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爱上了?爱呗!
夜阑静,两人走在街上,农村的冬天是寒冷的,沿路已经没有路人了,家家户户都门窗紧闭。
彼此默契的无言,大手牵着小手,踏进小区大门幽静的小路,月光透过稀疏的树枝,分明也是可以看出两人羞涩心事。
“我上去了。”
胡鸢只是点点头,心里有很多话要说,也不急着说出口,他觉得两人如今的状态很不对。
转身上楼的瞬间,这是张鹿活了快三十年来,第一次觉得落寞,分离后就要独处,多少年了,难道铁树也要开花了吗?
世俗让自己早已学会圆滑,遇事都不慌张。
对待很多人都可以应对自如,可偏偏遇上他,却能让自己失了分寸,这个只有她自己明白。
旧时光已经不在了,岁月千回百转,自己应该承认,是回不去从前了。
现在跟当年,像是一条叫做光阴的河,自己应该勇敢的踏过去,走出那一步,不要再如此扭扭捏捏。
往事易老,都让它化作白月光吧,在已经逝去的生命里流淌就够了,照亮今夕跟未来……
那份初心,小女孩儿般的羞涩初心,竟然还能找得回来。
她转身回头,直接跑下楼,只要你还在,我就拥抱你!
走出楼门,他还站在树下抽烟,月光把他的身影拉的很长,确定了,他是心里的那个人,让自己有不舍,没了会感觉到孤独的人。
“怎么了?”
只是冲过去,抱着胡鸢,紧紧的抱着。
“我爱上你了。”
我爱上你,我爱你,这对张鹿来说意义非同,上一世在生命消逝的时候,也曾哭诉过,自己还没来得及谈对象,这一世觉得很难泛起涟漪,即使跟胡鸢有过亲密接触了,平日常也未曾太过想念,依旧故我。
而今天明明离得如此的近,明明刚分离,是的,爱上了,那就爱上吧。
抛开世俗的眼光,不再去用成人的思想束缚自己,爱上就爱上吧,重获新生,应该可以不顾一切的来一次了,即便这是毒药,即便未来,也许会粉身碎骨。
突然的拥抱,突如其来的告白,胡鸢再也克制不住了,他懂她的转身,他懂她的心,她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在一起!
自己无数次的独自看着她远去的身影,那种想要上前拉着的抓骨挠心。
每次心里都在呼喊,回头吧,我在看着你!只要一回头,我肯定会上前抱着你,然后就不放开了,而无数次幻想的这一场景发生的时候,他却说:
“晚了,回家吧,我在,明早过来陪你一起跑步,早点休息吧。”
我们的未来还很长,丫头,不急!
……………………
第二日早晨6点,胡鸢果然在张鹿家楼下,身穿运动服,似已经做好了热身运动,从他家出门到这边,5公里路,自己只花了20分钟便到了。
他习惯了晚睡,习惯了早起,一天只要保证五个小时的睡眠,便够了,第二天便会很精神。
两人,共同在跑了5公里。
陪伴,就是最长情的告白。
休息期间,张鹿从运动包里,翻出了英语课本儿,沿着湖边,念着英语,还带着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名著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胡鸢看。
两人背靠着背,在阅读,胡鸢以前也是一个很爱看书之人,不过已经很多年未曾看书了,因为母亲的离开,他的出走,最初的身无分文到后来慢慢可以养活自己。
这一路走得很艰辛,经历过刀光血影,社会上的尔虞吾诈,内心浮躁,可此刻是宁静的。
他可以静下心来下来看一本书,骨子里本就是安静话不多的人。
“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容易,无论如何不能对不起生命。”
……………………
在来到教室座位的时候,发现座位上,有一个粉红的信封,上面写着,张鹿收。
拆开信封一看,是一张粉红色的信纸上面写的。
张鹿同学,我是郑心潼,是初一二班的。
你的性格很特别,我很喜欢,在小学的时候,我也是二班,要毕业的时候,我也参加了那个书画比赛,我是当时的第二名,可是领奖的时候没见过你,每天上学的时候,总可以看到你出的年段班报,一看到字体,我就认出一定是你写的,询问了一些人,才知道你在七班。
我也喜欢书法,很想问你写了多长时间?怎么能写的那么好?希望我们可以有机会一起交流,能成为好朋友。
期待收到你的回信。
笔名:心碎咖啡泪
这是笔友么?自己上一世好像也交过几个笔友。还是在少年文学上发表一句话,留下地址,便会收到很多来信。当时也有几个聊得来的。
重生一世,自己没有那个欲望教什么笔友,更不会再去发什么文摘。
回忆起当时的笔名叫什么来着?枫叶~
然后一大堆妹子寄信,全是粉红色的小信封,这会儿还流行灌篮高手,带枫的都被幻想成流川枫似的帅气男子。
那时候每到下课,便就会去门卫室那边看看有没有自己的来信,也曾感兴趣过一段时间,上课都在回信,那会儿还没什么钱,把母亲年少时候搜集的邮票贴了好几张寄出去。
到后来才知道,那些邮票都是一整套的,后来每套都价值不菲。缺了很多。
记忆中搜索,好像没有叫做心碎咖啡泪的。郑心潼又是何许人也?
年代太过久远,实在记不得,但是是同个校园的,不回信总是也说不过去,重点是不需要邮票,不用花钱!
交吧,好歹回个信给人家。
张鹿也没信纸,只是翻开英文作业本。
dear 咖啡泪(此刻心想的是,什么笔名,什么意思?)
你好,很高兴收到你的来信。
书法就是考多练,我觉得我也写的也不好,有空交流。
笔名:老迷路
下课后来到二班,看到一个认识的李佳航,希望由他帮忙转交。
“你自己拿给她啊,由我转交算什么回事儿?小学的时候,我帮人转交给你小纸条,都传烦了,上了初中,还得帮你传,我真是欠你的啊!”
不说,还差点忘了这事儿了?那个奇葩的纸条是谁写的?至今都还是一个谜!突然想到数学老师侯越林,好像很久未见了。
“天才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爱迪生”
“好怀念我们的小学时光啊,如今都分散了。”
“早晚都得分开的,人生总是不断的分别,也会有重逢。谢谢了,未来的理科高材生!”
说完,便挥挥手,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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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默契的无言,大手牵着小手,踏进小区大门幽静的小路,月光透过稀疏的树枝,分明也是可以看出两人羞涩心事。
“我上去了。”
胡鸢只是点点头,心里有很多话要说,也不急着说出口,他觉得两人如今的状态很不对。
转身上楼的瞬间,这是张鹿活了快三十年来,第一次觉得落寞,分离后就要独处,多少年了,难道铁树也要开花了吗?
世俗让自己早已学会圆滑,遇事都不慌张。
对待很多人都可以应对自如,可偏偏遇上他,却能让自己失了分寸,这个只有她自己明白。
旧时光已经不在了,岁月千回百转,自己应该承认,是回不去从前了。
现在跟当年,像是一条叫做光阴的河,自己应该勇敢的踏过去,走出那一步,不要再如此扭扭捏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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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初心,小女孩儿般的羞涩初心,竟然还能找得回来。
她转身回头,直接跑下楼,只要你还在,我就拥抱你!
走出楼门,他还站在树下抽烟,月光把他的身影拉的很长,确定了,他是心里的那个人,让自己有不舍,没了会感觉到孤独的人。
“怎么了?”
只是冲过去,抱着胡鸢,紧紧的抱着。
“我爱上你了。”
我爱上你,我爱你,这对张鹿来说意义非同,上一世在生命消逝的时候,也曾哭诉过,自己还没来得及谈对象,这一世觉得很难泛起涟漪,即使跟胡鸢有过亲密接触了,平日常也未曾太过想念,依旧故我。
而今天明明离得如此的近,明明刚分离,是的,爱上了,那就爱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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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的拥抱,突如其来的告白,胡鸢再也克制不住了,他懂她的转身,他懂她的心,她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在一起!
自己无数次的独自看着她远去的身影,那种想要上前拉着的抓骨挠心。
每次心里都在呼喊,回头吧,我在看着你!只要一回头,我肯定会上前抱着你,然后就不放开了,而无数次幻想的这一场景发生的时候,他却说:
“晚了,回家吧,我在,明早过来陪你一起跑步,早点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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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静下心来下来看一本书,骨子里本就是安静话不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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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来到教室座位的时候,发现座位上,有一个粉红的信封,上面写着,张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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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太过久远,实在记不得,但是是同个校园的,不回信总是也说不过去,重点是不需要邮票,不用花钱!
交吧,好歹回个信给人家。
张鹿也没信纸,只是翻开英文作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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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收到你的来信。
书法就是考多练,我觉得我也写的也不好,有空交流。
笔名:老迷路
下课后来到二班,看到一个认识的李佳航,希望由他帮忙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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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还差点忘了这事儿了?那个奇葩的纸条是谁写的?至今都还是一个谜!突然想到数学老师侯越林,好像很久未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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