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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荣辱

小说:百年唯一人作者:万笑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5-22 00:10:33
小孩子的世界总还是过分简单的,就算没有小朋友能够分享我的喜悦或悲伤,但我总还不需要『树洞』来隐藏我的秘密。

        虽然心中要寻找的她,就如同坐禅修炼一样子,是我谁也不肯说的秘密。

        但一个我很喜欢的同班女同学,这种事,我还是不介意向父母堂而皇之的介绍出来的。

        万一她就是我要寻找的那个女孩呢?

        先给父母做个预习,免得日后感到惊讶。

        我小时候就知道把我想要做到的事实,从一开始就慢慢的渗透给别人知道这种事,然后再接下来的日子里,云淡风轻的做到它。

        书上说,这叫做『潜移默化』,是兵法权谋的一种。

        我哪有那么厉害?

        我倒是蛮赞同另一种说法的,叫做『温水煮蛤蟆』,把一件突然的事情,变成不突然了。

        这样子会省去我许多麻烦,还有比麻烦还麻烦的解释,还有,没有人能阻止我,嗯,我猜这才是我最在乎的。

        我要做到的事,不允许任何人阻止我。

        否则,无论是谁,我都会把他们当作是我成长面对的『磨难』,只会战胜他们,就算六亲不认、甚至大义灭亲都在所不惜。

        可能因为这样吧?

        所以我不觉得我需要交朋友。我不想给自己的小小人生里,增添任何不必要的麻烦。

        我总觉得,我的人生,是要从『找到她』以后,从『保护她』才真正开启的。

        现在的我,只需要修炼、成长,拥有更多更多的力量,这样就足够了。

        ——

        小学的开学典礼后,刘老师带着我们班的全部同学去公园游玩,虽然我不需要交朋友,但我还是觉得这样的游玩很棒。

        果然,小朋友们的关系,离开书桌后,一日千里,很快就彼此熟络起来了,没半日光景就有说有笑起来。

        我呢,则在游玩里,很偶尔的,会把目光看在刁娜身上,在我看,她真的很漂亮,或许我看着她的目光太久、太贪婪吧?

        反正,一定有许多同学都注意到了。

        但谁在乎呢,我只是在做我觉得正确的事情。

        ——

        游玩的照片被很快的以加快加急的方式洗好了,我分到了属于我的那张照片,只是一张同班同学的大合照。

        四十多个人的班级里,每个人都是小小一只、稚气未脱的样子。

        老师告诉我们,接下来的小学六年生活里,我们这些人就是会一直在一起的同学了,所以一定要团结友好。

        我还不太懂,六年究竟有多长?

        我小小的年纪里,还装不下对时间的概念和感觉。

        所以就算是听说很多人羡慕执迷的长生不死,在我的世界里,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

        我不认为一直活着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我只需要找到她、保护她、然后和她一同老去、一同死亡,我觉得这样就挺好的了。

        不需要其他的。

        从来都不需要。

        ——

        “妈!爸!你们快看,这个女孩漂亮吧!?”我回到家里,丢下书包,举着那张对我来说还显得尺寸很大的大合照,手点在刁娜身上,对父母说。

        父母似乎很喜欢我对女孩感兴趣的样子,必定那和我以往的生活样子完全不同。

        我从来不和女孩子玩,嫌弃她们的胆小和笨拙。

        我可是一个爬墙很厉害的男子汉。

        尤其是父亲,笑的格外开心,他走过来,和母亲一同盯着我指的那个小人儿,父亲不禁莞尔一笑,调侃道:“这怎么叫好看呢?你瞧,长得跟个猴子一样。”

        母亲听完一看还真像,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气的脸都红了,不过……

        我瞧着也觉得她挺像一只猴子的。

        “不管不管!我就是喜欢她!”我以『一言九鼎』的霸道方式结束了这一场不太愉快的对话。

        我以为,这就是『我喜欢她』所遭遇到的最大的反对声了。

        然而……

        “刁娜让我来告诉你,她不喜欢你!要你离她远一点!”

        我第二天上学,课间休息时,正望着学校角落里,那两三颗开着粉白色花朵的梅花树欣赏,觉得好美。

        一个如此刺耳的声音便扎进了我的心灵里。

        是的,那仿佛不是听到的,而是扎进来的,像是用一把细小的刀子,凶狠无情的扎进了我的心脏。

        否则,谁会对一个一年级的小孩子这样残忍?

        我转过头,看见一个似乎也是我们班女同学的女生,用她那只肥胖的手指指着我。

        她的脸是长且胖的,像个冬瓜,眼睛因此显得很小,个头不算矮,但依然很胖,我们那时候不会刻意取笑谁长得胖,老师不允许。

        可终究没人喜欢胖子。

        所以我们有一种说法,叫『撇铅球的』。

        她就是我们班公认的那个撇铅球的女人,运动会时的铅球赛,就『依靠』她了。

        ……我被这样一个我几乎记不住的女孩义正严辞的指着我,又被搓破了心底最柔软最美好的那个梦,我只觉得一种让我脸红心跳也无比愤怒的情绪、染在浓烈的委屈里,砸在我的脸上我的眼眶子,我整个人都呆住了。

        ……那是我第一次被人伤害到『我心中的秘密』。

        我曾把她当作我要找到的她,不确定不知道,只是如此有过甜蜜的幻想。

        却被她如此狠辣决绝的伤害了我的心。

        我究竟做过什么惹她讨厌的事情吗?

        没有,我甚至还没有和她说过第一句话,我还在思考,怎样认识她、怎样询问她,我的那个自小而来的梦——找到她的梦想。

        她就这样子毁掉了所有的一切。

        胖女人走掉了,我绕着梅花树打转儿,我看起来像是什么也不在意的在玩,其实不是,我在修复自己的受伤。

        我像是一个孤独的狼一样,独自舔弄着自己的伤口,不给任何人说、不让任何人知道。

        我坚信我要寻找的她不会如此待我。

        从那一刻开始,我把我的内心世界封闭的越发森严了。

        因为我发觉,与被父亲暴打相比,这个才是让我最痛的疼。

        我不喜欢疼,

        不喜欢。

        ——

        我换座了。

        她是我第一个同桌,以极其短暂、粉身碎骨的方式。

        ——

        也许是环境育人更重要吧?

        我总觉得学校里的氛围。与其说是学习,倒不如说更像是沙场。

        没人羡慕、在乎,或者这样说:捧着书本在操场或者课间时候的书桌前宁静认真的阅读,不是一件很酷、会被人称赞的事情。

        就算是老师也不会,她会要我们去玩,去运动。

        是的,我从小的认知里,跑跳运动,远比死读书重要的多。

        这是老一代人用『血一样』的教训换取来的。

        我时常能从我始终认为是全世界最好最慈祥的刘老师眼里,看到对我们的疼爱、慈祥,还有对『自由』的珍惜。

        教室就像是一间笼子,老师喜欢看见我们跑出去,在操场上四处撒欢的玩儿,那一副副热血滚烫的『挣脱牢笼』的样子。

        所以,那时节,能留给我们读书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因为我们有比读书更重要的事——玩。

        去跑、去跳、去玩乐。

        我猜,我有着远比很多小孩子更加幸福的童年、少年……

        直到很遥远很遥远的……

        ——

        “班里会打架的男孩子都出去!我们学校有女孩子被「抢劫」了!你们必须保护她们,打跑那些混蛋!”

        记忆里,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慈祥的老师突然义正严辞、怒气勃发的样子。

        每一个人,都能不费吹灰之力的感受到老师心中的愤怒。

        我们也跟着愤怒了。

        抢劫犯是什么?

        我们还不懂,但我们懂,我们要出去『打人』!

        ——尽管平日里总是慈祥老好人样子的刘老师给人感觉不出丝毫压力,但她那满头花白的头发和充满沧桑智慧的双眼,很清晰的表达着她也有更早年代里,遭遇文革的故事。

        那是一个知识分子被四处喊打的日子。

        我去见过这样好的老师的家庭,一个很陈旧的老楼一楼的单室,住着老师和老师的爱人,还有几个小孩子……

        狭小,是我唯一的感官。

        可老师并不介意、老师的家人也都热情的招待着我们。

        我就只觉得有些眼眶发热、忍不住里面滚烫着的潮湿。

        老师是伟大的。——我从小便如此坚信着。

        即便后来遇见过许许多多并不美好的老师。

        ——

        老师说要维护学校的荣誉,我们就跑出去打架。

        没什么好说的。

        我们几个平时特别淘气的第一个冲出去,我因为身手好,所以焦急下没有走学校的大门,而是几步蹬上学校已经因为我长高而显得低矮起来的砖墙,转手一番,跃过去,

        砰!

        狠狠跳到了校墙外的地面上。

        人像猫一样蹲趴在地上,双手用力的拍在地面,这是一直以来跳墙落下来时我的动作。

        习惯成自然,从来都很安全。

        可这一次……

        出现了意外。

        一颗棱形的有小手指粗的石头,鼓起在地面上,然后随着我拍打地面的手掌,在我大拇指下的靠近掌心的肉掌中,狠狠的扎穿进去。

        疼。

        非常疼!

        我几乎下一秒就感受到了异样的疼,低头摊开手掌去看,只见我的右手掌被扎穿的地方,全是碎石子,鲜血顺着石子的缝隙流淌下来。

        我犹豫着是不是要先去打那些抢劫犯?

        但手掌的疼太剧烈,所以我决定先去清洗伤口。

        ……我从小就几乎不去医院的,我所有的伤口,都是自然风干。

        这一次也一样,我跑回学校里面,在楼墙外身侧翼的露天水槽前,我打开水龙头,清洗着我手掌上的伤口。

        先是洗掉细小的碎石……

        然后掀开被撕开一块的皮……

        里面的肉还在淌着血,而那血水深处,有一块深黑色的石头卡在肉里,我抠不出来,很疼……

        我在一阵犹豫后,放弃了把它从我手掌里取出来的念头,转身再一次冲出校门。

        可是呀,仗已经打完了。

        那几个从附近其他小城市跑来抢劫的,被他们打跑了。

        是的,不是我们,是他们……

        这是一场和我无关的胜利,和我无关的荣誉。

        ——

        教室里,我听着一个男同学眉飞色舞的形容那些抢劫犯的狼狈,说他们如何如何的逃跑,再如何如何追上他们,他们怎样子跪在地上,双手把兜里的钱和裤腰上的皮带高举过头顶,以此求饶……还有最后被警车带走后,他们威风凛凛的凯旋。

        ……我安静的听着,瞧着自己手心处那个伤口,伤口里面的石子……

        那石子后来长进了我的手掌里,好多好多年,变成一块黑色的影子,烙印在我的手心、也烙印在我的心灵里。仿佛是在二十多年以后的某一天吧,它才悄然的从我的掌心里,消失不见了。

        小小的我并没有留意过这颗石子,我只是第一次感觉自己很没用。

        我在想,为什么所有同学都在欢腾跳跃,只有我,仿佛与这个世界——无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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