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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封长津(二十四):水银封棺

小说:旧事勿提作者:非老板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5-22 09:21:31
人参作为草药最早记录于《神农本草经》,而朝鲜半岛因气候、土壤、温度都适宜种植人参。在高丽时代便开始广泛种植人参,并传入中原。因其药用价值,受到中国古代帝王的推崇,因而得名高丽参。在南北宋时期,高丽商人与中原各国通商较为便利,高丽人参甚至远销金国、西夏,铁木真横扫草原,攻陷金国之际,缴获了不少人参、大黄,得知高丽参的名贵,忽必烈扫平南宋,便直取高丽,开创了疆域空前辽阔的元朝。

        “人参的药用价值很大,我也知道个一两分来历。这尸参又是何方神圣?”我知道人参的妙处,可就是不知道尸参的来历。

        翡翠石棺上的根须不染一丝泥土,在黄白色的根须之下,竟往外渗着黑红色的血水!

        哨子拿刀挑开了一团浓密的须子,将其中一个半人不人的尸参,直接砍了一半下来。断了半截的尸参,血水流的更夸张了,滴答滴答的往下流了一地,还散发着一股浓重的霉味。

        “人参吸天地之精华,尸参吸天地之孽障。”哨子砍下的一块根茎,由截面到底部,全是黄白色的,而唯独渗出来的汁水却是暗红色的,“这些人,八成是误将尸参当成了人参,一不留神吃下去,一命呜呼了。”

        我还是有点想不通:“你也说过,他们都是一手人物,他们应该知道尸参这玩意儿会要命,可为什么他们还要吃呢?”

        “人参和尸参,从外观根本就分不出大概。古墓的修建大多在风水极佳的上上之选,天地灵气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更容易滋养出上等是人参。”哨子将刀子上的半截尸参扔在地上,“吃了千年人参能飞升成仙,那个年代的人本就未经开化,他们面对长生不老肯定经不起那种诱惑。”

        “哈哈,”胖子踢了一脚渗着黑水的尸参,“当年张果老要是偷错了人参,啃上一口这个鬼东西,那就凑不成八仙了!”

        “还是不对呀,”我看着泛着黑水的尸参,“尸参切开会流出暗红色的液体,他们会看不出吗?”

        哨子擦去沾在刀子上的汁液:“那个年头跑过来下斗的,有几个是富裕人家的子弟?能有几个知道地下该有的,不该有的?我就直接了当的说吧,如果他们真的是明规晓理的摸金校尉,谁会将墓室中的名器拿个一干二净,这不是明摆着等墓主人报复吗?”

        “你说的也对,”胖子似乎想起了什么,“可咱们挖到的那个很有讲究的盗洞,该怎么说啊?”

        “瞎猫碰上死耗子,歪打正着!”我看着地上的几具干尸,“新兵蛋子练枪,正经八百的瞄准一个打不中,可走火的时候,从子弹眼儿能再穿一个过去!”

        胖子摸索了一下几具干尸的裤兜,果真在一具尸体的衣服里发现了一个早就成了干的尸参。

        “你们发现了吗?”胖子把那个青花瓷使劲儿往背包里塞,还把外套脱下来,仔仔细细的给包裹了起来,“他们几个的身上,好像都没带粮食!”

        “真的?”我来回将地上的名器,破絮看了一遍,真的没有食物的残留物。

        “他们应该是预算不准确,干粮带少了,饥不择食。”张锦文嘴巴嘟囔着,说话声音有点含糊不清。

        我问道:“你吃什么呢?”

        “巧克力。”张锦文的牙齿稍稍有些乌黑,“食欲是最基本的欲望,人一旦饿极了,什么都吃,管它会不会死。”

        “我支持这个观点。”胖子也认为民以食为天,他那老肚皮,一锅包子也填不满。

        那个青花瓷瓶实在太大了,胖子塞弄了好一会儿,也没能完全把它弄进去。

        我拍了拍胖子:“你省省吧,这么大的东西带出去,你当那群朝鲜人的眼睛是瞎的吗?”

        “看到了又怕什么啊?”胖子理直气壮,“这本就是咱们的东西,现在物归原主又有什么不合理的吗?”

        “哎哟,我的爷哎!”我很无奈的苦笑道:“朝鲜再怎么也只是一个附属国,他们能白从咱的地头上拿东西吗?十之八九,不是皇帝赠予的,就人家高价买来特地当陪葬的!”

        “哼!那又怎么了?”胖子一副桀骜不驯,“山爷就拿了,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

        “啧!”我邹起了眉头,“你这就属于不讲理了,回头他们再把我们给扣下,弄一个间谍的帽子,看到时候怎么收场!”

        “当年要不是咱的革命先烈帮他们打击美帝,现在可能还有朝鲜这个国家吗?”胖子越说越无赖,“现在拿他们点儿回报不多吧?”

        我摆了摆手:“得,你真喜欢就拿着吧,给他们剩下这些奇形怪状的东西,也够多的了。”

        “嘿嘿~”胖子得意的笑了笑。

        “唉~”我轻叹一声,没再理会。我这人说来也怪,如果在朋友与陌生人之间,不喜欢讲什么对与错,只要是我的朋友,不管他是对的还是错的,只要是我瞧得上的,我一定会站在他那一边。大概这也是因为我的朋友不超过十个的原因吧。

        我们所在的墓室相当巨大,跟暗河的所处的空间都差不多了。我看了看头顶的一层湿润土壤,真不知道上面是什么地方。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搜索,除了一个较大的祭坛外,整个墓室再没有多余的东西了。除了门口的几具异国干尸,也并没有其它的尸体了。我们围在这翡翠石棺,讨论着下一步的计划。

        “这棺材可真气派,一个小小的高丽王都能把陵寝做的这么诡异莫测,咱要是不打开看看,岂不是亏大了?这辈子都得留下遗憾!”哨子兴致冲冲,可能还带了点儿职业病,毕竟这么瑰丽的棺椁,对摸金校尉来说,应该是人生很绚丽的一笔了。

        胖子挺乐呵的:“说的好,我也觉得不打开看看,太对不起他的看门狗了!那个红衣女尸把我们整的多惨啊!要是再不让他知道山爷不可惹,还不让他看老子笑话!”

        翡翠石棺在狼眼的强光下,透着绿色的光芒,极深的墨绿,毫无瑕疵的遮掩了棺材下墓主人的面容。

        “哨子,以翡翠做棺材有什么特殊的讲究吗?就比如,为了防止尸体不会尸变。”我联想起了,在棺材上镶嵌一面镜子或缠上一圈墨线的震尸法,有点怀疑这翡翠石棺的真正用途。

        翡翠乃是玉器的上品,玉观音镇邪众所周知,经常以美玉雕琢,作为护身符佩戴于胸前。玉,也是一种颇有灵性的天然石料,与主人朝夕共处,两者之间也会连起意想不到的羁绊。玉器亦能挡灾避劫,玉碎之时,亦是救主之际。

        “嗯......”哨子摸着下巴,想了一想,“不能否定这种可能!因为玉器本就是辟邪的一种大器,盛放在这种棺材中的尸身,死前必然有极大的怨气,戾气。”

        “也就是说,他生前应该是个暴君?”

        “哎呀!”胖子坐不住了,“管他暴君,贤君,只管挖开便是,要是个成精的粽子,我们四个好手,还怕弄不死它一个粽子?”

        张锦文打了一个哈欠:“是啊,要开就快开,不开就算了。早点寻回那该死的续魂珠,我已经怀念家里的小被子了!”

        哨子望向了我:“你是队长,我们只能给出建议和参考。到底开不开棺,还得由你做主!”

        我担任这个考古队队长,一路上确实没人敢找我闲情,我们几个人过得也是相当舒服。但作为队长,就该有个队长的样子,我平时犹犹豫豫惯了,这突然把生死大权全都扔在我身上,也未免也太残酷了。如果面前的翡翠石棺,开棺后什么也没有,是我害的全队白忙活一场。反过来,如果碰上了黑毛、白毛,那又是我的指挥失误,连累全体成员。

        领导也不好当啊,平日里作威作福的老板,要是没两下子还真坐不稳!

        我看了看哨子不慌不忙的神情,以及胖子满心期待的表情。如果我不答应,等过后胖子绝对会嘲笑我的胆小怕事,哨子虽然面上不说什么,也可能在四爷那儿说我的坏话。

        “这么大好的机会放在我们面前,为什么不开?!我们开棺!”

        哨子拍手叫好:“就等你这句话呐!”

        “哈哈!”胖子也激动的不行,“这么大的棺材整个都是宝贝,那棺材里面得有多少奇珍异宝啊?!”

        一切准备就绪,胖子拿出工兵铲,就像往棺材缝里撬。

        “哎!你住手!”哨子一下就急眼了,“这翡翠石棺是宝贝,你拿铁器开棺,会破了它的灵气的!万一里面真躺了个会尸变的白毛,咱们不多出个麻烦事儿吗?!”

        “那怎么办啊?”胖子放下工兵铲,等着哨子的下一步指令。

        哨子看了看四周,也没什么好代替的,便拿出他压箱底的金错刀。这可不是名字叫金错刀,这是一把从握手到刀身全是黄金制成的宝刀!

        “嚯!”我吃了一惊,“你个老不正经,快说,你是从哪弄来的?!”

        “哈哈~”哨子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过去的事儿就不提了,这把刀被我盗到手里,也有些年岁了,我一直傍在身边儿,却一直舍不得用。真没想到,今天在这儿竟然能派上用场!”

        玉陨香消,玉如果碎了,用黄金镶补,乃是最好的补丁。西汉孝元皇后用传国玉玺怒甩王莽,怎奈磕坏了一角,匠人们决定以黄金镶补,既补了玉玺,亦彰显了皇后母仪天下。

        哨子将金错刀小心翼翼的插进翡翠石棺的棺材盖与棺身的夹缝之间。

        “奇怪,这并没有我想象中的要紧实。上面这块作为盖子的翡翠,似乎就是轻轻向下一盖,没有做任何过多的封棺。”

        “有什么问题吗?”我离哨子很近,要是出了岔子,得第一时间推开他。

        “没什么问题。”哨子摇摇头,“我只是奇怪,古人为了保证尸体不易腐烂,会将棺材内做成密封的环境,而这个棺材的缝隙轻而易举就松动了,空气早就该渗进去了,里面的尸体八成也已经烂干净了。”

        “谁还对尸体感兴趣啊?”胖子单肩扛着散弹枪,“山爷是来摸宝贝的,又不是来搬尸体的,你快点开!”

        哨子耸耸肩,绕着棺椁划了一圈:“小胖,跟我开棺!”

        “得嘞!”

        胖子将散弹枪递给张锦文,这是我们用来防备粽子用的。哨子和胖子一人一边,找准位置,便撑开了这尘封百年的高丽王棺!

        翡翠石板一点点挪开,我的眼珠子目不转睛。

        “啊!”我惊讶的叫出声,“这真的是棺材?”

        他俩把棺材盖放下,张锦文也凑了过来,我们几人无不惊叹。

        这翡翠石棺内竟然满是清澈透亮的透明液体,我们能清楚的看到棺材内的一件保存完好的高丽王服!铺在周围的,更是无数的珍珠宝玉!

        “这...这是?!”胖子目瞪口呆的看着棺椁内部的一切,他不是被吓得,而被这么多的珍宝冲昏了头脑。他的手不自觉的伸向棺材内的透明液体。

        “你不要命啦?!”哨子板着脸,一把揪回了胖子,“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水银!”

        “啊?!”胖子摇了摇头,猛地回过神儿来,“这是水银?怪不得这件高丽王服一点没有腐烂,甚至栩栩如生!”

        我拿着手电照向水银中的一切:“这是衣冠冢!”

        “那是什么鬼?”张锦文把沉重的散弹枪放下,“我还真当会蹦出来一个粽子,可累死我了!”

        “衣冠冢就是人死了找不到尸体,或是尸体无法运至地下安息,便用他生前的衣物作为代替,也算是让他入土为安!”哨子收起了他的金错刀,生怕水银会污染到他视作生命的宝刀。

        我从那几个干尸那儿捡来一把土砍刀,也就是平顶没有尖儿的那种砍柴刀。我往水银中轻轻搅合了搅和,这翡翠石棺中的水银竟然一点都没有往外滴落,水银的临界点刚好与棺椁的高度一致!

        “我的天,这匠人有两下子啊!”

        哨子从我手中拿过砍刀,戳了戳泡在水银中的王袍,它原本飘在中间位置,受到外力的作用,竟像一条巨大的金鱼似的,随波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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