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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我的年龄与世俗成见

小说:百年唯一人作者:万笑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5-24 16:10:41
其实眼下很多波折都源于我太年轻了。

        我曾和母亲说起过:年少出名多嫉妒,各种流言蜚语因此而生,人们害怕后起之秀,所以群起攻之都是常见。

        就如同写小说吧,假如我安稳的写,在五十岁后才出名呢?那样子一来,就会有口皆碑,人人喜欢,因为我老了,没有别人会担心我,女人们也不会喜欢我,自然少掉许多麻烦缠身,更不会有很多无稽之谈总是拉扯在我的身上。

        我现在的局面也是如此,因为年轻,所以很多事说不清,所以我只能选择靠不停的在外工作来实事求是去证明自己的真实,就要在所有人都可以轻易看见的环境里。

        你看,许多女人啊、是非啊、诬陷和中伤,都因此而清除掉了。

        其实许多事没那么复杂,就是看钱,有没有利益往来,因为争权夺势或者贪黑害人,人间事,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钱。

        而我没有钱,那么就从根本上『看清楚讲清楚』了我的真实。那些争斗,都只是有利益冲突的人们的私相争斗起来、尔虞我诈。

        之所以谣传到我,不过就是我出名了,名来源于善。

        而每个人都想自己的利欲熏心为非作歹的时候可以『堂而皇之的占据正面』。

        ——眼下我为什么不躲清闲好好写小说?不过小说路被压迫,同时『深居简出』并不能减少麻烦。

        妖魔化我的行径,在我看可笑,但在其他人眼中却很写实,甚至就算亲爹都分辨不清真假。

        因此,我只能出门工作,被所有人看见,检视。

        ——这也是为什么一旦我发现我所在的地方发生『地盘战』,两方或超过两方势力开始争斗,我就必须走、离开的原因。

        因为任何人假借我之名来搞事情,无论对错是非,都会变得『不公平』。

        我首先让大环境『公平』,不能因为我成道了,是有些福德之人,就因此改变了别人的地盘的风水人气。

        所以我也难以在一地久居。否则必然容易被围堵住,水泄不通,到时不能被自由看见,又要多添事端。

        而我走后,孑然一身、两袖清风,许多疑问也就自然不问可知了。摆明没关系。

        ——而走也不是随便走的。

        在小城市争斗时,为了证明清白,我需要远走,彻底摆脱一地的纠缠,然后再在那里证明自己的清白。

        而一旦争斗又起,我只要能基本保证老百姓的安全,我就会继续走,而走就是去大城市、去治安好、警力多的城市,因为这样可以更好的『监视』我,能查证更清楚争斗的真实,其实都与我无关。

        ——而若大城市仍然不能限制争斗,还是要利用老幼妇孺再惹争端,我就只能朝『政治』中心走。

        所以眼下我去京城生活一段时间,是势在必行的。

        否则就难以解决身边的纠缠。

        简单说,我的根子缘起在哪,我就往哪跑,就让他看清楚我、也是要他盯紧我身边。

        虽然江湖里尔虞我诈血雨腥风,但若和政治人物比,简直就是一群野孩子。

        所谓上不了台面。

        能上台面的人才是有真本事的人。只敢在黑暗里走诡道的,不足为患。

        ——

        但关于我,肯定是遇见争斗,便要走掉,否则被套上利益关系,就真的说不清楚了。

        因此钱财和女人,我都是不碰的。因为都是害我的,不是帮我的。

        ——至于『该杀就杀』,其实我讲的就是一个『公平』二字,不要因为我而顾忌,都是和我无关的事,你们自己拿主意,随便行事,符合你们的立场或利益就好。

        ——另外,不要总盯着我写小说里的『情节』。

        我的小说和『现实世界』无关,至少与时事无关。

        小说里可能会有现实的缩影或者透着一点现实里的道理,也许会有我的回忆与经验,但再没更多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我懂这种道理。

        杀虎不死,反被虎伤,这是愚蠢,切不可取。

        听之任之都是耳根子软的,会害死自己也害苦身边人。

        所以我做事向来一意孤行,虽万死而无惧也。

        ——我若真的有想说的、有感叹的,会如现在这样照直实事去说。

        不会拿什么小说或其他事物隐喻去说。

        ——

        就说我爱护女孩吧,其实在我眼里,就只有那一个女孩,我也不见得保护其一辈子,往往就一个念想,保她一人,而且往往只有一次。

        被她用了,我就再也不管她死活了。在我看,那就是缘尽,自此陌路的我的态度。

        我不辜负人,不是傻。

        给一次利用我,仅限女孩自己,用了便其实是辜负了我,那我还和她讲个屁的感情,自然形同陌路。

        ——若有画面而言,我所谓的爱护,是犹如在尸山血海、家破人亡里,满地尸首间,我走到那个仅剩自己的女孩面前,问她一句:从此向善,就跟我走,否则,就至多丢给她个玉佩,然后人走茶凉、转身便遗忘干净。

        至于这玉佩能有多大用,她还能活多久,就都与我无关了。

        我已仁至义尽。

        ——

        总之,小说就是小说,人物作为是为故事里的情节服务。而不是为了现实。

        分清现实与虚幻。

        小说是小说,我是我。

        小说的代入感,只是说『我』进入一场虚幻世界的事情。

        与真实毫无关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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