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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67章 人民群众才是创造者

小说:蜀汉之庄稼汉作者:甲青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9-04 23:23:55
滇马和蒙古马,是中国的两大优良马种。

        都是耐长途,耐粗饲。

        只不过一个是用于运输,一个用于骑乘。

        滇马可以驮着东西在崎岖的山路上连续行走半个月,每天行走六十里。

        而蒙古马有人骑乘的情况下,在草原区平均日行一百五十里,同样可以连续骑乘半个月左右。

        即便换作别的地方,速度会有所下降,但也可以达到一百里左右。

        注意,这还是在蒙古马种已经严重退化的情况下的数据。

        后世网络上有一个观点,说是人的耐力比马的好,所以长途奔袭方面,步兵比战马好用。

        同时还煞有其事的用各种观测数据作为理论基础。

        这个数据来源应该是外国洋老爷用来娱乐,观赏的那些所谓高贵血统马匹。

        然后有人就把这些数据生搬硬套用到中国来,最后形成了这个观点。

        后来还蒙蔽了不少不知底细的人。

        在西方的战争史上,大兵团骑兵大迂回作战的战役可能确实有些少见。

        但这并不代表着中国也是同样的情况。

        世界流行的各种理论,到了中国水土不服的那就是常事,偏偏还是有人乐此不疲地被打脸。

        中国从有大规模骑兵作战的汉朝开始,一直到清朝,大规模骑兵在数日,十数日内奔袭一千多里,两三千里的战争记录屡见不鲜。

        所以那个观点同样也解释不了这种现象——除非中国历代史官孜孜不倦地在骑兵作战方面造假一千多年。

        蒙古人横扫亚欧大陆的时代,蒙古军攻打花喇子漠国讹城的战役中,一日一夜就奔袭五百公里,也就是一千里,换作汉里那就更多了。

        你叫步兵去跑试试?

        即便是没有一人双骑、三骑,单单是一人一骑,后世已经严重退化的蒙古马也足以吊打步兵的奔袭速度。

        退化的蒙古马在有人骑乘的情况下,半个月行一千五百里,换成三国时期的汉里那就是一千八百里左右。

        在这个时代,半个月奔袭一千八百里,冯永手头上的南乡士卒,拼了命应该勉强能做到,但前提是轻装。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有人会被跑死或者跑吐血,真能到达那里的人不足一半甚至更少,而且站都站不起来,这不叫奔袭,这叫送菜。

        那么同时代的其他士卒,在营养、组织、纪律等方面都差了一大截的情况下,敢这么干的,跑到半路上人早就逃光了。

        所以就算是马上步兵,骑着蒙古马代步,也比步兵甩着两条腿去跑强得多。

        西方的高头大马在短途冲刺上有优势是没错,但在长途奔袭方面,它们在矮小的蒙古马面前都是弟弟,而且是小弟弟。

        在饲养方面更是天差地远。

        比起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的蒙古马。

        西方的高贵血统马匹,必须要小心伺候,要不然就会生病,失去活力。

        作为战马方面,两者各有优缺点。

        西方高头大马,则是短途冲刺能力强,适合组装重骑兵,正面冲击敌人。

        而蒙古马适合长途奔袭,在一人双骑三骑的情况下,可以在敌人看不到的地方,远远地就可以发起突袭。

        街亭一战,张郃所领的魏国中央军,骑兵部分就是有相当一部分的一人双骑甚至三骑,这才在十几天内奔袭了近两千里后,仍然可以翻过陇山,偷袭街亭。

        这让冯永第一次领教到了蒙古马作为轻骑兵战马的威力。

        即便是大量战马被跑废了,能把士卒在短时间内投送到千里之外,在争分夺秒的战场中,那就是一种胜利。

        毕竟这时代的骑兵下马作战,又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所以张郃所用的战马,即便不是蒙古马,也应该是蒙古马的近亲,或者有某种联系。

        大汉好不容易得了陇右这块产马之地,目前最重要的是,把这片土地上的适合当战马的马匹精心挑选出来,加以培养。

        而不是挑出来做挽马或者驮马之类的。

        冯永要真敢那样做,估计还等到大汉丞相开口,赵老爷子就会拿着皮鞭和长枪过来找他谈谈心。

        吴明小心地看了一眼跟在冯永身的关姬,试探着开口说道,“君侯何不用骡?”

        冯永看了一眼吴明,没好气道,“哪来那么多的骡子?”

        骡子是个好东西,是驴和马的杂交品种,兼两者的长处,乃是典型的杂交优势物种。

        耐粗饲料、耐劳,抗病力及适应性强,而且挽力大并能持久,用来拉车和驮物最是适合不过。

        虽然性情急躁了点,却很聪明,还很能善解人意。

        在后世,从大东北到大西北,乃至西南的山区,都有它的踪迹,完全没有滇马的这种地区限制。

        可以说,除了在崎岖山路比不过滇马外,骡子在运输方面,可比马好用多了。

        但这等上好畜力,如何得到却是个大问题。

        因为它根本就不能自己繁殖。

        得需要公驴和母马进行杂交。

        作为大牧场主,冯永还是知道一些情况的。

        母马基本都是在春夏两季发情。

        这个时候,牧场里精心挑选出来作为种马的大公马,它察觉到母马散发出来的费洛蒙,就会很配合地跟着兴奋起来。

        然后就是大家一起摇摆……

        可是公驴作为另一个物种,它很有可能对正在发情的母马无动于衷。

        偏偏母马的发情期也就是五到七天。

        很有可能等公驴反应过来,或者有了兴趣的时候,母马已经过了发情期。

        所以骡子哪有那么容易得到的?

        它在春秋战国时代还是个稀罕物呢,只供王公贵戚玩赏用,算是一种祥瑞。

        到了现在,虽说已经不算是珍稀动物,但也还没到成为大量常见畜力的地步。

        而且想要得到好品种的骡子,那就得有好品种的公驴和母马。

        公驴还好说,毕竟只是用来做种驴,数量不需要太多,只要有心,即便是在蜀地,总是能找到几头十几头。

        更何况还可以通过沮县、南乡、永安等地对外交易。

        但母马就难说了,就滇马那小不点模样,能生出多好的骡子?

        这玩意本来就不容易搞,更何况母马品种也不好,再加上冯永对滇马适应北方气候的估计不足,所以这几年也就没有心思去搞什么马骡。

        这个错误的决定,让冯永开始尝到了苦头。

        只见他有些后悔地长叹了一口气,“若是早知道有今日,就算是母马再难生骡子,我也要让牧场想法子攒些骡子下来。”

        攒上几年,就算品种再怎么不好,也比如今直接消耗滇马数量的情况要好得多。

        吴明听了冯永这话,嘴唇动了动,又看了一眼关姬,最终还是闭上了嘴巴。

        冯永注意到了他这一个动作,心里就有些老大不高兴,你这厮,老子在跟你谈正事,你这都已经偷瞄我的细君两次了,几个意思?嫌活得太长了?

        于是冯永就对着关姬说道,“细君,那边是不是有人在争吵?你且先过去看看。”

        关姬目光清亮,眼中有些探究地看了一眼冯永,又看了一眼吴明,却是没有开口问为什么,点了点头,举步向别处走去。

        “行了,夫人走了,有什么话你可以直说了。”

        吴明这才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君侯见谅,小人想说的事情,有些肮脏下流,怕会污了夫人的耳,所以刚才不敢明说。”

        这个话倒是让冯永有些奇怪了,“究竟是何事,不能当着夫人的面说?”

        吴明又看了看周围,确认没有女子,这才凑上来轻声说道,“君侯若是想要多产骡子,小人那不成器的徒弟里,倒是有人提过一个法子。”

        “哦?”冯永一听,立刻来了兴趣,“什么法子?”

        吴明转过身,对着马圈内喊了一声,“周炉,周炉,快过来。”

        只见一个年轻郎君很快就小跑过到冯永面前,他先是迷惑地看了一眼吴明,很显然不知道他的师父叫他过来做什么。

        但当他看到冯永,脸上露出无法掩饰的激动和崇拜。

        “还愣着做什么?快给君侯见礼啊!”

        吴明很是恨铁不成钢地踢了这个看起来有些傻愣的年青人。

        “小人……周,周炉,见过冯郎君!”

        周炉看起来整个人紧张过度,说话有些口吃。

        这时候习惯把冯永喊冯郎君的,基本都是南乡的早期居民。

        特别是像周炉这样的年青郎君,十个里面有九个半,都是冯永的崇拜者,他们是冯永最坚定的支持者。

        冯永很是理解地温和笑笑,像拉家常一样,尽量让他放松下来,“周炉?这名字是怎么来的?”

        “是,是学堂里的先生取的。”周炉脸色发红,胸口有些起伏,看来还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小人家里是匠籍,得蒙冯郎君的大恩,改成了良籍。”

        “后来小人又被选入学堂,得要正式的名字,学堂里的先生知道小人是在炉子旁边出生,所以就取了个炉。”

        妈的这帮穷酸文人,即便是再怎么无节操,在最开始的时候,还是在心底瞧不起黔首,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么敷衍地给人家取了这种名字。

        冯永脸上笑容不变,点了点头,“原来如此。那又怎么成了兽医?”

        学堂的出路有两条,一条是医学院,一条则是出来干实务。

        成为兽医的,那应该算是个例了。

        “小人在学堂学了两年,又入了医学院打下手。因为病人不够用,小人又比较喜欢牲口,所以就经常跑去给牧场的牲口看病,练练手什么的。”

        冯永:……

        “你为什么喜欢牲口?”

        冯永忍住吐槽的欲?望,又问了一句。

        “小时候家里太穷,做梦都想着要一头大牲口……”

        你这个梦想,实在是……

        冯永突然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怎么吐槽这个。

        “然后呢?”

        “然后师父看我好学,就教了我不少东西。”

        周炉又感激地看了一眼吴明。

        吴明一脸慈祥的笑。

        真是个纯朴的好孩子!

        冯永感叹一声,然后又问道,“方才吴师傅说了,你有法子能多产骡子?”

        周炉又有些意外地看了一眼吴明,得到吴明的鼓励后,刚刚恢复正常的脸色又开始红了,有些忸捏地说道,“只是胡乱猜想而已。”

        “有想法就是好事。”冯永鼓励道,“说来听听。”

        “就是……就是……”周炉忸捏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脸上越发地红了。

        不过冯永注意到,他的右手,虚握成管状,下意识地在上下撸动。

        卧槽!

        小伙子,你这动作很眼熟啊!

        冯土鳖瞪大了眼,看着周炉一上一下的手,嘴角抽搐。

        吴明看得着急,再加上他又是年长,脸皮厚,当下就干咳一声,“君侯,这周炉的意思是,待母马发情的时候,若是有人把公驴的那话儿……”

        吴明说着,顿了一顿,然后看了一眼周炉的动作,“那就很容易了。”

        周炉这才惊醒过来,连忙“嗖”地一声,把双手藏到身后,连脖子都红了起来。

        冯永看着眼前这个手足无措的年青人,久久地说不出话来,最后,他心里千言万语只能汇成一句话:你小子真特么的是个人才!

        一般人撸啊撸,都是为了满足自己,你居然还能想着去给驴……

        老子这南乡学堂,当真是人才辈出!

        “怎么想出来的?”

        冯永实在是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追问了一句。

        “小人,小人在给那牲畜去势的时候,发现若是不小心碰到那东西,就会……”

        好了,你不用说下去了。

        你的观察真得很仔细。

        冯永沉吟了一下,开口问道,“这个法子你们试过了没?”

        “驴没试过,但马试过了。”

        吴明连忙点头,“牧场那边的种马,有一匹也不知怎么的,没有像以前那样粘着母马,后来用了这种方法,很快就好上了。”

        好上了?

        冯永心里实在是无力吐槽吴明的话,果然广大人民群众才是生产力的真正创造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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