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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4章 三当家

小说:天庭小狱卒作者:零九二五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5-21 02:11:35
刘浪明明记得,这一万大军都是由老虎、狗熊、、狼这种中大型的猛兽组成,怎么会突然跑出来一只野鸡呢?

        就算真有一只野鸡跟着混进来,也应该早就被吃了才对。

        “大肥兔!”刘浪大喊了一声,把在不远处正在修炼的大肥兔叫了过来。

        “这只野鸡是怎么回事?”待大肥兔来到跟前,刘浪指着队伍里的那只野鸡问大肥兔,大肥兔是动物大军的统帅,应该清楚什么情况。

        “她是我任命的三大家,小花。”大肥兔虽然保持着本体的兔子模样,但却口吐人言,回答刘浪的问题。

        “三当家?”刘浪脑袋一晕。

        他知道动物大军里,大肥兔是大当家,虎王是二当家,这什么时候又蹦出来的一个三当家,关键这三当家还是一只野鸡。

        难道大肥兔被野鸡****了?学会任人唯亲了?

        “为什么任命她当三当家?”刘浪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因为小花是第三能打的。”大肥兔信誓旦旦地说道。

        “第三能打?你没开玩笑吧?”刘浪有些不信道。动物大军里面,作为老大的大肥兔最能打,这一点没有任何的疑问,第二能打的自然就是虎王,作为百兽之王,老虎这个物种本身就战力超强,而虎王是南山群虎中个头最大的一个,在大肥兔出现之前,整个南山山脉都是由虎王说的算,但要说那只野鸡是第三能打的,刘浪可就能不信了。

        别说是老虎,狗熊,狼了,就算拉出一只狐狸,分分钟也能干掉野鸡啊!

        “小花很厉害的,虎王之前都被他抓伤了。”不过大肥兔对于野鸡的战斗力却是非常的信服,旋即将野鸡的辉煌战绩说给刘浪听。

        “虎王能被一只野鸡抓伤?”刘浪愈发好奇起来,他决定亲自见识一下,旋即对大肥兔道:“那你让三当家打一架,我看看!就跟那只狗熊吧!”

        刘浪随手指定了一只大狗熊。

        华夏的狗熊又名黑熊,比起北极熊棕熊,体型上差了很多,华夏黑熊成年之后,体长也就到一米八左右,体重不到二百公斤。

        不过刘浪指定那只狗熊是南山熊群里的熊王,身长超过了两米,体重接近三百公斤,虽然因为行动迟缓,战斗力比不上老虎,但在深山中也是称王称霸的动物。特别是狗熊的皮糙肉厚,防御力惊人,所以一般的动物,即便是老虎,轻易都不会去招惹狗熊。

        动物有动物的语言,得到刘浪的命令后,大肥兔嗷嗷地冲着野鸡和黑熊吼了几声,体型差了好几个数量级的一熊一鸡从队伍中窜了出来。

        野鸡虽然个头小,但却昂首阔步,没有丝毫畏惧,反观狗熊,却呆在原地,一步不敢向前,似乎是对野鸡非常忌惮。

        这让刘浪啧啧称奇。

        狗熊不动,但是野鸡动了。

        一个助跑之后,野鸡腾空而起,竟然飞了三四米高,半空之中一拍翅膀,犹如一只离弦的利箭,自上而下,扑向狗熊的头顶。

        速度之快,看得刘浪一下张大了嘴巴,大到都能塞进一个鸡蛋了。

        作为一个杀鸡无数的人,刘浪见识过的鸡,没有一万,也得八千,无论是公鸡,母鸡,他都没见过能飞这么快的。

        狗熊本就是行动迟缓的动物,看到野鸡奔着自己来了,本能的站了起来,举起了两条前腿,挡在了面前。

        “嘶……”

        野鸡的爪子直接抓到了狗熊的前腿上。

        狗熊皮糙肉厚,正常来说,不可能被鸡爪子抓破,可是让刘浪大为意外的是,鸡爪子触碰到狗熊的前腿之后,就像锋利的刀刃一下,直接陷了下去,片刻之后,带着一块皮肉,腾空而起,降落之后,又是一抓,又是一块皮肉。

        眨眼之间,狗熊护在面前的两条前腿,便血肉模糊。

        “停!”刘浪终于反应过来,赶紧让大肥兔吩咐野鸡停爪。狗熊就算体型再大,也架不住这样的挠法,再不阻止,过一会可能就只剩下一身骨架了。

        大肥兔赶紧吼了一声,野鸡立刻停止了进攻,飞回到原来站立的地方。闲庭信步地来回溜达起来。

        而狗熊则是一阵阵低嚎,前腿的伤势虽然不致命,但是疼痛是免不了的。

        “让熊王先进血池里吧!”

        刘浪现在已经不把这些动物当动物看待,而是当成了小弟,手下,所以看到熊王受伤,刘浪立刻让熊王先进血池。

        血池可以改造血脉,也可修复肉身,熊王跳进血池,前腿上的伤口很快便开始愈合。

        刘浪这时才转向那只野鸡。

        “她叫小花?”刘浪问大肥兔。

        “是的。”大肥兔答道。

        刘浪开始仔细打量起小花,小花身上的羽毛有好几种颜色,最主要的色调是土黄夹杂着赤红,取名小花却也贴切。

        从外形上看,小花和普通的野鸡确实有不同之处,特别是一双爪子,比正常的野鸡大了许多。

        不过因为刚才抓了狗熊的血肉,所以,爪子都已经染红了,根本就看不清原本的颜色,但是前面的三趾顶端却是锋利如钩,即便被染成红色,依旧可以感觉出类似金属的质感,怪不得连狗熊那么厚的皮都能抓透。

        “她一直都在南山?”刘浪问大肥兔。

        大肥兔摇摇头,“小花是前几天突然出现的。”

        “哦?”刘浪就知道南山不可能出现这么猛的鸡,“那她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我问问。”大肥兔用动物特有的言语跟野鸡交流了一通,然后转向刘浪,“小花说她的记性不好,已经忘记从哪来的了。”

        “……”

        刘浪顿时无语。

        不过之前他看过一个文章,好像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很可能因为智力水平的原因,动物们的记忆力普遍都很差,鸡可能也是这样。

        托着下巴想了一会,刘浪对大肥兔说道:“你让小花别排队了,现在就进血池!”

        他总觉得小花这只野鸡,很不一般,或许改造完血脉之后,会有很大的不同。

        “好的。”大肥兔点点头,对小花吼了一声。

        小花拍了拍翅膀,腾空而起,然后一个猛子扎进了不远处的血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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