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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高人

小说:百年唯一人作者:万笑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5-22 00:10:38
许多时日里,春雨的存在都仿佛是一个『谜』,无论是他、还是他贩卖的二手旧磁带。

        ——他并不是我生长的小城市的原住民,他来自更小的城市。

        而二手旧磁带,在他之前,根本没有人贩卖过,因为根本卖不出去。

        这是一个原本完全没有市场的生意,是完全因为他的出现和包装、展、产生……所以,他也理所当然的垄断了市场。

        那时代里,『原版』这词在我这个几乎饱读诗书的学生面前,都是个闻所未闻的新鲜词儿,触目所及的盗版市场里,哪里有原版的生存空间。

        ——春雨却很厉害,因为他的二手旧磁带,价钱卖的简直比原版新磁带还要贵,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一盘张学游的磁带,是香港行的、张学游的第一盘专辑,名字好像是《smi1e》吧,那盘磁带,被他卖出了一百五十元的高价。

        天啊!……真的无法形容那一刻带给我的冲击,还有随后得知他收购那盘磁带的价钱……三块钱。

        高人!绝对的高人啊!——在那个我还在为离开学校能不能生存,或者会饿死的迷茫与恐惧下,他的出现和这一幕,在我的世界里,简直堪比是『仙丹』,在我眼里,他就是那个可以给予我在社会里活下去的新知识的『绝世高人』。

        事实也的确如此,他带给了我对社会的认知,不仅仅是开一扇窗户那么简单。

        ——我从小就每一天的不停不停的花钱,所以对钱实际上是很敏感的。

        而他,已经成为了我仰慕的高人。而且磁带又是我最喜欢的歌曲的承载品,所以无论从哪一点来说,他都对我至关重要。

        那时代可没有电脑和网络,至少不流行,若没记错的话,1995年左右,几乎和486没多少区别的大脑袋台式电脑价钱大约是一万七千元左右……

        用月薪三百元算一下,大家就明白了,那根本不是普通人买得起的东西。

        ……我为什么知道?

        因为我遇见的有钱人有点多。嗯,仅止如此。

        ——

        所以,一盘原版磁带就算只需要十元钱,但那音质可是盗版磁带无法比拟的,就算你用二十元钱的录音机去听,差距也如牛鼻子与猪鼻子一样的明显。

        可一盘磁带只有十歌……

        我听过的歌曲,至少有上万……

        假如都用钱来换算的话,我的确买不起那么多磁带。

        ——

        他其实也是个不太好亲近的人,虽然因为我年龄小、又真心喜欢磁带、并且是真的穷,所以让他能够体谅我的靠近,但却始终对我不冷不热,至多就是让我拿几盘磁带回去免费听,然后便是微笑,永永远远的微笑,记忆里,他从来没有大笑过。

        我小时候最喜欢没心没肺般的把嘴巴张得奇大,五官都扭在一起的贼丑贼丑的大笑了。

        很多时候都会笑的前仰后合、肚子连着腹肌都笑到疼。

        ……可他没有,他永远是冷着脸或者微笑。

        若干年后,那也成了我的脸了,没了什么大笑,永远的面无表情或微笑,泰山崩于前也不形于色。

        当电视里正不停鼓吹演员们的开放个性可以有多少种表情而引以为傲的时候,我经常会冷冰冰的看待他们,因为我唯一需要的表情就是微笑,否则连表情都不需要,就算刀砍在我的身上、就算即将死去,也必须这样。这是我的成长里,早已确定的事情。

        ——

        终于,在我日复一日持之以恒的『帮忙』下,他在一个微微下雨的日子里,对我说:“磁带的封皮袋子都潮了,要回家换。……你现在有时间吗?跟我回家,帮我换袋子。”

        我双目里一定放出了光,那是大喜过望的样子。

        “好啊。”

        ……

        他家租住在一个很平凡化的老旧楼房里,我后来现,真正的高人都喜欢『藏身』,和那些电视上总是冠冕堂皇的明星完全不一样,他们不喜欢被太多人知道,也不会居住在昂贵的区域,就算他可能并不缺钱。

        ——

        进入他的家,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看到了他的女人。

        他已经有三十多岁了吧?或者四十多岁?不知道,我没问过、也不想问。但我却听他们提起过他女人的年龄,二十岁。据说跟他的时候,才只有十六岁……

        我为此惊叹。

        无论是那时候还是多年后,我都并不认为春雨是个可以给女人传统意义上的幸福与安稳的好男人。

        他更像是传说里的江湖人,行踪飘忽不定、身世扑朔迷离、还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本事。

        ——

        我在他家里,规规矩矩的做事,他要我做什么就做什么。十足学生的样子。

        他终于笑了,那是一种审视之后、显露出真心实意的微笑。当然,依然是微笑,假如你不是久伴他的人,一定分不清他微笑的区别。

        他永远只是在微笑,这是他唯一可以称之为表情的表情。

        当然,他还有第二种表情,但没有人想看到,后来我见到过,就像是看见失去了理智的我,那双眼睛里,是嗜血的。

        如狼一样。

        ——

        他微笑的告诉我:“磁带的封皮是纸质的,很容易就脏掉破掉,那样子品相不好,就卖不出好价钱了。想要卖出好价钱,就要像对待邮票一样的对待它们。”

        “邮票?”

        邮票我是知道的,同学里有热爱集邮的,整天珍贵的跟什么似的。

        他指了指那一大盒子磁带,笑道:“还不都是纸做的,但我们的更好点,因为还有人在里面唱歌。更适合珍藏和珍惜。”

        我深以为然的点头,那时节里,歌曲对我已经有着无比重要的地位了。若没有歌声来排解我心中的苦闷,我真不知道,我该怎样『状若如常』的存活下去。

        我也需要情感的泄,就算眼泪可以在心里流,但依然是需要泄的。

        ——

        “走吧!不能让你白忙,你嫂子已经在饭店叫好菜了,咱们下楼去吃就行。就在楼下不远。”春雨招呼我。

        我在那时候是根本不知道『客气』是什么东西的,我完全由着性子生活和选择,不喜欢就不去应酬,虚伪的客气完全不会,甚至都不知道。

        我很快乐的接受了邀请,那一顿也只是寻常的饭菜,但我吃的并不枯燥,一方面是学到了『社会知识』而欢欣鼓舞,另一方面是看到了她和师傅相处的快乐且融洽的样子。

        ——我的人生里,遇见过几个幸福的足以证明传奇的人,只是那种事永远都是别人的,和我无关。

        我只见识过美好,而没有美好过。

        ——

        嫂子很喜欢我,主动让我学做生意,跟着师傅、她男人学。

        看得出她真的很爱他、也很依赖他。

        我当然求之不得,学做生意的事,就在这样快乐的氛围下,达到了。

        ……喜形于色的我们关系一下子更亲近了,然后,我听到她主动讲起了他她的过去。

        说真的,我的确有些好奇,他们的故事。

        而故事还真是不复杂。只是却有着那个时代里,独有的气息,那些肮脏与腐臭的……

        家里有矿——在多年以后,俨然已经成了人人称羡的有钱人代号。

        但在那时候可不是,开矿二字,代表的是刀枪血雨与避恐不及。

        ——师傅的故事,就是从一个矿厂附近开始的。

        那时节的偏远地区,女孩子单独走路是非常不安全的。老婆生孩子,没有人喜欢要女孩,因为实在没用。……她家住在矿厂附近,……那时节的女孩子,在十五六岁时已经懂得恋爱与性感这些事情了。她也和大多数同龄人差不多,开始去歌厅唱歌。

        那一晚,她和师傅初相遇,也许是歌厅里太黑看不清年纪吧?又或者其他一些什么异性相吸的原因,总之,相谈甚欢、同时异常兴奋的他们走出歌厅,走在马路上……不肯打车回家,因为仿佛有说不完的话,所以『压马路』的谈着恋爱。

        然后,一辆挂着矿厂牌照的面包车出现,拉开门,两三个混混跑下来,不由分说的就要把她拉上车……

        若真的被强拉上去,结果可想而知,那时节,最好的下场就是被强暴,若运气差点,可能就是在此后,死在哪个不知道的地方,运气好的有尸可见,运气不好的就可能成了哪处矿坑里的无名尸骨……

        ——据说那一次,师傅大神威,用一把水果刀,挑翻了一车流氓!

        我不知道那是怎样子的一种场面,但我却明白了,为什么她后来宁愿和父母断绝关系,宁愿无依无靠的选择跟着他,从生到死、不离不弃。

        我,似乎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喜欢上了水果刀。

        因为无论西瓜刀还是三棱刺,都不可能真的拿来防身。

        至于在一群流氓面前,用拳头防身……

        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或许可以,但若有个女人在身边的话……

        根本做不到。

        ——那是一个『绝大多数时候只能靠自己』,警察是指望不上的时节。

        ——假如你真的有一天弄懂了警察的真实人生,你就会知道,『生不入官门,死不下地狱』的真实性。

        就像是遭遇流氓的时候,你想要『以德服人』……

        ——

        师傅是逃出来的,躲风头,当然,主要是躲那矿厂的人。

        在小地方,矿厂几乎就是那里的天。

        那时节里,工作匮乏的会让人麻木不仁、深深绝望。

        ——

        我开始跟着师傅学做生意了,在他身边,支起一个小摊子,卖的货,完全就是师傅那大盒子里搬出来的……

        后来我鼓足勇气和父母要来三百元钱,正式从师傅手里盘来一批货,开始了认真的做生意。

        记得最好的时候呀,我中午那一阵子里,手里可以抓满满一把的钱,多到我根本不知道是多少钱。

        我也不知道要防贼,又或者该把钱快放进钱包。

        我什么也还不知道,可我也不怕,因为这里和我的学校只有一条小马路的间隔,街道上有许多的同学,还有师傅和市场里其他的好友在暗中支持我。

        真的来抢我钱……可能会死的很惨吧。

        谁知道呢,没生过。

        ——

        其后不久,我开始跟随师父的脚步,一起走进了歌厅,那传说中纸醉金迷的地方、生意人的世界。

        我开始学会了什么是应酬、什么是喝酒、什么是以唱歌来交际……

        我也弄懂了,那个师傅身边,在读警察学校的大男孩,带着他同校女朋友,在这个小马路上、在我的面前,他一脸坏笑的把手自她的领口伸进去,在胸口的位置把玩……她眼神里如春潮泛滥的看着我,是怎么一回事了。

        ——我和绝大多数人不一样的,他们一开始接触的警察都是公事公干的,而我认识的全部都是他们私底下的样子。

        那是一个绝对的高危职业,所以,男人们玩的更加大胆与疯狂,至少在年轻的那个时候。

        ——

        与日俱增的收入,又让我对学业之路有些蠢蠢欲动了,尤其是听见老师课堂上所说的一个故事——『勤工俭学』。

        我以为,我也做得到。

        因为我已经会赚钱了、我也许可以养活我自己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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