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诺大繁华,现代而又古典的幽燕都,美丽灯火辉煌的夜晚。
一黑一褐,两道身影,自摘星山而下,快若风般的追逐,时而穿过公路中那停滞拥挤的车流中,时而穿过大街,小巷,飞越数十米,甚至百米高的大厦。
然而无论公路街道的摄像头,还是被经过的人的双眼,皆无法扑捉到这两条追逐的快影。
褐色风衣少年正跃下一棟写字楼,往公路中追逐时,风衣兜里的手机响了。
“我多想再见你,哪怕匆匆一眼就别离。路灯下昏黄的剪影,越走越漫长的林径……”这首歌是房东的猫演唱的《云烟成雨》,每次听到这首歌,他便会想起,一起读书,一起长大的那个同乡女孩。高二时,一次同学们去ktv,偶然听调皮而又任性的她唱过这首歌时的忧伤模样。自此便喜欢上了这首歌,纵使那个女孩歌声中想再见的人,并非是他,他并不在意,多年修行,他自认是个清风明月般的清寒性子,不过大概天性好色,他最喜欢怜惜女孩,他见不得女孩子受苦,更见不得女孩子堕落。
他像是卖火柴的小女孩中,那最后一根火柴,但如今的世界已经遍地都是打火机。用他姐姐伏幽兰的话说,“像你这种暖男,放在影视剧里只能是备胎炮灰的命。”而另一个他很欣赏的,在他心目中好似兄长一般的差点成为他姐夫的人,亦是现在打来电话的人亦说过。
“人能弘道”,或许一种功法代表了一种个性,你便如你所修的“五象化尘诀”一般,总想将浊世变成清明,却不知悲悯太过,亦是魔障,你总以为世间的邪恶污浊,身为世人的你就该背负这原罪。因此,你便搭上自己的渡化他们。但你可知“一阴一阳,”人永远不是亘古长新的太阳,而只是一支蜡烛,而一支蜡烛燃尽后的黑暗更加绝望,只因为之前那一丝光明曾留下的侥幸,你或许将以灿烂的燃烧,成为无尽黑暗的祭礼。”这正是现在手机对面的那个少年最敬重的人在当年一次偶然的切磋过后所说,那人的话,宛若对他命运的挽歌判词,字里行间悲伤刻薄又惋惜心痛。
当时的褐色风衣少年闻言,心头宛若被击中的一颤而随即却是无言以默,有些路不到尽头,谁也无答案不是么?
从回忆中清醒,褐色风衣少年依旧靠神识感应者烟气使逃窜的路口,御风若影疾飞于公路上来往车辆上方数米高的虚空,一边接通兜里响了良久的手机。
“龙语,好久不见啊。”手机对面是青年清朗而又难逃消沉的声音。
“好久不见啊,姐夫。”褐色风衣少年似乎很喜欢手机对面的青年,听到对方的声音,帅气而又带着几分忧郁的脸上,顿时明媚了起来,语态欣喜得玩笑道。
“呵呵~,小伙子真敢说,也不怕气死你家老爷子和你姐?”手机中传来对面青年,故作毫不在意的玩笑,实则语带些许不忿的话。
“那是我姐配不上你,我一向觉得你很好,无论修行,还是做人,如今的你,虽经脉皆废,又岂知不是在经历另一场修行罢了。”褐色风衣少年语气诚挚。
“耶~,这种肉麻的话,还是留到以后清明给我上坟的时候当讣文吧。清欢最近怎么样?”青年的语气中掩饰着感动道,随即有意扯开话题问起了自己的妹妹。
听到自己心中最在意的两个字,褐色风衣少年,嘴角勾起暖暖的笑。“一个月前我离开天一市前,去许家见过她,她现在继承了“真灵神剑”,已经是先天二境初期的高手了,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闷闷不乐,她还是心心念念着那个人。”褐色风衣少年语带一丝失落。
“有情皆苦啊~”手机那头的青年听到后良久不语,似是想起了自己的遭遇,又想到自己和妹妹竟是和自己一样,皆是为情所困,随后用一声感叹打破沉默。
褐色风衣少年,听出了青年语中的神伤,便欲说些开心的事便说道。
“还有,听清欢说月容姐姐,每天闲暇时,都会去许家中那颗银杏树下,静静的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此语一出,手机对面又是一阵沉默。之后青年再次开口却是绝口不提此事。
”嗯,龙语啊,是这样,如今我在药王孙家当恶客,估计这会儿他们都想着明天怎么收拾我,借你的老黄过来装装逼,吓吓那群孙崽。”青年语气变得轻佻,每次他打糊弄时皆是如此。
褐色风衣少年闻言,只好无奈的答应,随后告别。
此时,褐色风衣少年抬头望着异常暗晖的夜空。以及思及在他方才打电话时逃的不知去向的雾气使。此时他的元神老黄不在,因此太多法术无法使出,只得悠悠一叹“浊世本是清者罪,愿我们能再次相遇,我必度你。”
旋即,寻一处无人而黑漆的街道,落了下去。
此时,深知对手修为恐怖的烟气使化作黑烟在幽燕都的大街小巷没命的逃窜。
此时已是深夜,一袭急具气质的黑纱裙,手提考究漂亮的黑包的沈墨烟,一个人行走在回住宿处的路边,夜里这小街道内除了路灯,影子外相当的静谧,当然还有她踩在地上的高跟鞋声。
她的扮相很风尘,这从偶尔又其他行人经过时,淫邪,轻佻的目光,以及悠扬的口哨就能看出,在他们眼中将自己划归为站街女,或者,小姐一类人了。
事实上三年前,刚刚幽燕都艺术学院毕业的她,万分讨厌现在这种妖里妖气,浓妆艳抹的女人。她学的是“国画专业”,水墨写意,山水人物,何其有意境。而那也是她的最爱。她可以七天七夜不眠不休的握着墨笔在纸上挥洒黑的明亮的墨汁。
从中她能感受到,对世间一切的超越,以及对艺术,对极致之美,对道的表达。
古人最高的修养便是“天人合一”,何为“天”,在中国文化中“天”,“老天爷”,并不只是指头顶的天空。用老子的来说便是天就是道,道是一切的根源,万物运行背后的力量,包含并超越一切一切美丑万象的源头与终结。亦是一切灵感的赋予者。
并且事实上,古人各行各业都追求艺术的极致,也就是天人合一,亦称之为有道。蛇有蛇道,鼠有鼠道。为官,讲究的“道政合一”,茶讲究茶道,琴者,音传大道。棋者,见天地经纬,宇宙星辰之道。书着,文以载道。画者,以象述道,盗贼讲究盗亦有道,连当个妓女,亦有李师师,柳如是,鱼玄机之流的名妓,她们身上的可歌可颂之处,亦可称之为她们的“道。”,不要问我道是什么,正因为它是含糊不清的,所以可以代表一切。也可以不代表一切,因为有道,一切平凡而腐朽中却能蕴藏奇迹。
“沈墨烟”这个名字其实是她自己取得艺名,如今的她阻着一间小小的地下室。用来当画室加卧室。
如果仅仅如此,每天在画室画画,那对她而言其实已然是世间最幸福的乐土,但事实上,除了修为极高的修行者,其他人,你艺术修养再高的艺术家,只要在这世间一天都需要吃,喝,拉,撒。都需要钱。
起初的沈墨烟。万分厌恶工作,因为她不想离开那种全身心进入作画时那种神御太虚的感觉。但为了不饿死,也只得找份工作。
大抵搞艺术的,身上都带有一种浪漫主义气质,所谓浪漫主义,说白了就是目空一切,想法华而不实。
因为所有的艺术,都必须从现实升华,讲究“得其义而忘其形。”因此,在这形形**人物的世间,大概除了碰壁就是碰壁。
因此她好几份工作,比如文员,销售,等等。都一一在干过一段时间,深得其意后,便索然无味的辞掉了。
不过艺术总是相通的,她不止画画的好,人长的美,而且歌声也好,毕竟搞艺术的对所谓的美的意境都很敏感,无论去做什么。
于是她费了很大的功夫。便最终寻找到一家名为“醉生梦死酒吧”,做驻场歌手。
最开始她去其他酒吧,还没让唱歌,就被拒绝了。后来在一个非主流打扮的吧台调酒师的建议下,换了一身打扮,更加妩媚动人性感的装扮。一如现在,当然用她的话说,就是一如这个世界,蝇营狗苟俗不可耐。就如同某些东西,招苍蝇喜欢。还真就被录用了。
至于她为何不靠卖画为生,呵呵,我觉得这个疑问,大家可以去问问梵高。每一种艺术,大概皆是某种情怀,某种灵感,某种心情的表达。但对画家本人无与伦比的情怀,灵感,别人未必看得到。况且也未必有共鸣。况且沈墨烟大抵有些搞艺术人的通病。孤僻,内敛,敏感,傲娇。大概她永远不会主动拿着自己的画,摆到天桥上去卖。
此时的沈墨烟,却在这静僻的街道上,却是听到身后,似乎有一阵故意放轻的脚步声。
于是她心里紧张下,手里捏的包更紧,脚步快了起来。
然而仓皇之下,脚下的黑色高跟鞋,却是一拐,“唉呀”痛喊一声,沈墨烟整个人便跌倒在地。
由于她传黑色纱裙原因,却是坐倒在地的模样,却好似模特摆侧身造型一般,一手压着包包在地。撑着上半身不会倒地。黑色紧身纱裙,勾勒出曲线的身材,此刻好似侧坐有好似侧卧,下半截小腿在凄白的路灯下,宛若羊脂玉。
此时脚步声已至很前,沈墨烟不顾腿疼,微微扬起,略带些婴儿肥的鹅蛋脸。
入目却是一个在路灯的美白下,依旧黑脸的,尖嘴猴腮的黄毛。半截牛仔裤过膝盖。黄色背心。耳朵打着耳钉。所谓什么人什么品味,他的着装似乎就在明明白白的告诉所有人。“我是流氓”。
而事实上他就是这一片毫无名气的一个流氓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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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一褐,两道身影,自摘星山而下,快若风般的追逐,时而穿过公路中那停滞拥挤的车流中,时而穿过大街,小巷,飞越数十米,甚至百米高的大厦。
然而无论公路街道的摄像头,还是被经过的人的双眼,皆无法扑捉到这两条追逐的快影。
褐色风衣少年正跃下一棟写字楼,往公路中追逐时,风衣兜里的手机响了。
“我多想再见你,哪怕匆匆一眼就别离。路灯下昏黄的剪影,越走越漫长的林径……”这首歌是房东的猫演唱的《云烟成雨》,每次听到这首歌,他便会想起,一起读书,一起长大的那个同乡女孩。高二时,一次同学们去ktv,偶然听调皮而又任性的她唱过这首歌时的忧伤模样。自此便喜欢上了这首歌,纵使那个女孩歌声中想再见的人,并非是他,他并不在意,多年修行,他自认是个清风明月般的清寒性子,不过大概天性好色,他最喜欢怜惜女孩,他见不得女孩子受苦,更见不得女孩子堕落。
他像是卖火柴的小女孩中,那最后一根火柴,但如今的世界已经遍地都是打火机。用他姐姐伏幽兰的话说,“像你这种暖男,放在影视剧里只能是备胎炮灰的命。”而另一个他很欣赏的,在他心目中好似兄长一般的差点成为他姐夫的人,亦是现在打来电话的人亦说过。
“人能弘道”,或许一种功法代表了一种个性,你便如你所修的“五象化尘诀”一般,总想将浊世变成清明,却不知悲悯太过,亦是魔障,你总以为世间的邪恶污浊,身为世人的你就该背负这原罪。因此,你便搭上自己的渡化他们。但你可知“一阴一阳,”人永远不是亘古长新的太阳,而只是一支蜡烛,而一支蜡烛燃尽后的黑暗更加绝望,只因为之前那一丝光明曾留下的侥幸,你或许将以灿烂的燃烧,成为无尽黑暗的祭礼。”这正是现在手机对面的那个少年最敬重的人在当年一次偶然的切磋过后所说,那人的话,宛若对他命运的挽歌判词,字里行间悲伤刻薄又惋惜心痛。
当时的褐色风衣少年闻言,心头宛若被击中的一颤而随即却是无言以默,有些路不到尽头,谁也无答案不是么?
从回忆中清醒,褐色风衣少年依旧靠神识感应者烟气使逃窜的路口,御风若影疾飞于公路上来往车辆上方数米高的虚空,一边接通兜里响了良久的手机。
“龙语,好久不见啊。”手机对面是青年清朗而又难逃消沉的声音。
“好久不见啊,姐夫。”褐色风衣少年似乎很喜欢手机对面的青年,听到对方的声音,帅气而又带着几分忧郁的脸上,顿时明媚了起来,语态欣喜得玩笑道。
“呵呵~,小伙子真敢说,也不怕气死你家老爷子和你姐?”手机中传来对面青年,故作毫不在意的玩笑,实则语带些许不忿的话。
“那是我姐配不上你,我一向觉得你很好,无论修行,还是做人,如今的你,虽经脉皆废,又岂知不是在经历另一场修行罢了。”褐色风衣少年语气诚挚。
“耶~,这种肉麻的话,还是留到以后清明给我上坟的时候当讣文吧。清欢最近怎么样?”青年的语气中掩饰着感动道,随即有意扯开话题问起了自己的妹妹。
听到自己心中最在意的两个字,褐色风衣少年,嘴角勾起暖暖的笑。“一个月前我离开天一市前,去许家见过她,她现在继承了“真灵神剑”,已经是先天二境初期的高手了,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闷闷不乐,她还是心心念念着那个人。”褐色风衣少年语带一丝失落。
“有情皆苦啊~”手机那头的青年听到后良久不语,似是想起了自己的遭遇,又想到自己和妹妹竟是和自己一样,皆是为情所困,随后用一声感叹打破沉默。
褐色风衣少年,听出了青年语中的神伤,便欲说些开心的事便说道。
“还有,听清欢说月容姐姐,每天闲暇时,都会去许家中那颗银杏树下,静静的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此语一出,手机对面又是一阵沉默。之后青年再次开口却是绝口不提此事。
”嗯,龙语啊,是这样,如今我在药王孙家当恶客,估计这会儿他们都想着明天怎么收拾我,借你的老黄过来装装逼,吓吓那群孙崽。”青年语气变得轻佻,每次他打糊弄时皆是如此。
褐色风衣少年闻言,只好无奈的答应,随后告别。
此时,褐色风衣少年抬头望着异常暗晖的夜空。以及思及在他方才打电话时逃的不知去向的雾气使。此时他的元神老黄不在,因此太多法术无法使出,只得悠悠一叹“浊世本是清者罪,愿我们能再次相遇,我必度你。”
旋即,寻一处无人而黑漆的街道,落了下去。
此时,深知对手修为恐怖的烟气使化作黑烟在幽燕都的大街小巷没命的逃窜。
此时已是深夜,一袭急具气质的黑纱裙,手提考究漂亮的黑包的沈墨烟,一个人行走在回住宿处的路边,夜里这小街道内除了路灯,影子外相当的静谧,当然还有她踩在地上的高跟鞋声。
她的扮相很风尘,这从偶尔又其他行人经过时,淫邪,轻佻的目光,以及悠扬的口哨就能看出,在他们眼中将自己划归为站街女,或者,小姐一类人了。
事实上三年前,刚刚幽燕都艺术学院毕业的她,万分讨厌现在这种妖里妖气,浓妆艳抹的女人。她学的是“国画专业”,水墨写意,山水人物,何其有意境。而那也是她的最爱。她可以七天七夜不眠不休的握着墨笔在纸上挥洒黑的明亮的墨汁。
从中她能感受到,对世间一切的超越,以及对艺术,对极致之美,对道的表达。
古人最高的修养便是“天人合一”,何为“天”,在中国文化中“天”,“老天爷”,并不只是指头顶的天空。用老子的来说便是天就是道,道是一切的根源,万物运行背后的力量,包含并超越一切一切美丑万象的源头与终结。亦是一切灵感的赋予者。
并且事实上,古人各行各业都追求艺术的极致,也就是天人合一,亦称之为有道。蛇有蛇道,鼠有鼠道。为官,讲究的“道政合一”,茶讲究茶道,琴者,音传大道。棋者,见天地经纬,宇宙星辰之道。书着,文以载道。画者,以象述道,盗贼讲究盗亦有道,连当个妓女,亦有李师师,柳如是,鱼玄机之流的名妓,她们身上的可歌可颂之处,亦可称之为她们的“道。”,不要问我道是什么,正因为它是含糊不清的,所以可以代表一切。也可以不代表一切,因为有道,一切平凡而腐朽中却能蕴藏奇迹。
“沈墨烟”这个名字其实是她自己取得艺名,如今的她阻着一间小小的地下室。用来当画室加卧室。
如果仅仅如此,每天在画室画画,那对她而言其实已然是世间最幸福的乐土,但事实上,除了修为极高的修行者,其他人,你艺术修养再高的艺术家,只要在这世间一天都需要吃,喝,拉,撒。都需要钱。
起初的沈墨烟。万分厌恶工作,因为她不想离开那种全身心进入作画时那种神御太虚的感觉。但为了不饿死,也只得找份工作。
大抵搞艺术的,身上都带有一种浪漫主义气质,所谓浪漫主义,说白了就是目空一切,想法华而不实。
因为所有的艺术,都必须从现实升华,讲究“得其义而忘其形。”因此,在这形形**人物的世间,大概除了碰壁就是碰壁。
因此她好几份工作,比如文员,销售,等等。都一一在干过一段时间,深得其意后,便索然无味的辞掉了。
不过艺术总是相通的,她不止画画的好,人长的美,而且歌声也好,毕竟搞艺术的对所谓的美的意境都很敏感,无论去做什么。
于是她费了很大的功夫。便最终寻找到一家名为“醉生梦死酒吧”,做驻场歌手。
最开始她去其他酒吧,还没让唱歌,就被拒绝了。后来在一个非主流打扮的吧台调酒师的建议下,换了一身打扮,更加妩媚动人性感的装扮。一如现在,当然用她的话说,就是一如这个世界,蝇营狗苟俗不可耐。就如同某些东西,招苍蝇喜欢。还真就被录用了。
至于她为何不靠卖画为生,呵呵,我觉得这个疑问,大家可以去问问梵高。每一种艺术,大概皆是某种情怀,某种灵感,某种心情的表达。但对画家本人无与伦比的情怀,灵感,别人未必看得到。况且也未必有共鸣。况且沈墨烟大抵有些搞艺术人的通病。孤僻,内敛,敏感,傲娇。大概她永远不会主动拿着自己的画,摆到天桥上去卖。
此时的沈墨烟,却在这静僻的街道上,却是听到身后,似乎有一阵故意放轻的脚步声。
于是她心里紧张下,手里捏的包更紧,脚步快了起来。
然而仓皇之下,脚下的黑色高跟鞋,却是一拐,“唉呀”痛喊一声,沈墨烟整个人便跌倒在地。
由于她传黑色纱裙原因,却是坐倒在地的模样,却好似模特摆侧身造型一般,一手压着包包在地。撑着上半身不会倒地。黑色紧身纱裙,勾勒出曲线的身材,此刻好似侧坐有好似侧卧,下半截小腿在凄白的路灯下,宛若羊脂玉。
此时脚步声已至很前,沈墨烟不顾腿疼,微微扬起,略带些婴儿肥的鹅蛋脸。
入目却是一个在路灯的美白下,依旧黑脸的,尖嘴猴腮的黄毛。半截牛仔裤过膝盖。黄色背心。耳朵打着耳钉。所谓什么人什么品味,他的着装似乎就在明明白白的告诉所有人。“我是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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