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叶秋
清幽琵琶声声慢,曼妙佳人不多求!
泗水河道面桃花,不知书生多梦游!
叶秋提笔挥墨写下这句诗,便离开了王府的大门。
王府大门的墙壁岂容他人无端放肆,当下,几个手持棍棒的小喽啰上前,把叶秋单薄的身躯围在中间,一阵棍棒伺候。
打完收工。
地上只留下叶秋呻吟的声音和一大滩血迹。
“还不赶快拖走!留着让人反胃口吗?”
说话的人是王府总管李青松,年纪不过二十出头,与叶秋曾是同乡,皆因家境良好,买了个进士,做过眉水河的知县,后来,因为看上一家姑娘,猥琐上手,被巡抚王上源一手法办,要不是皇城有个任尚书的舅舅,只怕要蹲十年牢饭。
自那以后,官场不能在混了,便在老家镇上混个总管。
昔日与叶秋交情颇深,现如今知晓叶秋想娶王家的掌上明珠,那可是他的菜,就算是好朋友也不可能插手一二。要不然,他可看不上王府总管这个闲职。
“李青松,看在你我曾经同窗的份上,就让我见一面王嫣姑娘。”
叶秋被打的遍体鳞伤还是站起来,走到了李青松的面前,却被李青松一脚踹在了地上。
这脚力道够猛,看样子都能把门槛踢折。
叶秋闷哼一声,倒在了地上。
周围聚集了好多吃瓜群众。
这镇子上本来就不大,好不容易出来个金榜题名的叶秋,谁知道接榜之时,被人冒名顶替了。本以为和王府千金王嫣姑娘定亲,如今,王府知道叶秋非人中之龙,当众反悔。甚至连女儿的面都不给叶秋一见。
叶秋愤然提笔写出两人相遇,倒出心中相思之情,奈何被人揍成狗。
吃瓜群众对于叶秋表示同情,对于王府的这种成见表示各种不满。但能如何,王府可是远近闻名的大富商。什么官宦皆是自家门面。要不是,冒名顶替的那户人家势力太过强大,不然,王府都可以出面摆平叶秋的这趟子事。
“王嫣姑娘说了,你现在没有资格见她。你说你金榜题名时,便是迎娶她之日,现如今,你连你下顿饭在哪里吃都没有着落,如何,还要逞强要一个大小姐跟着你受罪。不见就是不见。知道吗?昔日金榜题名,你多风光,现在,神气在哪?还念我跟你同窗,这里不是我家,这里可是王府,我在这里替你求情没用。要是还活着,就赶紧滚吧!”
说完,哈哈大笑。像是吃了哈哈果,笑不笑都想笑。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就是不见,那就不见了呗,何苦把人打成这样。”
“还是昔日的朋友呢,出手这么狠,像是有杀父之仇一样。”
“狗腿子,吃里扒外的东西。从小就没觉得这货是个好人。”
“……”
人群中一阵唾沫横飞。一边倒指向了李青松。
李青松望着这些人,有的还是同乡里的好伙伴。但是,这些人现在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不过一介落魄书生,逞一嘴口舌,能有什么大能耐!当下,走到这些人中间,身后几十个家奴跟着,虎狼阵势,倒让一些人退后几步。
“我告诉在场的几位,如果还忌惮王府的能力,就赶快滚蛋。要是想领教王府的家法,那就乖乖地留下来,不服气,离这里不到一里路程,就是县衙,大可报官。不过,后果嘛,就不需要我多说了,可想而知。”
身后的家奴轮起棍棒,见人就打,围观的吃瓜群众哪里见过这种阵场,吓得抱头鼠窜。
唯独不远处站着一个高挑书生,一身锦衣绸缎,生的俊美无双。手里拿着一把竹笛。淡淡地盯着这边发生的一切。
李青松见那人生的极为好看,心想男人也有这般美貌确实难得。但看那人衣着华丽,便踌躇不前。朝那人嗤之以鼻,便带家奴回王府去了。
“公子没事吧?”
那个俊俏少年凑近来跟他说话。
叶秋缓缓地站起身来,对那人欠了一下身子。默默地离开了。
走路一瘸一拐的样子,浑身上下带着血迹,在路人异样的眼光艰难地消失。
清江镇不大,但是足够富裕。这里地处内江,泗水,怀南三河交接之地。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叶秋从小长大的地方就在清江镇靠南边的一个小村落,村子有几十户人家,却有个比较出名的名字,叫做天宝村。
叶秋这个人在天宝村比较有名气。主要是天宝村就出了他这么一位能被皇榜提名的才子。可惜,就算是皇榜,也有人给顶了去。确实,这个世道不堪其说。
叶秋上有六十岁的老母亲,重病在榻的老父亲,还有一个年幼的妹妹,今年不过十三四岁。全家就指望叶秋有个出息,奈何,本来大好前程的叶秋成了地道的寒酸秀才。
老父亲重病在榻,唯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儿子能有一房媳妇。要不是这个原因,叶秋也不可能去王府受这侮辱。
天宝村的确美丽如画,这里的人们都生的各个好看,耐看。可能,因为天宝村里的水土养人,八十岁的老人也能让人看上去像个五十岁的小伙子。
进入天宝村,有个藤萝搭建的大门。时逢三月春,花儿盛艳,惹得各种花鸟前来嬉戏打闹。
往日的美景在此刻的叶秋看来,像是在嘲笑自己的无用。老父亲的病自达自己记事起,就很少下床。老母亲一个人支撑着这个家,忙里忙外,可是,些许年过去了,老母亲也显得老了许多。但不可否认,老母亲昔日的容颜在这个天宝村里可是远近驰名。
谁都不知道,老母亲会和一个病秧子结了婚,而且,一照顾起来,就是三十多年。
叶秋很羡慕自己的老父亲,每晚,自己的母亲都会给她的心上人唱美丽好听的歌。而且,还在父亲面前跳舞。俨如,只有在老父亲面前,自己的老母亲看上去像个花枝招展的蝴蝶,美丽的让人心生嫉妒。
叶秋转过身,回头看见一路尾随自己的那个俊美少年,楞了一下。继而转身朝小河边走去。那个地方,叶秋从小玩到大。
春生荆棘,路有青草生油。花丛深处有浓香,水到浅处听虫鸣。
叶秋弯身洗过脸面。拍打干净身上的泥土。在河水里打量一番,眼睛红肿,腮帮子鼓圆,一副被人狠揍的模样一时间还是无法消散。叶秋苦笑了一下。坐在一块岩石上,一手拍打着从脚下流动的河水,显得百无聊赖。
时间在寂寞中过得很快,叶秋从淡淡地笑着,慢慢地变得有愁容,再然后出现了泪痕,直到很久,叶秋从小到大第一次大哭起来。
坐在不远处的那个俊美少年心里一阵抽搐,像是某种东西可以牵扯心里的感情,带着自己一起难过。
好长时间,这个俊美少年才缓过神。拿起手中的竹笛,动唇按律,一曲清幽笛声荡漾在玛瑙河边。
叶秋被这悠扬的笛声所吸引,才缓缓抬起头,寻声望去。
——又是那个俊美少年!
专注笛音良久,突然,那个俊美少年扼音辄止,但见身子弯曲,口中吐出一口鲜血。
叶秋赶忙跑了过去,谁知道,那个俊美少年一头栽倒在玛瑙河里,好在河水最深处不过膝,叶秋抱起来那个俊美少年之时,那俊美少年的头发散落,怀中一股异香入面而来。其身躯也是温软如玉。
“……这,她……”
叶秋一时间茫然无措。
这人原来是个女子!
叶秋是个知礼之人,深知男女授受不亲,赶忙,将那个女扮男装的人放下,打算起身,却听到一股声音温软入耳
“……叶哥哥,不要丢下我。”
叶秋刚回过身,那个女扮男装的俊美少年已经昏死过去了。
手里的那根竹笛却死死地攥在手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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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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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河道面桃花,不知书生多梦游!
叶秋提笔挥墨写下这句诗,便离开了王府的大门。
王府大门的墙壁岂容他人无端放肆,当下,几个手持棍棒的小喽啰上前,把叶秋单薄的身躯围在中间,一阵棍棒伺候。
打完收工。
地上只留下叶秋呻吟的声音和一大滩血迹。
“还不赶快拖走!留着让人反胃口吗?”
说话的人是王府总管李青松,年纪不过二十出头,与叶秋曾是同乡,皆因家境良好,买了个进士,做过眉水河的知县,后来,因为看上一家姑娘,猥琐上手,被巡抚王上源一手法办,要不是皇城有个任尚书的舅舅,只怕要蹲十年牢饭。
自那以后,官场不能在混了,便在老家镇上混个总管。
昔日与叶秋交情颇深,现如今知晓叶秋想娶王家的掌上明珠,那可是他的菜,就算是好朋友也不可能插手一二。要不然,他可看不上王府总管这个闲职。
“李青松,看在你我曾经同窗的份上,就让我见一面王嫣姑娘。”
叶秋被打的遍体鳞伤还是站起来,走到了李青松的面前,却被李青松一脚踹在了地上。
这脚力道够猛,看样子都能把门槛踢折。
叶秋闷哼一声,倒在了地上。
周围聚集了好多吃瓜群众。
这镇子上本来就不大,好不容易出来个金榜题名的叶秋,谁知道接榜之时,被人冒名顶替了。本以为和王府千金王嫣姑娘定亲,如今,王府知道叶秋非人中之龙,当众反悔。甚至连女儿的面都不给叶秋一见。
叶秋愤然提笔写出两人相遇,倒出心中相思之情,奈何被人揍成狗。
吃瓜群众对于叶秋表示同情,对于王府的这种成见表示各种不满。但能如何,王府可是远近闻名的大富商。什么官宦皆是自家门面。要不是,冒名顶替的那户人家势力太过强大,不然,王府都可以出面摆平叶秋的这趟子事。
“王嫣姑娘说了,你现在没有资格见她。你说你金榜题名时,便是迎娶她之日,现如今,你连你下顿饭在哪里吃都没有着落,如何,还要逞强要一个大小姐跟着你受罪。不见就是不见。知道吗?昔日金榜题名,你多风光,现在,神气在哪?还念我跟你同窗,这里不是我家,这里可是王府,我在这里替你求情没用。要是还活着,就赶紧滚吧!”
说完,哈哈大笑。像是吃了哈哈果,笑不笑都想笑。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就是不见,那就不见了呗,何苦把人打成这样。”
“还是昔日的朋友呢,出手这么狠,像是有杀父之仇一样。”
“狗腿子,吃里扒外的东西。从小就没觉得这货是个好人。”
“……”
人群中一阵唾沫横飞。一边倒指向了李青松。
李青松望着这些人,有的还是同乡里的好伙伴。但是,这些人现在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不过一介落魄书生,逞一嘴口舌,能有什么大能耐!当下,走到这些人中间,身后几十个家奴跟着,虎狼阵势,倒让一些人退后几步。
“我告诉在场的几位,如果还忌惮王府的能力,就赶快滚蛋。要是想领教王府的家法,那就乖乖地留下来,不服气,离这里不到一里路程,就是县衙,大可报官。不过,后果嘛,就不需要我多说了,可想而知。”
身后的家奴轮起棍棒,见人就打,围观的吃瓜群众哪里见过这种阵场,吓得抱头鼠窜。
唯独不远处站着一个高挑书生,一身锦衣绸缎,生的俊美无双。手里拿着一把竹笛。淡淡地盯着这边发生的一切。
李青松见那人生的极为好看,心想男人也有这般美貌确实难得。但看那人衣着华丽,便踌躇不前。朝那人嗤之以鼻,便带家奴回王府去了。
“公子没事吧?”
那个俊俏少年凑近来跟他说话。
叶秋缓缓地站起身来,对那人欠了一下身子。默默地离开了。
走路一瘸一拐的样子,浑身上下带着血迹,在路人异样的眼光艰难地消失。
清江镇不大,但是足够富裕。这里地处内江,泗水,怀南三河交接之地。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叶秋从小长大的地方就在清江镇靠南边的一个小村落,村子有几十户人家,却有个比较出名的名字,叫做天宝村。
叶秋这个人在天宝村比较有名气。主要是天宝村就出了他这么一位能被皇榜提名的才子。可惜,就算是皇榜,也有人给顶了去。确实,这个世道不堪其说。
叶秋上有六十岁的老母亲,重病在榻的老父亲,还有一个年幼的妹妹,今年不过十三四岁。全家就指望叶秋有个出息,奈何,本来大好前程的叶秋成了地道的寒酸秀才。
老父亲重病在榻,唯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儿子能有一房媳妇。要不是这个原因,叶秋也不可能去王府受这侮辱。
天宝村的确美丽如画,这里的人们都生的各个好看,耐看。可能,因为天宝村里的水土养人,八十岁的老人也能让人看上去像个五十岁的小伙子。
进入天宝村,有个藤萝搭建的大门。时逢三月春,花儿盛艳,惹得各种花鸟前来嬉戏打闹。
往日的美景在此刻的叶秋看来,像是在嘲笑自己的无用。老父亲的病自达自己记事起,就很少下床。老母亲一个人支撑着这个家,忙里忙外,可是,些许年过去了,老母亲也显得老了许多。但不可否认,老母亲昔日的容颜在这个天宝村里可是远近驰名。
谁都不知道,老母亲会和一个病秧子结了婚,而且,一照顾起来,就是三十多年。
叶秋很羡慕自己的老父亲,每晚,自己的母亲都会给她的心上人唱美丽好听的歌。而且,还在父亲面前跳舞。俨如,只有在老父亲面前,自己的老母亲看上去像个花枝招展的蝴蝶,美丽的让人心生嫉妒。
叶秋转过身,回头看见一路尾随自己的那个俊美少年,楞了一下。继而转身朝小河边走去。那个地方,叶秋从小玩到大。
春生荆棘,路有青草生油。花丛深处有浓香,水到浅处听虫鸣。
叶秋弯身洗过脸面。拍打干净身上的泥土。在河水里打量一番,眼睛红肿,腮帮子鼓圆,一副被人狠揍的模样一时间还是无法消散。叶秋苦笑了一下。坐在一块岩石上,一手拍打着从脚下流动的河水,显得百无聊赖。
时间在寂寞中过得很快,叶秋从淡淡地笑着,慢慢地变得有愁容,再然后出现了泪痕,直到很久,叶秋从小到大第一次大哭起来。
坐在不远处的那个俊美少年心里一阵抽搐,像是某种东西可以牵扯心里的感情,带着自己一起难过。
好长时间,这个俊美少年才缓过神。拿起手中的竹笛,动唇按律,一曲清幽笛声荡漾在玛瑙河边。
叶秋被这悠扬的笛声所吸引,才缓缓抬起头,寻声望去。
——又是那个俊美少年!
专注笛音良久,突然,那个俊美少年扼音辄止,但见身子弯曲,口中吐出一口鲜血。
叶秋赶忙跑了过去,谁知道,那个俊美少年一头栽倒在玛瑙河里,好在河水最深处不过膝,叶秋抱起来那个俊美少年之时,那俊美少年的头发散落,怀中一股异香入面而来。其身躯也是温软如玉。
“……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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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原来是个女子!
叶秋是个知礼之人,深知男女授受不亲,赶忙,将那个女扮男装的人放下,打算起身,却听到一股声音温软入耳
“……叶哥哥,不要丢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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