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 偏门兵器
山雨欲来……
这句话从孙头丁的嘴里说出来的时候,让子壮的心里不禁一沉。
既然蒲城邑的邑甲都全体出动了,又是冲着流民村的方向而去,这北部荒原以后应该是不会再太平了。
过去十多年里,因为流民村每年都会备上厚礼,并和邑城马正司私下达成协议,井水不犯河水,这才相安无事。
蒲城邑的人不会随便进入北部荒原,而流民村的人也不会在蒲城邑滋事。
甚至于,由于官道会穿过北部荒原,流民村的人还会维护那一段官道的安全,不允许任何人在官道拦路抢劫,伤人性命。
蒲城邑其实并没有那么多的人力开拓这北部荒原,所以即使由这流民村主导了这北部还原,其实对于蒲城邑的利益并没有多大的损失。
更何况,贪财如命的马正大人,每年还会得到流民村不少的孝敬。
不过,现在既然车稳已经接管了这北部荒原,又和邑宰大人同流合污,要大力开拓这北部荒原,大张旗鼓组织几十上百的人采摘草药,后期又会在这里兴办牧场,野心不可谓不小。
有邑宰大人公开撑腰,还有蒲府小主不动声色的支持,车家兄弟此时已经有恃无恐。马正大人纵然利益受损,也只能忍气吞声,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
而蒲城邑和流民村的冲突,恐怕也是不可避免的了。
若是一战定胜负,蒲城邑这百十人的邑甲,恐怕不是流民村那几百亡命之徒的对手。
但若是车轮战,消耗战,邑甲毕竟有整个邑城的庞大人力物力做依托,龟缩在流民村的那些人纵然骁勇善战,恐怕时间一长,那也是凶多吉少。
想到这些,子壮不禁为毛脸鸷他们感到忧心忡忡。
不过,显然不再在这个话题上涉入太深,子壮也没有理由再追问下去。
……
入夜以后,子壮再也按捺不住的好奇心,一个人悄悄地潜入和荒原,远远地遥望着夜幕下的流民村。
再也没有此起彼伏的呼哨声,流民村外好像再也没有人警戒。
让他意外的是,自上一次进入流民村,到现在还不到十天而已。这么几天的时间,流民村的外围好像是垒起了一些屏障,把整个流民村都围在了里面,无法一窥里面的真实情况。
流民村竟然已经隐隐成为一座全新的堡垒,冷冷地对峙敌视这无尽的荒野。
可以确定,他们也意识到了迫在眉睫的威胁,已经开始防备了。
子壮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没有继续靠近流民村,而是转身匆匆离去。
祖父不允许自己这段时间掺合流民村的事情,而流民村的人也没有主动联系自己,荒原上这段时间更没有出现他们巡游的身影,这一切都透着一种怪异的信息,似乎预示着一场巨大的风暴很快就会来临。
而他自己,却被推出了这风暴之外。
……
子壮给了孙头丁二百飞羽贝,这几乎是他现在拥有的全部财产。
当然,如果他需要更多,也许可以从哑巴力那里去拿一些,不过最后想想还是放弃了。
孙头丁没有失言,三天之后,就带了两柄短矛形状的兵器过来,告诉他这东西叫做金鋋(音蝉)。
说是短矛,是相对于酋矛和夷矛而言。
酋矛两丈,夷矛二丈四,而金鋋却只只有八九尺的样子,和子壮差不多等高。
鋋头就相当于矛头,青铜铸造成宽柳叶的形状,又扁又长,大约有一尺半的模样,两侧都有锋利的矛刃,隐隐泛着冰冷的寒光。
鋋头以下,又延伸出大约半尺的铜柄,然后再接在了鸡蛋粗细的枣木上。
子壮掂了掂,大约有四五斤的样子,和一柄宝剑的重量差不多。
“一个好的箭手,最起码需要半年的操练,那还要身体好,天赋够。可你身体敏捷,棍术也不错,飞石也有点功底,这金鋋估计上手就比普通人快一些。”
“一个好的箭手,射程能有百步,不过在五十步内可以造成最大杀伤力。如果你金鋋上了手,估计四十步内足以伤敌,二十步之内能破甲,对方不死也是重伤。”
“更何况,这金鋋还能用于近战,虽然还是以刺杀为主,但也可以劈削。给你准备了两支,一支可以制远,一支可以近战。如果以后能有一扇盾牌相助,你就是如虎添翼了。”
孙头丁把金鋋交给子壮的时候,唠唠叨叨叮嘱了很多。
他本来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尤其是面对这一群野马丁的时候。
不过,毕竟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心绪自然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尤其是在单独面对子壮的时候。
“孙叔,这真是太感谢你了。”
子壮心里感激,自然嘴也就甜了起来,不小心又暴露了自己厚颜无耻的小嘴脸。
孙头丁对这称呼不太适应,脸上的肌肉又抽了抽。不过他最终也是咧咧嘴,只是拍了拍子壮的肩膀,叹了一口气。
“金鋋这玩意,我年轻的时候,见人玩过一次而已,也不是很懂。这段时间你没有必要和他们操练夷矛了,有心思就好好琢磨一下这金鋋吧。”
……
野马丁本来说好是十天一操练,但现在几乎是天天出操,已经和当时的说法差了十万八千里。
据孙头丁说,等草药生意步上了正轨,野马正大人答应会拿出一些来,用来补贴给野马丁,这才让野马丁的心里稍稍平衡了一些。
不过这几天操练下来,一群野马丁们纵然不敢溜号,但体力已经慢慢不支了。
毕竟就早上吃了一顿饭而已,要支持到天黑,又这么大体力消耗,这些野小子们也挺不住了。
孙头丁也终于放开了口子,每天中午给他们休息大半个时辰的自由时间,让他们自行处理。
离村子比较近的,也许可以回去想办法填填肚子。
剩下的人,则是跟在子壮的屁股后面,在荒原里捕鼠猎兽,采摘野果,挖掘野葛等植物的根茎等,用来充饥。
上一次因为误食了有毒的野果,惹出那么大的事情,很多人觉得还是跟在子壮的后面会安全一点,毕竟他也算是半个巫家人嘛。
而且,跟在子壮的后面,他们的收获显然会更多一些。
子壮以前经常和噘儿来在北部荒原采药,对这荒原的情况要比他们了解的多。
什么地方野兔多,什么地方会有野猪出没,子壮比他们都要清楚。如果运气好,甚至还会逮到几个野鸡来打打牙祭。
更何况子壮现在还有金鋋在手,那杀伤力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子壮便把他们组织起来,搜寻到野兽的踪迹后,各司其职,一同围猎。
子壮会带两三个人隐蔽起来,由其他人悄悄分布在不同的位置上,然后卖力搜索,大声呼喊,声震荒野。被惊动的野兽只好东躲西藏,奔向子壮他们躲藏的位置附近,由子壮带着手下突然袭杀。
在这个时候,金鋋的威力就会展露无遗。金鋋掷出,三四十步内,倘若命中猎物,目标大都穿身而过,甚至被钉死地地面上,几乎没有生还逃亡的机会。
当然,刚开始的时候,金鋋的命中率也没有那么高。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子壮不断适应金鋋的长度和重量,磨练投掷的技巧,命中率越来越高,二十步内已经鲜有失手了。
如果有些野兽困兽犹斗,垂死反扑,其他人手中的酋矛就派上了用场。
毕竟是人多力量大,每天休息的那大半个时辰,野马丁们收获颇丰,最起码填饱肚子是没有问题了。
当然了,子壮手中拥有两柄与众不同的金鋋,自然是让其他人艳羡不已。不过,当知道这金鋋是子壮自己攒钱托人铸造以后,他们也只好摸摸鼻子,流着口水放弃了,回去摆弄自己的酋矛了。
形势比人强,这金鋋不是寻常人能用的,他们目前的情况,也就只能操练酋矛了。
一则是因为能力,二则是因为财力。
野民地位卑贱,一直受人轻视,以前根本就没有上阵打仗的资格,几辈子甚至连个兵器都没有摸过。也正是这个原因,短时间内他们根本不能掌握兵器的复杂应用,例如弓矢剑戟这些兵器,就更不用说金鋋这么偏门的短矛了。
而制作最简单,操练最容易的酋矛,自然就是他们的选。
而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对于那些达官贵人来讲,无论是祭祀还是打仗,都需要大量的良金(青铜)来制造礼器和兵器。
可惜,整个钟吾国,铜矿并不多见。据说只是在国都附近,有一个含铜量不同,开采价值不大的贫铜矿而已。
一枚箭簇,几乎就是一枚飞羽贝的用铜量。
一柄宝剑,至少需要四五斤的青铜。
这些都不是寻常人能够支付得起的。
也正是整个原因,无论是弓箭,宝剑,甚至是子壮手中的金鋋,都不是普通的野马丁能够相像的。
从这个方面来讲,子壮是幸运的。
在邑城内那一个多月,他小小的赚了一笔。
斗玉台内,无论是甘叔涯,还是初姑娘,赏赐他的时候都大大方方。
作为邑城市皮子的幕后老大,哑巴力也贡献了一部分收入。
更何况,当日在村西桑林之中,子壮还被迫替人掩埋了几具杀手的尸体,当然那几柄短剑和一些飞羽贝也被他藏了起来,到现在也没有派上用场。
子壮很珍惜这个得来不易的机会,对于这金鋋的操练,就愈加的勤奋起来。
每次回家以后,待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会悄悄溜到桑林里,苦练这金鋋的使用技巧。
有的时候,跛老爷子也会在一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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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从孙头丁的嘴里说出来的时候,让子壮的心里不禁一沉。
既然蒲城邑的邑甲都全体出动了,又是冲着流民村的方向而去,这北部荒原以后应该是不会再太平了。
过去十多年里,因为流民村每年都会备上厚礼,并和邑城马正司私下达成协议,井水不犯河水,这才相安无事。
蒲城邑的人不会随便进入北部荒原,而流民村的人也不会在蒲城邑滋事。
甚至于,由于官道会穿过北部荒原,流民村的人还会维护那一段官道的安全,不允许任何人在官道拦路抢劫,伤人性命。
蒲城邑其实并没有那么多的人力开拓这北部荒原,所以即使由这流民村主导了这北部还原,其实对于蒲城邑的利益并没有多大的损失。
更何况,贪财如命的马正大人,每年还会得到流民村不少的孝敬。
不过,现在既然车稳已经接管了这北部荒原,又和邑宰大人同流合污,要大力开拓这北部荒原,大张旗鼓组织几十上百的人采摘草药,后期又会在这里兴办牧场,野心不可谓不小。
有邑宰大人公开撑腰,还有蒲府小主不动声色的支持,车家兄弟此时已经有恃无恐。马正大人纵然利益受损,也只能忍气吞声,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
而蒲城邑和流民村的冲突,恐怕也是不可避免的了。
若是一战定胜负,蒲城邑这百十人的邑甲,恐怕不是流民村那几百亡命之徒的对手。
但若是车轮战,消耗战,邑甲毕竟有整个邑城的庞大人力物力做依托,龟缩在流民村的那些人纵然骁勇善战,恐怕时间一长,那也是凶多吉少。
想到这些,子壮不禁为毛脸鸷他们感到忧心忡忡。
不过,显然不再在这个话题上涉入太深,子壮也没有理由再追问下去。
……
入夜以后,子壮再也按捺不住的好奇心,一个人悄悄地潜入和荒原,远远地遥望着夜幕下的流民村。
再也没有此起彼伏的呼哨声,流民村外好像再也没有人警戒。
让他意外的是,自上一次进入流民村,到现在还不到十天而已。这么几天的时间,流民村的外围好像是垒起了一些屏障,把整个流民村都围在了里面,无法一窥里面的真实情况。
流民村竟然已经隐隐成为一座全新的堡垒,冷冷地对峙敌视这无尽的荒野。
可以确定,他们也意识到了迫在眉睫的威胁,已经开始防备了。
子壮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没有继续靠近流民村,而是转身匆匆离去。
祖父不允许自己这段时间掺合流民村的事情,而流民村的人也没有主动联系自己,荒原上这段时间更没有出现他们巡游的身影,这一切都透着一种怪异的信息,似乎预示着一场巨大的风暴很快就会来临。
而他自己,却被推出了这风暴之外。
……
子壮给了孙头丁二百飞羽贝,这几乎是他现在拥有的全部财产。
当然,如果他需要更多,也许可以从哑巴力那里去拿一些,不过最后想想还是放弃了。
孙头丁没有失言,三天之后,就带了两柄短矛形状的兵器过来,告诉他这东西叫做金鋋(音蝉)。
说是短矛,是相对于酋矛和夷矛而言。
酋矛两丈,夷矛二丈四,而金鋋却只只有八九尺的样子,和子壮差不多等高。
鋋头就相当于矛头,青铜铸造成宽柳叶的形状,又扁又长,大约有一尺半的模样,两侧都有锋利的矛刃,隐隐泛着冰冷的寒光。
鋋头以下,又延伸出大约半尺的铜柄,然后再接在了鸡蛋粗细的枣木上。
子壮掂了掂,大约有四五斤的样子,和一柄宝剑的重量差不多。
“一个好的箭手,最起码需要半年的操练,那还要身体好,天赋够。可你身体敏捷,棍术也不错,飞石也有点功底,这金鋋估计上手就比普通人快一些。”
“一个好的箭手,射程能有百步,不过在五十步内可以造成最大杀伤力。如果你金鋋上了手,估计四十步内足以伤敌,二十步之内能破甲,对方不死也是重伤。”
“更何况,这金鋋还能用于近战,虽然还是以刺杀为主,但也可以劈削。给你准备了两支,一支可以制远,一支可以近战。如果以后能有一扇盾牌相助,你就是如虎添翼了。”
孙头丁把金鋋交给子壮的时候,唠唠叨叨叮嘱了很多。
他本来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尤其是面对这一群野马丁的时候。
不过,毕竟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心绪自然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尤其是在单独面对子壮的时候。
“孙叔,这真是太感谢你了。”
子壮心里感激,自然嘴也就甜了起来,不小心又暴露了自己厚颜无耻的小嘴脸。
孙头丁对这称呼不太适应,脸上的肌肉又抽了抽。不过他最终也是咧咧嘴,只是拍了拍子壮的肩膀,叹了一口气。
“金鋋这玩意,我年轻的时候,见人玩过一次而已,也不是很懂。这段时间你没有必要和他们操练夷矛了,有心思就好好琢磨一下这金鋋吧。”
……
野马丁本来说好是十天一操练,但现在几乎是天天出操,已经和当时的说法差了十万八千里。
据孙头丁说,等草药生意步上了正轨,野马正大人答应会拿出一些来,用来补贴给野马丁,这才让野马丁的心里稍稍平衡了一些。
不过这几天操练下来,一群野马丁们纵然不敢溜号,但体力已经慢慢不支了。
毕竟就早上吃了一顿饭而已,要支持到天黑,又这么大体力消耗,这些野小子们也挺不住了。
孙头丁也终于放开了口子,每天中午给他们休息大半个时辰的自由时间,让他们自行处理。
离村子比较近的,也许可以回去想办法填填肚子。
剩下的人,则是跟在子壮的屁股后面,在荒原里捕鼠猎兽,采摘野果,挖掘野葛等植物的根茎等,用来充饥。
上一次因为误食了有毒的野果,惹出那么大的事情,很多人觉得还是跟在子壮的后面会安全一点,毕竟他也算是半个巫家人嘛。
而且,跟在子壮的后面,他们的收获显然会更多一些。
子壮以前经常和噘儿来在北部荒原采药,对这荒原的情况要比他们了解的多。
什么地方野兔多,什么地方会有野猪出没,子壮比他们都要清楚。如果运气好,甚至还会逮到几个野鸡来打打牙祭。
更何况子壮现在还有金鋋在手,那杀伤力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子壮便把他们组织起来,搜寻到野兽的踪迹后,各司其职,一同围猎。
子壮会带两三个人隐蔽起来,由其他人悄悄分布在不同的位置上,然后卖力搜索,大声呼喊,声震荒野。被惊动的野兽只好东躲西藏,奔向子壮他们躲藏的位置附近,由子壮带着手下突然袭杀。
在这个时候,金鋋的威力就会展露无遗。金鋋掷出,三四十步内,倘若命中猎物,目标大都穿身而过,甚至被钉死地地面上,几乎没有生还逃亡的机会。
当然,刚开始的时候,金鋋的命中率也没有那么高。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子壮不断适应金鋋的长度和重量,磨练投掷的技巧,命中率越来越高,二十步内已经鲜有失手了。
如果有些野兽困兽犹斗,垂死反扑,其他人手中的酋矛就派上了用场。
毕竟是人多力量大,每天休息的那大半个时辰,野马丁们收获颇丰,最起码填饱肚子是没有问题了。
当然了,子壮手中拥有两柄与众不同的金鋋,自然是让其他人艳羡不已。不过,当知道这金鋋是子壮自己攒钱托人铸造以后,他们也只好摸摸鼻子,流着口水放弃了,回去摆弄自己的酋矛了。
形势比人强,这金鋋不是寻常人能用的,他们目前的情况,也就只能操练酋矛了。
一则是因为能力,二则是因为财力。
野民地位卑贱,一直受人轻视,以前根本就没有上阵打仗的资格,几辈子甚至连个兵器都没有摸过。也正是这个原因,短时间内他们根本不能掌握兵器的复杂应用,例如弓矢剑戟这些兵器,就更不用说金鋋这么偏门的短矛了。
而制作最简单,操练最容易的酋矛,自然就是他们的选。
而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对于那些达官贵人来讲,无论是祭祀还是打仗,都需要大量的良金(青铜)来制造礼器和兵器。
可惜,整个钟吾国,铜矿并不多见。据说只是在国都附近,有一个含铜量不同,开采价值不大的贫铜矿而已。
一枚箭簇,几乎就是一枚飞羽贝的用铜量。
一柄宝剑,至少需要四五斤的青铜。
这些都不是寻常人能够支付得起的。
也正是整个原因,无论是弓箭,宝剑,甚至是子壮手中的金鋋,都不是普通的野马丁能够相像的。
从这个方面来讲,子壮是幸运的。
在邑城内那一个多月,他小小的赚了一笔。
斗玉台内,无论是甘叔涯,还是初姑娘,赏赐他的时候都大大方方。
作为邑城市皮子的幕后老大,哑巴力也贡献了一部分收入。
更何况,当日在村西桑林之中,子壮还被迫替人掩埋了几具杀手的尸体,当然那几柄短剑和一些飞羽贝也被他藏了起来,到现在也没有派上用场。
子壮很珍惜这个得来不易的机会,对于这金鋋的操练,就愈加的勤奋起来。
每次回家以后,待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会悄悄溜到桑林里,苦练这金鋋的使用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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