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歌舞青春(二)
三天后,《歌舞青春》正式开赛并于湘省电视台同步直播。
没有座无虚席的说法,在舞台下方所有座位都被拆除,上面原本能够封闭的顶棚此时也被打开。
钱导演坚持认为,只有能靠表演将观众打动,让他们随着你的歌声摇摆身体的选手,才算是一名合格的艺人!
如果连现场观众都征服不了,我凭什么让你晋级,让你获得名次?
此时来到现场的观众足足有两万多人,现场有近千名警力与保安负责维持秩序。
没有抱怨声存在,所有观众都知道,此刻他们才是真正的评委。
比赛开始之前,会有三支邀请队伍上台表演,带动气氛。
第一支邀请队是来自华夏东北的“狼牙乐队”,凭借粗犷的的嗓音,他们再开赛前就受到了无数观众的追捧,是夺冠热门。
他们一出现,场下顿时尖叫声一片。
“狼牙!狼牙!狼牙!”
观众们都在叫乐团的名字。
他们此次演唱的歌曲是他们原创的热门歌曲《花儿红》。
一首比较平淡的歌曲。
有钢琴声响,主唱坐在钢琴边上,边弹边唱:“有朵花儿,在我心里,一直不曾枯萎……”
吉他声、口琴声陆续响起。
霓虹灯闪烁。
谢小二也来到比赛现场,这会儿跟着郑元、李冉、刘枫等人站在一个角落。
李冉闭上了眼睛:“真好听,不愧是狼牙乐队。”
刘枫如饮甘泉:“粗犷的嗓音却将一首整体平淡的歌曲唱得如此优秀,真是服了。”
郑元少有听普通话发音歌曲,静静欣赏,不过从他表情看出,他也很喜欢这首歌。
谢小二:“……”
他完全懵了?
就这个?
这也叫好歌?也算是好听?
我去,还夺冠热门呢,整得我心里七上八下,没想到就这水平。
如果其他乐队和艺人也就这水平,那不用想了,冠军不是启明星男团就是光辉岁月。
十分钟后,一曲完毕,现场的气氛热烈非凡。
接下来换第二支邀请队伍上场。
是一支叫作“狂人”的乐队,乐队以歌曲风格多变,尤其钟爱快歌、热歌扬名。
乐队走到舞台上,主唱拿起话筒。
“接下来,我为大家演唱一首原创摇滚歌曲:《无法无天》。”
轰!
一句话成功引爆全场。
尖叫声。
呐喊声。
还有起哄的人。
吵吵闹闹的声音让谢小二感觉耳膜都快炸了。
“怎么了他们这是?”
“不就是唱首摇滚歌吗?至于这么兴奋。”
刘枫无语地看谢小二一眼,“你知道什么?摇滚歌曲在华夏可是一直都很有地位的,只是这些年摇滚歌手方面出现断层,很多喜欢摇滚的人都找不到喜欢的摇滚歌,只能退而求其次,去听流行乐。现在狂人乐队说要唱摇滚,自然会有人兴奋。”
谢小二纳闷:“不就是摇滚,至于吗?”
上一世虽然也出现过这种状况,但没持久,之后陆续崛起一批新摇滚艺人或老牌乐队,例如汪峰、郑钧、黑豹乐队等等。其实说起来在上一世摇滚就不曾没落,只是后面出现了“伪摇滚”与“真摇滚”之争,加上一批老摇滚艺人退出,才让人以为摇滚已经没落而不是改变了。
郑元过来插话,看谢小二跟看乡巴佬一样:“你懂个球,现在摇滚只在日、韩、美、欧等国流行,每个国家都有自己国家风格的摇滚歌曲,但在华夏确实已经不在了,大多是把外语摇滚歌曲翻译成中文再进行演唱。你可以想象如果一个你以前很喜欢,中间不在了,然后现在发现它还在时自己的心情。”
谢小二点点头,这么解释,现场观众热烈的气氛就能够理解了。
毕竟狂人乐队说这首摇滚歌是原创。
不过这个世界的摇滚乐也不知道好不好听。
猛地,霓虹灯疯狂闪烁。
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响起。
贝斯!吉他!
暴躁的鼓点像敲在人心头上。
现场气氛越发火爆。
……
一曲终了,所有观众都如痴如醉,疯狂挥舞手中的荧光棒。
“狂人!”
“狂人!”
“狂人!”
有人在竭力大喊:“太好听了!”
“这次来现场果然没让我后悔!”
“真是震撼!”
有人眼泪汪汪的,时不时擦拭眼角:“摇滚,摇滚果然还在!”
“我没来错,我喜欢的摇滚果然没有消失!”
与其他观众不同,谢小二这会儿一脸懵逼。
这也叫摇滚?
是我产生幻听了,还是艺术细胞早被上一世的封建社会抹杀了。
分明连“伪摇滚”也算不上好不好!
摇滚是一种流行音乐风格,隐隐独立在流行音乐之外,最初出现在老美国家内,以其灵活大胆的表现形式和富有激情的音乐节奏表达情感受到大众喜爱。
在国人的传统意识中,一头长发加上皮夹克就是摇滚。然后有人认为,摇滚就是吉他上的solo,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节奏。有人说摇滚是一种精神。
格雷尔·马库斯认为摇滚无非是“一种美国文化”。
卡尔·贝尔兹视摇滚为“民间艺术”。
查理·勒特称摇滚为“城市之声”,认为它是都市少年们创造的新音乐呐喊。
早期摇滚的音乐来源非常广泛,主要的包括布鲁斯、r&b、和乡村音乐,其它还有福音音乐、传统的流行乐、爵士、以及民间音乐。所有的这些影响加在一起构成了一种简单的以布鲁斯为基础的歌曲结构,它是快速的、适于跳舞的、而且容易让人记住的。
也因为早期摇滚音乐来源广泛,国人最初自创摇滚同样以布鲁斯为基础的歌曲结构进行创作,所以后来有人并不以这种结构创作,进行创新,就被人认为创作的歌曲不是摇滚,是“伪摇滚”。
这才有了“真假摇滚之争”。
其实在国外也有创新,他们扩大了摇滚原先的定义,从英式入侵、民间摇滚、迷幻摇滚,再到硬摇滚、重金属、华丽摇滚,再到朋克。摇滚之后变得多种多样,并不拘束在严格框架内。
乍一看,摇滚其实不好定义,一些节奏快、配上架子鼓和贝斯的普通流行乐,如果再吼两嗓子,也算摇滚。
其实并不是这样。
摇滚乐并不只是低鸣深沉的狂吼咆哮、电吉他超麻辣的音色再加上极快速的反复节拍及密集鼓点,问什么才是摇滚就像你问你女朋友以前交过几个男朋友一样,永远得不到真正的和正确的答案,有时候答案还会相互颠倒。
因为摇滚始终在前进,一些固执的国人疯狂迷信国外,认为只有国外创造并在国外流行的摇滚风格才算是真摇滚,自家人如果进行创新就是伪摇滚,其实他们又有几个知道国外摇滚乐也在不断进步与改变?
前卫摇滚、古典摇滚和艺术摇滚、爵士摇滚、重金属,能说的例子都太多了。
这些谢小二都知道。
只是他现在看着台上的“狂人乐队”,听完他们刚刚唱完的一曲“摇滚歌曲”。
谢小二想到一种答案。
摇滚,是一种精神。
它包括青年自主意识(包括对社会的反思或者反叛,基于其激烈程度不同)、爱与和平、享乐主义或者纵欲主义、悲观主义与虚无主义。
如果你的歌曲里包涵这种精神,那么这首歌就是摇滚。
不是长发、皮衣、吉他加架子鼓,摇滚更不只是一个大喊大叫的沙嗓子!
而此时台上的“狂人乐队”,似乎只有一个大嗓门。
他们所唱的歌《无法无天》谢小二没有从中听出一点摇滚精神存在的意思。
当然,如果说这是华夏摇滚进步之后的产物,可以算作摇滚乐,谢小二也无从反驳。但如果抛开摇滚之争,单独论音乐是否动听——
渣!
如果黄志杰上场,能把他们吊打!
现在气氛这么热烈,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大家都希望摇滚乐重新出现,于是忽略了歌声是否动听。
但摇滚乐如果真想在华夏再一次流行起来,你再如何辩解自己的歌是摇滚乐,一句“不好听”就能再次将你打入万丈深渊。
忽然很期待等黄志杰参加表现后这些人的表情了。
正想着黄志杰,谢小二远远看见主持人上场。
“哈哈,想必大家刚刚都听得过瘾吧?”
“过瘾!”
“我果然没来错!”
“太好听了!”
主持人示意大家稍安勿躁,他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容。
“那么大家还想不想听更好听的?也是摇滚乐喔!”
“想!”
“当然想了!”
“难道他们要让狂人乐队再唱一首?”
主持人这句话明显有挑衅的意思,一支邀请队伍在开赛前演唱一首歌已是明文规定,不可能再唱第二首,现在主持人这么说,明显是要将第三支出场的队伍与第二支队伍狂人乐队作对比,好让观众气氛到达更高的程度。
主持人拿出一张小卡片。
“既然大家都想,那么我宣布接下来表演的一支乐队,他们宣称自己是一支只钟情于摇滚的乐队,也期盼能用摇滚乐征服大家,他们就是——
光辉岁月乐队!!!”
后台,正在操控台监视各个摄影机的钱导演微微一笑。
我临时安排你们出场,倒要看看以前默默无名的你们是不是有那个运气能够打败老牌乐队狂人!
哼!走后门的还想借我这个舞台出道?
真当我钱某人好欺负不成?!
他不知道此时在观众席中的谢小二也在笑。
“黄志杰就要出场了?”
“有点意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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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座无虚席的说法,在舞台下方所有座位都被拆除,上面原本能够封闭的顶棚此时也被打开。
钱导演坚持认为,只有能靠表演将观众打动,让他们随着你的歌声摇摆身体的选手,才算是一名合格的艺人!
如果连现场观众都征服不了,我凭什么让你晋级,让你获得名次?
此时来到现场的观众足足有两万多人,现场有近千名警力与保安负责维持秩序。
没有抱怨声存在,所有观众都知道,此刻他们才是真正的评委。
比赛开始之前,会有三支邀请队伍上台表演,带动气氛。
第一支邀请队是来自华夏东北的“狼牙乐队”,凭借粗犷的的嗓音,他们再开赛前就受到了无数观众的追捧,是夺冠热门。
他们一出现,场下顿时尖叫声一片。
“狼牙!狼牙!狼牙!”
观众们都在叫乐团的名字。
他们此次演唱的歌曲是他们原创的热门歌曲《花儿红》。
一首比较平淡的歌曲。
有钢琴声响,主唱坐在钢琴边上,边弹边唱:“有朵花儿,在我心里,一直不曾枯萎……”
吉他声、口琴声陆续响起。
霓虹灯闪烁。
谢小二也来到比赛现场,这会儿跟着郑元、李冉、刘枫等人站在一个角落。
李冉闭上了眼睛:“真好听,不愧是狼牙乐队。”
刘枫如饮甘泉:“粗犷的嗓音却将一首整体平淡的歌曲唱得如此优秀,真是服了。”
郑元少有听普通话发音歌曲,静静欣赏,不过从他表情看出,他也很喜欢这首歌。
谢小二:“……”
他完全懵了?
就这个?
这也叫好歌?也算是好听?
我去,还夺冠热门呢,整得我心里七上八下,没想到就这水平。
如果其他乐队和艺人也就这水平,那不用想了,冠军不是启明星男团就是光辉岁月。
十分钟后,一曲完毕,现场的气氛热烈非凡。
接下来换第二支邀请队伍上场。
是一支叫作“狂人”的乐队,乐队以歌曲风格多变,尤其钟爱快歌、热歌扬名。
乐队走到舞台上,主唱拿起话筒。
“接下来,我为大家演唱一首原创摇滚歌曲:《无法无天》。”
轰!
一句话成功引爆全场。
尖叫声。
呐喊声。
还有起哄的人。
吵吵闹闹的声音让谢小二感觉耳膜都快炸了。
“怎么了他们这是?”
“不就是唱首摇滚歌吗?至于这么兴奋。”
刘枫无语地看谢小二一眼,“你知道什么?摇滚歌曲在华夏可是一直都很有地位的,只是这些年摇滚歌手方面出现断层,很多喜欢摇滚的人都找不到喜欢的摇滚歌,只能退而求其次,去听流行乐。现在狂人乐队说要唱摇滚,自然会有人兴奋。”
谢小二纳闷:“不就是摇滚,至于吗?”
上一世虽然也出现过这种状况,但没持久,之后陆续崛起一批新摇滚艺人或老牌乐队,例如汪峰、郑钧、黑豹乐队等等。其实说起来在上一世摇滚就不曾没落,只是后面出现了“伪摇滚”与“真摇滚”之争,加上一批老摇滚艺人退出,才让人以为摇滚已经没落而不是改变了。
郑元过来插话,看谢小二跟看乡巴佬一样:“你懂个球,现在摇滚只在日、韩、美、欧等国流行,每个国家都有自己国家风格的摇滚歌曲,但在华夏确实已经不在了,大多是把外语摇滚歌曲翻译成中文再进行演唱。你可以想象如果一个你以前很喜欢,中间不在了,然后现在发现它还在时自己的心情。”
谢小二点点头,这么解释,现场观众热烈的气氛就能够理解了。
毕竟狂人乐队说这首摇滚歌是原创。
不过这个世界的摇滚乐也不知道好不好听。
猛地,霓虹灯疯狂闪烁。
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响起。
贝斯!吉他!
暴躁的鼓点像敲在人心头上。
现场气氛越发火爆。
……
一曲终了,所有观众都如痴如醉,疯狂挥舞手中的荧光棒。
“狂人!”
“狂人!”
“狂人!”
有人在竭力大喊:“太好听了!”
“这次来现场果然没让我后悔!”
“真是震撼!”
有人眼泪汪汪的,时不时擦拭眼角:“摇滚,摇滚果然还在!”
“我没来错,我喜欢的摇滚果然没有消失!”
与其他观众不同,谢小二这会儿一脸懵逼。
这也叫摇滚?
是我产生幻听了,还是艺术细胞早被上一世的封建社会抹杀了。
分明连“伪摇滚”也算不上好不好!
摇滚是一种流行音乐风格,隐隐独立在流行音乐之外,最初出现在老美国家内,以其灵活大胆的表现形式和富有激情的音乐节奏表达情感受到大众喜爱。
在国人的传统意识中,一头长发加上皮夹克就是摇滚。然后有人认为,摇滚就是吉他上的solo,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节奏。有人说摇滚是一种精神。
格雷尔·马库斯认为摇滚无非是“一种美国文化”。
卡尔·贝尔兹视摇滚为“民间艺术”。
查理·勒特称摇滚为“城市之声”,认为它是都市少年们创造的新音乐呐喊。
早期摇滚的音乐来源非常广泛,主要的包括布鲁斯、r&b、和乡村音乐,其它还有福音音乐、传统的流行乐、爵士、以及民间音乐。所有的这些影响加在一起构成了一种简单的以布鲁斯为基础的歌曲结构,它是快速的、适于跳舞的、而且容易让人记住的。
也因为早期摇滚音乐来源广泛,国人最初自创摇滚同样以布鲁斯为基础的歌曲结构进行创作,所以后来有人并不以这种结构创作,进行创新,就被人认为创作的歌曲不是摇滚,是“伪摇滚”。
这才有了“真假摇滚之争”。
其实在国外也有创新,他们扩大了摇滚原先的定义,从英式入侵、民间摇滚、迷幻摇滚,再到硬摇滚、重金属、华丽摇滚,再到朋克。摇滚之后变得多种多样,并不拘束在严格框架内。
乍一看,摇滚其实不好定义,一些节奏快、配上架子鼓和贝斯的普通流行乐,如果再吼两嗓子,也算摇滚。
其实并不是这样。
摇滚乐并不只是低鸣深沉的狂吼咆哮、电吉他超麻辣的音色再加上极快速的反复节拍及密集鼓点,问什么才是摇滚就像你问你女朋友以前交过几个男朋友一样,永远得不到真正的和正确的答案,有时候答案还会相互颠倒。
因为摇滚始终在前进,一些固执的国人疯狂迷信国外,认为只有国外创造并在国外流行的摇滚风格才算是真摇滚,自家人如果进行创新就是伪摇滚,其实他们又有几个知道国外摇滚乐也在不断进步与改变?
前卫摇滚、古典摇滚和艺术摇滚、爵士摇滚、重金属,能说的例子都太多了。
这些谢小二都知道。
只是他现在看着台上的“狂人乐队”,听完他们刚刚唱完的一曲“摇滚歌曲”。
谢小二想到一种答案。
摇滚,是一种精神。
它包括青年自主意识(包括对社会的反思或者反叛,基于其激烈程度不同)、爱与和平、享乐主义或者纵欲主义、悲观主义与虚无主义。
如果你的歌曲里包涵这种精神,那么这首歌就是摇滚。
不是长发、皮衣、吉他加架子鼓,摇滚更不只是一个大喊大叫的沙嗓子!
而此时台上的“狂人乐队”,似乎只有一个大嗓门。
他们所唱的歌《无法无天》谢小二没有从中听出一点摇滚精神存在的意思。
当然,如果说这是华夏摇滚进步之后的产物,可以算作摇滚乐,谢小二也无从反驳。但如果抛开摇滚之争,单独论音乐是否动听——
渣!
如果黄志杰上场,能把他们吊打!
现在气氛这么热烈,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大家都希望摇滚乐重新出现,于是忽略了歌声是否动听。
但摇滚乐如果真想在华夏再一次流行起来,你再如何辩解自己的歌是摇滚乐,一句“不好听”就能再次将你打入万丈深渊。
忽然很期待等黄志杰参加表现后这些人的表情了。
正想着黄志杰,谢小二远远看见主持人上场。
“哈哈,想必大家刚刚都听得过瘾吧?”
“过瘾!”
“我果然没来错!”
“太好听了!”
主持人示意大家稍安勿躁,他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容。
“那么大家还想不想听更好听的?也是摇滚乐喔!”
“想!”
“当然想了!”
“难道他们要让狂人乐队再唱一首?”
主持人这句话明显有挑衅的意思,一支邀请队伍在开赛前演唱一首歌已是明文规定,不可能再唱第二首,现在主持人这么说,明显是要将第三支出场的队伍与第二支队伍狂人乐队作对比,好让观众气氛到达更高的程度。
主持人拿出一张小卡片。
“既然大家都想,那么我宣布接下来表演的一支乐队,他们宣称自己是一支只钟情于摇滚的乐队,也期盼能用摇滚乐征服大家,他们就是——
光辉岁月乐队!!!”
后台,正在操控台监视各个摄影机的钱导演微微一笑。
我临时安排你们出场,倒要看看以前默默无名的你们是不是有那个运气能够打败老牌乐队狂人!
哼!走后门的还想借我这个舞台出道?
真当我钱某人好欺负不成?!
他不知道此时在观众席中的谢小二也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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