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大将王遵臣
众人打扫完战场,收敛好阵亡的兄弟同袍,韩义趁着闲暇的空隙,大致了解了洪山堡内的基本情况!
一战下来,洪山堡内第一队总旗麾下劫后余生的十名军兵,韩义都记在心里,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都是最值得信任的,值得相互依靠的。韩义仔细瞧过自己全身的变化,除了后背上的刀伤外,全身没啥子变化,身形样貌都没变,就是头发忽然变长了,披头散发,俨如一个赤面长发的行者!
要说不同嘛!就是自己的年龄有了微妙的变化,自己原本二十五岁,通过跟齐武的交流,推算出自己现在才十八岁,意外的来到了大明天启二年,也就是公元一六二二年。
这下子让韩义彻底的摸不着头脑了,稀里糊涂的穿越了?又经历了一场残酷的战斗,真是让人匪夷所思,还有比这个更巧合的事情嘛??!
既然一切都已经成为现实,自己也无法改变,也就只能既来之则安之!
众人经过商议,决定现将阵亡的兄弟安葬,再上报洪山口关的上司老爷们,为阵亡的兄弟请功讨赏,他们可是屯田戍边的卫士,为国捐躯,理应受到褒奖善待!
韩义与众人不去理会,临阵脱逃的管队官李三福、守堡官史来乡等人。他们在堡外焚烧鞑子的无头身体时,见洪山堡南面飞沙大作,尘土滚滚,众人见状,不由得大惊,莫非鞑子去而复返???
片刻功夫,就见对方的大纛旗帜上,赫然写着“明”,再看旁边的旗帜,出现一个硕大的“王”字。
齐武对众人说道:“快列队,这可是洪山口关的游击将军,兄弟们,为高总旗申诉,为我等记功有机会了!”
只见对面一位威风凛凛,霸气逼人的大将迎面而来,只见他头戴六甲宣武神铁盔,身着鱼鳞环扣锁子甲,腰系银漆卡簧带,腰悬宝剑,脚踏粉底卫足矮靿靴,坐下一匹黑棕色的战马,那叫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
他身后的数百名将士,各个身着布面齐腰甲,配有布面的腿裙,甲裙内侧都镶嵌着一定数量的铁片,头戴八瓣铁皮盔,脚蹬布皮的矮靿靴。手持鸟铳或者是三眼铳,腰悬雁翎刀,这是明军精锐部队,北方军标准制式的配备!
韩义内心嘀咕:“这个时代的盔甲就是漂亮,将军精锐部队的装备都是这样的上档次,相比之下的辫子军就差太远了。中低层的将军配备布面甲,高层的则是锁子甲和布面甲的升级版!除了御林军与京畿三大营配备的装备较好!,至于士兵就更差了,一身的布衣,脑袋上戴一个毡帽顶子,身上的齐腰甲换成了布衣,前胸后背贴上一个兵或者是卒的大字,远远望之犹如一群布衣大军,很难抵御弓弩火枪的穿刺!”
再看眼前的这些人,韩义估计应该是将军的私兵,本朝的将军重私兵而不重军兵。而军户兵多半是身着齐腰甲,头戴八瓣兽皮盔,武器多为钢叉、长矛、腰刀、三眼铳之类,即便如此,这都要比后来的清人要强很多!
其实,私兵古已有之,诸如本朝闻名于世的袁崇焕也有私兵,明末第一悍将满桂,与明末第一良将曹文诏都有自己的私兵。重文轻武的大明帝国,军与兵分开,将不知兵无法统御,兵不知将无法令行禁止,跟宋代的制度差不多,又非常的矛盾!
军户制就是屯田军制,出则为兵,入则为民,用好了既能够解决战斗力,又能够解决粮草,用不好就是一群散兵游勇。到了明末,军户制基本上土崩瓦解,除了九边的边军能够勉强保持军制,其余的一道征召,就要重新整合!例如后来的辽东镇,就是再屡战屡败的前提下重新整合过的!各地将领的私兵待遇上又比军户兵要好很多,军饷多半都会给予私兵,剩下的军饷才会补给军户兵。
而作战时,往往都是军户兵冲锋在前,死伤惨重,私兵都是最后发起攻击。这就导致军户兵,一旦遇到强敌,就会一触即溃。况且,私兵的数量又少,又难以维持整个部队的攻防能力,这也是本朝军队战力下降的主因之一!
韩义正走神之际,就听见这位王将军开口说道:“适才边塞预警,洪山堡狼烟升起,刚过了两个时辰,怎得不见鞑子踪影?洪山堡的管队官、守堡官、总旗官何在?”
齐武尚未开口,王虎义愤填膺的上前施礼道:“将军,您要为俺们做主,鞑子来袭,管队官李三福、守堡官史来乡以保护洪山堡为名,带领一队兵马跑回洪山堡,贪生怕死,临阵脱逃,致使我们高德总旗官战死沙场,堡外的军兵,就剩下我等十一人!”
王遵臣惊道:“高德战死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们高总旗是如何阵亡的?”
齐武见王虎大嘴一吐溜,把李三福、史来乡二人临阵脱逃的事抖漏出来,索性直接向王遵臣说明,他上前说道:“回禀将军,小的是洪山堡小队旗官,起先我等在堡外打收粮食,因鞑子突然来袭,高总旗与我等为掩护堡内的男女老幼,在堡外与鞑子周旋!此次鞑子进犯,人马也就是百十来号人,倘若能够集合我洪山堡两个总旗队的兵力,就能够跟鞑子一战。可是,李管队与史守堡见势不妙,率领第二队总旗兵力,临阵脱逃,居然跑到了军户家属的前面,哪里还不顾及军户百姓的生死········”
但见王遵臣的脸色阴沉,双目渐有怒意,他语气低沉的说了句:“你接着讲·······”
齐武缓缓语气,接着说道:“开战之初,高总旗与李管队、史守堡商议,集合两队人马,结阵迎敌。李管队以管队官的名义,令高总旗率领我等在堡外与鞑子周旋,为军户家属退回堡内争取时间!史守堡不顾及洪山堡军户的安危,不跟高总旗商议,便率先跑回洪山堡,致使我等在堡外被鞑子包围,被迫血战!”
王遵臣轻叹一声:“这帮鞑子着实可恶,伤我边地百姓,害我兵士下属,可恨呐!”
高德是王遵臣亲兵提拔的总旗官,自然对他另眼相看,见自己的兵战死沙场,先是有一点点的伤感,再有一丝的慰籍。
“是我王遵臣带出来的兵,不怕死,敢和鞑子硬碰硬,是条不怕死的汉子,只可惜·····”
王遵臣的一番话,倒让韩义对他刮目相看,一开始感觉他打着一副官腔,听着就让人不舒服,可他的一句伤我边民,害我下属,是他带出来的兵,这不是一般贪生怕死的将领,嘴里所能说出来的!看其言,观其色,观其行,王遵臣应该是个不怕死的将军。
他安抚众人道:“经历此等生死考验,尔等也算是立了大功,稍后好生安葬阵亡将士,我命人支出抚恤银两交予尔等。此战你等斩获如何?”
齐武上前说道:“启禀将军,此战我洪山堡将士阵亡四十余,又数名军户家属阵亡,第一总旗兵马仅剩十一人,斩杀鞑子五十七名,俘获战马四十余匹,马刀皮甲之类约五十几副!”
王遵臣听完大为吃惊,他几乎不敢相信,就凭借洪山堡这几十名军户,居然干掉了这么多的鞑子,惊讶的说道:“你等在主将战死之后,尚能结阵迎敌,斩获如此之多的鞑子首级,难得难得!那你等斩获的首级何在,我让文书给尔等记功!”
齐武会身对韩义说道:“韩老弟,把你斩获的鞑子首级,给将军验看!”
韩义回身从俘获的战马之上,取下一个血淋淋的包袱,扔到地上,他打开包袱说道:“回禀将军,在下此次斩获鞑子首级十五颗,请将军验看!”
王遵臣仍然不相信眼前的事情,翻身下马,来到近前,看着这十几颗血淋淋的人头。经过仔细对比,确实是鞑子的首级。
“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胆略,一人能砍下十五颗头颅,是有点真功夫,该不会是杀良冒领吧!???”
明末军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军队在作战过程中,依靠砍下敌人相对数量的首级来记功。砍下一颗头颅,就会赏赐一定的银两,若是杀敌多的,不但可以有赏金,还能凭借功劳获得晋升!说白了,就是再刀口上过活!
这样就造成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明末军备松弛,纪律败坏,有人为了赚取功劳,居然对手无寸铁的百姓痛下杀手,杀了人,再谎称剿杀叛军大获全胜。流贼作乱多是裹挟百姓反叛,根本不是正儿八经的征召队伍,因此往往与官军作战时,将百姓放在队伍的最前面,成为官军斩杀的替罪羊!
更有甚者,与鞑子作战失败,将失败的怨气洒在了广大的百姓身上,为了做得逼真,将砍下的头颅,进行修饰,剃成前额秃瓢,后头式的大辫子,以此来以假乱真。
王遵臣的话,一为试探,二是他根本不相信韩义,一个未加冠礼成人的少年,居然能够砍下十五颗鞑子的头颅!可他哪里知道,此韩义非彼韩义,早已脱胎换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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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下来,洪山堡内第一队总旗麾下劫后余生的十名军兵,韩义都记在心里,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都是最值得信任的,值得相互依靠的。韩义仔细瞧过自己全身的变化,除了后背上的刀伤外,全身没啥子变化,身形样貌都没变,就是头发忽然变长了,披头散发,俨如一个赤面长发的行者!
要说不同嘛!就是自己的年龄有了微妙的变化,自己原本二十五岁,通过跟齐武的交流,推算出自己现在才十八岁,意外的来到了大明天启二年,也就是公元一六二二年。
这下子让韩义彻底的摸不着头脑了,稀里糊涂的穿越了?又经历了一场残酷的战斗,真是让人匪夷所思,还有比这个更巧合的事情嘛??!
既然一切都已经成为现实,自己也无法改变,也就只能既来之则安之!
众人经过商议,决定现将阵亡的兄弟安葬,再上报洪山口关的上司老爷们,为阵亡的兄弟请功讨赏,他们可是屯田戍边的卫士,为国捐躯,理应受到褒奖善待!
韩义与众人不去理会,临阵脱逃的管队官李三福、守堡官史来乡等人。他们在堡外焚烧鞑子的无头身体时,见洪山堡南面飞沙大作,尘土滚滚,众人见状,不由得大惊,莫非鞑子去而复返???
片刻功夫,就见对方的大纛旗帜上,赫然写着“明”,再看旁边的旗帜,出现一个硕大的“王”字。
齐武对众人说道:“快列队,这可是洪山口关的游击将军,兄弟们,为高总旗申诉,为我等记功有机会了!”
只见对面一位威风凛凛,霸气逼人的大将迎面而来,只见他头戴六甲宣武神铁盔,身着鱼鳞环扣锁子甲,腰系银漆卡簧带,腰悬宝剑,脚踏粉底卫足矮靿靴,坐下一匹黑棕色的战马,那叫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
他身后的数百名将士,各个身着布面齐腰甲,配有布面的腿裙,甲裙内侧都镶嵌着一定数量的铁片,头戴八瓣铁皮盔,脚蹬布皮的矮靿靴。手持鸟铳或者是三眼铳,腰悬雁翎刀,这是明军精锐部队,北方军标准制式的配备!
韩义内心嘀咕:“这个时代的盔甲就是漂亮,将军精锐部队的装备都是这样的上档次,相比之下的辫子军就差太远了。中低层的将军配备布面甲,高层的则是锁子甲和布面甲的升级版!除了御林军与京畿三大营配备的装备较好!,至于士兵就更差了,一身的布衣,脑袋上戴一个毡帽顶子,身上的齐腰甲换成了布衣,前胸后背贴上一个兵或者是卒的大字,远远望之犹如一群布衣大军,很难抵御弓弩火枪的穿刺!”
再看眼前的这些人,韩义估计应该是将军的私兵,本朝的将军重私兵而不重军兵。而军户兵多半是身着齐腰甲,头戴八瓣兽皮盔,武器多为钢叉、长矛、腰刀、三眼铳之类,即便如此,这都要比后来的清人要强很多!
其实,私兵古已有之,诸如本朝闻名于世的袁崇焕也有私兵,明末第一悍将满桂,与明末第一良将曹文诏都有自己的私兵。重文轻武的大明帝国,军与兵分开,将不知兵无法统御,兵不知将无法令行禁止,跟宋代的制度差不多,又非常的矛盾!
军户制就是屯田军制,出则为兵,入则为民,用好了既能够解决战斗力,又能够解决粮草,用不好就是一群散兵游勇。到了明末,军户制基本上土崩瓦解,除了九边的边军能够勉强保持军制,其余的一道征召,就要重新整合!例如后来的辽东镇,就是再屡战屡败的前提下重新整合过的!各地将领的私兵待遇上又比军户兵要好很多,军饷多半都会给予私兵,剩下的军饷才会补给军户兵。
而作战时,往往都是军户兵冲锋在前,死伤惨重,私兵都是最后发起攻击。这就导致军户兵,一旦遇到强敌,就会一触即溃。况且,私兵的数量又少,又难以维持整个部队的攻防能力,这也是本朝军队战力下降的主因之一!
韩义正走神之际,就听见这位王将军开口说道:“适才边塞预警,洪山堡狼烟升起,刚过了两个时辰,怎得不见鞑子踪影?洪山堡的管队官、守堡官、总旗官何在?”
齐武尚未开口,王虎义愤填膺的上前施礼道:“将军,您要为俺们做主,鞑子来袭,管队官李三福、守堡官史来乡以保护洪山堡为名,带领一队兵马跑回洪山堡,贪生怕死,临阵脱逃,致使我们高德总旗官战死沙场,堡外的军兵,就剩下我等十一人!”
王遵臣惊道:“高德战死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们高总旗是如何阵亡的?”
齐武见王虎大嘴一吐溜,把李三福、史来乡二人临阵脱逃的事抖漏出来,索性直接向王遵臣说明,他上前说道:“回禀将军,小的是洪山堡小队旗官,起先我等在堡外打收粮食,因鞑子突然来袭,高总旗与我等为掩护堡内的男女老幼,在堡外与鞑子周旋!此次鞑子进犯,人马也就是百十来号人,倘若能够集合我洪山堡两个总旗队的兵力,就能够跟鞑子一战。可是,李管队与史守堡见势不妙,率领第二队总旗兵力,临阵脱逃,居然跑到了军户家属的前面,哪里还不顾及军户百姓的生死········”
但见王遵臣的脸色阴沉,双目渐有怒意,他语气低沉的说了句:“你接着讲·······”
齐武缓缓语气,接着说道:“开战之初,高总旗与李管队、史守堡商议,集合两队人马,结阵迎敌。李管队以管队官的名义,令高总旗率领我等在堡外与鞑子周旋,为军户家属退回堡内争取时间!史守堡不顾及洪山堡军户的安危,不跟高总旗商议,便率先跑回洪山堡,致使我等在堡外被鞑子包围,被迫血战!”
王遵臣轻叹一声:“这帮鞑子着实可恶,伤我边地百姓,害我兵士下属,可恨呐!”
高德是王遵臣亲兵提拔的总旗官,自然对他另眼相看,见自己的兵战死沙场,先是有一点点的伤感,再有一丝的慰籍。
“是我王遵臣带出来的兵,不怕死,敢和鞑子硬碰硬,是条不怕死的汉子,只可惜·····”
王遵臣的一番话,倒让韩义对他刮目相看,一开始感觉他打着一副官腔,听着就让人不舒服,可他的一句伤我边民,害我下属,是他带出来的兵,这不是一般贪生怕死的将领,嘴里所能说出来的!看其言,观其色,观其行,王遵臣应该是个不怕死的将军。
他安抚众人道:“经历此等生死考验,尔等也算是立了大功,稍后好生安葬阵亡将士,我命人支出抚恤银两交予尔等。此战你等斩获如何?”
齐武上前说道:“启禀将军,此战我洪山堡将士阵亡四十余,又数名军户家属阵亡,第一总旗兵马仅剩十一人,斩杀鞑子五十七名,俘获战马四十余匹,马刀皮甲之类约五十几副!”
王遵臣听完大为吃惊,他几乎不敢相信,就凭借洪山堡这几十名军户,居然干掉了这么多的鞑子,惊讶的说道:“你等在主将战死之后,尚能结阵迎敌,斩获如此之多的鞑子首级,难得难得!那你等斩获的首级何在,我让文书给尔等记功!”
齐武会身对韩义说道:“韩老弟,把你斩获的鞑子首级,给将军验看!”
韩义回身从俘获的战马之上,取下一个血淋淋的包袱,扔到地上,他打开包袱说道:“回禀将军,在下此次斩获鞑子首级十五颗,请将军验看!”
王遵臣仍然不相信眼前的事情,翻身下马,来到近前,看着这十几颗血淋淋的人头。经过仔细对比,确实是鞑子的首级。
“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胆略,一人能砍下十五颗头颅,是有点真功夫,该不会是杀良冒领吧!???”
明末军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军队在作战过程中,依靠砍下敌人相对数量的首级来记功。砍下一颗头颅,就会赏赐一定的银两,若是杀敌多的,不但可以有赏金,还能凭借功劳获得晋升!说白了,就是再刀口上过活!
这样就造成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明末军备松弛,纪律败坏,有人为了赚取功劳,居然对手无寸铁的百姓痛下杀手,杀了人,再谎称剿杀叛军大获全胜。流贼作乱多是裹挟百姓反叛,根本不是正儿八经的征召队伍,因此往往与官军作战时,将百姓放在队伍的最前面,成为官军斩杀的替罪羊!
更有甚者,与鞑子作战失败,将失败的怨气洒在了广大的百姓身上,为了做得逼真,将砍下的头颅,进行修饰,剃成前额秃瓢,后头式的大辫子,以此来以假乱真。
王遵臣的话,一为试探,二是他根本不相信韩义,一个未加冠礼成人的少年,居然能够砍下十五颗鞑子的头颅!可他哪里知道,此韩义非彼韩义,早已脱胎换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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