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封长津(十七):无舌女尸
“我靠!”胖子看着飘在不远处的那件红衣服,“那是什么东西,我们该不会见鬼了吧?!”
“那是一个陪葬的妃子,如果是宫女或是普通百姓家的女儿,不会在她身上放那么多金银首饰!”哨子两眼发亮,他手电所照的地方也是闪闪发亮。
“啊?”我吃了一惊,“她是被吊死的?我在电视里面看到的那些为皇帝殉葬的宫女、嫔妃,一般都是赐一条白绫,陪皇帝一起上路。”
“不对,她不是吊死的!”张锦文让胖子将大号狼眼抬高了一点,“绳子绑在女尸头发上,她的表皮已经风干,应该是被活活怪在上面饿死的!”
“饿死的?”我很是诧异,被赐一条白绫,无非痛苦那么几分钟,但这活活饿死,未免太过残忍了吧!
“你们看,她人都已经死了,还要被挂在上面给这半大地盘的小皇帝看门,不如咱们把她给放下来,也算是积德行善了!”胖子心里想的,其实是佩戴在女尸身上的金银首饰,哪怕都是些包金包银的假货,可年代如此久远,看在历史研究的份上,也能卖个好价钱。
“说的有道理!”哨子也支持胖子的意见,因为他也是个无宝不到的老混球。
“那我这就上去把她捞来下!”张锦文看一半的成员已经点头答应,上赶着就要动手。
“哎!你等会儿!”我把她又给拽了回来,“没忘咱们之前签了的不平等条约吧!这墓里的东西,除了咱们要找的续魂珠,任何东西也不能顺走一件!”
“咦~”张锦文嫌弃的看了看我,“少开玩笑,那个风骚的女秘书说什么是什么呀?家里那么多好看的妹子,你看上哪个不行?干嘛非要听她的话?”
“你这人怎么这么说话?”我有点不爱听,“人无信不立,咱们既然答应人家了,就理应留下一个好印象。这世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咱们总得留一点分寸!”
“城子,这就是你的迂腐了不是!咱们说好的是原封不动,但又没说不动原封!你看这戴在女尸身上的金银首饰,哪一件像是封在棺材里的?落在地上的大钞都不捡,那就是有负苍天!”胖子虽然有点喜欢那个女秘书,但跟金钱相比,他还是更喜欢票子,毕竟有了票子,各种风姿的女人都能尝一遍味道。
“嚯!”我故作震惊的看看胖子,“合着您老人家还算是替天行道啦?”
“废话!”胖子有些不耐烦了,“姑奶奶,你不用听这伪君子的道貌岸然,只管动手!”
“咳~”哨子眉开眼笑的看了看我们,“几位,咱是求财而来,何必伤了和气~这样,把东西弄下来,我们也就是先玩两天,等出了盗洞,再如数交给他们不就行了!”
张锦文看了看我,忽然又改了主意:“我看还是下回再说吧。”
“啧!”胖子不乐意了,“我说姑奶奶,您怎么又变卦了!”
“这当家的都没点头,我哪敢乱动啊!”张锦文似乎意识到了,无论是对是错,她需要的仅仅是站在我这一边。
“哎哟~我说城子~”胖子立马低三下四的求我,“你说咱俩生生死死也没少经历,不是亲兄弟也是生死兄弟了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手头紧,你怎么能如此对我呢?~”
“你手头紧,我哪信呀!”我抬高了一点嗓音,“在漠北的时候,老爵爷可没少给咱们打钱,我们四人平分,少说也得赚个盆满钵满的,你跟我说手头紧?”
“不是!”胖子很无奈的苦笑道:“你也不是不知道我,我哪是跟你一样,没有不良嗜好的三好青年呀!吃喝嫖赌抽,我总得占两样不是!从漠北回来的钱,我早就挥霍的差不多了!”
十年不开张,开张吃十年,做古董生意,靠的就是缘分,有时候一天到晚也来不了几位客人,而有时候一天就能搬走几个大件儿。似乎这个行业的老理,在胖子这儿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今朝有酒今朝醉。
“得,我也懒得跟你瞎扯道理。”我看了看那个随风飘动的女尸,不禁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原本就挂在外面,无所谓。要是真碰见棺材老斗,咱可一个都不许碰!”
“我就等你这句话呐!”胖子立马转悲为喜,提着那个大号狼眼就往平台边上站了站。
张锦文一下跳入干涸的暗河,在胖子的照明中,身影格外迅捷。她跑到那个石制灯塔,两下就翻到上面,纵身一跃,一刀砍下了绑着女尸头发的绳子。
女尸失去束缚,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迅速的往下坠落。张锦文眼疾手快,反应极为灵敏,在女尸经过她眼前的一刹那,一把提住了斩断的绳子,像是烤鸭师傅提着北京烤鸭那样,提着那具早已风干的女尸。
“喂,接好了!”张锦文微微发力,将女尸甩到了平台之上。她自己也跳下了灯塔,一跳一撑就又爬上了平台。
她轻轻拍了拍手心的尘土:“怎么样,姑奶奶的手法还算利落吧?!”
胖子竖起大拇指:“厉害!厉害!就是当年吕布辕门射戟,也不及您这位的三分之一!”
哨子对于搜索尸体身上的宝贝,娴熟的不能再娴熟。他首先摘下了明面上能看见的任何一件首饰,尤其是成双成对的几件耳环、镯子,然后又挑开大红的衣服,看了看女尸干瘪的肚脐。
“哟,你们看!”哨子很惊讶的拿起一个长条似的东西,“这可是一个金镏子!堵在肚脐眼,省得漏气的!”
“快给我看看!”胖子一下抢过了那个长条形的金镏子,“这玩意儿值钱吗?”
“不值钱你可以不要啊!像这么大的金镏子就算按金价算也能卖个百八千的!”哨子说完,脸上有一点难堪,“只是苦了这女子生前,被活生生的塞进去这么大一个金镏子,那肚脐眼得多疼啊!”
我走进他们二人,仔细看了看那金镏子。这堵住女尸肚脐的金子,其实并不是圆形的,而是接近椭圆形的,它的粗细足足有三个手指叠起来那么粗,长度大约六七厘米。如果四边再有棱有角一点,这根本就是一根金条。
“小胖,帮我把它翻过来!”哨子检查完正面,紧忙着想要搜查后面。
胖子摸着女尸的双肩,稍稍用力,便将它轻而易举的翻了过来。
“你们还想干什么?咱们又不是司法解剖,用不着这么精细!”我觉得在这儿浪费的时间已经够多了,我们还需要走过宽阔的暗河,前往主墓室搜索老将军弟弟的遗骸。
“这你就不懂了吧。”哨子翻开盖住女尸屁股的红袍,“尸体的肛门也会塞住一颗成色不错的珠子,稍微讲究一点儿的,没准儿还能是个翡翠!”
“为了防止人死后,全身肌肉松懈,体内的屎尿滴滴拉拉的流出体外。”胖子以前做过警察,经常会见到死刑犯被枪决的场面。
“那么脏的珠子,谁会要啊?”我有点纳闷,塞在**儿里的珠子,就算是黄金有价玉无价的翡翠,又有谁会那么恶心,要一个堵住大粪用的珠子。
“哈哈,做古董买卖讲究的就是一个眼缘,你视为糟粕的东西,在人家那儿说不定就是个无价之宝。你们年轻人搞对象不也是那样,情人眼里出西施,是你的就是你的,哪怕再怎么拙劣不堪,也如获至宝似的,百般呵护吗?”哨子扒开女尸的屁股,摸索了半天,还真就弄出了一颗散着幽光的珠子。
我竟无力反驳!
“说的好有道理!”张锦文感叹的边说边鼓掌。
“哎呀!”哨子收好珠子,突然惊叫,“我好像忘了查看它的嘴里,没准儿那里面也有东西!”
“没事儿~”胖子又提起了女尸的双肩,“反正这个女尸又不重,跟风干鸡一样一样的。”
他们二人又将女尸正了回来,哨子刚刚掰开女尸干裂的双唇,却突然皱起了眉头。
“咦?真是奇怪。”
“怎么了?”我问道。
“这个女尸的舌头,不见了!”哨子将手摸进女尸的口腔,上上下下摸了个遍,也没能找到腊猪舌似的舌头。
“等等!”我离近,用手电一照,这女尸的眼缝竟好像有些透光,“你们看,这女尸是不是也没有眼睛啊?”
哨子马上又掰去了女尸的眼皮,不巧用力太大,直接给掰断了。不过这下我们看的更清晰,女尸的眼眶子里空空荡荡的,分明没有眼珠子!
“什么人会这么残忍啊?又是拔舌又是挖眼,这女人生前得遭了多少罪呀......”张锦文到底是个女人,竟有些同情女尸生前的遭遇。
“拔舌、挖眼,这类似于面缚发、嘴塞糠,冤死之人,到了阴曹地府认不出仇家,无处说理。”哨子解释道:“这眼皮能保存的如此完整,她被挖眼之际,定是被人死死绑住,用类似勺子等钝器,将眼睛挖出来的,拔舌应该是用两头尖的钉耙,勾住舌头,生生拉出来的,并且挖眼、拔舌的时候必须是活的!”
“死的怎么不行啦?”张锦文有些不能理解。
我好像懂了:“因为人死了,就已经去冥府报道了。只有在她还活着的时候,去眼除舌,才能保恶人平安!”
“啧,”哨子似乎有点不高兴,“这女尸被拔舌挖眼,也就不可能血淋淋的往里塞珠子了,血污染了夜明珠就保不得平安,反而会祸及子孙。”
我仔细检查了一下这具女尸,与冥婚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冥婚在民国年间比较盛传,多为乡绅地主家的儿子早亡,财主花高价从穷人家里买来适嫁女儿,经过一番精心打扮,便嘴塞夫发,以针线缝合,行天地、高堂、对拜之礼后,先请亡夫入棺,再将新娘按于棺材盖,并用木钉定死膝盖、锁骨,最后合上棺材,封住棺材钉,不久后,新娘便会极为痛苦的窒息而亡。新娘与新郎四目相对,日夜相陪,方为冥婚。
反观当今社会的冥婚,似乎要人性化的多,如果两家碰巧都有早亡的儿子、女儿,两家达成一致,便会做个法事,烧些纸钱,并将二者骨灰相掺,就算完成了冥婚。不过,现在这社会什么人都有,有些不法之徒,为了能赚上万八块钱,打听好了谁家死了闺女,就直接顶着夜色,把人家的坟头刨了,挖出骨灰盒,高价卖给有求之户。
“我看这不像是冥婚,反而就像是一条看门狗。”我看着女尸塌陷的颌骨,她生前也应该是个美人。
“我也觉得不像。”哨子摸了摸下巴,“早年时运不济,为了能混口饭吃,我们也挖过几口民国年间的官坟,还正好被我们挖到一口做了冥婚的棺材。里面的男人是人首分离的,女子被钉在了棺材板上,窒息而亡,表情扭曲,惨不忍睹。”
“哎呀!”胖子将那些金银首饰尽数装在包里,看来想再让他掏出来是没戏了,“咱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就别墨迹了,赶紧往前走吧!”
胖子还真是心宽,对这些诡异莫测的异事,从来都是充耳不闻,也完全不感兴趣。换句话说,就是“没心没肺,长命百岁”。
“咱扰了人家的安宁,还扒了人家的衣裳,总不能就这么把她放在这儿吧?”我看着地上衣冠不整的女尸,一时怪不好意思的。
“也对,我们盗亦有道,总要让她走的舒服点儿。”哨子整理好女尸的衣服,一脚将她踢下了平台,重重的坠入暗河。
“你这是干嘛?”我原本打算把她安置在墙角,在以烟代香,好好祭奠一番,也好防止她冤魂索命。
“这女尸虽然死法惨烈,但也是她命该如此。你当这给皇帝陪葬,那是个人都能陪葬?如果是普通人家的下贱女人,就算争着抢着陪葬,官家还怕脏了他的陵寝呐!”哨子说得很有道理,“我们既然已经把她放下来,也得让她继续自己的工作,你们看,我把她往下一踢,任谁从这儿经过,她都能看个一清二楚,还顺便省了我们的功夫,也算是一举两得了!”
“你这么一说,倒提醒了我一件事,她挂在这儿的目的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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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陪葬的妃子,如果是宫女或是普通百姓家的女儿,不会在她身上放那么多金银首饰!”哨子两眼发亮,他手电所照的地方也是闪闪发亮。
“啊?”我吃了一惊,“她是被吊死的?我在电视里面看到的那些为皇帝殉葬的宫女、嫔妃,一般都是赐一条白绫,陪皇帝一起上路。”
“不对,她不是吊死的!”张锦文让胖子将大号狼眼抬高了一点,“绳子绑在女尸头发上,她的表皮已经风干,应该是被活活怪在上面饿死的!”
“饿死的?”我很是诧异,被赐一条白绫,无非痛苦那么几分钟,但这活活饿死,未免太过残忍了吧!
“你们看,她人都已经死了,还要被挂在上面给这半大地盘的小皇帝看门,不如咱们把她给放下来,也算是积德行善了!”胖子心里想的,其实是佩戴在女尸身上的金银首饰,哪怕都是些包金包银的假货,可年代如此久远,看在历史研究的份上,也能卖个好价钱。
“说的有道理!”哨子也支持胖子的意见,因为他也是个无宝不到的老混球。
“那我这就上去把她捞来下!”张锦文看一半的成员已经点头答应,上赶着就要动手。
“哎!你等会儿!”我把她又给拽了回来,“没忘咱们之前签了的不平等条约吧!这墓里的东西,除了咱们要找的续魂珠,任何东西也不能顺走一件!”
“咦~”张锦文嫌弃的看了看我,“少开玩笑,那个风骚的女秘书说什么是什么呀?家里那么多好看的妹子,你看上哪个不行?干嘛非要听她的话?”
“你这人怎么这么说话?”我有点不爱听,“人无信不立,咱们既然答应人家了,就理应留下一个好印象。这世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咱们总得留一点分寸!”
“城子,这就是你的迂腐了不是!咱们说好的是原封不动,但又没说不动原封!你看这戴在女尸身上的金银首饰,哪一件像是封在棺材里的?落在地上的大钞都不捡,那就是有负苍天!”胖子虽然有点喜欢那个女秘书,但跟金钱相比,他还是更喜欢票子,毕竟有了票子,各种风姿的女人都能尝一遍味道。
“嚯!”我故作震惊的看看胖子,“合着您老人家还算是替天行道啦?”
“废话!”胖子有些不耐烦了,“姑奶奶,你不用听这伪君子的道貌岸然,只管动手!”
“咳~”哨子眉开眼笑的看了看我们,“几位,咱是求财而来,何必伤了和气~这样,把东西弄下来,我们也就是先玩两天,等出了盗洞,再如数交给他们不就行了!”
张锦文看了看我,忽然又改了主意:“我看还是下回再说吧。”
“啧!”胖子不乐意了,“我说姑奶奶,您怎么又变卦了!”
“这当家的都没点头,我哪敢乱动啊!”张锦文似乎意识到了,无论是对是错,她需要的仅仅是站在我这一边。
“哎哟~我说城子~”胖子立马低三下四的求我,“你说咱俩生生死死也没少经历,不是亲兄弟也是生死兄弟了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手头紧,你怎么能如此对我呢?~”
“你手头紧,我哪信呀!”我抬高了一点嗓音,“在漠北的时候,老爵爷可没少给咱们打钱,我们四人平分,少说也得赚个盆满钵满的,你跟我说手头紧?”
“不是!”胖子很无奈的苦笑道:“你也不是不知道我,我哪是跟你一样,没有不良嗜好的三好青年呀!吃喝嫖赌抽,我总得占两样不是!从漠北回来的钱,我早就挥霍的差不多了!”
十年不开张,开张吃十年,做古董生意,靠的就是缘分,有时候一天到晚也来不了几位客人,而有时候一天就能搬走几个大件儿。似乎这个行业的老理,在胖子这儿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今朝有酒今朝醉。
“得,我也懒得跟你瞎扯道理。”我看了看那个随风飘动的女尸,不禁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原本就挂在外面,无所谓。要是真碰见棺材老斗,咱可一个都不许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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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尸失去束缚,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迅速的往下坠落。张锦文眼疾手快,反应极为灵敏,在女尸经过她眼前的一刹那,一把提住了斩断的绳子,像是烤鸭师傅提着北京烤鸭那样,提着那具早已风干的女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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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你们看!”哨子很惊讶的拿起一个长条似的东西,“这可是一个金镏子!堵在肚脐眼,省得漏气的!”
“快给我看看!”胖子一下抢过了那个长条形的金镏子,“这玩意儿值钱吗?”
“不值钱你可以不要啊!像这么大的金镏子就算按金价算也能卖个百八千的!”哨子说完,脸上有一点难堪,“只是苦了这女子生前,被活生生的塞进去这么大一个金镏子,那肚脐眼得多疼啊!”
我走进他们二人,仔细看了看那金镏子。这堵住女尸肚脐的金子,其实并不是圆形的,而是接近椭圆形的,它的粗细足足有三个手指叠起来那么粗,长度大约六七厘米。如果四边再有棱有角一点,这根本就是一根金条。
“小胖,帮我把它翻过来!”哨子检查完正面,紧忙着想要搜查后面。
胖子摸着女尸的双肩,稍稍用力,便将它轻而易举的翻了过来。
“你们还想干什么?咱们又不是司法解剖,用不着这么精细!”我觉得在这儿浪费的时间已经够多了,我们还需要走过宽阔的暗河,前往主墓室搜索老将军弟弟的遗骸。
“这你就不懂了吧。”哨子翻开盖住女尸屁股的红袍,“尸体的肛门也会塞住一颗成色不错的珠子,稍微讲究一点儿的,没准儿还能是个翡翠!”
“为了防止人死后,全身肌肉松懈,体内的屎尿滴滴拉拉的流出体外。”胖子以前做过警察,经常会见到死刑犯被枪决的场面。
“那么脏的珠子,谁会要啊?”我有点纳闷,塞在**儿里的珠子,就算是黄金有价玉无价的翡翠,又有谁会那么恶心,要一个堵住大粪用的珠子。
“哈哈,做古董买卖讲究的就是一个眼缘,你视为糟粕的东西,在人家那儿说不定就是个无价之宝。你们年轻人搞对象不也是那样,情人眼里出西施,是你的就是你的,哪怕再怎么拙劣不堪,也如获至宝似的,百般呵护吗?”哨子扒开女尸的屁股,摸索了半天,还真就弄出了一颗散着幽光的珠子。
我竟无力反驳!
“说的好有道理!”张锦文感叹的边说边鼓掌。
“哎呀!”哨子收好珠子,突然惊叫,“我好像忘了查看它的嘴里,没准儿那里面也有东西!”
“没事儿~”胖子又提起了女尸的双肩,“反正这个女尸又不重,跟风干鸡一样一样的。”
他们二人又将女尸正了回来,哨子刚刚掰开女尸干裂的双唇,却突然皱起了眉头。
“咦?真是奇怪。”
“怎么了?”我问道。
“这个女尸的舌头,不见了!”哨子将手摸进女尸的口腔,上上下下摸了个遍,也没能找到腊猪舌似的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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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会这么残忍啊?又是拔舌又是挖眼,这女人生前得遭了多少罪呀......”张锦文到底是个女人,竟有些同情女尸生前的遭遇。
“拔舌、挖眼,这类似于面缚发、嘴塞糠,冤死之人,到了阴曹地府认不出仇家,无处说理。”哨子解释道:“这眼皮能保存的如此完整,她被挖眼之际,定是被人死死绑住,用类似勺子等钝器,将眼睛挖出来的,拔舌应该是用两头尖的钉耙,勾住舌头,生生拉出来的,并且挖眼、拔舌的时候必须是活的!”
“死的怎么不行啦?”张锦文有些不能理解。
我好像懂了:“因为人死了,就已经去冥府报道了。只有在她还活着的时候,去眼除舌,才能保恶人平安!”
“啧,”哨子似乎有点不高兴,“这女尸被拔舌挖眼,也就不可能血淋淋的往里塞珠子了,血污染了夜明珠就保不得平安,反而会祸及子孙。”
我仔细检查了一下这具女尸,与冥婚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冥婚在民国年间比较盛传,多为乡绅地主家的儿子早亡,财主花高价从穷人家里买来适嫁女儿,经过一番精心打扮,便嘴塞夫发,以针线缝合,行天地、高堂、对拜之礼后,先请亡夫入棺,再将新娘按于棺材盖,并用木钉定死膝盖、锁骨,最后合上棺材,封住棺材钉,不久后,新娘便会极为痛苦的窒息而亡。新娘与新郎四目相对,日夜相陪,方为冥婚。
反观当今社会的冥婚,似乎要人性化的多,如果两家碰巧都有早亡的儿子、女儿,两家达成一致,便会做个法事,烧些纸钱,并将二者骨灰相掺,就算完成了冥婚。不过,现在这社会什么人都有,有些不法之徒,为了能赚上万八块钱,打听好了谁家死了闺女,就直接顶着夜色,把人家的坟头刨了,挖出骨灰盒,高价卖给有求之户。
“我看这不像是冥婚,反而就像是一条看门狗。”我看着女尸塌陷的颌骨,她生前也应该是个美人。
“我也觉得不像。”哨子摸了摸下巴,“早年时运不济,为了能混口饭吃,我们也挖过几口民国年间的官坟,还正好被我们挖到一口做了冥婚的棺材。里面的男人是人首分离的,女子被钉在了棺材板上,窒息而亡,表情扭曲,惨不忍睹。”
“哎呀!”胖子将那些金银首饰尽数装在包里,看来想再让他掏出来是没戏了,“咱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就别墨迹了,赶紧往前走吧!”
胖子还真是心宽,对这些诡异莫测的异事,从来都是充耳不闻,也完全不感兴趣。换句话说,就是“没心没肺,长命百岁”。
“咱扰了人家的安宁,还扒了人家的衣裳,总不能就这么把她放在这儿吧?”我看着地上衣冠不整的女尸,一时怪不好意思的。
“也对,我们盗亦有道,总要让她走的舒服点儿。”哨子整理好女尸的衣服,一脚将她踢下了平台,重重的坠入暗河。
“你这是干嘛?”我原本打算把她安置在墙角,在以烟代香,好好祭奠一番,也好防止她冤魂索命。
“这女尸虽然死法惨烈,但也是她命该如此。你当这给皇帝陪葬,那是个人都能陪葬?如果是普通人家的下贱女人,就算争着抢着陪葬,官家还怕脏了他的陵寝呐!”哨子说得很有道理,“我们既然已经把她放下来,也得让她继续自己的工作,你们看,我把她往下一踢,任谁从这儿经过,她都能看个一清二楚,还顺便省了我们的功夫,也算是一举两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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