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乞丐(下)
不要误会,宁烨不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他对待老头的态度是有原因的。
对于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头,宁烨有着很复杂的感情。
首先老头算是他的救命恩人,毕竟光着屁股在小巷子中差点被当成暴露狂的他,是老头出手才把他救出来。虽然并没有做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也就是给了一件散发着恶臭的毛毯,但至少不会被人当成变态。
然后老头便把带到刚才的小木棚里,给了他一桶泡面,以及一瓶水,稍微缓解了下他异常虚弱的身体。
吃完后他就后悔了,因为老头找他要钱。
“两块钱的矿泉水加上五块钱的泡面,总共七块钱,没利息,算便宜你了。”
身无分文的宁烨被七块钱难住了。
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再说他宁烨也不是个英雄啊,充其量也只是个幻想成为英雄的普通人而已,而他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欠钱不还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做得出来?
俗话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他宁烨虽然落魄如此,却也没下作到从一个要饭的手里抢东西。
他可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一开始他想过靠其他手段来还钱的,但他身体的状况要是没有人扶着,走路都成困难,更别说干什么体力活了。
于是宁烨只能强忍着腹中的饥饿,每天只能喝点自来水,老头可连一点面包屑都没给他……
按照老头的话说,这是升米恩,斗米仇,美名其曰锻炼宁烨的心智。
无语问苍天的宁烨只能饿着肚子,跟着老头花了三天的时间在街上要了七块钱。
这个时候他才知道,要饭确实是一门手艺活,不但要懂得挑选好位置,还要会察言观色,不然钱就可能落到同行手里,最主要的是还要忍受着饥饿,以及白眼。
在要饭还是要脸之间,宁烨选择了要饭。
“再想想?你可三天没吃饭了,给我可就……”老头欠揍的表情活像哄骗小红帽的大灰狼。
当一个人快饿疯时,尊严大概是个笑话,沉默许久的宁烨用七块钱买了一桶泡椒味的泡面以及两瓶矿泉水,一边吃一边哭。
从那个时候他就发誓,再吃泡椒味的泡面就去死!
吃饱了之后紧绷的神经终于松了下来,迷糊的脑袋开始清醒,这时他才有时间思考,为什么一个要饭的会买两块钱一瓶的矿泉水,老头是不是诓他?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宁烨终于想明白,自己做的事情不应该是一个身负重要使命(自以为)的人会做的事情。
因为他重生了,从二十五岁的时候重生到十年前。
就算怀揣着这个天大的秘密,目前的宁烨也做不了任何事情,毕竟他最重要的是调养好身体,以及填饱肚子。
虽然他也想过买彩票一夜暴富,但他并不屑买彩票,当然可不是因为没钱……而是他觉得彩票是智商税,是穷人精神鸦片。
大义凛然的他找了很多理由,其实就是不知道外加手里拮据……废话,要真知道的话,他饿着肚子也会去买,何苦还过着讨口的日子……
将水壶接满水的宁烨,一瘸一拐的朝着小木棚走去,引起行人的不断侧目。年纪轻轻怎么瘸了呢,还是个乞丐,多可怜啊。
脸皮城墙一样厚的宁烨面对行人怜悯的眼神时,还是有点不舒服。
你骂我,嘲笑我都不要紧,但不要用那种可怜的眼神看着我!宁烨心中满是不高兴,他哪里瘸了,只是从垃圾桶捡来的鞋子终于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彻底坏了,于是他只能光着一直脚,身高一会一个数值,一米五、一米六的走着。
可能是他脚上的黑泥,还有他这幅弱不禁风的样子,让人们误以为他是个残疾,乞丐瘸了不是很正常吗?
无视行人的指指点点,宁烨晃晃悠悠朝着目的地走去,那里有一桶急需热水伺候的泡面。
看着远处坐在草地上抽烟的两个打扮得就像是混混的青年,宁烨有些为难,临走时老头的话还在他脑海中。
“注意安全,隔壁张老头被小混混打了……”
这两人坐在通往公园西北角的必经之路上,要是绕开他们,要增加一半的路程。宁烨看了下周围稀稀落落的行人,又摸了摸瘪下去的肚子,小心翼翼的从两人身边走过。
人大致分三种,一种是吃饱了便开始思考的人,一种是吃饱了没事做的人,还有一种是没吃饱的人。
非常凑巧的,宁烨这个没有吃饱的人遇上了两个吃饱了没事做的人——也就是俗称的混混。
“老大,你看那个小瘸子,拿着个破壶是干啥啊?”混混小弟头发染成金黄,身着奇装异服,嘴里叼着烟,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就差脸上刻着“老子天下第一”的烫金大字了。
混混头目也是一样的打扮,但没有小弟那般轻浮,而是显得很深沉,他抽了一口烟,对着夜空中吐了个四不像的烟圈,“走,过去玩下。”
被混混围住的宁烨是懵逼的,近一年的乞讨生涯确实让他见识过不少混混,也受过一些侮辱及其嘲笑,但那都是他在乞讨的时候,这种走在路上被截住的体验还是第一次。
惊险刺激的初体验。
“呃……”宁烨看着几人不怀好意的眼神,心中有些打鼓,“有……有什么事吗?”
“呸,”混混小弟狠狠的吸了一口烟,然后连带着口水和烟头吐到宁烨脚下,“腿怎么瘸的?”
“啊这个啊,”宁烨看着脚边的烟头,眼睛皮跳了跳,“就在刚才,接完水回来的时候遇到两只土狗,被狗撵的。”
“狗?”两个混混疑惑的看了下周围,公园里虽然有遛狗的,但都拴着的啊,而且都是一些宠物狗,哪里有什么土狗嘛,“哎,我说小瘸子,没有什么土狗啊……”
“有啊,”宁烨说着便抱着壶冲了出去,“两只黄毛土狗!”
两个混混还在四处张望,便发现刚才的小瘸子跑的飞快,如同脱缰的野狗。他们虽然不知道宁烨的话是什么意思,但出来混这么长时间,还没有人从他们眼皮子溜走,特别还是一个瘸子!
“操!追!”混混老大把烟狠狠一丢,砸到地上,带出一片火星。
要说哪些人对公园熟悉,除了那些每天扫地的大爷之外,就属他们这群乞丐了,宁烨抱着水壶在公园里七拐八拐,一会就把两个混混甩丢了。
“老大,不对啊,”混混小弟手扶着膝盖,上气不接下气,看着消失在树林中的宁烨,“这小子是不是在骂我们啊!”
混混老大也觉得那个小瘸子话里有话,但如果承认了岂不是有损老大的威严?于是他故作深沉的拍了拍混混小弟的肩膀,“没事,罐里跑不了贼王八,我们慢慢找就是,到时候再问个清楚……”
两个混混一边骂骂咧咧的在公园里找着,发誓一定要把小瘸子的另外一只腿给打瘸。
等到两个混混走远后,宁烨跑着洒掉一半的水壶出现在路上,对着混混的背影呸了一声,“蠢货!”
骂完之后他顿了顿,刚才跑的时候他看到一个熟悉的画面。
那两个混混身上有一个他很熟悉的纹身——一只血红的眼睛。
天使之眼。
他眼睛眯起来,看来不能在隐藏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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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老头算是他的救命恩人,毕竟光着屁股在小巷子中差点被当成暴露狂的他,是老头出手才把他救出来。虽然并没有做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也就是给了一件散发着恶臭的毛毯,但至少不会被人当成变态。
然后老头便把带到刚才的小木棚里,给了他一桶泡面,以及一瓶水,稍微缓解了下他异常虚弱的身体。
吃完后他就后悔了,因为老头找他要钱。
“两块钱的矿泉水加上五块钱的泡面,总共七块钱,没利息,算便宜你了。”
身无分文的宁烨被七块钱难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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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他宁烨虽然落魄如此,却也没下作到从一个要饭的手里抢东西。
他可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一开始他想过靠其他手段来还钱的,但他身体的状况要是没有人扶着,走路都成困难,更别说干什么体力活了。
于是宁烨只能强忍着腹中的饥饿,每天只能喝点自来水,老头可连一点面包屑都没给他……
按照老头的话说,这是升米恩,斗米仇,美名其曰锻炼宁烨的心智。
无语问苍天的宁烨只能饿着肚子,跟着老头花了三天的时间在街上要了七块钱。
这个时候他才知道,要饭确实是一门手艺活,不但要懂得挑选好位置,还要会察言观色,不然钱就可能落到同行手里,最主要的是还要忍受着饥饿,以及白眼。
在要饭还是要脸之间,宁烨选择了要饭。
“再想想?你可三天没吃饭了,给我可就……”老头欠揍的表情活像哄骗小红帽的大灰狼。
当一个人快饿疯时,尊严大概是个笑话,沉默许久的宁烨用七块钱买了一桶泡椒味的泡面以及两瓶矿泉水,一边吃一边哭。
从那个时候他就发誓,再吃泡椒味的泡面就去死!
吃饱了之后紧绷的神经终于松了下来,迷糊的脑袋开始清醒,这时他才有时间思考,为什么一个要饭的会买两块钱一瓶的矿泉水,老头是不是诓他?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宁烨终于想明白,自己做的事情不应该是一个身负重要使命(自以为)的人会做的事情。
因为他重生了,从二十五岁的时候重生到十年前。
就算怀揣着这个天大的秘密,目前的宁烨也做不了任何事情,毕竟他最重要的是调养好身体,以及填饱肚子。
虽然他也想过买彩票一夜暴富,但他并不屑买彩票,当然可不是因为没钱……而是他觉得彩票是智商税,是穷人精神鸦片。
大义凛然的他找了很多理由,其实就是不知道外加手里拮据……废话,要真知道的话,他饿着肚子也会去买,何苦还过着讨口的日子……
将水壶接满水的宁烨,一瘸一拐的朝着小木棚走去,引起行人的不断侧目。年纪轻轻怎么瘸了呢,还是个乞丐,多可怜啊。
脸皮城墙一样厚的宁烨面对行人怜悯的眼神时,还是有点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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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他脚上的黑泥,还有他这幅弱不禁风的样子,让人们误以为他是个残疾,乞丐瘸了不是很正常吗?
无视行人的指指点点,宁烨晃晃悠悠朝着目的地走去,那里有一桶急需热水伺候的泡面。
看着远处坐在草地上抽烟的两个打扮得就像是混混的青年,宁烨有些为难,临走时老头的话还在他脑海中。
“注意安全,隔壁张老头被小混混打了……”
这两人坐在通往公园西北角的必经之路上,要是绕开他们,要增加一半的路程。宁烨看了下周围稀稀落落的行人,又摸了摸瘪下去的肚子,小心翼翼的从两人身边走过。
人大致分三种,一种是吃饱了便开始思考的人,一种是吃饱了没事做的人,还有一种是没吃饱的人。
非常凑巧的,宁烨这个没有吃饱的人遇上了两个吃饱了没事做的人——也就是俗称的混混。
“老大,你看那个小瘸子,拿着个破壶是干啥啊?”混混小弟头发染成金黄,身着奇装异服,嘴里叼着烟,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就差脸上刻着“老子天下第一”的烫金大字了。
混混头目也是一样的打扮,但没有小弟那般轻浮,而是显得很深沉,他抽了一口烟,对着夜空中吐了个四不像的烟圈,“走,过去玩下。”
被混混围住的宁烨是懵逼的,近一年的乞讨生涯确实让他见识过不少混混,也受过一些侮辱及其嘲笑,但那都是他在乞讨的时候,这种走在路上被截住的体验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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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宁烨看着几人不怀好意的眼神,心中有些打鼓,“有……有什么事吗?”
“呸,”混混小弟狠狠的吸了一口烟,然后连带着口水和烟头吐到宁烨脚下,“腿怎么瘸的?”
“啊这个啊,”宁烨看着脚边的烟头,眼睛皮跳了跳,“就在刚才,接完水回来的时候遇到两只土狗,被狗撵的。”
“狗?”两个混混疑惑的看了下周围,公园里虽然有遛狗的,但都拴着的啊,而且都是一些宠物狗,哪里有什么土狗嘛,“哎,我说小瘸子,没有什么土狗啊……”
“有啊,”宁烨说着便抱着壶冲了出去,“两只黄毛土狗!”
两个混混还在四处张望,便发现刚才的小瘸子跑的飞快,如同脱缰的野狗。他们虽然不知道宁烨的话是什么意思,但出来混这么长时间,还没有人从他们眼皮子溜走,特别还是一个瘸子!
“操!追!”混混老大把烟狠狠一丢,砸到地上,带出一片火星。
要说哪些人对公园熟悉,除了那些每天扫地的大爷之外,就属他们这群乞丐了,宁烨抱着水壶在公园里七拐八拐,一会就把两个混混甩丢了。
“老大,不对啊,”混混小弟手扶着膝盖,上气不接下气,看着消失在树林中的宁烨,“这小子是不是在骂我们啊!”
混混老大也觉得那个小瘸子话里有话,但如果承认了岂不是有损老大的威严?于是他故作深沉的拍了拍混混小弟的肩膀,“没事,罐里跑不了贼王八,我们慢慢找就是,到时候再问个清楚……”
两个混混一边骂骂咧咧的在公园里找着,发誓一定要把小瘸子的另外一只腿给打瘸。
等到两个混混走远后,宁烨跑着洒掉一半的水壶出现在路上,对着混混的背影呸了一声,“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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