟”般关系,他回家,我也跟着回家,他做作业,我就努力的装出休息或者沉思的样子来。至于他们家里的事情,实在不是很复杂,他的爸爸妈妈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赚钱,赚更多的钱,过好点的日子。可那么长的时间内,我看到他们在赚钱上是日复一日不辞辛劳,但生活的改善并不明显,依据租住着房子,依旧紧巴巴地过着,毛毛的玩具不是很多,零食也少的可怜。
至于乐乐,认识的时间很短,但他却对我充满了感激和喜爱的双重感情。感激是我曾经让他免受了一次意外的肇事,喜爱的是我能陪伴他,让他不至于上学之余过的无聊和孤单。他总喜欢满大街跑着,更多的时候是漫步目的随心所欲,我是流浪狗,他就像一个流浪儿。
“乐乐!一定要好好学习,只有学习好了,考上大学,学好多好多的知识,将来才能长大干点大事,才能过上好点的日子。人这一辈子,一定要奋斗,不奋斗是绝对不行的!”老赵总是关心地甚至是不厌其烦地说。
“学着呐!不是每天都按时上学地学着吗?学习那事,你不懂,要慢慢来,一点一滴地学习,千万急不得!”乐乐满脸堆笑,说的也是头头是道。
“你爸爸妈妈都太忙了,中午没有时间在家照顾你,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中午吃过饭最好睡一觉,学习要用大脑,不休息是不行的,你一定要改变过去的毛病,不要一直满大街跑着!”
“我就是睡不着,但一旦睡着了就醒不来了,那样不是耽误上学了,所以我还是不睡觉的好,随便转悠着,就到了上学的时间就直接走学校。”
“那怎么行?一个娃娃,中午不眯一会儿,下午咋上课,不像我,干的是体力活。这样吧!从明天开始,弄个闹钟,到时候吵醒你!”
“完了再说吧!反正快放学了!”
老赵和乐乐说着关于乐乐中午休息的事情,我无意间听了个清清楚楚。依我的观察,乐乐中午从来都是在外边吃饭,吃什么都由他选择,吃完饭就在大街上乱跑着,更多的时候在老赵所在的街道边坐一会儿,看看大街上的车辆和行人,打他那些多余的时间。
“假如有一个小小的房子该有多好!”我不由地畅想着,如果有一间很小可以容身的房子,每到中午,老赵和乐乐就可以在里面休息一会儿了。中午不休息是不行的,尤其是炎热的夏天,不午休整个下午都很迷糊。我在山里生活的时候,每到中午,大家都要躺着休息,都要进入梦乡,好好地养精蓄锐,为的是下午能更好的劳动。
“你这个瓜娃娃,要听爷爷的话,一定要好好学习,不敢玩手机。现在玩手机,就要耽误学习,将来考不上大学,就没有本事,就要受苦,就要干累活,干挣不到钱的活。”老赵对乐乐说。
“我没有玩手机,再说找不到网络,怎么玩!”乐乐不大情愿地说。
中午的大街,因为火热而沉寂了一些。老赵坐在一个大树阴影下的台阶上,有时候抽烟,有时候就静静地一语不,乐乐距离老赵不远处,也静静地坐着,等着上学的时间。我在他们附近趴着,一声不响地让时间从身边慢慢地流淌。
“这只狗,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来的,一看就不是城里生活的狗!”老赵闲着无话可说,就无意间说起了我。
“一定是农村来的狗,农村长大的狗也不错,忠诚,好玩!”乐乐高兴地说,抚摸着我的头。
我虽然体型较大,但自从进城以后,我习惯了低下高傲的头颅,收敛凶恶的面孔,时时处处以和善的一面呈现在人们面前。毛毛有时候就抚摸我,乐乐也抚摸我,抚摸我就意味着喜欢我,我不仅不介意,而且乐于让他们如此亲昵地对待我。
乐乐和老赵有话说话,无话就保持着沉默。我习惯了他们的沉默,也习惯了热浪之下外面的沉寂。内心清静,世界再喧嚣也是无用的。
乐乐站起来,径直走向一个小卖部的门前,我远远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先是买了一根雪糕,然后在货架上认真地看着,看样子还要买点什么,果然他买了几袋小吃,满意地离开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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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动物界里的“信鸽”、“耕牛”、“千里马”什么的,单说我们狗类,也有一个别称,叫“犬”,自古至今的就有“导盲犬”、“警犬”、“猎犬”什么的,作用不可小视,有些人类难以完成的重任还要依靠我们去完成。我们的特点概括起来只有简单的两点,那就是“忠心耿耿”和“勇者无惧”。仅此两点,能做到的人也不是很多,我们却基本上都具备了这么两个方面的优秀品质,或者可以自诩的是,我们先天就有这么两点,虽然经历了历史的风风雨雨和物种的不断改良进化,但这种优秀品质从来不曾变更过。---尽管有许多人为创造的词语贬损我们,对于我们的声誉非常不好,但就事实而论,在漫长而又艰辛的历史长河中,我们始终与人类同命运共患难,一步步地走向了今天的辉煌。人类的奋斗史上应该给我们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如此想着,我在无事可干的时候,就向着老赵所在的那条街道走去。他扫大街,我就陪伴在他的左右,他静静地守候着,一味地专注于垃圾,我就静静地等着,专注着他的情绪变化。有时候,我也会和他一块合作着干一点事情,比如捡拾小块的垃圾,我也可以帮助他,用嘴叼起来,让他少跑一点路;比如在孩子放学的时候,我们就在斑马线上注目着,那个孩子不认真过马路,对于马路上行驶的车辆满不在乎,或者那辆汽车的司机不减慢行,在孩子经过的路口快通过,我们都会想出一点办法予以阻止的、。安全第一,我不自觉地成了孩子过马路的特殊“护卫者”。
这个学校也有我熟悉的面孔,毛毛和乐乐都在这里读书。对于两个孩子,我都从认识变为熟悉。毛毛不用说,和我一直保持着不热不冷的“兄弟”般关系,他回家,我也跟着回家,他做作业,我就努力的装出休息或者沉思的样子来。至于他们家里的事情,实在不是很复杂,他的爸爸妈妈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赚钱,赚更多的钱,过好点的日子。可那么长的时间内,我看到他们在赚钱上是日复一日不辞辛劳,但生活的改善并不明显,依据租住着房子,依旧紧巴巴地过着,毛毛的玩具不是很多,零食也少的可怜。
至于乐乐,认识的时间很短,但他却对我充满了感激和喜爱的双重感情。感激是我曾经让他免受了一次意外的肇事,喜爱的是我能陪伴他,让他不至于上学之余过的无聊和孤单。他总喜欢满大街跑着,更多的时候是漫步目的随心所欲,我是流浪狗,他就像一个流浪儿。
“乐乐!一定要好好学习,只有学习好了,考上大学,学好多好多的知识,将来才能长大干点大事,才能过上好点的日子。人这一辈子,一定要奋斗,不奋斗是绝对不行的!”老赵总是关心地甚至是不厌其烦地说。
“学着呐!不是每天都按时上学地学着吗?学习那事,你不懂,要慢慢来,一点一滴地学习,千万急不得!”乐乐满脸堆笑,说的也是头头是道。
“你爸爸妈妈都太忙了,中午没有时间在家照顾你,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中午吃过饭最好睡一觉,学习要用大脑,不休息是不行的,你一定要改变过去的毛病,不要一直满大街跑着!”
“我就是睡不着,但一旦睡着了就醒不来了,那样不是耽误上学了,所以我还是不睡觉的好,随便转悠着,就到了上学的时间就直接走学校。”
“那怎么行?一个娃娃,中午不眯一会儿,下午咋上课,不像我,干的是体力活。这样吧!从明天开始,弄个闹钟,到时候吵醒你!”
“完了再说吧!反正快放学了!”
老赵和乐乐说着关于乐乐中午休息的事情,我无意间听了个清清楚楚。依我的观察,乐乐中午从来都是在外边吃饭,吃什么都由他选择,吃完饭就在大街上乱跑着,更多的时候在老赵所在的街道边坐一会儿,看看大街上的车辆和行人,打他那些多余的时间。
“假如有一个小小的房子该有多好!”我不由地畅想着,如果有一间很小可以容身的房子,每到中午,老赵和乐乐就可以在里面休息一会儿了。中午不休息是不行的,尤其是炎热的夏天,不午休整个下午都很迷糊。我在山里生活的时候,每到中午,大家都要躺着休息,都要进入梦乡,好好地养精蓄锐,为的是下午能更好的劳动。
“你这个瓜娃娃,要听爷爷的话,一定要好好学习,不敢玩手机。现在玩手机,就要耽误学习,将来考不上大学,就没有本事,就要受苦,就要干累活,干挣不到钱的活。”老赵对乐乐说。
“我没有玩手机,再说找不到网络,怎么玩!”乐乐不大情愿地说。
中午的大街,因为火热而沉寂了一些。老赵坐在一个大树阴影下的台阶上,有时候抽烟,有时候就静静地一语不,乐乐距离老赵不远处,也静静地坐着,等着上学的时间。我在他们附近趴着,一声不响地让时间从身边慢慢地流淌。
“这只狗,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来的,一看就不是城里生活的狗!”老赵闲着无话可说,就无意间说起了我。
“一定是农村来的狗,农村长大的狗也不错,忠诚,好玩!”乐乐高兴地说,抚摸着我的头。
我虽然体型较大,但自从进城以后,我习惯了低下高傲的头颅,收敛凶恶的面孔,时时处处以和善的一面呈现在人们面前。毛毛有时候就抚摸我,乐乐也抚摸我,抚摸我就意味着喜欢我,我不仅不介意,而且乐于让他们如此亲昵地对待我。
乐乐和老赵有话说话,无话就保持着沉默。我习惯了他们的沉默,也习惯了热浪之下外面的沉寂。内心清静,世界再喧嚣也是无用的。
乐乐站起来,径直走向一个小卖部的门前,我远远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先是买了一根雪糕,然后在货架上认真地看着,看样子还要买点什么,果然他买了几袋小吃,满意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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